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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2582266丛书名: 中国古代名著全本译注丛书
前言1
隐公1
桓公50
庄公97
闵公174
僖公182
文公263
宣公307
成公349
襄公389
昭公447
定公510
哀公546
一
《春秋》是孔子根据鲁国史记修定的,这一点,传《春秋》的《左传》、《公羊传》、《穀梁传》说法是一致的。杨伯峻先生在《春秋左传注·前言》中说:“孔丘未曾修或作《春秋》”,只“用《鲁春秋》作过教本,传授弟子”。在这里,我们要对孔子修定《春秋》多说几句。
《孟子》记录了孔子自己对《春秋》所说的两句话,一句见于《滕文公下》: 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唯《春秋》乎!”……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一句见于《离娄下》: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可见孔子把《春秋》看成是表现自己政治观点的著作,《春秋》之“文”虽是编年史,可是它还有“义”,那就是“王者”之道。
与孟子同时的庄子,在《天下篇》里谈到他对儒家六艺的看法时也说: 《春秋》以道名分。他也看出《春秋》不是纯粹的编年史,而存在着正定“名分”的功能和作用。这种功能与作用,当然是孔子修《春秋》时赋予它的。
司马迁在《史记》里多次提到孔子修《春秋》的目的和经过。《太史公自序》用很大的篇幅回答了上大夫壶遂提出的问题:“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孔子世家》说,鲁哀公十四年(孔子七十一岁)西狩获麟后,孔子深感“吾道穷矣”,认为“君子病殁世而名不称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乃因史记作《春秋》”。他对原始史料作了处理,“约其文辞而指博”,“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十二诸侯年表·序》说:“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纪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司马迁对整理、采撷、编定史料有丰富经验,所以他把孔子修《春秋》的过程表述得如此简明扼要,是有实际体会的。
孔子在修《春秋》之前,对所谓“史记旧闻”必早有搜集,并相当熟习。《艺文类聚》卷八十引《庄子》佚文: 仲尼读书,老聃倚灶觚而听之,曰:“是何书也?”曰:“《春秋》也。”这个“《春秋》”,当然不是孔子编定的《春秋》,而是孔子修《春秋》的素材——鲁国或各国的史记。《孔子世家》记孔子早年曾与南宫敬叔一起“适周问礼,盖见老子云”,那么,他回答老子所说的“《春秋》”,可能是周室所藏的史记。孔子晚年不曾到过周,所以杨先生说,《十二诸侯年表·序》所说的“西观周室”与《孔子世家》是有矛盾的,其实太史公这里只是笼统的叙述,并不严格按照时间顺序的。至于《公羊注疏》徐彦题下疏引《闵因叙》说:“昔孔子受端门之命,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九月经立。”则是汉代纬书之说,可信度是不高的。孔子修《春秋》,主要依据的是鲁国的史记,即所谓《鲁春秋》。当时各诸侯国之间有将史官所记大事互相通告的规矩,所以《鲁春秋》不仅记有鲁国的史事,也记有别国的大事,《礼记·坊记》说:“《鲁春秋》记晋丧曰:‘杀其君之子奚齐及其君卓。’”记的就是晋国的大事。
《鲁春秋》的内容可能有些芜杂,所以孔子修《春秋》时才要“去其烦重”,“削则削”。《公羊传·哀公三年》说:“《春秋》见者不复见。”就指出了这个特征。例如《襄公三十一年》:“夏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这个楚宫,是鲁襄公出访楚国时看到楚国宫室相当华美而有南国情调,回国后仿造的。“作楚宫”是鲁国的一件新鲜事,《鲁春秋》应该记的,但《春秋》却不书。何休《解诂》云:“作不书者,见者不复见。”孔子“去其烦重”而把它“削”了。又如《哀公十二年》:“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公羊传》云:“孟子者何?昭公之夫人也。