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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袋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0439665丛书名: 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辅导教材
产品特色
编辑推荐
历年真题是对命题趋势的整体呈现,成“公”路上,历年真题是您分析和研究考试趋势的*材料。
《中公版·2020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辅导教材:申论历年真题精解》准确而精辟地对真题作出了解析,帮助考生掌握四川省公务员考试的题型、难度及重难点,并对自身的解题能力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从整体上认识四川省公务员考试、掌握考点,提升学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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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公版·2020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辅导教材:申论历年真题精解》共收录2012年至2019年的14套真题。所选真题求新求全,体现了四川省公务员考试的具体情况,反映了近年来公考的发展趋势,能够满足广大考生的备考需要。
目 录
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2018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2018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2017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2017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2016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2016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2015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2014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2014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2013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2012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2012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2018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2018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2017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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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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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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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2012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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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
申论试卷
满分:100分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填涂准考证号。
4.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5.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严禁折叠答题卡!
二、给定资料
1.有网民披露:“(黑熊被活体取胆汁时)熊肚上有一道永远无法痊愈的刀口,一个瘘管直通熊的胆囊,外连一根透明的塑料软管,平时用一种黏性很强的敷料把软管和创面包扎起来,抽取胆汁时打开包扎,将针筒插入塑料软管。在抽吸墨绿色的胆汁时,熊张大嘴,两眼暴凸,肝区颤个不停。最要命的是,那针筒为了等候胆汁而时抽时停,熊的哀叫也就呈现一种间歇性的上滑颤音和下滑颤音……”
在某医药协会2012年2月16日召开的媒体沟通会后,协会有关人士F关于“熊在无管引流过程中很舒服”的表述,已在网上广为流传。F一再表明:“如今活熊取胆是自体造管,无痛引流,并未对黑熊产生影响。”
但世界保护动物协会项目协调员向记者表示,实际上从熊第一次做手术准备取胆起,对熊的疼痛“虐待”就存在,因为手术对专业要求是相当高的,而目前并不知道手术的成功率、引发的疾病及并发症等数据。
在一次相关研讨会上,某医科大学J教授介绍了人工熊胆的坎坷历程。
此前,F曾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替代品出现,更不能简单地根据功能主治用草药代替。”也有专家表示,熊胆没有替代品。
但J教授介绍说,人工熊胆于1983年经卫生部批准立项,相继由某药科大学等单位共同承担。科研人员经过几十次配方选择,最终使人工熊胆的化学组成、理化性质、稳定性等均与优质天然熊胆一致,主要有效成分相同、含量接近,而且质量稳定,并由上海某医院完成了二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治疗急性扁桃体炎以及肝火亢盛型高血压,人工熊胆与天然熊胆的疗效无显著性差异。
J教授说,到2007年,人工熊胆完成了研制、试验等全部工作,一直在等待国家批准。
J教授还介绍说,“我们研制的人工熊胆的主要成分的含量和优质天然熊胆一致,且质量稳定”,而活熊取出的胆汁和优质天然熊胆相差甚远,因为引流熊的生活方式和饮食结构与真正的天然熊截然不同,引流熊的胆汁在肝脏内循环不足,加之长期引流使引流口发生了生理变化,所以质量很不稳定。
广州一家医院的丁医师日前表示,活熊取胆肯定有创伤,创口长期不愈合就容易发炎,而为避免发炎,多半会给熊使用抗生素,那么取胆制药的药效就会因此打折扣。亚洲动物基金会负责人则表示,在养熊场的黑熊胆汁中曾多次发现抗生素残留。
此前,亚洲动物基金中国区Z先生曾说,熊的取胆伤口常年不愈,且插入导管取胆时很难彻底消毒,所以熊的取胆口常常发炎溃疡,肝胆病变也十分常见,导致胆囊感染、肝脏感染甚至癌症,“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健康威胁”。
有关某医药G公司“活熊取胆是保护中医”的借口,目前看来难以自圆其说。
2月15日,有记者报道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资料显示,在G公司目前生产的熊胆产品中,除了“熊胆粉”和“熊胆胶囊”获得批号外,其他30多种产品均未获得熊胆药品或含熊胆药品批号,主要为熊胆茶、清甘茶等保健产品。不过,G公司还没有一种产品获得任何保健品批准号。
中国保健协会表示,尽管国内目前尚未取消活熊取胆,但其根本原则是“熊胆入药”,如果厂家并非把熊胆“入药”而是挪作他用,毫无疑问应予以严格限制。
亚洲动物基金中国区对外事务总监也曾表示,以G公司的一款产品为例,仅仅3克熊胆粉被包装在50厘米见方的盒子里,包装得很豪华,售价也高达400多元。“大部分的熊胆消费都是礼品消费,而不是药品消费。而这些礼品消费都是建立在黑熊的痛苦之上的。”G公司的这种做法,在全国医药行业具有某种普遍性。
“活熊取胆汁存废”问题也引起了舆论界的热议。一种声音认为:很多人吃牛肉、吃羊肉,这比插管取胆残忍多了,活熊有义务为人类服务。而另一种声音则认为:我们应该明白,人类不过是自然界中普通而年轻的物种,就像我们不能剥夺他人的生命一样,我们也不能随意作践自然,作践动物。对自然与生命以仁爱心对待,以敬畏心对待,这是人性要求的情操和素质,也是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
2.某报2012年2月27日发表了一篇学者署名文章,内容概要如下:
放在“熊胆入药以治病救人”的前提下探讨“黑熊在被取胆汁的过程中是不是舒服”这样一个颇有点小资情调的话题,好像迂阔得很:全球人口每天吃掉的动物难以计数,无论饲养还是屠宰,人类难道问过动物舒不舒服?哪个动物不愿意活得自由自在且顺乎自然地“终其天年”?但人不吃肉行吗?“君子远庖厨”不过是说“吃的人不杀、杀的人不吃”而已。
当代西方环境伦理主张赋予一切生命体包括动物以平等的“伦理权利”,就像人类人人平等一样。这一“动物的平等伦理权利”的设想立意是高尚的,胸襟是开阔的,情怀是利他的,但其基本理论依据始终是成问题的。这一理念建立在生态平衡的概念之上:每一物种都在地球生态系统中有其地位,每一物种都是生态链中的重要一环,起着相互平衡的作用,而每个物种都是由个体组成的,所以,每一动物个体都有平等的伦理权利。
