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7572294
编辑推荐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传世经典畅销七十年,一版再版的社会学必读书研究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与社会结构,认识中国国情的杰作
内容简介
费孝通先生是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对我国的社会制度、民俗、文化有很独到的研究,从早年的乡村制度到晚年的文化的自觉与反省都对学术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书是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取材于作者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而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作者用“熟人社会”、“礼治秩序”、“差序格局”等概念概括了中国传统社会中广大农民的生存和生活状况。书中所提出的“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的概念,是以民间传统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制度的社会管理模式。它作为治国理政的蓝图,为历代圣贤所推崇。以礼治秩序来概括乡土中国,是认识前现代中国社会国情,切入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本书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较为全面地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是了解中国与中国人的必读经典。
目 录
重刊序言乡土本色 文字下乡 再论文字下乡 差序格局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家族 男女有别 礼治秩序 无讼 无为政治 长老统治 血缘和地缘 名实的分离 从欲望到需要 后记
前 言
重刊序言
这本小册子的写作经过,在《后记》里已经交代清楚。这里收集的是我在40年代后期,根据我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我当时在大学里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我自己觉得有意义的课题。那时年轻,有点初生之犊的闯劲,无所顾忌地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我借“乡村社会学”这讲台来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我是一面探索一面讲的,所讲的观点完全是讨论性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因而离开所想反映的实际,常常不免有相当大的距离,不是失之片面,就是走了样。我敢于在讲台上把自己知道不成熟的想法,和盘托出在青年人的面前,那是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好的教育方法。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去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至于攻关的结果是否获得了可靠的知识,那是另一个问题。实际上在新闯的领域中,这样要求也是不切实际的。在教室里讲课和用文字传达,公开向社会上发表,当然不能看做一回事。在教室里,教师是在带领学生追求知识,把未知化为已知。在社会上发表一种见解,本身是一种社会行动,会引起广泛的社会效果。对实际情况不正确的反映难免会引起不良的影响。我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在发表这些文章之前,犹豫过。所以该书初次出版时在《后记》中向读者恳切说明:由于刊物的编者“限期限日的催稿,使我不能等很多概念成熟之后才发表”。“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我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书出版是在1947年,离今已有37年。三联书店为什么建议我把这本小册子送给他们去重刊,我不知道。我同意他们的建议是因为我只把它看成是我一生经历中留下的一个脚印,已经踏下的脚印是历史的事实,谁也收不回去的。现在把它作为一件反映解放前夕一些年轻人在知识领域里猛闯猛攻的标本,拿出来再看看,倒另有一番新的意义。至于本书内容所提出的论点,以我现有的水平来说,还是认为值得有人深入研究的,而且未始没有现实的意义。这本小册子和我所写的《江村经济》、《禄村农田》等调查报告性质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概念在这个意义上,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我这种尝试,在具体现象中提炼出认识现象的概念,在英文中可以用Ideal Type这个名词来指称。Ideal Type的适当翻译可以说是观念中的类型,属于理性知识的范畴。它并不是虚构,也不是理想,而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中的普遍性质,是通过人们的认识过程而形成的概念。这个概念的形成既然是从具体事物里提炼出来的,那就得不断地在具体事物里去核实,逐步减少误差。我称这是一项探索,又一再说是初步的尝试,得到的还是不成熟的观点,那就是说如果承认这样去做确可加深我们对中国社会的认识,那就还得深入下去,还需要花一番工夫。这本书最初出版之后,一搁已有37年。在这一段时间里,由于客观的条件,我没有能在这方面继续搞下去。当三联书店提出想重刊此书时,我又从头读了一遍。我不能不为当时那股闯劲所触动。而今老矣。回头看,那一去不复返的年轻时代也越觉得可爱。我愿意把这不成熟的果实贡献给新的一代年轻人。这里所述的看法大可议论,但是这种一往无前的探索的劲道,看来还是值得观摩的。让我在这种心情里寄出这份校订过的稿子给书店罢。费孝通1984年10月11日
这本小册子的写作经过,在《后记》里已经交代清楚。这里收集的是我在40年代后期,根据我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我当时在大学里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我自己觉得有意义的课题。那时年轻,有点初生之犊的闯劲,无所顾忌地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我借“乡村社会学”这讲台来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我是一面探索一面讲的,所讲的观点完全是讨论性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因而离开所想反映的实际,常常不免有相当大的距离,不是失之片面,就是走了样。我敢于在讲台上把自己知道不成熟的想法,和盘托出在青年人的面前,那是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好的教育方法。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去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至于攻关的结果是否获得了可靠的知识,那是另一个问题。实际上在新闯的领域中,这样要求也是不切实际的。