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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13485
《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为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以”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为主题在上海召开的年度学术研讨会所征集的论文集。会议中全国海事海商理论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汇聚一堂,围绕”海事司法中心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海洋环境与海上航运的司法保障”、”海事海商审判前沿问题研究”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精选此次研讨会所征集论文中的优秀作品,相信这些研究将为我国的海事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上篇: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
国际海事司法中心衡量指标与顶层设计之构想宁波海事法院课题组
人民法院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的路径研究陈亚娟董敏
国际海事司法中心背景下的中国海事判例制度研究李瑞雪
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海洋强国战略
——新《受案范围》出台后海事法院所面临的挑战及应对之策
曲涛
推进海事审判精品化发展:现状、问题与建议宁波海事法院课题组
海事法院派出法庭审判工作机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王炜李慧
海事派出法庭立案制度的问题与完善何子康
海岸带开发利用相关纠纷的受理标准界定俞建林
论海事行政案件立案审查之研究
——以新海事案件受案范围为视角李国胜
新受案范围下海事行政诉讼对事故调查结论书的审查王勇
赋予海事法院刑事管辖权之必要性分析张颉
论海事法院“一院两审”制改革许俊强
领海外国家管辖海域海事司法管辖权之完善许俊强
补充型特别民法之海商法的丰富性与体系性马得懿
中篇:海洋环境与海上航运的司法保障
海上交通事故引发船舶污染事故之行政处罚的合法性研判
——以实体法为视角佘少峰贾博涵李忱煜
海上环境污染案件移送程序之协调困境的思考张孝光
论我国海洋环境损害的赔偿范围
——以船舶油污为视角张虎
船舶油污基金代位求偿权之法律制度构建
——以《油污基金管理办法》第26条为视角的解释论王婷婷
海水养殖污染损害赔偿若干实务问题研究刘善超王珊珊
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公权力机关诉权及顺位研究
——兼论对《民事诉讼法》第55条关于“法律规定的机关”的理解宋文杰
水污染行政履行费用若干问题研究汪朝清
环渤海地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以天津海事审判实践为切入点张洪川张昕
海洋环境污染纠纷的司法保护单丹
海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几个程序问题刍议宋晓珂
一种实际承运人权益保障的视角:内河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中连带责任
二维论杨国峰
海上运输货物收货人的权利与义务论析徐春龙廖林锋
多重法律规制下我国记名提单货物控制权在司法实务中的冲突与协调王珊周燡
海事审判中如何判定目的港交付受阻责任曹克
论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追偿权之行使杜以星辜恩臻
英美法下Common Carrier的渊源、流变与立法马得懿
试论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的裁判规则
——以请求权理论为基础黄志江
从委托人的角度探讨国际海上运输合同对委托代理合同的影响陈国楼
信用证项下开证行/进口押汇行无单放货之诉洪浈涵
货运代理人对FOB卖方货物失控索赔的抗辩事由分析李剑
海上保险重复保险分摊纠纷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杨婵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的解释:现状、思路与方法张昕
下篇:海事海商审判前沿问题研究
船舶登记对抗制度适用范围研究梁炳扬张可心
船舶权属登记第三人保护研究郭灿
我国法律框架下扣押、拍卖船舶与企业破产的有关法律问题分析张波
略谈共有船舶的执行鄢坤邓毅
当下海事诉讼保全责任险的发展态势、省思与前瞻程鑫
关于船舶企业破产对海事审判新挑战及对策的思考李锋罗孝炳
从船员权益保护谈船舶优先权制度的完善林申
船员劳动合同纠纷与劳务合同纠纷辩解
——以海事法院受理诉讼案件为视角王建新
论海事司法在国家海洋维权中的能动性
——以船舶及船员扣押及释放程序为切入点马金星
关于虚假诉讼的审理与反思
——以“宏润8”船35名船员工资欠薪系列案为例王凌云
海事仲裁司法监督的实践问题与思考
——以近年来审理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为样本廖璐琪
仓单质押休矣
——在现行中国法制下仓单质押的“零保护”周洁
从一起海事担保合同纠纷案件谈合同所附条件的认定王智锋
论涉港澳台地区民商事送达制度的困境及优化潘晓帆陈林
海事司法是经略海洋、管控海洋工作、实施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海洋大国,拥有广泛的海洋战略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实施海洋强国战略,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调拓展蓝色经济空间,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16年3月,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海事审判工作,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为海事审判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全面推进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实施、服务保障现代海洋经济发展方面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上海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是海洋强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国际航运中心、自贸试验区等国家战略及倡议实施的先行地区。近年来,上海法院在上海市委的领导下,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海事审判职责,为国家海洋战略实施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加强司法服务保障海洋战略制度建设。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为”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上海海事法院制定了强化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司法服务保障海洋战略提供了制度遵循。二是精心审理海事海商案件。近年来,上海法院审理了一大批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海事海商精品案件。其中,列为中国海事审判首例案件的有16件,人民法院公报案例16件、指导案例2件。”中威”轮船公司等诉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案等3起案例入选中国海事审判30年十大典型案例。2016年,依法审结了南海黄岩岛附近海域海难事故重大系列纠纷等案件;2017年上半年,妥善处理涉哈萨克斯坦民生基建设备海事强制令案,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有力彰显了中国海事审判的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三是积极参与国际航运中心治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海事法院作为《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立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程参与了条例制定工作,使法治化、国际化要求在条例中得到进一步体现。2017年上半年,上海海事法院参与签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航运法治建设公约》。四是大力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2017年上半年,上海海事法院被确立为”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上海基地”,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有效化解国际航运纠纷,加强海事司法国内外交流,提升我国海事司法水平。
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于2016年11月在上海召开了以”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与海事海商审判理论研究”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来自全国海事法院及其上诉审法院、主管机关、研究机构以及企业和法律服务组织的代表齐聚一堂,围绕”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的路径与行动””新的受案范围下海事审判理论及实务问题研究””海事海商审判前沿问题研究”等议题展开了研讨和交流。本书就是这次研讨会论文精选汇编而成。相信这些研讨交流成果,会为我国海事审判的科学发展、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的有力推进打下更加扎实的理论基础,为海事审判工作的改革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也将以更加开放、积极、务实的姿态,坚持高起点、宽视野、广交流,搭建高端学术平台,加强海事审判工作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探索海事审判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方法、途径和机制,破解制约海事审判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同时,充分利用上海的区位优势,构建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海事司法交流网络,扩大我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争取得更加丰硕的研究成果,为提高我国海事司法的水平和公信力,推进海洋强国战略作出积极的贡献。
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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