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20148535
第一章 监管的内涵与金融监管的形成001
第一节 对监管的界定001
第二节 金融监管024
第三节 中央金融监管与地方金融监管042
第二章 金融监管的组织机构054
第一节 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演变历程054
第二节 对境外金融监管机构的考察066
第三节 我国金融监管机构评析084
第三章 央地金融监管权的配置模式089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的横向配置089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纵向配置101
第四章 金融监管权的运行机制114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的决策机制114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执行机制121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的协调机制125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的监督制度与配套制度的建构148
第一节 设计好金融监管问责的具体制度149
第二节 注重社会监督152
第三节 强调监管绩效154
第四节 强化救济与预防机制158
附录164
参考文献195
后记218
前 言
中央与地方关系是一个大概念,相比之下,其中最能代表中央与地方关系实质的应该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纵向关系。政府间纵向关系,按照一些学者的总结,可以理解为包含六个方面: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财权、规划权、组织权和立法权的配置,地方政府的诉求表达机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领导制度,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制度,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机制以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纠纷解决机制。对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和权力配置来说,金融监管权的划分只是其中一个相对较小的方面。但是,这个方面在目前央地金融关系甚至经济关系格局稳定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觑。
就中央层面而言,其实它有实际的承担机构,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局等,诸如此类的机构代表了中央,虽然它们最终都由国务院领导,但从实际的职权行使上,它们代表了中央政府的态度,当然在一些重大的方向性决策上,国务院甚至党中央都要对此有一个宏观的定调,这是必然的。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提法就是一个宏观和中观兼具的决策(方向)。就地方而言,金融监管权的承担除了上述中央机关的派出机构之外,最重要的还有地方的金融服务办公室或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地方机构改革之后,很多地方设置了相应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这足以说明,在中央的监管触角之外,仍然需要地方有独立的监管体制设置,这也是央地金融监管权划分的客观基础和现实需要所在。
从金融监管这一特殊行业来反观央地权力配置,会发现在各种行政领域中,央地权力划分都有其个性化的特点,这些特点与央地权力划分的共性特点,构成了我国央地关系及其权力配置的全貌和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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