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062435
第一节 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 1
一、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1
二、民事主体 3
三、民事权利 17
四、民事法律行为 24
五、民事责任 37
六、诉讼时效 40
七、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44
第二节 合同法 46
一、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47
二、合同的订立 48
三、合同的效力 56
四、合同的履行 63
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70
六、合同的终止 74
七、违约责任 79
八、技术合同 84
九、委托合同 92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 96
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 96
二、民事诉讼的管辖 104
三、审判组织和诉讼参加人 110
四、民事诉讼证据 118
五、保全 131
六、民事审判程序 134
七、审判监督程序 146
八、执行程序 151
九、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156
第四节 行政复议法 158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58
二、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参加人 158
三、行政复议程序 163
四、行政复议决定 177
第五节 行政诉讼法 184
一、行政诉讼的基本知识 184
二、行政诉讼的管辖 193
三、行政诉讼参加人 198
四、行政诉讼的证据 205
五、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 215
六、国家赔偿 238
第六节 其他相关法律 243
一、对外贸易法 243
二、刑法 246
第二章 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251
第一节 著作权法 251
一、著作权的客体 251
二、著作权的主体 253
三、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内容 265
四、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的保护 285
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特殊规定 291
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 297
第二节 商标法 299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客体 299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主体 304
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取得 306
四、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 317
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消灭 323
六、商标使用的管理 329
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332
八、驰名商标 340
第三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343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343
二、商业秘密 347
第四节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350
一、品种权的保护客体 350
二、品种权的主体 352
三、获得品种权的程序 353
四、品种权的内容 356
五、品种权的无效 357
六、品种权的保护 358
第五节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359
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客体 359
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主体 360
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取得 361
四、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内容 366
五、布图设计登记申请的复审、复议和专有权的撤销 368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 370
第六节 其他知识产权法规、规章 371
一、知识产权的备案 371
二、侵权嫌疑货物的扣留及其处理 374
三、法律责任 377
四、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 378
第三章 相关国际条约 381
第一节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381
一、巴黎公约基本知识 381
二、巴黎公约确立的核心原则和内容 382
第二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388
一、协定的基本知识 388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要求 390
三、对协定许可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404
四、知识产权执法 405
五、争端的防止和解决 409
参考文献 411
言
今年法律方面最大的变化就是1991年制定的《专利代理条例》在27年之后终于完成首次修订,《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也已经完成修订。“专利代理人”改名为“专利代理师”,和教师、工程师、律师、技师、厨师等都一样都被称为“师”。由于专利代理师取消执业证,
故拥有律师证的专利代理师恐怕不能再称呼为“双证”,改为“双师”可能更为合理。除此之外,主要的变化包括:报考专利代理师不再需要2年的工作经验,设立合伙制专利代理机
构需要的合伙人从3 名降低到2 名,有限公司制专利代理机构的股东中,允许其中20% 的股东(非法定代表人)不具有2 年的专利代理执业经验,简化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程序和材料要求,取消专利代理师入行和成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年龄限制,取消限制专利代理师和股东或合伙人自由流动的期限限制。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二审实行“飞跃上诉”。在民事领域,发明、实用新型(不包括外观设计)、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案件的二审直接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在行政领域,对三类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授权确权案件的二审也直接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
最后,《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也进行了部分修改。
《商标法》在代理机构的行为规范、异议程序、无效程序和对代理机构的法律规制中,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申请进行全面遏制;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计算倍数提高到1倍以上、5倍以下,法定赔偿数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加销毁假冒商标商品及其制作材料、工具的规定,并规定假冒商标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增加电子侵入、违反保密义务和帮助教唆他人违反保密义务;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增加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恶意侵犯商业秘密的侵权赔偿数额计算倍数提高到1倍以上、5倍以下,法定赔偿数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责任增加没收违法所得,罚
款上限分别从50万元
(一般情节)和300万元
(情节严重的)提高到100万元和500万元,
增加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删除由技术转让方承担侵权责任、对改进技术成果归属以及关于技术进口合同限制性条款的规定。
二、去年考试新情况
从2006 年专利代理人考试进行改革后,10 多年来的考试已经基本形成了固有的“套路”。不过,2018 年试卷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难度大幅度提升。从客观指标上看,考试难度与各科目分值的稳定性、试卷字数、案例题和法条题各自数量、考查知识点数量、生僻知识点数量、正向考察(选出正确答案)
和反向考察(选出错误答案)
题目数量、争议题目数量等相关。在2018 年试卷中,前述各项指标大部分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层层累加后导致试卷难度大幅度提升。这是否意味着考试出现了新的趋势,还是一次偶然的插曲,还需进一步观察。2018年的专利法试卷具有以下特点:(1)各章节的分值与往年一样震荡明显,与2017
年相比,“授予专利的实质性条件”从20题降为14题,“对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从12题降低到5题,“专利权的实施与保护”从7题陡升到24题,“专利合作条约及其他与专利相关的国际条约”从11题“腰斩”为5题;(2)试卷字数飞速上涨,从2017年的1.61万字陡升至2.42万字;(3)案例题数量略有增长,从49题提高到58题;(4)知识点数量从153个提高到178个;(5)生僻知识点略有增长,从38个提高到46个;(6)反向考察题大幅增加,从4 题增加到27题;(7)争议题目数量增加,有5道题目的参考答案值得商榷,也给考生带来了困扰。2018年的相关法试卷特点如下:(1)各部门法各自的分值依旧保持稳定,其中民法总则12分,合同法14分,民事诉讼法14分,行政复议法8分,行政诉讼法12分,著作权法13 分,商标法 15 分;(2)
试卷总字数逐步上升,从 2017 年的 1.50 万字提高到 1.56 万字;(3)案例题数量增长明显,从2017年的34题增加到44题;(4)知识点数量逐年回升,从2017年的166个增加到183个;(5)生僻知识点大幅度增加,2017年试卷的知识点中,有25个知识点在前10 年中未考察过,而2018 年试卷中前10 年未考察过的知识点有58 个;(6)争议题目数量增加,有3 道真题的答案值得商榷。
三、复习应试策略
本书按照惯例对历年的真题进行了筛选,每个章节中的真题数量大致和该章节历年考试的题量平均值相符。不过,考虑到“专利法律知识”中各章节历年的题量并不稳定,故不建议考生将“专利法律知识”中各章节的题量作为分配复习时间的参考标准。与之相反,
将知识点的考察频率来作为分配复习时间的依据更为可靠。
在本书中,一个“☆”表示该知识点在2009—2018年期间考察过一次,“★”则表示考
察过两次,以十次为上限。需要注意,本书中的真题选择范围是2006—2018年,而星号的
统计范围则是2009—2018 年,故有时会出现双方不相对应的情况,比如有些知识点在前面虽然没有星号,但下面却出现了相应的考题。另外,本书一贯强调理解优于记忆,在每道真题的解题思路部分,对相关法条进行了比较通俗化的阐释,帮助考生理解背后的法律,达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的目的。
如果考生发现本书中有遗漏甚至谬误之处,欢迎向笔者发送邮件批评指正,邮箱地址为[email protected]。如有指教,本人感激不尽。
祝广大考生都能发挥出自己的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杨敏锋
2019
年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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