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29088897
编辑推荐
收录31篇“冰与火之歌”系列前的中短篇作品,包括乔治·R.R.马丁十年来摘取过雨果奖、星云奖等桂冠的佳作以及之前从未在国内出版过的短篇!
·附带马丁自述、随笔、心路历程,不仅是故事,也是打开文学殿堂的钥匙,为您完整呈现了一代大师成长的点点滴滴!
·超值精美盒装版,内容厚达1300页,是马丁粉、冰粉、幻想文学粉的**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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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这是说给我们心灵听的,
这是说给孩子们听的——
那些梦想在森林里夜猎、梦想在空山中野餐,住在每个人心中的孩子们。
它用梦的语言写就,跟梦境一样真实,
比真实更真实。
本书中收录的31篇《冰与火之歌》系列前的中短篇作品,
包括了马丁十年来摘取过雨果奖、星云奖等桂冠的佳作。
他们之中,
有跨越茫茫星海寻找爱人的红发女郎莎拉;
有命中注定要遭逢厄运的心灵感应师情侣罗柏与莱安娜;
有在永冬的土地上逃避吸血鬼和风狼追杀的女猎手夏恩······
一个个甜蜜而忧伤、浪漫而狂野的故事,
折射出现实中失落的色彩,
照亮了一代大师的奋斗之路,
谱写出一段关于爱、勇气和不朽的梦想之歌!
“他们尽可以留着他们的天堂,但我死后,愿能魂归中土。”
——永远的梦想家,乔治·R.R.马丁
这是说给孩子们听的——
那些梦想在森林里夜猎、梦想在空山中野餐,住在每个人心中的孩子们。
它用梦的语言写就,跟梦境一样真实,
比真实更真实。
本书中收录的31篇《冰与火之歌》系列前的中短篇作品,
包括了马丁十年来摘取过雨果奖、星云奖等桂冠的佳作。
他们之中,
有跨越茫茫星海寻找爱人的红发女郎莎拉;
有命中注定要遭逢厄运的心灵感应师情侣罗柏与莱安娜;
有在永冬的土地上逃避吸血鬼和风狼追杀的女猎手夏恩······
一个个甜蜜而忧伤、浪漫而狂野的故事,
折射出现实中失落的色彩,
照亮了一代大师的奋斗之路,
谱写出一段关于爱、勇气和不朽的梦想之歌!
“他们尽可以留着他们的天堂,但我死后,愿能魂归中土。”
——永远的梦想家,乔治·R.R.马丁
前 言
在过去三十多年里,乔治·R.R.马丁已是多个不同领域的重要作家,多次荣获雨果奖、星云奖和世界奇幻奖,但直到新世纪以后,他才终于脱胎换骨,被世人公认为出类拔萃的幻想文学大师。
标志是什么呢?很简单,去看看现在市面上有多少书的封皮广告上打出了“与乔治·R.R.马丁相比……”、“乔治·R.R.马丁推荐……”之类的字眼吧。只有当某位作家的书大受欢迎、热卖到极点时,出版商们才会这样做。迄今为止,在幻想领域,位于这个行列的作家只有J.R.R.托尔金、罗伯特·E.霍华德、H.P.拉夫克洛夫特、斯蒂芬·金和J.K.罗琳等寥寥数人。毫无疑问,加入到这个行列,代表了市场和读者的认可。随着《冰与火之歌》的轰动效应,美国人找到了“美国的托尔金”,他们把乔治高高举起……当初那位初出茅庐、急切地想表现自己的青年马丁,如果我对他说,小子,加油,总有一天你能成为托尔金那样的伟大人物,他一定不会相信……他甚至会认定这是彻头彻尾的白日梦。
还有一件青年马丁没料到的事,就是他成年以后竟能在多个领域同时获得成功。他以科幻新秀出道,后来成为重要的恐怖小说家、著名的奇幻小说家、著名的电视剧制作人,也是迄今为止美国历时最长的小说/漫画系列《百变王牌》的作者与总编。说实话,他在上述任何一个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对大多数人而言,都值得一生骄傲——并可以以此谋生。
但咱们贪婪的乔治没有满足——他要的是大师的宝座!