在教室里讲课和用文字传达,公开向社会上发表,当然不能看做一回事。在教室里,教师是在带领学生追求知识,把未知化为已知。在社会上发表一种见解,本身是一种社会行动,会引起广泛的社会效果。对实际情况不正确的反映难免会引起不良的影响。我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在发表这些文章之前,犹豫过。所以该书初次出版时在《后记》中向读者恳切说明:由于刊物的编者“限期限日的催稿,使我不能等很多概念成熟之后才发表”。“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我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书出版是在1947年,离今已有37年。三联书店为什么建议我把这本小册子送给他们去重刊,我不知道。我同意他们的建议是因为我只把它看成是我一生经历中留下的一个脚印,已经踏下的脚印是历史的事实,谁也收不回去的。现在把它作为一件反映解放前夕一些年轻人在知识领域里猛闯猛攻的标本,拿出来再看看,倒另有一番新的意义。至于本书内容所提出的论点,以我现有的水平来说,还是认为值得有人深入研究的,而且未始没有现实的意义。这本小册子和我所写的《江村经济》、《禄村农田》等调查报告性质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概念在这个意义上,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我这种尝试,在具体现象中提炼出认识现象的概念,在英文中可以用Ideal Type这个名词来指称。Ideal Type的适当翻译可以说是观念中的类型,属于理性知识的范畴。它并不是虚构,也不是理想,而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中的普遍性质,是通过人们的认识过程而形成的概念。这个概念的形成既然是从具体事物里提炼出来的,那就得不断地在具体事物里去核实,逐步减少误差。我称这是一项探索,又一再说是初步的尝试,得到的还是不成熟的观点,那就是说如果承认这样去做确可加深我们对中国社会的认识,那就还得深入下去,还需要花一番工夫。这本书最初出版之后,一搁已有37年。在这一段时间里,由于客观的条件,我没有能在这方面继续搞下去。当三联书店提出想重刊此书时,我又从头读了一遍。我不能不为当时那股闯劲所触动。而今老矣。回头看,那一去不复返的年轻时代也越觉得可爱。我愿意把这不成熟的果实贡献给新的一代年轻人。这里所述的看法大可议论,但是这种一往无前的探索的劲道,看来还是值得观摩的。让我在这种心情里寄出这份校订过的稿子给书店罢。费孝通1984年10月11日
媒体评论
我当时在大学里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我自己觉得有意义的课题。那时年轻,有点初生之犊的闯劲,无所顾忌地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我借“乡村社会学”这讲台来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我是一面探索一面讲的,所讲的观点完全是讨论性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我敢于在讲台上把自己知道不成熟的想法,和盘托出在青年人的面前,那是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好的教育方法。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去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 ——费孝通
这部书是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它对中国社会的分析鞭辟入里,发人深省,为了解中国社会文化的基本特性提供了重要参考。 ——陈雨露(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原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在费孝通先生为振兴农村、振兴中华而做的系列调查中,《乡土中国》是*总结性的著作……它用“熟人社会”、“礼治秩序”、“差序格局”等概念概括了中国传统社会中广大农民的生存和生活状况。 书中所提出的“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的概念,是以民间传统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制度的社会管理模式。它作为治国理政的蓝图,为历代圣贤所推崇。以礼治秩序来概括乡土中国,是认识前现代中国社会国情,切入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 —— 刘志琴(明史专家)
他们(吴文藻、费孝通、林耀华、瞿同祖等)都是这些学科在中国历经沧桑的见证人,正是由于他们的共同努力才使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民族学和人类学在当今社会得以发展和壮大。 ——冰心
费孝通这个人样样通,近年来深入农村、工矿,使他更通了。他的名字就有一个通字么……费孝通是走江南谈江南,走江北谈江北,希望现在的青年人也能如此。 —— 梁漱溟
这部书是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它对中国社会的分析鞭辟入里,发人深省,为了解中国社会文化的基本特性提供了重要参考。 ——陈雨露(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原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在费孝通先生为振兴农村、振兴中华而做的系列调查中,《乡土中国》是*总结性的著作……它用“熟人社会”、“礼治秩序”、“差序格局”等概念概括了中国传统社会中广大农民的生存和生活状况。 书中所提出的“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的概念,是以民间传统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制度的社会管理模式。它作为治国理政的蓝图,为历代圣贤所推崇。以礼治秩序来概括乡土中国,是认识前现代中国社会国情,切入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 —— 刘志琴(明史专家)
他们(吴文藻、费孝通、林耀华、瞿同祖等)都是这些学科在中国历经沧桑的见证人,正是由于他们的共同努力才使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民族学和人类学在当今社会得以发展和壮大。 ——冰心
