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100071765
内容简介
中国封建传统法制向近代法制的变革始自清末变法修律,当时形成的法制理念与众多立法文件对辛亥革命后*的法制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本书记录清末法制变革时期(1901-1911)全面珍稀历史文献,收录生效法律法规2000余件。按照近代部门法分门别类,与今天法律体系一脉相承。
这些法律规范已经使用现代法术语、概念,以及章节款项,立法技术完整,编纂体例规范。每一法律规范前均有立法宗旨、目的、意义的奏折文,文末注有法规生效时间。立法规整,对今天仍有突出的指导意义。
本书原由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组织法律专家编纂,时任两江总督、朝廷重臣端方作序,1911年出版。
点校整理工作,聘请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知名法律专业院校教授、专家参加。
本卷,共5册,含清末光绪年问生效法令170余项。分谕旨、宪政、司法、法律草案四大类。其中谕旨类,始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迄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上谕115件;宪政类9件;司法类41件;民刑事诉讼法,刑法总则、分则,及厘定官制法律草案11件。
目 录
点校前言
谕旨
宪政
司法
法律草案
序
凡例
大清新法令总目
大清新法令勘误表
谕 旨
一、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
三月初三日上谕
……
宪政
司法
专律
司法权限
审判
司法警察
补遗
法律草案
厘定官制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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