其称孟子何?讳娶同姓,盖吴女也。”周代强调同姓不婚,吴是周文王的伯父太伯、仲雍之后,与鲁国同属姬姓,因此鲁昭公娶吴女是非礼的。《礼记·坊记》说:“《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这里说了两件事,一件是“去夫人之姓曰吴”,即不称孟姬,而改称“吴孟子”;一件是记其死曰“孟子卒”,连吴也不加了。可见《鲁春秋》原本记有娶夫人吴孟子的一条,还记有孟子卒的一条,到孔子修《春秋》时,把娶夫人吴孟子的一条删削掉了。《论语·述而》说: 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可见鲁国称昭公夫人为“吴孟子”,是其他诸侯国也知道的,这可能是昭公娶她时通告了各国。因而《鲁春秋》曾有关于昭公娶夫人吴孟子的记载,完全合乎情理。《春秋·昭公十年》“十有二月”前阙一“冬”字。何休《解诂》说:“去冬者,盖昭公娶吴孟子之年,故贬之。”虽为臆测,不为无理。但贬之之说未必是,盖是年冬十月或十一月有一条因“见者不复见”而删节了,连带也阙了个冬字。这一条,即《礼记·坊记》所称“去夫人之姓曰吴”的那一条是完全可能的。
但《春秋》也不完全是削,还有“笔则笔”的一面。例如桓公娶文姜,《春秋》记得就十分详细。《桓公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据《左传》说是桓公无媒而聘文姜,这在古代是非礼的事。《春秋》据实而书,讥贬之意自见。接着,“(秋七月)公子翚如齐逆女。九月,齐侯送姜氏于(鲁国地名)。公会齐侯于。夫人姜氏至自齐。”可说是不厌其烦了。《公羊传》在“齐侯送姜氏于”下说:“何以书?讥。何讥尔?诸侯越竟(境)送女,非礼也。”古代诸侯女儿出嫁,国君不能自送,要由卿大夫送。齐僖公无媒把女儿许婚在前,又亲自送女儿出嫁在后,如此一再非礼,这是《春秋》“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左传·成公十四年》)的地方。后来桓公因文姜与其兄齐襄公私通而被害身亡,文姜在桓公死后继续与齐襄公私通,《春秋》都含而不露地作了微妙的揭露。庄公元年、二年、四年、五年、七年都有文姜与齐襄公相会的记录,直到庄公八年齐襄公被弑为止。回过头去再读齐僖公急于嫁女甘冒非礼的文字,才明白这个当父君的自有“女大不中留”的隐衷了。这是《春秋》“笔则笔”的地方。
《礼记·经解》说:“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属辞是遣词造句,比事是排比史事。上述文姜与齐襄公事就是排比史事,因史旧文而见义,字句上虽没有什么变动,但让事实说话,自寓讥贬之意。
属辞,即对史记原文字句上有所修改。这种情况,有时是纯粹修辞上的问题,如《公羊传·庄公七年》云:“《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如雨。’”《不修春秋》,就是《鲁春秋》,指鲁史旧文;“君子修之”,则指孔子所修的《春秋》。类如这种文辞上的修改,因秦火以后《鲁春秋》的佚失,我们已经不能知道得更多了。另外,在史实上,孔子取审慎态度,不随便改动。如《昭公十二年》“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孔子根据青年时代的亲身见闻,认为“纳北燕伯于阳”应该是“纳北燕公子阳生”之误。但是他尊重鲁国史记原文,不率尔以自己的记忆为准,去修改《鲁春秋》。他说《春秋》是“信史”,“其词,则丘有罪焉尔”,即他的改动只是在词句上。所以属辞更多的是义理方面的问题,即世称“一字褒贬”的“《春秋》笔法”。首先提到这一点的是《左传》。《春秋·昭公二十年》:“盗杀卫侯之兄絷(《公羊》、《穀梁》作辄)。”这个“盗”,据《左传》说原作“齐豹”,《左传·昭公三十一年》: 齐豹为卫司寇、守嗣大夫,作而不义,其书曰“盗”。……是以《春秋》书齐豹曰“盗”……以惩不义……其善志也。故曰: 《春秋》之称微而显,婉而辨。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是以君子贵之。又如《春秋·僖公二十九年》:“夏六月,公(《左传》脱)会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翟(《公羊》作狄)泉。”公是鲁僖公,王人是王子虎,其他诸侯国的“人”实际上都是该国的卿,《左传》一一列举了他们的氏和名。卿不书氏和名而书人,在《春秋》就是一种贬。《左传》: 卿不书,罪之也。在礼,卿不会诸侯,会伯子男可也。这种一字褒贬,《公羊传》说得很多,在此不一一列举。但《公羊传》的说法,往往与《左传》有歧异,与《穀梁传》也互有异同,有时是非很难定夺。有人便趋于极端,说“以《春秋》为褒贬者,乱《春秋》者也”(郑樵),想否定孔子修《春秋》寓褒贬之意。善于用独到见解论古议今的王充在《论衡·超奇》篇中则说:“孔子得史记以作《春秋》,及其立义创意,褒贬赏诛不复因史记者,眇思自出于胸中也。”他明白修史是有思想倾向性的。