1971年,23岁的新泽西人乔治·马丁卖出了生平第一部短篇小说,随即在很短时间内,凭借着生动、鲜活与极富感情色彩的故事,成为著名杂志《类比》上的明星。这期间他发表的主要作品包括《晨临雾逝》《杀人之前请想七次》《第二种孤独》《风港的暴风雨》(与丽莎·图托合著,后被两人扩展为长篇小说《风港》)、《超载》等,其中最著名的当推1974年的《莱安娜之歌》,它为马丁赢得了第一尊雨果奖。同时,《阿西莫夫》《幻想》《银河》与《轨迹》这几本杂志也刊登了他创作的小说。
上世纪70年代后期,马丁在科幻事业上的成就达到了顶峰,写出了不少该领域最棒的作品——例如1980年雨果奖与星云奖双双折桂的中篇小说《沙王》、1980年雨果奖最佳短篇小说奖《十字架与龙》(乔治·马丁成为世上头一位在一年中获得两尊雨果奖奖杯的作家),以及进入多项决选的《孽海花》《石头城》和《星辰夫人》等等。达到这个顶点之后,他便离开了以《类比》杂志为代表的科幻阵地(不过,他在上世纪80年代仍然为《类比》杂志写作了一系列以星际漫游者哈瓦德·图夫为主角的故事,后来结集为《图夫航行记》,该书曾在日本获奖)。简单地说,70年代末以后,他最著名的科幻作品一是发表在《综艺》杂志上的中篇小说《夜行者》,该小说卖出了天价;二是独立完成的科幻长篇《光逝》,受到太空歌剧爱好者们的追捧。
马丁的职业生涯在80年代中期发生了重大转变,时值恐怖小说作为单独门类开始兴起(世界恐怖小说大奖布兰姆·史铎克奖便创立于1987年),刚刚投身长篇写作的马丁便顺应事态写下了两部著名的长篇小说:一是1982年的《热夜之梦》,设定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后的密西西比河流域,该书成为吸血鬼小说中的不世经典;二是1983年的《末日狂歌》,该作野心更大,获得的评价也更高,乃是“混合了摇滚与恐怖的启示录小说”。但与前者相反,《末日狂歌》过于追求文学性,导致在商业上惨淡收场,也标志着乔治·马丁作为主流恐怖小说家生涯的终结。不过在此之后,他还是写出了几部有影响的中篇恐怖小说,例如获得第一届布兰姆·史铎克奖的《梨形男》,获得世界奇幻奖的《狼皮交易》。在《夜行者》和《沙王》等科幻小说中,也混入了相当多的恐怖成分。
恐怖小说热了几年便即降温,乔治·马丁也离开了这一领域。不仅如此,他干脆完全离开出版业,去好莱坞操刀电视剧。80年代中期以后,他成为电视剧《阴阳魔界》的剧作者,后来更导演了流行奇幻系列剧《侠胆雄狮》等多部银幕作品。
在影视界吃得很开的乔治·马丁可谓“乐不思蜀”,几乎整整十年没碰小说(除了1985年的星云奖作品《子女的肖像》),只是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作家闲暇时聚会,于1987年开始了小说/漫画系列《百变王牌》的创作。该系列共出版十五册,到90年代末停止更新(不过在我写下这些文字时,断更七年的《百变王牌》在新世纪中复活了)。后来,马丁倾注心血、寄予厚望的电影剧本《门》,最终没有被哥伦比亚电影公司改编为大片,一气之下,他又重返出版业。1996年,他一生的杰作《冰与火之歌》第一卷《权力的游戏》在美国上市……
剩下的已是历史,大家亲眼见证的历史,史诗奇幻辉煌的历史。这个我不用再多说,因为时代早已打上了乔治·马丁的烙印。有人会问,为什么乔治·马丁能获得众多不同类型读者的认同?或者,为何他无论写什么,都能受到欢迎?
我认为,首先,乔治·马丁是一位极富浪漫情怀的作家。翻开他的作品,你看到的不是干巴巴的现实或冷冰冰的讽刺,而是以强烈的感情碰撞为推动力的故事。身为天生的说书人,他的作品往往能从第一页起就抓住你的情绪。从他的书中,你不仅能体验冒险、刺激、冲突与爱情,还有绝对鲜活生动的人性:生活的困扰、厄运注定的爱恋、不可动摇的憎恨、无穷无尽的贪欲、视死如归的付出、别出心裁的幽默……这些曾在幻想创作领域被忽视的东西,正是它们撑起了“马丁式”小说中形形色色的奇妙景致、异星物种、远方土地、迥异的习俗和陌生的民族。读马丁的小说,读者们随时都愿意翻过下一道山脊,走向另一个世界。
乔治·马丁的笔触深受杰克·万斯和李·布雷克特的影响,其中也有保尔·安德森与罗杰·泽拉兹尼的影子。虽然他在很长时间里是《类比》杂志的干将,但科技与技术在他的小说中所占的比重却比较低,这些“硬”东西统统让位于对光怪陆离的种族、社会和大宇宙的叙述。在他的作品中,高潮往往是不同文化之间由于彼此的哲学与价值观无法沟通而产生的冲突。“光怪陆离”与“丰富多彩”是对马丁笔下的世界最贴切的评价,因为他带领读者游历了幻想世界中最难忘的风光:“鬼域”的云中之城、无垠的大草原多斯拉克海、冷酷的上古迷宫石头城、风暴频仍的纳莫海、卡巴拉加星上的长湖落日……
