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0181820
内容简介
韩玉胜编写的《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3版21 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引用了较多的实际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刑法中的知识和原理,使刑法理论和刑事司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
对于学生通过案例掌握法学原理很有帮助。本次修订针对2009年来的两次刑法修正案和相关司法解释,对原有内容进行了修改,并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的案例,进行了增删,体现了*的立法成果和法学研究成果,对同学掌握*的刑法学知识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对于学生通过案例掌握法学原理很有帮助。本次修订针对2009年来的两次刑法修正案和相关司法解释,对原有内容进行了修改,并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的案例,进行了增删,体现了*的立法成果和法学研究成果,对同学掌握*的刑法学知识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目 录
开篇 刑法绪论
章 刑法的概念、任务和体系
引例 齐某打电话骚扰女话务员案
节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第二节 刑法的任务
第三节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引例 张某购买案
节 刑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
第三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第四节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引例 金某越境强奸、抢劫案
节 刑法效力范围概述
第二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
第三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
上篇 犯罪总论
第四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引例4—1 首例因“安乐死”引发的蒲某、王某故意杀人案
节 犯罪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犯罪构成及其要件
引例4—2 白某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案
第五章 犯罪客体
引例5—1 李某过失致人死亡案
节 犯罪客体概述
第二节 犯罪客体的分类
引例5—2 纪某敲诈勒索案
第三节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引例5—3 陆建中贪污案
第六章 犯罪客观方面
引例6—1 黄某不救助案
节 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第二节 危害行为
【案例6—1】张某放火案
【案例6—2】张某不作为杀妻案
第三节 危害结果
第四节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引例6—2 甲、乙、丙、丁故意杀人案
【案例6—3】刘某强奸案
第五节 犯罪的时间、地点与方法
第七章 犯罪主体
引例7—1 刘某破坏交通设施案
节 犯罪主体概述
……
第八章 犯罪主观方面
第九章 排除犯罪的事由
第十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
第十二章 罪数形态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
中篇 刑罚总论
第十四章 刑罚概说
第十五章 刑罚的体系
第十六章 刑罚的裁量
第十七章 刑罚裁量制度
第十八章 刑罚的执行
第十九章 刑罚的消灭
下篇 罪刑各论
第二十章 罪刑各论概说
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十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二十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十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十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二十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二十九章 渎职罪
第三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章 刑法的概念、任务和体系
引例 齐某打电话骚扰女话务员案
节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第二节 刑法的任务
第三节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引例 张某购买案
节 刑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
第三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第四节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引例 金某越境强奸、抢劫案
节 刑法效力范围概述
第二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
第三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
上篇 犯罪总论
第四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引例4—1 首例因“安乐死”引发的蒲某、王某故意杀人案
节 犯罪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犯罪构成及其要件
引例4—2 白某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案
第五章 犯罪客体
引例5—1 李某过失致人死亡案
节 犯罪客体概述
第二节 犯罪客体的分类
引例5—2 纪某敲诈勒索案
第三节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引例5—3 陆建中贪污案
第六章 犯罪客观方面
引例6—1 黄某不救助案
节 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第二节 危害行为
【案例6—1】张某放火案
【案例6—2】张某不作为杀妻案
第三节 危害结果
第四节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引例6—2 甲、乙、丙、丁故意杀人案
【案例6—3】刘某强奸案
第五节 犯罪的时间、地点与方法
第七章 犯罪主体
引例7—1 刘某破坏交通设施案
节 犯罪主体概述
……
第八章 犯罪主观方面
第九章 排除犯罪的事由
第十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
第十二章 罪数形态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
中篇 刑罚总论
第十四章 刑罚概说
第十五章 刑罚的体系
第十六章 刑罚的裁量
第十七章 刑罚裁量制度
第十八章 刑罚的执行
第十九章 刑罚的消灭
下篇 罪刑各论
第二十章 罪刑各论概说
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十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二十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十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十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二十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二十九章 渎职罪
第三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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