如此论证看似严谨,实际上存在着不可克服的“伦理悖论”。因为在环环相扣的生态系统中,某个特定物种所履行的生态功能恰恰是或者给其他物种做食物,或者以其他物种为食物,所以物种的伦理权利应该建立在该物种的个体牺牲自己的基础之上。个体的牺牲往往构成了物种生存以及繁衍下去的基本前提。
将物种与个体的这层关系放到生活场景中来认识,就是说动物的伦理权利只是物种层面的权利,而不是个体层面的权利,保护物种不等于保护该物种的每一个个体。相反,人吃鸡越多,鸡这一物种繁衍得就越多。同样道理,支持活熊取胆汁的人士提出:“对一部分黑熊抽取胆汁,可以避免猎杀更多的野生黑熊;自从有了活熊取胆汁技术之后,野外黑熊种群增加,数量增多,所以此举客观上保护了黑熊物种。”对此说法,倒也不能完全斥之为狡辩。
然而问题在于,站在环境伦理的立场上,即使动物个体“应该为种群做出牺牲”,也仍然享有自己的伦理权利。首先,在滥捕乱杀的情况下,个体的牺牲并不能换取种群的生存。此时,该物种中剩下的任一个体的生存都具有生态意义上的伦理地位,否则,动物伦理就变成了对生态重要性的“抽象肯定,具体否定”,保护生态也便名存实亡了。其次,在动物为其生态功能,比如供人食用、制作裘皮或者入药治病而牺牲的时候,个体的伦理权利表现为不应遭受无谓甚或无度的痛苦。中国传统饮食中诸如“鱼炸熟了,嘴还在动”和“活吃猴脑”之类不顾动物痛苦的“菜肴”在国人中日渐式微,说明基本的动物伦理观念已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国人。
3.有网民公布了一组虐猫视频截图:一女子用尖尖的高跟鞋鞋跟对一只小猫肆意践踏,手段极其残忍。这就是轰动一时的M县女子虐猫事件。“虐猫事件”一夜之间成为各大网站的热帖,评论成000上万,数天内席卷了国内几乎所有的主流媒体。网友们愤慨万分,对虐猫女子声讨谴责,誓言要揪出凶手。网上掀起“缉凶”狂潮,经过网友收集信息、搜索、排查,“疑犯”身份陆续曝光——除了虐猫女,M县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也参与了虐猫的拍摄过程。
虐猫视频中关键人物被披露后,引起了M县的高度重视。县政府当即派出工作人员对虐猫事件当事人展开调查,并召开了紧急专题会议,纪检、宣传、检察、法制、监察、公安、文化等部门参加了会议,对虐猫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做了汇报。从调查情况看,虐猫事件拍摄现场为M县一沿江风景区,参与者中有一名已经主动承认了事实。虽然参与者参与的原因、动机以及是否被其他组织引诱、利用还有待进一步查证,但此事在M县发生并有M县人参与,县政府对此表示愤慨、谴责和遗憾。“考虑到参与者的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其行为与其从事的职业极不相称,所以,从即日起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立即停止其工作,接受调查。鉴于其中一名可能参与事件的嫌疑人不知去向,责成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采取多方面、有力度的措施,尽快取得联系,使其主动返回本单位,就本事件做出明确的解释。”有关部门汇报道。据称,在这次会议上,M县人民政府还对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细致研究,并向上级主管机关和法律权威部门请求协助,为今后对参与者进行处理提供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最好责成有关部门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做出严肃公正的处理,给社会、媒体和网民一个满意的交代。
4.法制报报道了某市H区暴发狂犬病疫情以及随后的处理情况。具体报道如下:
进入3月以来,某市H区暴发狂犬病疫情,截至目前,有11人患狂犬病死亡,6200多人被狗咬伤,这些数还有继续增加的趋势。随后,当地政府部门为控制疫情,捕杀了三万多只狗,遭到众多爱狗人士的激烈批评,使H区一度陷入“屠狗风波”的舆论旋涡。
H区许多群众有养犬习惯。全区拥有各类犬37万多只,这意味着平均每10人就拥有一只狗。部分群众认识不足、管理不善,随意遗弃造成大量流浪犬,犬只随意流动是导致狂犬病疫情蔓延的主要原因。
H区连续召开狂犬病防控紧急会议,指出狂犬病已严重危害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场为期30天的集中整治犬类活动在全区紧急开展。
政府强调:所有犬只必须进行免疫并办理相关证件,一律实行拴养和圈养。严禁携犬进入商尝市尝学校、公园等公共场合,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强制捕杀。记者在政府发布的通告上看到如下条文:“各乡镇实施组织由公安、农业、城管等部门组成的专业队伍对未免疫的犬只进行捕杀,犬主不得进行阻拦、不得要求赔偿,群众也可自行组织捕杀犬只。”
申论试卷
满分:100分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填涂准考证号。
