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78045
本书自 2010
年初版以来,市场已脱销多年。本次增订本全面修订,结合斯卡利亚大法官逝世等时事进展和*判例,补充了新内容、新背景,确保与当下不脱节,并删除了部分不合时宜的文字,新增了
2 篇介绍法官选任制度的文章,增加了近年撰写的 13
个判例故事,并将占原书三分之一篇幅的大法官列传、联邦司法系统历年报告删除,替换为近年为一些法政译著撰写的序言,以及何帆本人对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的访谈内容。这些序言和访谈侧重提供知识增量,内容经得起时间检验。原书
31.5 万字,经过增订后共 37.8 万字,考虑到删减、替换的部分,约有 20 万余字是新增内容,基本上是一本新书了。
修订三分之二篇幅,增加 13 个判例故事,新增 20
万余字,《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强势回归。安东宁·斯卡利亚大法官逝世后,奥巴马总统该如何提名补缺?在同性恋婚姻案、医保案中力挽狂澜的*法院,未来将更加开放还是趋于保守?在这个被「互联网 」串接的时代,大法官是否会援引「维基百科」词条定案?社交媒体上的汹涌民意会不会影响他们判断?他们怎么看待《傲骨贤妻》这样的律政剧?案牍劳形之余,大法官为什么热衷参加「莎士比亚戏剧节」,在模拟庭审中裁断莎剧公案?且听与美国大法官谈笑风生的何帆法官娓娓道来,告诉您一个不一样的美国*法院。
一、目录摘要:
序言 大法官说了算的国度
壹 人总是在争议中成长
-大法官凭什么终身任职?
-别了,斯卡利亚大法官
-大法官如何产生?
-选大法官,还是选政治家?
-选法官,等于买法官?
-民选法官应如何回避?——卡珀顿诉马西煤炭公司案,2009年
-律政偶像与法律文化传播
贰 大理石神殿内的秘密生活
-你辩你的,我判我的?
-法官助理,还是助理法官?
-法官为什么疏远法学期刊?
-大法官是合格的历史学家吗?
-「发挥余热」的退休大法官
-说出你的秘密
叁 E时代的法院
-判决书脚注与「维基百科」
-当摄像机与言论自由一起退出法庭
-大法官们,请看镜头
-拍你就是监督你——西蒙·格里克诉约翰·坎尼夫案,2011年
肆 穿上法袍你就不自由了
-大法官该如何回避?
-法官与被告的双输: 「芝加哥七君子」审判
-律师说得,法官说不得——布罗德曼诉司法惩戒委员会案,1998年
-凭什么限制法官候选人的言论自由?——明尼苏达州共和党诉怀特案,2002年
伍 请容我畅所欲言
-淫秽作品与言论自由
-公共图书馆电脑须装过滤软件吗?——美国诉美国图书馆协会案,2003年
-法律保护不雅言论吗?——联邦通讯委员会诉福克斯电视台案,2009年
-当判决书遭遇不雅字眼
-国旗烧得,十字架烧不得——弗吉尼亚州诉布莱克案,2003年
-常识冲突怎么影响民主走向?——公民联盟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2010年
-「狗咬狗」视频为什么受宪法保护?——美国诉斯蒂文斯案,2011年
-电子游戏、格林童话和言论自由——「布朗诉娱乐业商会案」,2011年
陆 毒树怎能结出好果
-让子弹在身体里飞一会儿——温斯顿诉李案,1985年
-看不见的「搜查」为何违宪?——基洛诉美国案,2001年
-毒品藏进学生内衣怎么办?——萨福德统一学区诉瑞汀案,2009年
-「非法证据」一定得排除吗?——赫林诉美国案,2009年
-谁有权碰你的短信?——安大略市诉库昂案,2010年
柒 律师不来,啥也不说
-警察聊天何以变成「讯问」?——罗德岛州诉英宁斯案,1980年
-你是否有权保持沉默?——查韦斯诉马丁内斯案,2003年
-换个时间,再问一次——马里兰州诉沙特泽案,2010年
-嘘,请认真听我宣读你的权利——佛罗里达州诉鲍威尔案,2010年
-假如你的律师欺骗了你——帕蒂利亚诉肯塔基州案,2010年