《史记·孔子世家》谈到孔子修《春秋》时举例说: 吴、楚之君自称王,而《春秋》贬之曰“子”;践土之会实召周天子,而《春秋》讳之曰“天王狩于河阳”。推此类以绳当世。司马迁是明白记载孔子修《春秋》的。他以史学家的眼光,比较推重《左传》,所以在《十二诸侯年表·序》中叙明了孔子修《春秋》以后说: 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即《左传》)。可见,司马迁认为,《左传》传《春秋》,是比较得其真的。但他在《太史公自序》中论《春秋》之义时,又全用《公羊》学家之语和子夏之说。司马迁生活的年代,《穀梁传》还没有兴起,他是同时受《左传》和《公羊传》影响的。
……
对于《春秋》造句方面的问题,如词序的排列、句式的选择,《公羊传》也给予了关注。前文已提到的对《不修春秋》原句的改动,就不但节缩了字数,也改变了句式。又如《僖公十六年》“石于宋五”和“六鹢退飞过宋都”二句,为什么数词“五”与“六”的次序一在句末、一在句首?《公羊传》认为这是造句时细察物理,不失其真的结果(5161)。杨伯峻先生曾以“石于宋五”亦见于《竹书纪年》,问道:“《竹书纪年》难道也是孔子所修或所作?”想据以否定《春秋》乃孔子所修。殊不知唐代刘贶早就指出:“《竹书纪年》序诸侯皆举谥”,故可肯定为“后人追修,非当时正史”(《新唐书·刘贶传》)。从用谥情况可判定《竹书纪年》成书于魏襄王时,晚于《春秋》成书约一百八十年左右,所以编《竹书纪年》的人完全可以参考采录《春秋》的成文,这就是“石于宋五”亦见于《竹书纪年》的原因。
《公羊传》偶尔也论及语法问题,例如《庄公二十八年》讨论《春秋》“伐”的用法,就指出“伐”的声调变化可以表示不同的语法意义(3281)。
三、 介绍有关的史实。
《公羊传》不像《左传》那样保存了大量的史料,但也涉及一些史事。数量虽然不多,却很有价值。有些史实,是《左传》和其他史书所未曾道及,因而鲜为人知的。如邾娄颜乱鲁宫,鲁公子(当为公孙)弑孝公而为臧氏之母调包计所救,负孝公之周诉天子,周天子诛颜而立叔术,返孝公于鲁,叔术又让国的故事(10312)。《左传》作者因为不熟悉这一段远在春秋之前的史实,因而对《春秋》经文作了不准确的解释。
有些历史故事,因为《左传》无载,一些宗《左》的学者便认为属后世之人撰造。如“曹刿手剑劫齐侯”,《史记》载之《年表》、《齐世家》、《鲁世家》,又专为作《刺客列传》,但《左传》无文。《史记》盖取材于《公羊传》。《公羊传》对此事作了较详细的记载(3132),且与《战国策》、《管子·大匡》、《吕氏春秋·贵信》等书所载合。对这样的史料,只因《左传》无文便怀疑其真实性,恐怕是不妥的。三传虽互有矛盾之处,但也有许多可以互为补充的地方。如《春秋·桓公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左传》说出现两个日子是“再赴也”,即陈国先后发了两次讣告。但为什么发了两次讣告,《左传》没有说,《公羊传》则回答了这个问题(251)。又如《春秋·桓公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左传》无传文。杜预望文生义,以为咸丘为鲁邑,“焚”为“火田”即打猎时烧野火,赖《公羊传》存其实(271)。又如《春秋·庄公二十四年》“曹羁出奔陈”,《左传》也无传文。注《左传》者如贾逵以为曹羁是曹君,杜预以为是曹世子,实皆无据臆说(详见3243注〔2〕)。据《公羊传》则曹羁为曹大夫,其出奔的原因为三谏而君不从,使历史真相得以昭明。又如《春秋·庄公三十一年》“六月,齐侯来献戎捷”,《左传》只说是“非礼也”。《公羊传》则说得具体一些,说“来献戎捷”是“旗获而过我”,实际上是“威我也”(3312),使习史者可以明白是怎么回事。又如《史记·郑世家》以为灭郐者为郑桓公,由于此事发生在《春秋》编年以前,故《左传》未曾提及。据《公羊传》则可知灭郐者实为郑武公(“先郑伯”),并可知郑在平王东迁之后、灭郐之前曾一度都于留(2112)。《左传》翔实的史料固然有补于理解《公羊传》,《公羊传》点滴的史料也可以有补于《左传》叙事之阙略,纠正后世史家和注家的错误和附会。
