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10113836
◆BBC赞赏:”福尔摩斯重生了”。
◆柯南·道尔产权会 唯 yi 认证福尔摩斯新故事,唯有加上这个故事,经典才算完成。
◆”哈利·波特”系列中文译者马爱农、马爱新倾情献译。
◆荣获《卫报》《泰晤士报》《纽约时报》《出版者周刊》共同推荐,版权售出35个国家,畅销整个欧州。
◆福尔摩斯探案的dian 峰,未被允许公开发表的探案故事,再现维多利亚时代的福尔摩斯经典形象–尘封百年惊世回归。
◆《丝之屋》以一个访客被不明身份的仇家追踪为引,进而牵连起数起残忍谋杀,谜团之中,调查之下,出现了两个互相交织的案子,层层相扣故事,抽丝剥茧,终见天日,看似毫无关联的谋杀案,背地里的阴谋令人战粟。此书一经面世就在欧美文坛引起巨大轰动。
贝克街221B。
故事由一位神秘的访客开始。他给福尔摩斯讲述了自己离奇的经历,而紧接着,一桩桩看似毫无关联的谋杀案接连发生。
游戏开始了!
福尔摩斯经历过许多危险的挑战,但这桩案件却让华生一想到就背脊发凉。重重谜团将福尔摩斯和华生包围,而他们两人还是一如既往地追击邪恶,却无法回避地意识到,自身已落入黑暗的深渊中……
华生说:”我要讲述的是福尔摩斯一生中耸人听闻的案子。”华生担心他所生活的时代还没有准备好读这个案件,就令他的后人将手稿封存一百年……
《丝之屋》,唯 yi 由柯南·道尔产权会官方认证的作品。此后产权会将不再认证其他任何”福尔摩斯探案故事”。
◆福尔摩斯重生了!BBC
◆这部技巧高超的致敬之作以充满热情的方式抓住了柯南·道尔作品中的风格、悬念、气氛以及精髓,令人难以抗拒。–《星期日时报》
◆安东尼·赫洛维兹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zui 新小说《丝之屋》十分优秀–实际上,我甚至想说它比柯南·道尔本人的福尔摩斯小说还要优秀。与这些引人入胜的故事相比,道尔的作品甚至都显得黯然失色了。–《每日电讯报》
◆非常有趣,令人印象深刻,让人不得不为霍洛维茨的高超技巧击节喝彩。这不仅是一部各方面都十分优秀的年代恐怖小说,而且是我们这个时代zui 好的福尔摩斯致敬作品之一。–《华盛顿邮报》
◆赫洛维兹打出了一记精彩的直球,这个福尔摩斯故事里没有半句废话。–《卫报》
◆本书严谨地植根于柯南·道尔的既有风格,忠于角色的本来面貌,又巧妙地觅得了一定的空间,让作者得以抒发自己长久以来对贝克街221B号所处世界的独到见解……《丝之屋》毫无疑问十分令人满意。–《赫芬顿邮报》
序
我经常想,是一连串奇异的际遇导致了我与本时代最独特、最优秀的一位人物的长期关系。如果我有哲学家那样的头脑,就会怀疑每个人能在多大程度上掌控命运;或者,能不能预见当时看似完全微不足道的行为,会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
譬如,最初是表哥亚瑟推荐我到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担任外科助理医生的,他认为对我来说这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历练。然而他不可能预见,一个月后我就被派往阿富汗。那个时候,后来被称为第二次英国-阿富汗战争的冲突还没有开始。在迈万德,那个士兵用手指一扣扳机,把一颗子弹射进了我的肩膀。当天有九百个英国人和印度人丧命,他无疑希望我也是其中之一。但子弹射偏了,我虽然身负重伤,却被忠实而善良的勤务兵杰克·穆里所救,他背着我穿越两英里的敌占区,返回英军阵地。
同年九月,穆里死于坎大哈,他永远不会知道我被遣送回家,在伦敦社会的边缘虚度了几个月–算是对他聊表敬意。之后,我曾认真考虑过搬到南海岸去,这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形势严酷,我很快感到手头拮据,而且有人提出海风有益于我的健康。不过,在伦敦选择较为便宜的住房,似乎更值得考虑,我几乎已经租下尤斯顿路一位股票经纪人的公寓。面谈不太顺利,紧接着,我做出了决定,地点是黑斯廷斯,也许不如布莱顿那样舒适宜人,但价格便宜一半。我收拾好个人物品,准备搬过去。
然而,亨利·斯坦弗出现了,他跟我关系并不密切,只是一个熟人,在圣巴特成衣店当过我的服装师。如果他前一天没有喝酒喝到深夜,就不会头疼;如果他不头疼,那天就不会请假,不去他的化学实验室上班。他在皮卡迪利广场溜达,决定到摄政街的亚瑟·利伯蒂东印度大楼去给太太买一件礼物。想起来真是匪夷所思,如果他走了另一条路,就不会碰到从基准酒吧出来的我,那样,我也就永远不会见到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在别的地方曾经写过,是斯坦弗建议我跟另一个人合住的,他说那人是一位分析化学家,跟他在同一家医院工作。斯坦弗把我介绍给了福尔摩斯,当时福尔摩斯正在试验一种分离血迹的办法。我们俩的第一次见面很别扭,令人感到困惑,当然也是值得纪念的……这似乎正预示着后来发生的一切。