其次,关于为什么乔治·马丁深受爱戴,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他笔下的人物。马丁塑造了一大批栩栩如生的人物,有的感人,有的可怕,有的既动人又恐怖——这让我想起了狄更斯。请大家回想一下吧:内心深受折磨的达米恩·哈·瓦里斯,耶稣基督圣殿骑士团的审判骑士,还有他的上司,四条腿的巨型两栖生物托加斯·奈-卡斯·吞(《十字架与龙》);无情的西蒙·克雷斯(《沙王》);在永冬的土地上逃避吸血鬼和风狼追杀却丝毫没察觉到迫近的诱惑与危险的夏恩(《孽海花》);渴望被他人铭记的梅乐迪(《记住梅乐迪》);怪诞恶心的梨形男(《梨形男》);命中注定要遭遇厄运的心灵感应师情侣罗柏与莱安娜(《莱安娜之歌》);拥有失落的生物战舰,力量堪比神灵的神经质大个子图夫(《图夫航行记》)。当然,马基雅维利似的提利昂·兰尼斯特和龙的母亲“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冰与火之歌》)……
乔治·马丁关心他笔下的每个人物,就算是跑龙套的,就算是恶棍,他也呵护备至。正因为这样,你们,他的读者,才会真正关心和了解他的人物。
这是一种魔法,对作家而言,也是最高等级的魔法。正是这种魔法为乔治·马丁赢得了市面上“与乔治·R.R.马丁相比……”的地位,正是这种魔法让他无论写什么,大家都爱读——而且渴望能读到更多。
标志是什么呢?很简单,去看看现在市面上有多少书的封皮广告上打出了“与乔治·R.R.马丁相比……”、“乔治·R.R.马丁推荐……”之类的字眼吧。只有当某位作家的书大受欢迎、热卖到极点时,出版商们才会这样做。迄今为止,在幻想领域,位于这个行列的作家只有J.R.R.托尔金、罗伯特·E.霍华德、H.P.拉夫克洛夫特、斯蒂芬·金和J.K.罗琳等寥寥数人。毫无疑问,加入到这个行列,代表了市场和读者的认可。随着《冰与火之歌》的轰动效应,美国人找到了“美国的托尔金”,他们把乔治高高举起……当初那位初出茅庐、急切地想表现自己的青年马丁,如果我对他说,小子,加油,总有一天你能成为托尔金那样的伟大人物,他一定不会相信……他甚至会认定这是彻头彻尾的白日梦。
还有一件青年马丁没料到的事,就是他成年以后竟能在多个领域同时获得成功。他以科幻新秀出道,后来成为重要的恐怖小说家、著名的奇幻小说家、著名的电视剧制作人,也是迄今为止美国历时最长的小说/漫画系列《百变王牌》的作者与总编。说实话,他在上述任何一个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对大多数人而言,都值得一生骄傲——并可以以此谋生。
但咱们贪婪的乔治没有满足——他要的是大师的宝座!
1971年,23岁的新泽西人乔治·马丁卖出了生平第一部短篇小说,随即在很短时间内,凭借着生动、鲜活与极富感情色彩的故事,成为著名杂志《类比》上的明星。这期间他发表的主要作品包括《晨临雾逝》《杀人之前请想七次》《第二种孤独》《风港的暴风雨》(与丽莎·图托合著,后被两人扩展为长篇小说《风港》)、《超载》等,其中最著名的当推1974年的《莱安娜之歌》,它为马丁赢得了第一尊雨果奖。同时,《阿西莫夫》《幻想》《银河》与《轨迹》这几本杂志也刊登了他创作的小说。
上世纪70年代后期,马丁在科幻事业上的成就达到了顶峰,写出了不少该领域最棒的作品——例如1980年雨果奖与星云奖双双折桂的中篇小说《沙王》、1980年雨果奖最佳短篇小说奖《十字架与龙》(乔治·马丁成为世上头一位在一年中获得两尊雨果奖奖杯的作家),以及进入多项决选的《孽海花》《石头城》和《星辰夫人》等等。达到这个顶点之后,他便离开了以《类比》杂志为代表的科幻阵地(不过,他在上世纪80年代仍然为《类比》杂志写作了一系列以星际漫游者哈瓦德·图夫为主角的故事,后来结集为《图夫航行记》,该书曾在日本获奖)。简单地说,70年代末以后,他最著名的科幻作品一是发表在《综艺》杂志上的中篇小说《夜行者》,该小说卖出了天价;二是独立完成的科幻长篇《光逝》,受到太空歌剧爱好者们的追捧。
