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包 装: 平装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0272245丛书名: 当代世界学术名著
第1章被害者行为的介入与因果关系
一、导语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判例中因果关系的判断
四、最高裁判例的评价与展望
第2章利用了被害者行为的法益侵害
一、导语
二、最高裁平成16年(2004年)1月20日决定
三、自伤、自杀与意思的瑕疵
第3章不作为的杀人罪
一、导语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关于保障人地位
四、共同正犯的成立范围
第4章正当防卫的周边
一、导语
二、正当防卫与第三者的法益侵害
三、防卫过当与假想防卫的交错
第5章过失犯的成立要件
一、导言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过失犯中的注意义务
第6章实行的着手与既遂
一、导言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实行的着手
四、构成要件的过早实现
第7章共犯的因果性与共犯关系的解消
一、导语
二、最高裁判所平成21年(2009年)6月30日决定
三、以往的判例?裁判例
第8章承继的共犯
一、导语
二、最高裁判所平成24年(2012年)11月6日决定
三、共犯的因果性(实质论)与从属性(形式论)的交错
第9章罪数论
一、导言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四、牵连犯
下篇各论
第10章伤害的含义
一、导语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伤害的含义
四、作为加重结果的伤害
第11章侵入住宅罪的成立要件
一、导言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侵入的含义
四、侵入的对象
第12章盗窃罪中的占有的含义
一、导言
二、盗窃罪中的他人占有
三、盗窃罪与遗失物等侵占罪之间的认识错误
第13章不法领得的意思
一、导言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盗窃罪中的不法领得目的
四、诈骗罪与不法领得的目的
第14章不动产的占有与侵夺
一、导言
二、不动产的占有
三、侵夺的含义
第15章事后抢劫罪的成立范围
一、导言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对于“盗窃的机会继续中”的解释
四、其他问题
第16章诈骗罪中的交付行为
一、导言
二、最高裁判所于平成15年(2003年)12月9日的决定
三、交付行为的要件
四、对于本案的若干检讨
第17章信用卡的不法使用与诈骗罪的成立与否
一、导言
二、不法使用自己名义的信用卡
三、不法使用他人名义的信用卡
第18章文书的不法取得与诈骗罪的成立与否
一、导言
二、最高裁判所的两个判例
三、文书的交付与诈骗罪的成否
第19章根据诈骗对象限定诈骗罪的处罚
一、导语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所判例
三、诈骗罪处罚的限定
第20章错误汇款与财产犯罪
一、导言
二、近年来刑事判例与学说的动向
三、关于“存款的占有”
四、欺骗行为
五、告知义务
六、补论:遗失物等侵占罪的成立与否
七、结论
第21章亲属关系与财产犯罪
一、导言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亲属相盗特例的适用与准用
第22章赃物的返还与赃物罪的成立与否
一、导言
二、赃物罪的保护法益与罪质
三、有关盗窃物返还案件的最高裁判例
四、请求权的含义
第23章制作名义人的含义与有形伪造
一、导言
二、最高裁判所于平成15年(2003年)10月6日的决定
三、有形伪造的含义
四、制作名义人的含义
第24章贿赂罪的职务关联性
一、导言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一般的职务权限
四、职务密切关联行为
附录日本刑事诉讼法第三编上诉
第二版译者后记
第三版译者后记
日本东京大学山口厚教授的《从新判例看刑法》一书即将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译者之一的付立庆博士邀我为本书的中译本作序。我为本书的出版,感到十分高兴。
