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9971971
☉两获普利策奖的文坛鬼才,数届诺贝尔文学奖热门候选人,美国文学界称他为“海明威第二”。
☉美国战后文学教父,美国当代伟大的良心。比“垮掉的一代”更强硬,比“黑色幽默”更超灵,比“嬉皮士”更全能。*能体现美国“原始思想与凶猛暴力”类型的**小说家。
☉集小说家、政客、文化名人、随笔作家、记者、文学批评家、诗人、导演等于一身的时代偶像。
⊙凶杀、权势、性爱、暴力、不忠,以及在生与死之间来回自由旅行的世界
⊙可与电影悬疑大师希区柯克经典作品《惊魂记》《迷魂记》媲美的世纪小说
⊙一流的谋杀,诡谲的背叛,超载的神秘,揪心的悬念
⊙写给有种男人的私房书,一部充满暴力的侦探小说
⊙一本奇书。一本没有开头也沒有结尾的书——正读,倒读,翻到中间某一页向左或向右读,都一样。
创造力枯竭的作家蒂姆·马登陷入了苦闷,终日饮酒寻欢。一日,他邂逅了一位美艳动人的金发女人,与之一夜狂欢后,却陷入了离奇凶杀案——他种植的大麻地莫名出现一颗金发女人的头颅,同时,他胳膊上的文身、家中和车内的血迹、通灵朋友的证词皆表明凶手非他莫属。诸多巧合令蒂姆毛骨悚然,而破碎混乱的记忆又让他茫然无措。
为了揭开凶手之谜,蒂姆卷进了爱欲、血腥、谋杀的旋涡。然而,每一条蛛丝马迹都显示,身边每个人都与凶杀有难以分割的关系,每个人都不排除凶手的可能……包括他自己。
死者是谁?凶手是谁?蒂姆陷入了理智与疯狂的双重煎熬。
一部扣人心弦、悬念叠生的惊险小说——梅勒在《硬汉不跳舞》中采用了惊险小说的所有技法。故事随着一条线索徐徐展开,逐渐波及全书。书中人物的性格随着故事情节的推进波澜起伏,一会儿令人敬佩,一会儿又让人毛骨悚然。
《硬汉不跳舞》是一部语言简练、节奏迅疾、风格精美,富有神秘色彩的小说,它可以与所有同题材“硬汉子”角力。
——美国《今日新闻》
梅勒写作时像一个天使——小小的惊喜也许就是产生惊天巨变的前奏,他是此中高手。
——《伦敦书评》
梅勒是一位文学界的英雄,这倒不是因为他有着长河般的天赋,而是因为他同索尔·贝娄、约翰·厄普代克一道奋勇直前。
——约翰·D.麦克唐纳《今日美国》
一
天快亮时,如果海滩是低潮,我一睁眼就能听到海鸥的叫声。碰上天气糟糕的早晨,我总会觉得我像是死了,鸟儿在啄食着我的心。之后,我闭上眼又眯一会儿,再次醒来的时候,潮水就要漫上海滩了,迅疾得像太阳落山时小山上那向下滑落的阴影。不久,批海浪就要开始撞击我窗台下面平台的挡水墙了。巨大的冲击不时从防波堤那边升起,涌向我肉体中那隐秘的航线。轰!海浪打在防波堤上,我开始像个漂零者孤独地守在漂于昏暗的大海之上的货船里。
实际上,我已经醒来,在我妻子逃走后的第二十四个清晨那令人凄凉的时分,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当晚,我会庆祝这第二十四个夜晚的,我独自一个人庆祝。可能已经证明了那是个蛮不错的时机。这事后的日日夜夜,每每在我冥思苦想,要为那几件可怕的事儿找一条线索时,我就试图拨开记忆的浓雾,回想在第二十四个夜里我会干出或没干出些什么事儿来。
可是,我终还是没有想起起床后我究竟干了些什么。那天可能同往日一样。有则笑话说,有个人头一次去看一位新来的医生。当医生问起他每天都做些什么时,他张嘴就来:“我起床,我刷牙,我吐了,我洗脸……”这时医生问,“你每天都吐吗?”
“噢,那当然,医生,”那位病人回答说,“难道别人不吐?”
我就是那个人。每天早晨,吃完早饭后,我并不去点着烟。我顶多把烟叼在嘴上,然后准备呕吐。丢了的老婆的那股臭味死缠着我。
十二年了,我一直设法戒烟。正像马克·吐温说的那样——现在有谁不知道那句话?——“戒烟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我都戒了一百次了。”我过去总觉得这句话就是我自己说的,因为我确实在十个不同的场合戒过十次烟,有一次一年,有一次九个月,还有一次四个月。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戒烟,几年来足有一百来回,可我还是又抽了起来。因为,在梦里,或早或晚,我总要划根火柴,点着烟,随着口烟,我吸进我所有的渴望。我感到我被牢牢地钉在这种欲望上了。那帮魔鬼困在我胸中,高声尖叫,再抽上一大口吧。改改习惯吧!