马丁的职业生涯在80年代中期发生了重大转变,时值恐怖小说作为单独门类开始兴起(世界恐怖小说大奖布兰姆·史铎克奖便创立于1987年),刚刚投身长篇写作的马丁便顺应事态写下了两部著名的长篇小说:一是1982年的《热夜之梦》,设定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后的密西西比河流域,该书成为吸血鬼小说中的不世经典;二是1983年的《末日狂歌》,该作野心更大,获得的评价也更高,乃是“混合了摇滚与恐怖的启示录小说”。但与前者相反,《末日狂歌》过于追求文学性,导致在商业上惨淡收场,也标志着乔治·马丁作为主流恐怖小说家生涯的终结。不过在此之后,他还是写出了几部有影响的中篇恐怖小说,例如获得第一届布兰姆·史铎克奖的《梨形男》,获得世界奇幻奖的《狼皮交易》。在《夜行者》和《沙王》等科幻小说中,也混入了相当多的恐怖成分。
恐怖小说热了几年便即降温,乔治·马丁也离开了这一领域。不仅如此,他干脆完全离开出版业,去好莱坞操刀电视剧。80年代中期以后,他成为电视剧《阴阳魔界》的剧作者,后来更导演了流行奇幻系列剧《侠胆雄狮》等多部银幕作品。
在影视界吃得很开的乔治·马丁可谓“乐不思蜀”,几乎整整十年没碰小说(除了1985年的星云奖作品《子女的肖像》),只是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作家闲暇时聚会,于1987年开始了小说/漫画系列《百变王牌》的创作。该系列共出版十五册,到90年代末停止更新(不过在我写下这些文字时,断更七年的《百变王牌》在新世纪中复活了)。后来,马丁倾注心血、寄予厚望的电影剧本《门》,最终没有被哥伦比亚电影公司改编为大片,一气之下,他又重返出版业。1996年,他一生的杰作《冰与火之歌》第一卷《权力的游戏》在美国上市……
剩下的已是历史,大家亲眼见证的历史,史诗奇幻辉煌的历史。这个我不用再多说,因为时代早已打上了乔治·马丁的烙印。有人会问,为什么乔治·马丁能获得众多不同类型读者的认同?或者,为何他无论写什么,都能受到欢迎?
我认为,首先,乔治·马丁是一位极富浪漫情怀的作家。翻开他的作品,你看到的不是干巴巴的现实或冷冰冰的讽刺,而是以强烈的感情碰撞为推动力的故事。身为天生的说书人,他的作品往往能从第一页起就抓住你的情绪。从他的书中,你不仅能体验冒险、刺激、冲突与爱情,还有绝对鲜活生动的人性:生活的困扰、厄运注定的爱恋、不可动摇的憎恨、无穷无尽的贪欲、视死如归的付出、别出心裁的幽默……这些曾在幻想创作领域被忽视的东西,正是它们撑起了“马丁式”小说中形形色色的奇妙景致、异星物种、远方土地、迥异的习俗和陌生的民族。读马丁的小说,读者们随时都愿意翻过下一道山脊,走向另一个世界。
乔治·马丁的笔触深受杰克·万斯和李·布雷克特的影响,其中也有保尔·安德森与罗杰·泽拉兹尼的影子。虽然他在很长时间里是《类比》杂志的干将,但科技与技术在他的小说中所占的比重却比较低,这些“硬”东西统统让位于对光怪陆离的种族、社会和大宇宙的叙述。在他的作品中,高潮往往是不同文化之间由于彼此的哲学与价值观无法沟通而产生的冲突。“光怪陆离”与“丰富多彩”是对马丁笔下的世界最贴切的评价,因为他带领读者游历了幻想世界中最难忘的风光:“鬼域”的云中之城、无垠的大草原多斯拉克海、冷酷的上古迷宫石头城、风暴频仍的纳莫海、卡巴拉加星上的长湖落日……
其次,关于为什么乔治·马丁深受爱戴,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他笔下的人物。马丁塑造了一大批栩栩如生的人物,有的感人,有的可怕,有的既动人又恐怖——这让我想起了狄更斯。请大家回想一下吧:内心深受折磨的达米恩·哈·瓦里斯,耶稣基督圣殿骑士团的审判骑士,还有他的上司,四条腿的巨型两栖生物托加斯·奈-卡斯·吞(《十字架与龙》);无情的西蒙·克雷斯(《沙王》);在永冬的土地上逃避吸血鬼和风狼追杀却丝毫没察觉到迫近的诱惑与危险的夏恩(《孽海花》);渴望被他人铭记的梅乐迪(《记住梅乐迪》);怪诞恶心的梨形男(《梨形男》);命中注定要遭遇厄运的心灵感应师情侣罗柏与莱安娜(《莱安娜之歌》);拥有失落的生物战舰,力量堪比神灵的神经质大个子图夫(《图夫航行记》)。当然,马基雅维利似的提利昂·兰尼斯特和龙的母亲“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冰与火之歌》)……
乔治·马丁关心他笔下的每个人物,就算是跑龙套的,就算是恶棍,他也呵护备至。正因为这样,你们,他的读者,才会真正关心和了解他的人物。
这是一种魔法,对作家而言,也是最高等级的魔法。正是这种魔法为乔治·马丁赢得了市面上“与乔治·R.R.马丁相比……”的地位,正是这种魔法让他无论写什么,大家都爱读——而且渴望能读到更多。
