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062152
引言
第一章与网络著作权刑法保护相关的三个概念
第一节网络著作权:网络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核心
第二节著作权:网络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基础
第三节网络作品:网络著作权的载体
第二章网络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演进
第一节网络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开启
第二节行政法规对《刑法》第217条构成要件的细化
第三节司法解释对网络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实化和深化
第三章网络著作权刑法保护中的利益平衡
第一节利益平衡含义解析
第二节网络著作权保护中的利益平衡
第三节我国网络著作权刑法保护中的利益平衡
第四节利益平衡语境下应强化网络著作权的刑法保护
第四章侵犯网络著作权的犯罪主体及类型
第一节侵犯网络著作权的犯罪主体
第二节网络最终用户主体
第三节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ICP)主体
第四节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ISP)主体
第五章侵犯网络著作权的犯罪方式及结果
第一节界定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第二节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与复制发行行为
第三节侵犯网络著作权犯罪的实行行为
第四节侵犯网络著作权犯罪的帮助行为
第五节定性侵犯网络著作权罪的量化要素
第六章侵犯网络著作权的犯罪意志及“以营利为目的”
第一节废止论:犯罪圈过度扩大
第二节保留论:犯罪圈限制缩小
第三节折中论:传统现实环境与网络环境二元区分与困惑
第四节从(加)重量刑情节论:刑法保护的错误选择
第五节另辟蹊径:分设主观要件
结论新罪论:网络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方向
参考文献
后记
随着信息网络传播技术飞速发展,人们从“触网”再到“入网”,活在“网”中央,现在已逐渐发展到“融网”。网络已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密不可分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在不断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快捷、方便、高效与舒适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被利用为犯罪的工具,网络空间成为新的犯罪“集散地”,滥用信息网络传播技术平台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就是典型例证。在国家推行对知识产权“强”保护战略的当下,面对侵犯他人网络著作权的行为链条如何整合民法、行政法和刑法保护,清晰划出犯罪圈;在网民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普遍淡薄于传统空间的情形下,应否将“以营利为目的”作为相关犯罪的主观要件;在现有刑法框架下,法定犯罪主体范围和行为类型双双扩大有无正当依据;在特定空间,刑法跟进对著作权的保护应当采取何种方式和路径?显然都需系统准确作答。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基于市场主体无序竞争、“经济人”逐利特性、法治重点规制公权力的运行等种种原因,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一直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短板,刑法对著作权的跟进保护更显薄弱。而且无论是刑法理论还是知识产权理论,对其系统的和具有深度的研究成果极为少见。基于此,有必要将研究的眼光往返于刑法规范与网络空间的侵权事实,通过析疑解难划出行为禁区,完善最后保障法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力度。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