所以我可知道上瘾是个什么滋味儿。一头野兽咬住了我的咽喉,它们在我的肺脏里翻腾。我同那头野兽搏斗了足有十二年,有时我打跑了它。我通常是在令自己也令他人罹遭巨大损失的情况下得胜的。因为不吸烟时,我脾气就变得相当坏。我的反射作用就在划火柴的那个地方,而且我的大脑往往会把那些让我们保持冷静沉着的知识(至少,如果我们是美国人的话)忘个一干二净。不抽烟带来的痛苦使我可能去租一辆小汽车开开,我从不注意它是福特牌的还是克莱斯勒牌。这可以被看成结束戒烟的前奏。有一次,我没抽烟,同一位我热恋着的名叫玛蒂琳的姑娘赶了好长一段路,去见一对想过上一次换妻周末的已婚夫妇。我们让他们玩了个痛快。回来时,我和玛蒂琳吵了起来,我把小汽车弄坏了。玛蒂琳的内脏伤得厉害。我便又开始吸烟了。
我过去常说:“自杀要比戒烟来得容易。”可我又怀疑这样说是否正确。就在上个月,二十四天前,我妻子溜了。就在二十四天前。这让我对烟瘾又有了新的认识。放弃爱情可能要比戒烟简单些。然而,当你向那爱与恨缠在一起的混合物挥挥手道声再见时——啊,那让人头疼的可靠的救命仙丹,那爱与恨的纠缠!——我说,结束你的婚姻同戒掉尼古丁一样费事,没什么两样,因为我可以告诉你,十二年过后,我开始憎恨那些又脏又臭的玩意儿,程度决不亚于痛恨该死的老婆。甚至早晨起来的口烟(它给我带来的满足曾经是我一辈子也不会丢掉它的原因。这个原因难以根除)现在也带给我一阵阵咳嗽。除了上瘾之外,什么乐趣都没有了,而上瘾仍是打在你心灵底层的一个烙印。
我的婚姻情况就是这样,因为帕蒂·拉伦走了。如果我在知道她那些可怕的缺陷时还曾爱过她——甚至在我俩像一对快乐的魔鬼似的吸着烟,把几十年后可能会得肺癌的念头抛到九霄云外时,我总是觉得,在某个始料不及的夜晚,帕蒂·拉伦将成为我的末日,不过,即使真是这样,我还喜欢她。谁知道呢?爱情会刺激我们变得迷狂。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前一两年,我们一直试图改掉习惯。夫妻间的厌恶跟着季节的推移不断增长,直到将旧情全部耗尽。我开始讨厌她,讨厌早上那支烟,终我真的戒掉了那一支烟。只有在十二年后,我才终于感到我从我生活的嗜好中挣脱了出来。一直这样,直至她离我而去的那个夜晚。那天晚上我发现,失去妻子也是一次万分痛苦的旅行。
她出走之前,我整整一年没抽一支烟。正因为这样,我和帕蒂·拉伦可能会什么也不顾地打起来,但我后还是连骆驼牌烟也不抽了。然而希望不大。她开车走后两小时,从帕蒂丢下的只剩了半包的香烟盒里,我又拿了一支棺材钉。思想斗争了两天,后还是又抽了起来。因为她走了,每天我都是在灵魂的骚动不宁中开始度日。天哪,痛苦的瀑布就要把我吞没了。伴随着这个不争气的习惯而来的是我与帕蒂·拉伦之间的每一点旧情都来噬咬我的心。在我嘴里,每支香烟都有股烟灰缸味儿,可我吸进去的并不是焦油而是我自己那烧焦了的肉。这就是抽烟与丢了的老婆混合在一起的气味儿。
我刚才说过了,我想不起我是怎么消磨掉第二十四天的。记得清楚的是,我打了个呵欠,想抽那支烟,然后往下硬咽那口烟。过了一会儿,四五点钟后,我有时才能安安稳稳地抽起来,用烟烧灼我生活中的创伤(没把我自己当回事儿)。我多么渴望见到帕蒂·拉伦啊。在那二十四天里,我想尽办法不见任何人,待在家里,也不常洗漱,喝酒喝得好像我们血液的长河里流着的全是波旁威士忌,而不是水。我自己呢,要是用个不好听的字眼来形容的话,成了个邋遢鬼。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