4.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5.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严禁折叠答题卡!
二、给定资料
1.有网民披露:“(黑熊被活体取胆汁时)熊肚上有一道永远无法痊愈的刀口,一个瘘管直通熊的胆囊,外连一根透明的塑料软管,平时用一种黏性很强的敷料把软管和创面包扎起来,抽取胆汁时打开包扎,将针筒插入塑料软管。在抽吸墨绿色的胆汁时,熊张大嘴,两眼暴凸,肝区颤个不停。最要命的是,那针筒为了等候胆汁而时抽时停,熊的哀叫也就呈现一种间歇性的上滑颤音和下滑颤音……”
在某医药协会2012年2月16日召开的媒体沟通会后,协会有关人士F关于“熊在无管引流过程中很舒服”的表述,已在网上广为流传。F一再表明:“如今活熊取胆是自体造管,无痛引流,并未对黑熊产生影响。”
但世界保护动物协会项目协调员向记者表示,实际上从熊第一次做手术准备取胆起,对熊的疼痛“虐待”就存在,因为手术对专业要求是相当高的,而目前并不知道手术的成功率、引发的疾病及并发症等数据。
在一次相关研讨会上,某医科大学J教授介绍了人工熊胆的坎坷历程。
此前,F曾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替代品出现,更不能简单地根据功能主治用草药代替。”也有专家表示,熊胆没有替代品。
但J教授介绍说,人工熊胆于1983年经卫生部批准立项,相继由某药科大学等单位共同承担。科研人员经过几十次配方选择,最终使人工熊胆的化学组成、理化性质、稳定性等均与优质天然熊胆一致,主要有效成分相同、含量接近,而且质量稳定,并由上海某医院完成了二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治疗急性扁桃体炎以及肝火亢盛型高血压,人工熊胆与天然熊胆的疗效无显著性差异。
J教授说,到2007年,人工熊胆完成了研制、试验等全部工作,一直在等待国家批准。
J教授还介绍说,“我们研制的人工熊胆的主要成分的含量和优质天然熊胆一致,且质量稳定”,而活熊取出的胆汁和优质天然熊胆相差甚远,因为引流熊的生活方式和饮食结构与真正的天然熊截然不同,引流熊的胆汁在肝脏内循环不足,加之长期引流使引流口发生了生理变化,所以质量很不稳定。
广州一家医院的丁医师日前表示,活熊取胆肯定有创伤,创口长期不愈合就容易发炎,而为避免发炎,多半会给熊使用抗生素,那么取胆制药的药效就会因此打折扣。亚洲动物基金会负责人则表示,在养熊场的黑熊胆汁中曾多次发现抗生素残留。
此前,亚洲动物基金中国区Z先生曾说,熊的取胆伤口常年不愈,且插入导管取胆时很难彻底消毒,所以熊的取胆口常常发炎溃疡,肝胆病变也十分常见,导致胆囊感染、肝脏感染甚至癌症,“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健康威胁”。
有关某医药G公司“活熊取胆是保护中医”的借口,目前看来难以自圆其说。
2月15日,有记者报道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资料显示,在G公司目前生产的熊胆产品中,除了“熊胆粉”和“熊胆胶囊”获得批号外,其他30多种产品均未获得熊胆药品或含熊胆药品批号,主要为熊胆茶、清甘茶等保健产品。不过,G公司还没有一种产品获得任何保健品批准号。
中国保健协会表示,尽管国内目前尚未取消活熊取胆,但其根本原则是“熊胆入药”,如果厂家并非把熊胆“入药”而是挪作他用,毫无疑问应予以严格限制。
亚洲动物基金中国区对外事务总监也曾表示,以G公司的一款产品为例,仅仅3克熊胆粉被包装在50厘米见方的盒子里,包装得很豪华,售价也高达400多元。“大部分的熊胆消费都是礼品消费,而不是药品消费。而这些礼品消费都是建立在黑熊的痛苦之上的。”G公司的这种做法,在全国医药行业具有某种普遍性。
“活熊取胆汁存废”问题也引起了舆论界的热议。一种声音认为:很多人吃牛肉、吃羊肉,这比插管取胆残忍多了,活熊有义务为人类服务。而另一种声音则认为:我们应该明白,人类不过是自然界中普通而年轻的物种,就像我们不能剥夺他人的生命一样,我们也不能随意作践自然,作践动物。对自然与生命以仁爱心对待,以敬畏心对待,这是人性要求的情操和素质,也是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
2.某报2012年2月27日发表了一篇学者署名文章,内容概要如下:
放在“熊胆入药以治病救人”的前提下探讨“黑熊在被取胆汁的过程中是不是舒服”这样一个颇有点小资情调的话题,好像迂阔得很:全球人口每天吃掉的动物难以计数,无论饲养还是屠宰,人类难道问过动物舒不舒服?哪个动物不愿意活得自由自在且顺乎自然地“终其天年”?但人不吃肉行吗?“君子远庖厨”不过是说“吃的人不杀、杀的人不吃”而已。
当代西方环境伦理主张赋予一切生命体包括动物以平等的“伦理权利”,就像人类人人平等一样。这一“动物的平等伦理权利”的设想立意是高尚的,胸襟是开阔的,情怀是利他的,但其基本理论依据始终是成问题的。这一理念建立在生态平衡的概念之上:每一物种都在地球生态系统中有其地位,每一物种都是生态链中的重要一环,起着相互平衡的作用,而每个物种都是由个体组成的,所以,每一动物个体都有平等的伦理权利。