关于《公羊传》与《左传》说法有歧异的问题,要作具体的分析。《公羊传》曾十分客观地三次重复这样的话:“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两种说法,有时这种对的,那种错了;有时那种对的,这种错了;有时则需要来个折衷,互相补充;有时也只得存疑,以待再考。《公羊传》详于义而略于事,因此其所叙之事不若《左传》有权威性,两者如有不合,一般都以《左传》为是,《公羊》为非,但未必都是这样。经文“星如雨”,《公羊传》记为流星雨,对了;《左传》则记为星陨同时下雨,错了。像这种不符实际的记述,不能说《左传》仅此一例。
《春秋·僖公十四年》:“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左传》把季姬说成是鄫子的夫人,“鄫季姬来宁,公怒,止之,以鄫子之不朝也。夏,遇于防,而使来朝。”但第二年,即僖公十五年,《春秋》才书“季姬归于鄫”。须知《春秋》凡记鲁女“归于”的,都是出嫁。如《隐公二年》“伯姬归于纪”,《隐公七年》“叔姬归于纪”之类,季姬自然也不例外。岂有出嫁在后,归宁在前之理?所以《左传》之误是显然的。杜预懂得这个道理,为了替《左传》补漏洞,提出一个“绝婚”、“更嫁”之说,用“绝婚”来释“止”,用“更嫁”来释“归”,费好大力气,还是说得很牵强。这就不如《公羊传》轻巧地点明一下:“鄫子曷为使乎季姬来朝?内辞也。非使来朝,使来请己也。”原来是季姬与鄫子邂逅,一见钟情,私订终身,而使鄫子来求婚。这与次年的“季姬归于鄫”便十分合得上了。这只是一个从《春秋》经文可判定《左传》有误的例子。由此可知,《左传》和《公羊传》有歧异之处,不能一概认为《左传》是而《公羊》不可信。
杨伯峻先生说,《公羊传》“不是空话,便是怪话,极少具体的有价值的历史资料”(《春秋左传注·前言》),这是对《公羊传》持有偏见的说法。有了偏见,对具体问题就往往不能有正确的评价。如《成公二年》晋齐鞍之战中,齐顷公的战车被晋军追及,车右逢丑父为救顷公,与顷公易位,伪为齐侯,并设计令顷公脱身逃跑。《公羊传》写道:“使顷公取饮,顷公操饮而至。曰:‘革取清者!’顷公用是佚而不反。”《左传》叙述得简单些:“丑父使公下,如华泉取饮。”本来两者大同小异,可以互补,杨先生却说:“依《左传》,顷公仅由此下车而逸。丑父使齐顷公下车,即令之逃,岂顷公如此痴,真取饮而来?《公羊》之不可信如此。”顷公首次取饮回来,必有不能脱身的原因,如水源在敌军监视视线之内,难以轻易逃跑之类。何休《解诂》说:“不知顷公将欲坚敌邪?势未得去邪?”“军中人多水泉浊,欲使远取清者,因亡去。”说明齐顷公借取水之机逃逸,也是经历了曲折的。《公羊传》如此写,正是细节的真实。如果今天要把这个情节拍成电视剧,编剧和导演必定倾向于《公羊》之说,而不会觉得它不可信的。
四
本书经、传以《十三经注疏》本《春秋公羊传注疏》为底本。经文凡三传有异同处出校(屡见之异同字,一般只于初见时出校);传文则参阮元《公羊注疏校勘记》,凡诸本有异文处,择善而从,一般不出校。例如: 《庄公十二年》:“(闵公曰: )‘尔虏,焉知鲁侯之美恶乎!’致万怒,搏闵公。”(3122)底本“知”作“故”,“致”作“至”,当断作:“尔虏焉故,知鲁侯之美恶(wū)乎至!”阮元《校勘记》据《九经古义》引《春秋繁露》及《韩诗外传》,“故”均作“知”;《春秋繁露》“至”作“致”,《韩诗外传》文至“乎”字而绝。阮校云,《公羊注疏》本“意反迂曲”。故本书从《春秋繁露》(《王道篇》)及《韩诗外传》(卷八)改。其他偶有改动,皆类此。
本书的注释,采用何休《春秋公羊传解诂》(简称《解诂》)与孔广森《春秋公羊通义》(简称《通义》)二家之说较多。何休《解诂》是汉代《公羊》学的总结,保存了一些胡毋生的古义;但何休为《废疾》以难《穀梁》,作《膏肓》以短《左传》,企图“墨守”《公羊》的自我封闭型治学态度,则为本书所不取。孔广森《通义》是清代《公羊》学的代表,能跳出经今古文之争,兼采《左》《穀》及群经之义通于《公羊》者为说;但孔氏为孔子之六十八代孙,不免以圣人之后代自居,致力于探深窥微以神《春秋》,结果反而引出若干迂说。如以“时”“月”“日”为“三科九旨”之“天道”,谓“春以统王,王以统月,月以统日,《春秋》所甚重甚谨者莫若此”(《春秋公羊经传通义叙》),因而月不月、日不日,都有深意存于其间云云,则为本书所不取。
近一个世纪以来,《公羊传》的研究乏人问津。本书的译注,颇有意于填此空白。但限于学识,我们的工作肯定还有不足的地方,深切盼望得到方家和读者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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