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8757927
◎毛姆三大代表作之一,入选“50部灵性经典”
“超会讲故事的小说家”毛姆哲思之作,一个普通人为了追寻信仰而谱写的人生传奇。
◎两度改编成电影,获奥斯卡多项大奖
曾两度改编为电影,曾获第19届奥斯卡*影片、*女配角,获第19届奥斯卡*影片、*男配角、*美术奖提名,影响千万读者,为青年寻求自我的人生之书。
◎名家经典译本,无删减全译本,保留原著经典韵味
选取著名文学翻译家方华文的译作,无删减全译本,保证了译文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文学性,保留原著经典韵味,体会毛姆式傲娇。
◎大量详细注释,解决阅读疑难
对书中出现的文学、哲学、艺术大师,以及宗教派别、宗教专有名词进行详解,解决阅读过程中的疑难,无障碍轻松阅读。例如:
- P13,圣公会,基督教新教的一个教会,英王亨利八世期间被定为国教,教会产生初期大多因袭天主教传统。
人生是一场修行,有人追求金钱,有人追求权势,有人追求地位,有人追求美色,而拉里却追求虚无缥缈的真理。
*次世界大战中,拉里偷偷加入了空军,在对敌作战中,他屡立战功,目睹了战争的无情,经历了战友的猝死,拉里对人生心存迷茫。复员后,他拒绝进入大学学习,也拒绝工作,在务实的美国显得格格不入。经历了长达两年的休息,他决定去欧洲“逛大街”,寻求人生的意义。在声色犬马的世界里,他视钱财如草芥,视欲望如无物。为解心中疑惑,他放弃如花美眷,醉心茫茫书海,遍历世界,拜谒神奇人物,参观诡秘处所,历经奇异事件,“苦心志、劳筋骨、饿体肤”,*后在印度“苦修林”证悟大道。为传播真理,他解人病痛之苦,除人之世俗恐惧,拯救堕落的灵魂,*终散尽钱财,投身茫茫红尘之中。
《刀锋》是毛姆充满哲学深思之作,以亲身经历写作,把真实的自己写入小说中,其语言犀利、笔触幽默、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书中以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通篇哲学笔墨不多,却处处尽显哲学思辨之精华,是一篇思考人生意义、具有浓厚哲学意蕴的小说。
他(毛姆)对艺术的热爱以及诚心的奉献使他成为有史以来很受欢迎也很多产的作家。可以这么说,他将再次抓住未来几代人的心,他的位置稳如磐石——萨默塞特·毛姆,一个伟大的讲故事的人。
——英国著名传记作家 赛琳娜·黑斯廷斯
如果一切都消失,仍然会有一个讲故事的人的世界……这毫无疑问就是永恒的毛姆世界,我们一旦走进这世界,就像走进柯南道尔的贝克街一样,怀着快乐的、永远回到家的感觉。
——英国作家、评论家 西里尔·康诺利
我承认自己是毛姆作品的爱好者。
——中国当代著名作家 张爱玲
第一章
一
一九一九年我去远东,途径芝加哥,为了一些与本书无关的事由在那儿待了两三个星期。当时我刚刚出版了一部小说,大获成功,一时成为新闻人物,屁股还没坐稳就有记者来采访。次日清晨电话铃便响了起来。我拿起话筒。
“我是艾略特·邓普顿。”
“艾略特?我还以为你在巴黎呢。”
“我来这儿,是看望我姐姐的。我想请你今天来,一块儿吃顿午饭。”
“乐意奉陪。”
他把时间和地址告诉了我。
我认识艾略特·邓普顿已有十五个年头。此时的他年近六旬,高挑的个子,五官端正,一派儒雅的风度,乌黑浓密的卷发微染白霜,反倒使他更加气宇轩昂。
他素来衣着考究,小物件可以在查维特服饰店采购,但衣帽和鞋子却一定要在伦敦添置。他在巴黎塞纳河左岸住着一套公寓,位于时尚的圣·纪尧姆大街。不喜欢他的人称他为掮客,这种污蔑叫他不胜愤怒。他眼光独特、学识渊博,不否认刚刚在巴黎安家的那些年曾经为有意买画的大款收藏家出过主意,助过他们一臂之力。在交际场上,他一旦耳闻某个英法破落贵族想出手一幅精品画作,碰巧又知道哪个美国博物馆的理事在访求某某大师的优秀画作,他便乐见其成,为之穿针引线。
法国有许多世家,英国也有一些。这类人家有时深陷窘境,不得不出手某件有布尔大师签名的画作或者一张由奇彭代尔亲手制作的写字台,只要不声张出去,他们当然愿意有一个知识渊博、风度儒雅、办事谨慎的人代为操办。
人们自然会想到艾略特会从这种交易中捞上一把,但大家都是有教养的,谁也不愿明说。肚量小的人却不客气,硬说他家样样东西都是摆出来兜售的,请美国的阔佬来吃上一顿丰盛的午宴,觥筹交错之后,就会有一两幅值钱的画品不见了踪影,或者一件镶嵌细工家具被一件漆品所替换。若是有人问起某样东西怎么不见了,他便头头是道地解释一通,说那东西不上品味,他拿去换了样品质远在其之上的。他还补充说,成天看一样特定的东西,哪有不烦的!
