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20336543
内容简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中国特色”研究》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中国特色”为核心研究对象,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中国特色”集中概括为民族性、人民性、时代性。通过对大量的文献进行深入梳理分析,综合运用了法学、历史学、政治学等基本理论和方法,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视角,结合具体的时代背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中国特色”进行了跨学科研究,希冀有所突破和创新。
目 录
引言
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理论基础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概念的界定
二 马恩列法律思想
三 法律思想
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蕴含的法律思想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与结构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
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结构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本质属性
一 法的本质属性
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社会主义本质
第四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民族性
一 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滋养
二 外国法律文明成果的吸纳转化
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民族性具体体现:
以人民调解制度的法治化为例
第五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人民性
一 “以人为本”的法治精神
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人权的历史性发展
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人民性具体体现: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法治化为例
第六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时代性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与时俱进
二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律制度文化的调整适应
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时代性具体体现:以物权法的颁行为例
第七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完善的问题
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的路径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在线试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中国特色”研究》:
(三)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法律思想
党的十六大以来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平等原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十七大以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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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法律思想
党的十六大以来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平等原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十七大以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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