媒体评论
“无论是写关于狼人、巫师或外太空······马丁都能很好地施展其才华。在这套书中,包括了马丁雨果奖、星云奖、世界奇幻奖等获奖的故事以及早期的剧本等等,可以说题材和风格令人眼花缭乱,*是马丁粉丝们不可多得的收藏佳作!”——亚马逊粉丝
“《梦歌》通过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和生动的语言让人着迷,并装满了最好的故事以及愿景。”——纽约时报
“《梦歌》通过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和生动的语言让人着迷,并装满了最好的故事以及愿景。”——纽约时报
免费在线读
一开始,我的故事只讲给自己听。
大部分故事只存在于我脑海里,但我学会读写后,偶尔也会写下几篇。我现在能找到的最早的作品,大概是幼儿园或一年级时,用黑白皮的学校作业本写的太空百科全书,每页画了一颗行星或卫星,附以几行关于它气候和人种的介绍。那些真实存在的星球——比如火星和金星——我靠从《闪电侠》和《太空游侠洛克·琼斯》中了解的只言片语来书写,其他的则自己编。的百科全书帅呆了,可惜我没写完。我从一开始就长于挖坑,不善填坑,因此我都是写来自娱自乐。
自娱自乐是我很小就学会的技能。我于1948年9月20日出生在新西泽州的贝约恩市,是我父亲雷蒙·柯林斯·马丁和我母亲玛格丽特·布雷迪·马丁的第一个孩子。在我记忆里,直到四岁时全家搬进廉租房,我都没什么玩伴。此前,我和父母住在曾祖母家,同住的除了曾祖母,还有曾姨母、奶奶和舅公。我出生两年后,妹妹达琳才出生,之前全家只有我一个孩子,左邻右舍也没什么小孩。琼斯奶奶是个固执的女人,哪怕整条大街都成了商业区,依然拒绝卖掉房子,因此,我们是二十个街区内唯一的住户。
在我四岁、达琳两岁,而珍妮特还有三年才出生时,我父母终于搬进一套属于自己的公寓。这公寓位于第一大道新建的联邦廉租房项目内。“廉租房”这个词让人联想起昏暗的混凝土荒原中矗立的腐朽高楼,好在赖德烈花园并非卡布里尼花园卡布里尼花园是芝加哥市有名的福利公寓,以肮脏著称,是犯罪分子的温床。。我住的楼只有三层高,每层六户人家,有操场和篮球场,街对面还有一座公园,傍着油腻的范库尔水道。那里的成长环境不错……而且跟琼斯奶奶的房子不同,那里有很多孩子。
我们一起荡秋千,滑滑梯,夏天戏水,冬天打雪仗,我们还爬树、溜冰,在街上打棍球。其他孩子不在时,有漫画、电视和玩具陪我打发时间。绿塑料兵人,戴帽子穿背心、手里的枪可以转的牛仔,还有骑士、恐龙和太空人。像每个美国熊孩子一样,我知道所有不同种类恐龙的正确名字(雷龙……该死,别纠正我)。我还给那些骑士和太空人都起了名字。
在第五大道上的玛丽·珍·多诺霍小学,我和迪克、简、萨利以及他们的狗“斑点”一起学会了认字。斑点总是跑来跑去,每次我见到它,它总在跑,你知道斑点为什么总在跑吗?因为它想逃离迪克、简和萨利,他们是世界上最迟钝的一家人《迪克和简》是美国儿童的基础读本。。我也想逃离他们,回到我的漫画书中……那时又称作“小人书”。我最早接触西方文学便是通过经典著作改编漫画,我还读阿奇漫画、唐老鸭和《快乐的火星人科兹摩》,但我的最爱是超人和蝙蝠侠……尤其是两人每月都联手出现的《世界最佳漫画》。
我能忆起自己写下的第一个完整故事,是从作业本撕下几页纸写的一个怪物猎人的恐怖故事。我把它以每页一美分的价格卖给同楼的孩子。第一个故事只有一页,我赚到了一美分。第二个故事有两页,我赚到了两美分。当然,交易还包括我本人免费声情并茂地朗读故事——我是廉租房里最好的朗读者,以大嗓门闻名。怪物猎人系列的最后一个故事写了五页,换得一个五美分硬币,正好够买一条我最爱吃的迷你士力架。我还记得当时有多满足。写故事,买士力架,太美妙了……
……但这一切因我最大的顾客开始做噩梦,然后把我的怪物故事告诉他妈妈而告终。他妈找了我妈,我妈又告诉我爸,美妙人生就此结束。我的故事从怪兽变成了太空人(火星人贾姆一伙,我后面会提到的),并且不再给任何人欣赏。
但我保留了看漫画的习惯。我把漫画书存在用装橙子的板条箱做的书架里,一段时间后,我的收藏塞满了整整两层书架。我十岁时第一次接触科幻小说,从此开始购买平装读物,这让我的荷包骤然缩水。由于深陷财政危机,十一岁时我做出一个重大决定,那就是我已经过了看漫画的年纪。它们是小孩的玩意儿,而我差不多是个少年了。于是我清空了橙子板条箱,我妈将我的漫画书全部捐赠给贝约恩医院,供住院的孩子阅读。
(脏又臭的病孩子哟/想要我的漫画书吗?)