“Nous autres
américains,我们美国人就喜欢换花样。这既是我们的短板,也是我们的长处。”
巴黎有些美国籍的小姐、太太,自称了解他的底细,说他的家道原来很穷,之所以能过上如此阔绰的日子,只是他为人非常精明的缘故。
我不清楚他究竟有多少钱,可是那位有公爵身份的房东容他住这样的公寓,自然要收不菲的房租。况且,他的房间里摆的尽是值钱的物件。墙上挂着一些法国艺术大师的画作,有华托的,有弗拉戈纳尔的,还有克洛德·洛兰等其他人的;镶木地板上铺着萨冯内里埃地毯和欧比松地毯,相互争奇斗艳;客厅里摆了一套路易十五时代精工细雕的家具,制作之精,如他自己所称,说不定就是当年蓬帕杜夫人香闺中的物件呢。不管怎么说,反正他不必挖空心思去赚钱,照样能把日子过得很滋润,他认为,一个绅士应该讲究这种排场,至于他是如何才达到了这样的水准,智者会三缄其口,除非你希望跟他一刀两断,不再来往。
对于物质生活没有了后顾之忧,他便全身心去实现一生中最大的愿望——游刃于社交圈子。初来欧洲时,他只是个拿着介绍信四处拜访名流的年轻人,后来因为帮助那些英、法世家成交了几笔生意,巩固了在这之前已经取得的地位。
他本人也是弗吉尼亚的一个旧世家,母系一族追溯起来,曾有一位祖先在《独立宣言》上签过字呢。他拿着介绍信拜见那些美国贵妇人时,其出身颇受重视。
他如鱼得水,八面玲珑,舞跳得好,枪打得准,还打得一手好网球,什么样的派对他都是必到之客。他慷慨大方,将鲜花和昂贵的巧克力买来任意送人。他自己倒是很少请客,可是一旦设宴,必定别开生面。他会请那些阔太太到苏荷区富于人文气息的饭馆开洋荤,或者去拉丁区的酒馆小酌,使她们得到身心的愉悦。
随时随地,他都愿意为人效犬马之劳,不管再怎么烦人的事,只要有求于他,他没有不乐意办的。遇见上年纪的女人,他很舍得花力气、花时间曲意逢迎,没过多长时间便成了许多大户人家的新宠。他这个人太好说话了,开宴会万一有人爽约没来,请他临时凑个数,他会毫不介意;把他安排在一个讨厌透顶的老太太身边,他也一定会谈笑风生,博得老太太的欢心。
在两三年的时间里,他混迹于伦敦和巴黎,作为一个年轻的美国人,凡是能攀得上关系的,他都与之有了交往。他把家安在巴黎,社交季节之末则到伦敦去,初秋时分前往乡间去拜访上一圈住在乡村别墅的名门。
最初将他引入社交界的那些贵妇人发现他的交游竟然如此之广,不由颇感意外,心里五味杂陈。她们一方面感到高兴——这个受她们保护的小伙子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另一方面,她们则有些拈酸——他跟别人混得很熟,和她们却是礼节性的交往。虽然他依然有求必应,愿意为她们效劳,但她们心里直犯嘀咕,觉得自己被他当成了跻身社交界的垫脚石,怀疑他是个唯利是图的势利眼。
实际上他的确是个势利眼,一个不折不扣的势利眼,一个毫无廉耻之心的势利眼。哪家请客,只要能上客人名单,或者跟哪个有名望的脾气乖戾的贵族老太太攀上关系,什么样的苦他都能吃—受得了侮辱谩骂、听得了冷言冷语、咽得下窝囊气。在这方面,他可以说是不屈不挠。他只要盯上一个猎物,非将其猎到手不可,执着精神就像寻找罕见种类兰花的植物学家一样,什么洪水、地震、热病还是充满敌意的土著人啦,这种危险全不放在眼里。
一九一四年的世界大战给他提供了升腾的良机。战争一爆发,他就去参加了一个救护队,先后在佛兰德?和阿戈讷?战区救死扶伤;一年后回来,他胸前多了条荣誉红丝带,并且在巴黎红十字会谋了个缺。此时的他今非昔比,手头已很宽裕,凡是名流主办的慈善事业,他必定慷慨捐赠。看见名声显赫的慈善机构,他会运用自己渊博的知识和高雅的品味鼎力相助。巴黎有两家顶级的高档俱乐部,他都申请了会员。在法国那些最有名望的贵妇人眼中,他成了“了不起的艾略特”——他终于发迹了!
现实便签本 –
从大学时代看,前后看了数十遍,现在看来还是很精彩,给我印象最深的或许不是拉里的生活方式,因为作者也说他提供不了这种答案,而是每个人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生活方式,比如艾略登,你怎么能指责他呢?因为他自己乐在其中。小说很精彩,人物栩栩如生。
zuxiaopei –
毛姆的经典作品,值得收藏和阅读!月亮和六便士等等都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