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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96179
1、 ※有趣的法律故事 详细的法律解答
2、 ※精选常见典型案例,深入分析法律疑点,有理有据指导百姓学法用法
3、 ※全面实用的法律知识,生动真实的案例解读,方便快捷的字典式查找,百余经典案例涵盖生活方方面面。
本书结合实际生活,选取了社会生活中有可能遇到的各种小问题,涉及婚姻、工作、房产、医疗、食品安全、交通、出行、财产等各类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非常适合大众阅读。贴近生活,贴近百姓,实用性极强。对于每一个小问题,本书都从以下五个部分来进行分析和阐述:
*部分为案情再现,该部分主要是对案情的描述,这些案情可能是你我他在学习和生活中常常遇到的事,能引发读者共鸣与思考。
第二部分为法律疑点,该部分结合案例情景,直截了当地引出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第三部分为法律分析,该部分针对法律疑点,从法律专业的角度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探析案情中所延伸的知识点,真正为读者答疑解惑。
第四部分为条文链接,法律条文是解决所有法律纠纷的依据,任何纠纷的解决都离不开法律条文的支撑。配以法律条文,能让每位读者都能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条文到底是如何规定的,从而更有利于帮助大家学习法律。
第五部分为法律人生,法律不是死板的教条,法律应该被生动地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希望读者在了解和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后,能够有所体会或领悟,以便能进一步树立法治信仰。
第一章 婚姻家庭
1. 男女双方同居时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分手后应当如何分割? 3
2. 女方在恋爱期间人工流产的,在分手后其是否可以向男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4
3. 男女双方在分手后,其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应当由哪一方抚养? 6
4. 没有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人有哪些? 7
5. 举办结婚仪式是否算是结婚? 9
6. 在配偶长期失踪的情况下,另一方想再婚的应该怎么办? 10
7.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应当由谁抚养? 12
8. 应当如何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3
9. 结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5
10. 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6
11. 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专用的奢侈品包是否属于其个人财产? 18
12. 离婚时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19
13. 离婚时女方因生活困难而没有地方居住的,是否可以请求居住男方的房屋? 20
14. 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的,是否肯定会被法院判决离婚? 22
15. 夫妻离婚后,妻子还需要为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承担责任吗? 23
16.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所负担的抚养费包括哪些? 25
17.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约定子女的抚养费由一方全部承担吗? 26
18. 子女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27
19. 子女可以因为父亲再婚而拒绝承担赡养义务吗? 29
20. 没有对子女尽抚养义务的父母,子女是否还需要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30
第二章 职场闯拼
21. 用人单位向新入职员工收取培训费用的行为是否合法? 35
22. 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的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6
23. 劳动者使用假学历证书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7
24. 退休后被返聘的,还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39
2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一致“不交社保”,该约定是否有效? 40
26.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42
27. 实行提成工资的用人单位,底薪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43
28. 拒付劳动报酬有可能构成何种犯罪? 45
29. 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参加社会活动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工资? 46
30.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遭受的伤害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48
31. 用人单位可以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吗? 49
32.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不通知用人单位而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51
33. 用人单位有权解聘上班用QQ、微信等私聊的员工吗? 52
34. 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同时要求补偿金和赔偿金吗? 53
35.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5
36.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多长时间内提出? 56
第三章 房屋汽车
37. 房屋所有权是签订买卖合同就发生变更吗? 61
38. 以法院判决方式取得的房产,自何时取得房屋所有权? 62
39. 房屋继承后未进行产权登记就转让的,所有权是否变更? 63
40. 开发商的广告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64
41. 商品房的保修期应该从何时起算? 65
42. 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拿到房产证该怎么办? 67
43.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可以为30年吗? 68
44. 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出租人对承租人继续租用房屋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69