但所谓“过了看漫画的年纪”也就持续了一年。每次我去凯利公园大道的糖果店买ACE双面书时,都会看见新的漫画摆在那儿。我忍不住去看那些封面,其中有些看起来实在有趣……那里有新故事,新英雄,新团体……
《正义联盟》的第一期打破了我的“成年誓约”。我一直很喜欢超人和蝙蝠侠同台亮相的《世界最佳漫画》,而《正义联盟》囊括了DC漫画所有的主要英雄。让我破戒的那一期封面是闪电侠与一只三眼外星人下棋,棋子被塑造成正义联盟的成员,一旦棋子被吃,英雄的本体也会消失。我没法不买它。
在我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之前,橙子板条箱又满了。这是件好事。若非如此,我便不会在1962年驻足于漫画书架前,被某本胆大包天地写着“世界上最伟大的漫画杂志”的古怪杂志的第四期吸引。那本杂志并非DC漫画出品,它来自一个籍籍无名的三流公司,那家公司最为人所知的是一些不怎么吓人的怪兽漫画……但那本杂志看起来是关于一群超级英雄的,这可是我的最爱。于是尽管它定价十二美分,我还是买了下来(漫画杂志一般只要十美分!)。我的生活自此改变。
它真的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漫画杂志。斯坦·李和杰克·科比重新定义了小人书。“神奇四侠”颠覆了所有传统,他们不但不隐藏身份,其中一个还是怪物(石头人,他也立刻成为我的最爱),要知道那时候,其他超级英雄还都要长得帅才行。
他们不是联盟,不是社团,不是队伍,而是一家人。像所有真正的家人一样,他们没完没了地吵架。DC正义联盟的英雄只能通过服装和发色区分(好吧,原子侠很矮,火星猎人是绿色的,神奇女侠有胸,可除此之外,他们基本一个样),而神奇四侠各有特色。漫画人物有了个性,这在1961年是革命性的创新。
我第一次出现在印刷品上的文字便是“亲爱的斯坦和杰克”。
这篇文字刊登在1963年8月《神奇四侠》第20期的信件专栏里。我的来信评论见地深刻,头头是道——中心思想是斯坦·李的成就可与莎士比亚比肩。斯坦和杰克把我的名字和地址印在了那些溢美之词后面。
很快,一封连锁信发到了我的邮箱中。
给我的信。我挺惊讶的,当时我在玛利亚高中读书,正处于高一升高二的暑假,认识的人不出贝约恩和泽西城两地。没人给我写信。现在我拿到一份人名索引,上面说,如果我给名单上第一个名字邮去二十五美分,移除第一个名字,把我的名字加在最下面,然后寄出四份复印件,几星期内就能得到以二十五美分凑成的六十四美元。这笔钱足够我买几年的小人书和士力架了。因此我将二十五美分硬币用透明胶带绑在索引卡上,装进信封,邮给名单上最开头的名字,坐等发财。
我一个二十五美分硬币也没收到过,妈的。
但我收到了更有趣的东西。巧合的是,名单上第一个人出版了一本漫画同人志,定价二十五美分。显然,他把我的二十五美分当作了买书钱。他邮来的杂志印在褪色的紫色纸张上——后来我才知道那叫复写纸——印刷糟糕,绘图粗糙,但我不在意。杂志里有文章、评论、来信、海报,甚至有业余同人漫画及其他同人志的预览,有的光听名字就很酷。于是我粘上更多二十五美分硬币邮出去,不久,我就埋身于60年代新兴的漫画同人志潮流中了。
今天,漫画成了大产业,举世瞩目的圣迭戈动漫展到场人数是一年一度的世界幻想大会的十倍。但如今虽然独立小漫画还在不断涌现,动漫界也有自己的专业杂志和同人志,却完全无法和以前那些“真正的”同人志相提并论。很久以前,这个梦想的殿堂就被商人接管了。出于最恶劣的动机,黄金时代的漫画被塑封起来发售,确保购书者无法真正接触内容,随时要冒收藏贬值的危险(要我说,最先想出把书塑封的人应该把自己封起来)。没人再管它们叫“小人书”了。