如此论证看似严谨,实际上存在着不可克服的“伦理悖论”。因为在环环相扣的生态系统中,某个特定物种所履行的生态功能恰恰是或者给其他物种做食物,或者以其他物种为食物,所以物种的伦理权利应该建立在该物种的个体牺牲自己的基础之上。个体的牺牲往往构成了物种生存以及繁衍下去的基本前提。
将物种与个体的这层关系放到生活场景中来认识,就是说动物的伦理权利只是物种层面的权利,而不是个体层面的权利,保护物种不等于保护该物种的每一个个体。相反,人吃鸡越多,鸡这一物种繁衍得就越多。同样道理,支持活熊取胆汁的人士提出:“对一部分黑熊抽取胆汁,可以避免猎杀更多的野生黑熊;自从有了活熊取胆汁技术之后,野外黑熊种群增加,数量增多,所以此举客观上保护了黑熊物种。”对此说法,倒也不能完全斥之为狡辩。
然而问题在于,站在环境伦理的立场上,即使动物个体“应该为种群做出牺牲”,也仍然享有自己的伦理权利。首先,在滥捕乱杀的情况下,个体的牺牲并不能换取种群的生存。此时,该物种中剩下的任一个体的生存都具有生态意义上的伦理地位,否则,动物伦理就变成了对生态重要性的“抽象肯定,具体否定”,保护生态也便名存实亡了。其次,在动物为其生态功能,比如供人食用、制作裘皮或者入药治病而牺牲的时候,个体的伦理权利表现为不应遭受无谓甚或无度的痛苦。中国传统饮食中诸如“鱼炸熟了,嘴还在动”和“活吃猴脑”之类不顾动物痛苦的“菜肴”在国人中日渐式微,说明基本的动物伦理观念已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国人。
3.有网民公布了一组虐猫视频截图:一女子用尖尖的高跟鞋鞋跟对一只小猫肆意践踏,手段极其残忍。这就是轰动一时的M县女子虐猫事件。“虐猫事件”一夜之间成为各大网站的热帖,评论成000上万,数天内席卷了国内几乎所有的主流媒体。网友们愤慨万分,对虐猫女子声讨谴责,誓言要揪出凶手。网上掀起“缉凶”狂潮,经过网友收集信息、搜索、排查,“疑犯”身份陆续曝光——除了虐猫女,M县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也参与了虐猫的拍摄过程。
虐猫视频中关键人物被披露后,引起了M县的高度重视。县政府当即派出工作人员对虐猫事件当事人展开调查,并召开了紧急专题会议,纪检、宣传、检察、法制、监察、公安、文化等部门参加了会议,对虐猫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做了汇报。从调查情况看,虐猫事件拍摄现场为M县一沿江风景区,参与者中有一名已经主动承认了事实。虽然参与者参与的原因、动机以及是否被其他组织引诱、利用还有待进一步查证,但此事在M县发生并有M县人参与,县政府对此表示愤慨、谴责和遗憾。“考虑到参与者的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其行为与其从事的职业极不相称,所以,从即日起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立即停止其工作,接受调查。鉴于其中一名可能参与事件的嫌疑人不知去向,责成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采取多方面、有力度的措施,尽快取得联系,使其主动返回本单位,就本事件做出明确的解释。”有关部门汇报道。据称,在这次会议上,M县人民政府还对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细致研究,并向上级主管机关和法律权威部门请求协助,为今后对参与者进行处理提供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最好责成有关部门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做出严肃公正的处理,给社会、媒体和网民一个满意的交代。
4.法制报报道了某市H区暴发狂犬病疫情以及随后的处理情况。具体报道如下:
进入3月以来,某市H区暴发狂犬病疫情,截至目前,有11人患狂犬病死亡,6200多人被狗咬伤,这些数还有继续增加的趋势。随后,当地政府部门为控制疫情,捕杀了三万多只狗,遭到众多爱狗人士的激烈批评,使H区一度陷入“屠狗风波”的舆论旋涡。
H区许多群众有养犬习惯。全区拥有各类犬37万多只,这意味着平均每10人就拥有一只狗。部分群众认识不足、管理不善,随意遗弃造成大量流浪犬,犬只随意流动是导致狂犬病疫情蔓延的主要原因。
H区连续召开狂犬病防控紧急会议,指出狂犬病已严重危害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场为期30天的集中整治犬类活动在全区紧急开展。
政府强调:所有犬只必须进行免疫并办理相关证件,一律实行拴养和圈养。严禁携犬进入商尝市尝学校、公园等公共场合,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强制捕杀。记者在政府发布的通告上看到如下条文:“各乡镇实施组织由公安、农业、城管等部门组成的专业队伍对未免疫的犬只进行捕杀,犬主不得进行阻拦、不得要求赔偿,群众也可自行组织捕杀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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