-律师当庭打瞌睡怎么办?——斯特里克兰诉华盛顿案,1986年
捌 没有对质,如何反驳
-「请看着我的眼睛指控我」——克劳福德诉华盛顿州案,2004年
-遗言能否作为呈堂证供?——密歇根州诉布赖恩特案,2011年
-为何令法庭科学家疲于奔命?——梅伦德斯-迪亚兹诉马萨诸塞州案,2009年
-法庭科学家 Vs 对质条款——布里斯科诉弗吉尼亚州案,2010年
-大胆办案,给你特权——范·德·坎普诉戈尔茨坦案,2009年
-「死囚」与检察官的对决——康尼克诉汤普森案,2011年
-谁来关注性犯罪者的人权?——美国诉康斯托克案,2010年
玖 生死岂能两由之
-死神的闸门再次打开了——格雷格诉佐治亚州案,1976年
-智商决定命运?——阿特金斯诉弗吉尼亚州案,2002年
-弱智死囚的「双重危险」——博比诉比斯案,2009年
-「请温柔地杀死我」——巴泽诉里斯案,2008年
-死刑民意该如何判断?——肯尼迪诉路易斯安那州案,2008年
-法律怎能限制公民「洗冤」?
-用DNA 「洗冤」 是宪法权利吗?——地区检察署诉奥斯本案,2009年
-谁有权剥夺孩子们的未来?——格雷厄姆诉佛罗里达州案,2010年
拾 斑斓书影前后的碎碎念
-法律的傲慢与文学的偏见——《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译者序,2009年 /
-与伟大的心灵相遇——「美国法院大法官传记译丛」主编的话,2011年
-人总是在争议中成长——《大法官是这样炼成的:哈里·布莱克门的法院之旅》译者序,2011年
-批评的限度就是民主的尺度——《批评官员的尺度: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 译者序, 2011年
-法官、民主与实用主义——《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译者序,2012年
-这个职业很神圣,也很艰难——访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2012年
-探寻守护公正者的内心世界——《谁来守护公正:美国法院大法官访谈录》译者序,2013年
-传播通识,呈现复杂——《美国法院通识读本》译者序,2013年
-司法群星璀璨时——《五位首席大法官:法院杂忆》译者序,2014年
-打开一扇窗——《到法学院学什么:美国法入门读本》译者序,2014年
-法官能为法治做什么?——《法官能为法治做什么:美国著名法官讲演录》译者序,2015年
-问学者的好奇心——《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推介序,2014年
后记 匆匆与生活讲和,岂非负了少年
写下这段文字时,距初涉译事正好十年。十年时光,译书11本,著书4本。这其中,有法官传记、判例故事,也有专业著述和通识读本,但主题始终与司法相关。而《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则是一部原创的非学术作品。
创作本书,更多是翻译余兴使然。据读者反映,我翻译作品的一大特点,是译者注释较翔实,对历史背景、人物经历和轶闻趣事都有交代。说白了,就是够八卦。之所以增补这类“八卦”,是因为它们大都在翻译过程中让我“卡壳”过,属于本人的知识“盲点”范畴。
那些通过检索史料、核对背景、查阅文献才弄明白的事,自觉有必要以注释形式与读者分享。不过,译注能够承载的篇幅毕竟有限,过多就有喧宾夺主之嫌。所以,在好奇心驱使下,我将某些有趣有料的知识点扩展为文,间或在报刊发表。
上述好奇心延伸下来,就演变为那些与法官选任、莎剧考证、律政偶像、司法伦理、文档解密、判决脚注相关的文字。它们回答的,也是我初涉译事时的疑问:大法官是怎么产生的?美国法官全是终身任职吗?为什么许多州宁愿定期“选”法官,也不愿让他们稳坐审判席?大法官判案时,会受民意和专家意见影响吗?法官助理如何“辅佐”法官判案?历史上那些脍炙人口的判词,是否真由助理“捉刀”?