大部分故事只存在于我脑海里,但我学会读写后,偶尔也会写下几篇。我现在能找到的最早的作品,大概是幼儿园或一年级时,用黑白皮的学校作业本写的太空百科全书,每页画了一颗行星或卫星,附以几行关于它气候和人种的介绍。那些真实存在的星球——比如火星和金星——我靠从《闪电侠》和《太空游侠洛克·琼斯》中了解的只言片语来书写,其他的则自己编。的百科全书帅呆了,可惜我没写完。我从一开始就长于挖坑,不善填坑,因此我都是写来自娱自乐。
自娱自乐是我很小就学会的技能。我于1948年9月20日出生在新西泽州的贝约恩市,是我父亲雷蒙·柯林斯·马丁和我母亲玛格丽特·布雷迪·马丁的第一个孩子。在我记忆里,直到四岁时全家搬进廉租房,我都没什么玩伴。此前,我和父母住在曾祖母家,同住的除了曾祖母,还有曾姨母、奶奶和舅公。我出生两年后,妹妹达琳才出生,之前全家只有我一个孩子,左邻右舍也没什么小孩。琼斯奶奶是个固执的女人,哪怕整条大街都成了商业区,依然拒绝卖掉房子,因此,我们是二十个街区内唯一的住户。
在我四岁、达琳两岁,而珍妮特还有三年才出生时,我父母终于搬进一套属于自己的公寓。这公寓位于第一大道新建的联邦廉租房项目内。“廉租房”这个词让人联想起昏暗的混凝土荒原中矗立的腐朽高楼,好在赖德烈花园并非卡布里尼花园卡布里尼花园是芝加哥市有名的福利公寓,以肮脏著称,是犯罪分子的温床。。我住的楼只有三层高,每层六户人家,有操场和篮球场,街对面还有一座公园,傍着油腻的范库尔水道。那里的成长环境不错……而且跟琼斯奶奶的房子不同,那里有很多孩子。
我们一起荡秋千,滑滑梯,夏天戏水,冬天打雪仗,我们还爬树、溜冰,在街上打棍球。其他孩子不在时,有漫画、电视和玩具陪我打发时间。绿塑料兵人,戴帽子穿背心、手里的枪可以转的牛仔,还有骑士、恐龙和太空人。像每个美国熊孩子一样,我知道所有不同种类恐龙的正确名字(雷龙……该死,别纠正我)。我还给那些骑士和太空人都起了名字。
在第五大道上的玛丽·珍·多诺霍小学,我和迪克、简、萨利以及他们的狗“斑点”一起学会了认字。斑点总是跑来跑去,每次我见到它,它总在跑,你知道斑点为什么总在跑吗?因为它想逃离迪克、简和萨利,他们是世界上最迟钝的一家人《迪克和简》是美国儿童的基础读本。。我也想逃离他们,回到我的漫画书中……那时又称作“小人书”。我最早接触西方文学便是通过经典著作改编漫画,我还读阿奇漫画、唐老鸭和《快乐的火星人科兹摩》,但我的最爱是超人和蝙蝠侠……尤其是两人每月都联手出现的《世界最佳漫画》。
我能忆起自己写下的第一个完整故事,是从作业本撕下几页纸写的一个怪物猎人的恐怖故事。我把它以每页一美分的价格卖给同楼的孩子。第一个故事只有一页,我赚到了一美分。第二个故事有两页,我赚到了两美分。当然,交易还包括我本人免费声情并茂地朗读故事——我是廉租房里最好的朗读者,以大嗓门闻名。怪物猎人系列的最后一个故事写了五页,换得一个五美分硬币,正好够买一条我最爱吃的迷你士力架。我还记得当时有多满足。写故事,买士力架,太美妙了……
……但这一切因我最大的顾客开始做噩梦,然后把我的怪物故事告诉他妈妈而告终。他妈找了我妈,我妈又告诉我爸,美妙人生就此结束。我的故事从怪兽变成了太空人(火星人贾姆一伙,我后面会提到的),并且不再给任何人欣赏。
但我保留了看漫画的习惯。我把漫画书存在用装橙子的板条箱做的书架里,一段时间后,我的收藏塞满了整整两层书架。我十岁时第一次接触科幻小说,从此开始购买平装读物,这让我的荷包骤然缩水。由于深陷财政危机,十一岁时我做出一个重大决定,那就是我已经过了看漫画的年纪。它们是小孩的玩意儿,而我差不多是个少年了。于是我清空了橙子板条箱,我妈将我的漫画书全部捐赠给贝约恩医院,供住院的孩子阅读。
(脏又臭的病孩子哟/想要我的漫画书吗?)