45. 承租人死亡后,共同居住的人有权继续承租吗? 71
46. 谁应当为汽车租赁期间造成的损害负责? 72
47. 在试乘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谁应该对事故负责? 73
48. 因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赔偿义务吗? 74
第四章 看病就医
49. 若伤亡是由于情况紧急的抢救行为导致的,是否可以定性为医疗事故? 79
50. 应该在什么时间内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 80
51. 对首次鉴定不服的,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提起再次鉴定? 81
52. 医院租房给他人行医出现医疗事故能否免责? 82
53. 没有依照规定使用器械造成损害,患者是否有权向医院索赔? 84
54. 未经允许让实习医生参观妇检过程是否侵害了孕妇的权利? 85
55. 在未取得患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医院能否对患者采取医疗措施? 87
56. 患者在住院期间自杀的,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88
57. 病人在等待看病的时候猝死,医疗机构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90
58. 患者自己不接受医生治疗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可否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91
59. 误诊后,患者与医院私下签署的和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92
60. 因医疗事故而误工,医疗机构应否赔偿患者误工费? 93
61. 患者家属对医疗机构的治疗不满,便以“停尸”的方式维权合适吗? 95
第五章 消费维权
62. 怎样看待商店贴出的“偷一罚十”告示? 99
63. 商家是否能够凭借宣传单最终解释权拒绝优惠? 100
64. 商家是否需要对出售的特卖商品承担质量保障责任? 101
65. 展销会上买到不合格产品应找谁? 102
66. 经营者伪造其出售商品的产地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
67. 家电保修期内上门服务应该交“上门服务费”吗? 105
68. 消费者因商品缺陷受到人身损害,应该由谁赔偿? 106
69. 通过电视购物购买的商品质量有问题由谁负责? 107
70. 商家能否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 109
71. 在饭店被服务员故意绊倒受伤,应由谁赔偿? 110
72. 吃完饭是否有权索要发票? 111
73. 顾客在饭店就餐时丢失财物能否要求店主赔付? 113
74. 消费者应怎样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纠纷? 114
第六章 食品安全
75. 食品广告可以涉及治疗和预防疾病的内容吗? 119
76. 购买的食品包装上没有标签时,消费者应该怎么办? 120
77. 在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中,当事人应当如何提起诉讼? 122
78. 当食品安全的受害人是儿童时,应该由谁代其提起诉讼? 123
79. 因食品安全问题而受到人身损害的,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24
80. 举报投诉不良商家的人的信息是否会被泄露? 126
第七章 交通事故
81.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标准是什么? 131
82. 肇事逃逸的驾驶员是否需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132
83. 在交通事故中,交通管理部门是否可以强制当事人进行调解? 133
84. 在交通事故调解中达成的赔偿协议,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35
85. 在机动车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哪些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承担赔偿责任? 136
86. 多辆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应当怎样分担? 138
87.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140
88. 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请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吗? 141
89. 车辆已经过户,但是没有变更保险手续,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142
90. 车辆所有人因改装汽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144
91. 驾驶员没有驾驶资格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是否可以请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45
92.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吗? 147
93.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是否可以将承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148
94.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当事人的哪些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150
第八章 游山玩水
95. 旅行社在旅游中安排游客购物的行为是否合法? 155
96. 应当如何认定旅行社所宣传的“包吃包住”的标准? 156
97. 涉嫌非法传销的旅行社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158
98. 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景点时,旅游者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吗? 159
99. 旅游者是否可以将自身参加的旅行团的权利转让给朋友? 161
100. 旅行社发现旅游者患有传染病的,是否可以单方解除旅游合同? 162
101. 因旅行中遭遇海啸导致行程被取消的,旅游者应该怎么办? 164
第九章 人财保护
102. 因“舍己为人”而使自身利益受损的,应该怎么办? 169
103. 受害人故意造成自身损害的,应由谁承担责任? 170
104. 被别人诬陷通奸,可以要求侵权人既赔礼道歉又赔钱吗? 171
105. 公路施工致夜间过路行人摔伤,应向谁主张侵权责任? 173
106. 小狗受到惊吓,出于本能反咬他人,谁来赔偿受害人? 174
107. 打群架时致人损伤,但不知道具体的加害人,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175
108. 商场电梯挤伤乘坐电梯的孩童,商场需要赔偿吗? 177
109. 教唆六七岁的小孩儿跟别人打闹,还会承担侵权责任吗? 178
110. 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的,可以要求行为人承担责任吗? 180
111.未成年人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181
112. 相机被盗,后因遗失被人捡起后卖给他人,相机主人是否有权要回? 182