费孝通这个人样样通,近年来深入农村、工矿,使他更通了。他的名字就有一个通字么……费孝通是走江南谈江南,走江北谈江北,希望现在的青年人也能如此。 —— 梁漱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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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这些社会的特性我们暂时不提,将来再说。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在我们这片远东大陆上,可能在很古的时候住过些还不知道种地的原始人,那些人的生活怎样,对于我们至多只有一些好奇的兴趣罢了。以现在的情形来说,这片大陆上最大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了。我们不妨缩小一些范围来看,三条大河的流域已经全是农业区。而且,据说凡是从这个农业老家里迁移到四围边地上去的子弟,也老是很忠实地守着这直接向土里去讨生活的传统。最近我遇着一位到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很奇怪地问我:你们中原去的人,到了这最适宜于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一家家划着小小的一方地,种植起来;真像是向土里一钻,看不到其他利用这片地的方法了。我记得我的老师史禄国先生也告诉过我,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实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他们象征着可贵的泥土。我初次出国时,我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我箱子底下。后来,她又避了人和我说,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我在《一曲难忘》的电影里看到了东欧农业国家的波兰也有着类似的风俗,使我更领略了“土”在我们这种文化里所占和所应当占的地位了。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我遇见过一位在张北一带研究语言的朋友。我问他说在这一带的语言中有没有受蒙古话的影响。他摇了摇头,不但语言上看不出什么影响,其他方面也很少。他接着说:“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这几个姓,我从墓碑上去重构每家的家谱,清清楚楚的,一直到现在还是那些人。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地下去,不太有变动。”——这结论自然应当加以条件的,但是大体上说,这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我们很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大旱大水,连年兵乱,可以使一部分农民抛井离乡;即使像抗战这样大事件所引起基层人口的流动,我相信还是微乎其微的。当然,我并不是说中国乡村人口是固定的。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口在增加,一块地上只要几代的繁殖,人口就到了饱和点;过剩的人口自得宣泄出外,负起锄头去另辟新地。可是老根是不常动的。这些宣泄出外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运命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我在广西靠近瑶山的区域里还看见过这类从老树上吹出来的种子,拼命在垦地。在云南,我看见过这类种子所长成的小村落,还不过是两三代的事;我在那里也看见过找不着地的那些“孤魂”,以及死了给狗吃的路毙尸体。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本来,从农业本身看,许多人群居在一处是无须的。耕种活动里分工的程度很浅,至多在男女间有一些分工,好像女的插秧、男的锄地等。这种合作与其说是为了增加效率,不如说是因为在某一时间男的忙不过来,家里人出来帮帮忙罢了。耕种活动中既不向分工专业方面充分发展,农业本身也就没有聚集许多人住在一起的需要了。我们看见乡下有大小不同的聚居社区,也可以想到那里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了。乡下最小的社区可以只有一户人家。夫妇和孩子聚居于一处有着两性和抚育上的需要。无论在什么性质的社会里,除了军队、学校这些特殊的团体外,家庭总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在中国乡下这种只有一户人家的小社区是不常见的。在四川的山区种梯田的地方,可能有这类情形,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这一点对于我们乡土社会的性质很有影响。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屋檐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我们中国很少类似的情形。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以村和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孤立和隔膜并不是绝对的,但是人口的流动率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必然疏少。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用Tnnies(滕尼斯)的话说:前者是Gemeinschaft,后者是Gesellschaft;用Durkheim(涂尔干)的话说: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用我们自己的话说,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我以后还要详细分析这两种社会的不同。在这里我想说明的是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这过程是《论语》第一句里的“习”字。“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陶炼,“不亦悦乎”是描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西洋的商人到现在还时常说中国人的信用是天生的。类于神话的故事真多:说是某人接到了大批磁器,还是他祖父在中国时订的货,一文不要地交了来,还说着许多不能及早寄出的抱歉话。——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地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陌生人对于婴孩的话是无法懂的,但是在做母亲的人听来都清清楚楚,还能听出没有用字音表达的意思来。不但对人,他们对物也是“熟悉”的。一个老农看见蚂蚁在搬家了,会忙着去田里开沟,他熟悉蚂蚁搬家的意义。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需要这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从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在乡土社会中生长的人似乎不太追求这笼罩万有的真理。我读《论语》时,看到孔子在不同人面前说着不同的话来解释“孝”的意义时,我感觉到这乡土社会的特性了。孝是什么?孔子并没有抽象地加以说明,而列举具体的行为,因人而异地答复了他的学生。最后甚至归结到“心安”两字。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触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去承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这说明了乡土社会中人和人相处的基本办法。这种办法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是无法应用的。在我们社会的激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在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风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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