除了新知,还有判例。按理说,研读判例是管窥域外司法、洞悉法官个性的路径,但美国联邦法院的判决(姑且不算协同意见书、异议意见书)动辄上万字,阅读既是智识挑战,也是体力重负。
记得台湾大学王兆鹏教授撰文提到过一则轶事。1992年,王先生尚在芝加哥大学准备期末考试,意外发现几名日本同学正手捧日文书翻读。他暗自纳闷,大考将近,大家都忙着啃英文判例,这些人怎么还有心情读日文书?后来向相熟的日本同学打听,才知道美国法院重要判例早已被日本学者同步翻译为日文,分门别类,结集出版。因此,日本学生只用读母语,就能轻松应付美国法学院的考试。
其实,在海外判例编译方面,我国台湾地区也不输日本。本世纪初,台湾“司法院”就组织专人,定期翻译美国、德国、日本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其中,《美国联邦法院宪法判决选译》已出版至第七辑,几乎涵盖了近半个世纪所有重要判例。“中央研究院”欧美研究所也从1995年起,以3年为一个周期,连续出版多辑
《美国法院重要判决之研究》,对重要判例逐一进行学理阐释。
我曾问一位台湾地区法官,你们编译这些判例,价值何在?因为对外国判例感兴趣的人,会从网上下载原文阅读,而没兴趣的人,即使你翻译得再通达流畅,也不会多看一眼。
这位老兄笑言,总有那么一部分人,对判决有兴趣却没时间阅读原文。如果这些判例对一个法官处理案件,一个学者建构理论,一个学生思考问题有所启发,就是翻译价值的好体现。更重要的是,通过翻译引介,甲国法官可以见证乙国法官对相似问题的推理演绎,洞悉乙国法治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长此以往,对甲国法治亦是一种促动与推进。
我非常赞同这位台湾同行的话。的确,人类之间的纠纷皆有共性,外国法院的判例,回应的未必就是我们陌生的问题,也未必对我们的法治建设没有意义。相反,在缺乏洞察与了解的基础上,就急于给一国司法贴上某种主义或某个阶级的标签,才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在引介新知的同时,我也将判例故事作为写作重点,并将着力点放在以下三个方面:
,写作方式上,尽量以化繁为简的风格呈现。作为业余研究者,我没有足够时间、精力去翻译判决全文,只能以故事方式交代案件背景、来龙去脉、主要争点和判决影响。写作流程通常是:用3个小时精读判决,1个小时浏览审判背景和相关判例,2个小时阅读
《纽约时报》 《华盛顿邮报》 《纽约客》
等报刊与专业博客(主要是SCOTUSblog)上的解读文章,之后再用2个小时写作。换言之,自己扮演的是一个“替读者”角色:通过“替”大家阅读判例,择出若干有代表性者,以随笔形式引介。这么做的好处是通俗易懂、重点突出、方便传播,但在呈现案件的复杂、多元性上,难免有所不足。
第二,判例题材上,追求与中国当下现实对应。本书虽是“美国司法观察笔记”,但也体现了一名中国法官的现实关切。对美国人来说“一言不合,马上翻脸”的案件,如限制堕胎、政教关系、枪支政策、同性恋婚姻、种族平权措施等,中国读者未必关心,与我国国情也有距离,所以未作充分展开。本书收录的判例,侧重司法伦理、法官选任、庭审直播、网络言论、死刑裁判中的民意因素、连续讯问嫌犯的时间间隔、错案纠正的法律机制、法医出庭的必要性、被告与控方证人的对质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等题材,其中缘由,不言自明。
第三,时间节点上,主要选取近十年的判例。一段时间以来,身边师长和朋友津津乐道的,多是联邦法院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里程碑式判例,如“布朗案”“罗伊案”“米兰达案”和“沙利文案”等,而近数十年内的重要案件,则少有人提及。国内许多介绍美国法院的书籍,谈到2000年的“布什诉戈尔案”就戛然而止,仿佛大法官们近十年根本没审过什么案子。尽管“医保案”
“同性恋婚姻案”
会在一定时期内成为热点,但大家总体上并不关心法院判过什么案子,以及这些判决会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什么影响。所以,我在研读判例时,多少会考虑到时效性,尽可能拣选2000年之后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件,方便读者对照历史与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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