113. 一人能否不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二人合作编排的舞蹈? 184
114. 员工在工作期间创作的服装设计图属于员工个人所有还是单位所有? 185
115. 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产品后两年内买方一直未支付货款,卖方还能否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187
第十章 失踪死亡
116. 在具备哪些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宣告公民失踪? 191
117. 在什么情况下代管人可以变卖失踪人的财产? 192
118. 具备哪些条件后可以宣告死亡? 193
119. 宣告死亡前必须要先宣告失踪吗? 195
120. 申请宣告死亡时,利害关系人之间有先后顺序吗? 196
121. 宣告死亡之后还可以撤销吗? 197
122. 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吗? 199
第十一章 常见合同
123. 因受欺诈而签订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203
124. 悬赏人声明支付报酬,在找到东西后突然反悔,归还者是否可以请求其支付报酬? 204
125. 合同中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对方可以既要求支付违约金又要求返还定金吗? 205
126. 订立合同时隐瞒事实真相,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06
127. 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应该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208
128. 赠与人在作出赠与许诺之后是否可以反悔? 209
129.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是否需要受受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约束? 210
130. 乘坐飞机时行李意外丢失,航空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12
131. 临时帮助别人看管行李时行李被偷走,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213
第十二章 民间借贷
132. 民间的借款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 217
133. 高利转贷银行贷款的合同有效吗? 218
134. 使用支付宝转账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 219
135. 自然人之间借款,出借人以交付银行卡的方式支付借款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 220
136. 明知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仍然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效力如何? 222
137. 自然人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还钱的时候需要还利息吗? 223
138. 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随意约定借款利率吗? 225
139. 借款利息可以从本金中提前扣除吗? 226
140.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利息怎么算? 227
141. 妻子有义务偿还丈夫为赌博所借的钱吗? 229
第十三章 违法犯罪
142. 过失致人死亡的,是否构成犯罪? 233
143. 教唆侄子实施抢夺,构成犯罪吗? 234
144. 用砖击向欲行强奸的男子头部,致其死亡,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235
145. 聚会上喝醉酒后驾车回家,构成犯罪吗? 236
146. 学校将学生个人信息提供给教育机构,会受到刑事追究吗? 238
147. 在单位公然侮辱同事致其自杀,行为人对此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 239
148. 公民公然进入邻居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是否违法? 240
149. 允许朋友在自己家中吸毒,是否构成犯罪? 242
150. 公民购物时严重透支信用卡且拒不还款,是否构成犯罪? 243
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我国的全民普法已历经了三十几年。在普法的进程中,社会的法治声音逐渐由小变大,公民的法律意识也逐渐由弱变强,走在新世纪的征程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听到“法”的回声。毋庸置疑的是,全民法治观念进步,社会法治管理提升,普法工作卓有成效。但是,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尚未形成全社会人人懂法、知法、用法、守法的局面,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
中共中央、国务院“七五”普法会议指出,全民普法要精准有效,引导人们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这一要求深刻反映了我国的普法现状,也许我们每个人都能说出几个基本法律常识,但是,我们可能对这些基础性的法律常识仅仅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甚至即使知道也不会运用。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问题时,我们的第一反应应当是:“法”是如何规定的,用“法”如何解决。这就要求我们首先必须懂法、知法,想要做到这一点,普法教育就必须从每一个人抓起,让法律变成众人皆知的知识。
人生的道路很漫长,有无数种可能,但关键的却只有几步。在作出人生的重要选择时,我们必须做到心中有数,而这个“数”的底线就是法律。无论我们作出怎样的选择,我们都必须遵法、守法。为了帮助大家学法用法,我们特意编写了这本《人生法律解答书》。
首先,在内容的选取上,本书结合实际生活,选取了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最有可能遇到的各种小问题,着重突出与家庭生活、工作相关的各种法律知识,非常适合大众阅读。贴近生活,贴近百姓,实用性极强!
其次,在法律专业性上,每一个小问题的分析都是由法律专业人士来完成的,并且,考虑到法言法语的晦涩性,我们在解答问题的时候,使用的都是通俗易懂的语言,相信大家一定能看得懂。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本书的一大亮点,就是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让大家有所“收获”与“领悟”。学法的最高境界是如何用法,但用法是在社会生活环境中去用,不是纸上谈兵,也不是机械地照搬法条,怎么去用法维权,怎么去懂法守法,怎么去依法经营我们的人生,这是一门大学问。本书在每个小问题解答的最后,都设置了一个小总结,希望和大家一道,探讨完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由于时间关系,书中难免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本书编委会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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