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59080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操作指南》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组织编写,行业内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共同参与,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业务和事项会计处理的特点,在理论研究、实地测试、师资培训基础上精心打造的权威系列实务工具书。
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政府会计改革工作,委托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卫生财会分会开展理论研究和实地测试,研究成果为财政部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提供了重要支撑。在研究基础上,又在天津、长春、西安等地举办了“卫生健康行业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系列师资培训班,收集整理了学员反馈意见,本书正是汇集前期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
本书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业补充和衔接规定等为依据,立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活动和事项的业务场景和实务案例,体系完整、解释权威、内容新颖、案例实用,有助于财务人员透彻理解、熟练掌握政府会计改革精髓,厘清政府会计改革本质,有效开展实务操作。各单位可结合书中提供的会计科目体系设置参考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搭建本单位的会计核算科目体系。
概述篇 /1
第一章 政府会计改革概述 /3
第一节 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3
第二节 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主要内容和重大创新 /6
第二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概述 /22
第一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特点 /22
第二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说明 /24
第三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科目体系 /35
财务会计篇 /47
第三章 资产 /49
第一节 资产概述 /49
第二节 库存现金 /51
第三节 银行存款 /56
第四节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59
第五节 其他货币资金 /62
第六节 财政应返还额度 /64
第七节 应收票据 /66
第八节 应收账款 /67
第九节 预付账款 /72
第十节 其他应收款 /74
第十一节 坏账准备 /76
第十二节 在途物品 /78
第十三节 库存物品 /79
第十四节 加工物品 /85
第十五节 待摊费用 /86
第十六节 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88
第十七节 工程物资 /97
第十八节 在建工程 /97
第十九节 无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100
第二十节 研发支出 /107
第二十一节 受托代理资产 /108
第二十二节 长期待摊费用 /110
第二十三节 待处理财产损溢 /111
第四章 负债 /116
第一节 负债概述 /116
第二节 短期借款 /120
第三节 应交增值税 /121
第四节 其他应交税费 /123
第五节 应缴财政款 /124
第六节 应付职工薪酬 /126
第七节 应付票据 /128
第八节 应付账款 /129
第九节 应付利息 /131
第十节 预收账款 /131
第十一节 其他应付款 /134
第十二节 待结算医疗款 /136
第十三节 预提费用 /139
第十四节 长期应付款 /142
第十五节 预计负债 /142
第十六节 受托代理负债 /145
第五章 净资产 /147
第一节 净资产概述 /147
第二节 累计盈余 /150
第三节 专用基金 /153
第四节 本期盈余 /155
第五节 本年盈余分配 /158
第六节 无偿调拨净资产 /159
第七节 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161
第六章 收入 /163
第一节 收入概述 /163
第二节 财政拨款收入 /169
第三节 事业收入 /174
第四节 上级补助收入 /183
第五节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184
第六节 经营收入 /184
第七节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185
第八节 捐赠收入 /186
第九节 利息收入 /188
第十节 租金收入 /188
第十一节 其他收入 /189
第七章 费用 /191
第一节 费用概述 /191
第二节 业务活动费用 /196
第三节 单位管理费用 /203
第四节 经营费用 /204
第五节 资产处置费用 /205
第六节 上缴上级费用 /208
第七节 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 /208
第八节 所得税费用 /209
第九节 其他费用 /209
预算会计篇 /213
第八章 预算收入 /215
第一节 预算收入概述 /215
第二节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218
第三节 事业预算收入 /222
第四节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229
第五节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230
第六节 经营预算收入 /230
第七节 债务预算收入 /231
第八节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232
第九节 其他预算收入 /234
第九章 预算支出 /236
第一节 预算支出概述 /236
第二节 事业支出 /239
第三节 经营支出 /245
第四节 上缴上级支出 /246
第五节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46
第六节 债务还本支出 /247
第七节 其他支出 /248
第十章 预算结余 /252
第一节 预算结余概述 /252
第二节 资金结存 /254
第三节 财政拨款结转 /257
第四节 财政拨款结余 /264
第五节 非财政拨款结转 /269
第六节 非财政拨款结余 /274
第七节 专用结余 /279
第八节 经营结余 /280
第九节 其他结余 /281
第十节 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283
报表篇 /287
第十一章 财务报表 /289
第一节 资产负债表 /289
第二节 收入费用表 /299
第三节 净资产变动表 /305
第四节 现金流量表 /308
第五节 医疗及公共卫生收入费用明细表 /314
第六节 待结算医疗款明细表 /319
第七节 附注 /321
第十二章 预算会计报表 /333
第一节 预算收入支出表 /333
第二节 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 /338
第三节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342
第十三章 财务指标 /345
实务案例篇 /351
第十四章 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整业务案例 /353
第十五章 典型业务案例 /372
新旧衔接篇 /399
第十六章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概述 /401
第一节 衔接规定介绍 /402
第二节 衔接总要求和准备内容 /403
第三节 衔接程序与方法 /403
第十七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产清查及处理 /405
第一节 清查概述 /405
第二节 货币资金清查 /406
第三节 存货清查 /407
第四节 固定资产清查 /409
第五节 在建工程清查 /411
第六节 无形资产清查 /412
第七节 应收医疗款及其他应收款清查 /414
第八节 应付账款、预收医疗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清查 /417
第九节 借入款项清查 /421
第十节 其他负债类清查 /423
第十一节 预计负债清查 /424
第十二节 其他净资产类清查 /424
第十三节 财产清查案例 /425
第十八章 财务会计衔接会计处理 /457
第一节 财务会计衔接概述 /457
第二节 资产类会计科目衔接会计处理 /458
第三节 负债类会计科目衔接会计处理 /468
第四节 净资产类会计科目衔接会计处理 /474
第五节 收入费用类会计科目衔接会计处理 /477
第十九章 预算会计衔接会计处理 /478
第一节 原账净资产与新账预算结余差异分析 /478
第二节 预算结余类会计科目衔接会计处理 /479
第三节 预算收入、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衔接会计处理 /483
第二十章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案例 /484
第一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案例 /484
第二节 乡镇卫生院案例 /500
附录篇 /507
附录1 政府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509
附录2 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515
附录3 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 /517
附录4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520
附录5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524
附录6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 /527
附录7 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 /531
附录8 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 /536
附录9 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 /539