山口厚教授是日本著名刑法学家,他对刑法总论与分论都有精深的造诣,但在其《刑法总论》和《刑法各论》翻译到我国之前,《从新判例看刑法》一书的率先出版,我以为是具有某种象征意义的。记得在2007年9月底,我和张明楷教授等参加在东京大学举办的中日刑事法学术交流会议,看到山口厚的《刑法总论》只有408页,而《刑法各论》却有661页,从篇幅上来说明显地“重各论而轻总论”,与我国刑法学界“重总论而轻分论”形成了鲜明的对照,遂问山口教授其中之故。山口教授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他说刑法总论是原理性的,理论体系较为成型,作者发挥的空间不是太大,但刑法各论涉及对具体犯罪的研究,由于存在大量的判例,并且这些判例是活生生的,不断推陈出新的,因而为作者的学术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在这种情况下,各论研究的发达就是十分自然的。山口厚教授的这段话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颠覆了我以为著名刑法学家更为重视总论原理的印象,领悟到当刑法理论研究达到一定程度,各论就会成为刑法知识的持续增长点,尤其是当我从山口教授那里了解到,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的刑法学科自小野清一郎以来形成一个传统,就是大约每两三个月,东京大学的教授等理论研究者和包括最高裁判所的法官在内的实务人士都会举办一次判例研讨会,已经坚持半个多世纪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日本刑法学界对于司法实务、对于判例的重视程度。正是不断地从司法实务和判例中吸收营养,才能使刑法理论不断地发展和创新。山口厚教授的《从新判例看刑法》一书就是以一种专题的形式对刑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进行研究的著作。它的内容除涉及因果关系、不作为、正当防卫、过失犯、未遂与既遂、罪数等刑法总论问题外,更多地涉及伤害罪、侵入住宅罪、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伪造文书罪、贿赂罪等刑法各论问题。本书以判例为基本线索,从刑法理论上予以展开,对裁判理由进行法理上的阐述与评论,从而实现了刑法理论与司法判例之间的良性互动:一方面,从司法判例中抽象出某些法律规则,形成某些法理性的结论,以此充实与丰富刑法理论;另一方面,将刑法理论适用于司法判例的解释,对裁判理由进行法理审视,从而对司法实务具有指导意义。山口厚教授的《从新判例看刑法》一书在形式与内容上都有别于刑法体系书,对于学习与研究刑法者来说,都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参考书。
山口厚教授《从新判例看刑法》一书在我国的出版,对于中国的司法实务具有参考价值。尽管我国刑法与日本刑法存在重大差别,但还是存在一些共通的问题需要从法理上加以解决。例如,本书的第1章被害者行为的介入与因果关系,就涉及存在被害者行为介入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因果关系的问题。山口厚教授选择的第一个判例是日本最高裁判所平成15年(2003年)7月16日决定。在该判例中,被害者在受到4名被告人长达3个小时的严重暴行以后,为逃脱被告人等的追赶而进入高速公路,被急速行驶的汽车撞倒,并被随后而来的汽车碾过而死。对此,一审判决否认被告人的上述暴行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审判决则肯定被告人等的暴行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最高裁判所认可了二审判决的结论。通过上述案例分析,山口厚教授指出:判例并非在明示地采纳像相当因果关系说等这样的特定的理论立场的基础上,具体适用上述立场的理解而给出个别案件的解决结论的。山口教授总结上述判例的判断框架是,在能够认定“被告人的行为的危险性现实化为结果”的时候,就可以肯定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此基础上,山口教授提出了“行为之危险性的现实化”的命题。由此可见,日本司法判例在因果关系的判断上,也越来越向危险性的实质判断的方向发展。这与客观归责的原理是具有一定相似性的。我国也存在类似案例。例如王照双强奸案。(参见国家法官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07年刑事审判案例卷),29~33页,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被告人王照双于2005年5月13日凌晨3时许,钻窗潜入北京市西城区灵镜胡同×号楼×门×室,从客厅的皮包中窃得人民币100元及手机1部。王又进入大卧室,看到熟睡的李某某(女,殁年39岁),遂将李唤醒,对李进行威胁并撕破李吊带背心捆住李的双手,强行将李某某奸淫,后即钻窗逃离现场。李某某到阳台呼救时,因双手被捆,坠楼身亡。对此,裁判理由认定,在案证据显示,王照双为实施强奸捆绑被害人双手,正是这一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在阳台呼救时因难以控制身体平衡而坠楼身亡。捆绑被害人,在王照双犯罪时属于其强奸实行行为的一部分,被害人到阳台呼救时虽然犯罪人已完成强奸的实行行为,但此时被害人意识上不能确定对方是否已经结束侵害,被害人双手仍被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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