这是我人生的重要转折点。我在文学方面从来没有什么抱负。真的,如果有人说我会成为一位发表作品的作家,我肯定付之一笑。但我认为,可以非常公道、毫不自夸地说,我因为记录福尔摩斯这位伟人的事迹,已经变得颇有名气。我被邀请在威斯敏斯特教堂中他的追悼会上讲话。这让我感到不小的荣耀,但我婉言拒绝了这份邀请。福尔摩斯生前经常嘲笑我的写作风格。我忍不住想,如果我站在讲道坛上,会感到他站在身后,从另一个世界轻声取笑我所说的话。
他总是坚信我夸大了他的才华和他卓越大脑的非凡智慧。我的叙述方式是把结论放到最后,对此他大加嘲笑,发誓说他在一开始就推断出来了案情。他不止一次指责我是庸俗的浪漫主义,认为我比街头的三流作家强不了多少。总的来说,我认为他有失公允。认识福尔摩斯这么长时间,从没看见他读过一篇虚构作品–除了最糟糕的滥情文学–虽然我不敢夸耀自己的描写能力,但可以负责任地说,我的文字表达了它们所要表达的意思,换了他本人也不可能做得更好。确实,当福尔摩斯终于拿起纸笔,用他的话说,开始描述哥德弗莱·埃姆斯沃斯的那桩奇案时,他自己也差不多承认了这点。这个故事后来取名为《皮肤变白的军人》,其实我认为这个题目是有缺陷的,”变白”用来形容一颗放久了的果仁肯定会更加合适。
我说过,我在文学方面的努力获得了一定的承认,但那绝对不是关键所在。经过刚才讲述的这些曲折经历,上天选择了我把这位世界顶级侦探大师的成就公布于众,向热情的读者呈现六十多桩神奇案例。然而,对我更有价值的,则是跟这个伟人长久不衰的友谊。
就在一年前,福尔摩斯在当斯街的家中被发现已经死去,那颗杰出的大脑永远沉默了。噩耗传来,我意识到自己不仅失去了最亲密的同伴和朋友,而且从许多方面来说,失去了生活的理由。两次婚姻,三个孩子,七个孙儿,医学事业有成,一九〇八年还获得了爱德华七世陛下亲自颁发的功绩勋章,换了任何人都会认为我成就非凡。但我不这么想。我至今仍在怀念他,有时从梦中醒来,似乎又听见了那句熟悉的话:”好戏开场了,华生!”这只会让我想到再也不能握着那把值得信赖的佩枪,一头钻进贝克街黑暗朦胧的缭绕迷雾里。我经常想,福尔摩斯就在我们都要前往的黑暗王国中等着我,说实在的,我也渴望去找他。我很孤单。旧伤一直折磨着我,欧洲大陆爆发了一场可怕但毫无意义的战争,我发现自己再也不能理解我生存的这个世界。
那么,我为何还要最后一次拿起笔,重提那些最好被遗忘的旧事呢?也许理由是自私的。也许,就像许多生命即将完结的老人一样,我在寻找某种慰藉。照顾我的护士对我说,写作也是一种疗法,能防止我陷入那时时袭来的抑郁情绪。然而,还有另外的原因。
”戴圆帽的男人”和”丝之屋”从某些方面来说,是歇洛克·福尔摩斯生涯中最耸人听闻的两个案子,但是当时我不能把它们讲出来,其中的原因读者很快就会知道。这两个案子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很难分开。我一直渴望把它们记录下来,完成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在这点上,我就像化学家在寻找一个公式;或像一位珍稀邮票收藏家,知道还有两三张珍品没有到手,因而总是对自己的藏品不能满意。我无法克制自己,必须把它们写下来。
以前我不能写–不仅是因为众人皆知福尔摩斯一向讨厌宣传自己,而且因为我即将描述的事情实在太诡异、太令人震惊,几乎无法见诸文字。今天仍是这样。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们会使整个社会震惊。我不敢冒这样的风险,特别是在眼下的战争时期。完稿之后–倘若我有足够的精力完成此事–我要把这份手稿包裹起来,送到查林十字街考克斯联合公司的保险库里,那里还存放着我的另外一些私人文件。我会留下指示:一百年内不得打开包裹。很难想象到了那时候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人类会有怎样的发展。也许将来的读者跟我们的时代的读者相比,对丑闻和腐败更加习以为常。我要把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最后一幅肖像遗留给他们,那是一番从未有人目睹过的景象。
我已经在我自己的顾虑上浪费了太多精力。我早就应该打开贝克街221B号的门,走进那个许多神奇案件开始侦破的房间。我看见窗户后面的灯光和那十七级台阶正在召唤街上的我。它们看上去多么遥远,我已经很久没有去过那里了。是的。我看见了他,手里拿着烟斗。他转向我,脸上露出笑意:”好戏开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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