附录10 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 /544
附录11 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 /549
附录12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560
附录13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574
附录14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602
附录15 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 /615
附录16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 /618
附录17 关于做好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625
2015年以来,财政部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要求,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推进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相继制定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会计调整、负债、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 9个具体准则以及固定资产准则应用指南,还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以及7个行业补充规定和11个衔接规定。这些准则制度的发布、实施,从制度上统一了现行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为夯实部门和单位编制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和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并同时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核算基础提供了保障,是服务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在我国政府会计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为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政府会计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施行,原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不再执行。基于卫生健康行业的特殊性,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政府会计改革工作,2018年2月就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具体补充和衔接政策,委托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卫生财会分会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分别组建了医院研究团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研究团队,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研究团队由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北京市、贵州省、重庆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行业专家共同研究;课题组在研究报告及模拟测试基础上,结合行业的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的会计处理要求,提出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行业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建议稿”,为财政部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提供了有力支撑。2018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25号)。
这次政府会计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为引导和帮助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人员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意义、重大变化创新、各项具体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推进《政府会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在各单位得到有效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组织课题组主要骨干力量在研究基础上,开展了多场卓有成效的培训,受到业内财务人员好评;同时,组织编写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操作指南》。本书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业补充规定和新旧制度衔接规定为依据,理论联系实际,体系完整、内容新颖、解释权威、案例实用,有助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人员透彻理解、熟练掌握政府会计改革精髓,厘清政府会计改革本质,有效开展实务操作。
本书以政府会计制度为标准? 以会计核算为核心内容? 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完整性。本书结构完整,内容全面,紧跟最新政策,涉及政府会计改革的方方面面,既有政府会计改革的理论研究,又有紧密结合行业特点的业务和事项的实际会计处理;既涉及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和行业补充规定及新旧制度衔接处理规定,贯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管理。二是权威性。编写团队具有丰富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实践经验,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财政部会计司指导下,开展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实地测试,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重大创新有深刻全面的理解,将课题主要研究成果充分体现在书稿里,并作为行业培训专家对全国师资开展培训,对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进行权威讲解。三是实用性。本书贴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实际,既有对政府会计改革情况的介绍,又有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科目概念和特征、分类和确认计量的概述,还有大量经济业务和事项的会计处理实例,内容涵盖了会计科目设置、以业务举例和表格形式说明账务处理,尤其是平行记账分录。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典型业务处理提供范例,增强指导性。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和财会〔2018〕25号文对会计科目的设置要求,本书提供了会计科目体系设置的参考方案,便于财务人员结合实际情况搭建本单位的会计核算科目体系;除了可参考的科目体系,还包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分析参考指标,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财务分析的新需求。四是新颖性。本书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用性或共性业务和事项的会计处理,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的可比性,充分体现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各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改革精神,内容新颖。
本书由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编写,设计全书框架结构;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与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组成编写小组,共同完成所有稿件的编写、汇总、审核、校对工作。贵州省疾控中心参与了审核和校对工作。在整个课题研究以及书稿编写过程中,得到了财政部会计司以及相关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也得到了其他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本书力求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案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实务的指导性? 期望大家在本书的指导和启发下,主动学习和实践,用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更新知识体系、不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探索有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方式方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便于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本信息,强化成本意识,为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努力。但因编者水平有限,难免存在疏漏和不妥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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