但所谓“过了看漫画的年纪”也就持续了一年。每次我去凯利公园大道的糖果店买ACE双面书时,都会看见新的漫画摆在那儿。我忍不住去看那些封面,其中有些看起来实在有趣……那里有新故事,新英雄,新团体……
《正义联盟》的第一期打破了我的“成年誓约”。我一直很喜欢超人和蝙蝠侠同台亮相的《世界最佳漫画》,而《正义联盟》囊括了DC漫画所有的主要英雄。让我破戒的那一期封面是闪电侠与一只三眼外星人下棋,棋子被塑造成正义联盟的成员,一旦棋子被吃,英雄的本体也会消失。我没法不买它。
在我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之前,橙子板条箱又满了。这是件好事。若非如此,我便不会在1962年驻足于漫画书架前,被某本胆大包天地写着“世界上最伟大的漫画杂志”的古怪杂志的第四期吸引。那本杂志并非DC漫画出品,它来自一个籍籍无名的三流公司,那家公司最为人所知的是一些不怎么吓人的怪兽漫画……但那本杂志看起来是关于一群超级英雄的,这可是我的最爱。于是尽管它定价十二美分,我还是买了下来(漫画杂志一般只要十美分!)。我的生活自此改变。
它真的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漫画杂志。斯坦·李和杰克·科比重新定义了小人书。“神奇四侠”颠覆了所有传统,他们不但不隐藏身份,其中一个还是怪物(石头人,他也立刻成为我的最爱),要知道那时候,其他超级英雄还都要长得帅才行。
他们不是联盟,不是社团,不是队伍,而是一家人。像所有真正的家人一样,他们没完没了地吵架。DC正义联盟的英雄只能通过服装和发色区分(好吧,原子侠很矮,火星猎人是绿色的,神奇女侠有胸,可除此之外,他们基本一个样),而神奇四侠各有特色。漫画人物有了个性,这在1961年是革命性的创新。
我第一次出现在印刷品上的文字便是“亲爱的斯坦和杰克”。
这篇文字刊登在1963年8月《神奇四侠》第20期的信件专栏里。我的来信评论见地深刻,头头是道——中心思想是斯坦·李的成就可与莎士比亚比肩。斯坦和杰克把我的名字和地址印在了那些溢美之词后面。
很快,一封连锁信发到了我的邮箱中。
给我的信。我挺惊讶的,当时我在玛利亚高中读书,正处于高一升高二的暑假,认识的人不出贝约恩和泽西城两地。没人给我写信。现在我拿到一份人名索引,上面说,如果我给名单上第一个名字邮去二十五美分,移除第一个名字,把我的名字加在最下面,然后寄出四份复印件,几星期内就能得到以二十五美分凑成的六十四美元。这笔钱足够我买几年的小人书和士力架了。因此我将二十五美分硬币用透明胶带绑在索引卡上,装进信封,邮给名单上最开头的名字,坐等发财。
我一个二十五美分硬币也没收到过,妈的。
但我收到了更有趣的东西。巧合的是,名单上第一个人出版了一本漫画同人志,定价二十五美分。显然,他把我的二十五美分当作了买书钱。他邮来的杂志印在褪色的紫色纸张上——后来我才知道那叫复写纸——印刷糟糕,绘图粗糙,但我不在意。杂志里有文章、评论、来信、海报,甚至有业余同人漫画及其他同人志的预览,有的光听名字就很酷。于是我粘上更多二十五美分硬币邮出去,不久,我就埋身于60年代新兴的漫画同人志潮流中了。
今天,漫画成了大产业,举世瞩目的圣迭戈动漫展到场人数是一年一度的世界幻想大会的十倍。但如今虽然独立小漫画还在不断涌现,动漫界也有自己的专业杂志和同人志,却完全无法和以前那些“真正的”同人志相提并论。很久以前,这个梦想的殿堂就被商人接管了。出于最恶劣的动机,黄金时代的漫画被塑封起来发售,确保购书者无法真正接触内容,随时要冒收藏贬值的危险(要我说,最先想出把书塑封的人应该把自己封起来)。没人再管它们叫“小人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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