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20306430
内容简介
宋佳宁著的《跨国公司国际刑事责任研究》讲述了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在经济、政治等多方面都取得了迅猛发展。但一些国家或地区也因跨国公司盲目追求“利润*化”而受到来自其各种形式的侵害。跨国公司侵犯东道国基本人权的行为甚至触犯了国际刑法。尽管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刑事司法实务界就尝试着惩治那些曾经参与纳粹德国暴行的欧洲公司,但直到现在,国际社会尚未能够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当今国际刑事司法审判机构有限的管辖权,以及极具“软法”性质的由联合国或各地区性国际组织起草的“跨国公司行为准则”均不能真正实现对跨国公司的有效管控。值得庆幸的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跨国公司国际犯罪问题。与此同时,各主要国际刑事司法审判机构也开始加紧对跨国公司员工或公司行为的追究,间接实现对跨国公司犯罪行为的控制。因此,从国际刑法的角度加强对于跨国公司国际刑事责任问题的研究,不仅能够维护世界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的稳定,还能够弥补我国国内在这一领域存在的空白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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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跨国公司的法律规制 尽管国际法学界对于跨国公司国际法主体资格的讨论还在继续,但国际社会和各东道国要求管控跨国公司大规模侵犯人权暴行的呼声也由来已久。按照公司法一般原则,跨国公司作为一国法人,理应在东道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初涉及跨国公司行为规制的法律规范主要来源于一国国内法,如劳动法、环境法或公司法等。近年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不断挑战主权国家对跨国公司的规制能力。对于当今的跨国公司来说,其形成的经济网络早已超越了任何单一国家的控制范围。经济学家戴维·科顿(David Korten)曾经写到“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公司的世界中。而这些公司的权力已经完全超出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政府的掌控”。①现实中,由于大部分跨国公司的东道国属于发展中或不发达国家.这些国家在政治和经济上对涉外投资依赖度极大,使得跨国公司在这些地区从事的一些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经常逃脱法律的制裁。同时,为防止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大多数跨国公司的母国也在对本国跨国公司行使“属人管辖权”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学者就此指出。当今主权国家正在不断丧失对于跨国公司责任承担方面的有效控制。②这都终导致位于发展中或不发达国家的受害方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处于相当被动的局面。这也就形成了规范跨国公司行为的法律法规向国际法。特别是国际刑法层面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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