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75006
★权*——由法律起草机关编写的法律学习读本
★充实——运用*手立法材料,准确、全面、深入解析法律内容
★详尽——以逐条解释立法原意和立法背景,附录相关立法资料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为了配合修改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学习、宣传,帮助广大读者准确理解此次修改的立法原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参加法律起草工作的同志编写这本学习问答,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了全面而深入的解读。本书以法律条文为指引,准确阐述反不正当竞争法法条含义,为政府工作人员、企业专业人员、理论研究人员和社会大众提供了权*的学习读本。
章 总则
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原则、定义】
第三条【各级政府职责】
第四条【查处部门】
第五条【社会监督】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混淆行为】
第七条【商业贿赂】
第八条【虚假宣传】
第九条【侵犯商业秘密】
第十条【违法有奖销售】
第十一条【商业诋毁】
第十二条【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章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
第十三条【调查措施、程序和规则】
第十四条【配合调查义务】
第十五条【保密义务】
第十六条【举报制度】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责任】
第十八条【混淆行为的行政责任】
第十九条【商业贿赂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条【虚假宣传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一条【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法有奖销售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三条【商业诋毁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四条【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五条【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信用惩戒】
第二十七条【民事责任优先】
第二十八条【拒绝、阻碍调查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
第三十条【监督检查部门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一条【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施行时间】
附录
一、法律原文及新旧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017年1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前后对照表
二、立法背景资料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三次审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关于由其他部门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规定
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规定
关于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的相关规定
关于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并由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七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部法律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立足于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市场竞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规则,相关规定内容更加明确、具体,并为实践发展留有空间,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现“竞争公平有序” “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要求。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与反垄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相衔接,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二是针对实践需要,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规则进行修改完善;三是完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和法律责任的规定。
为了配合修改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学习、宣传,帮助广大读者准确理解此次修改的立法原意,我们组织编写了本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同志担任本书主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的刘泽巍、吕丽萍、陈扬跃、刘良四位同志全过程参与了此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承担了本书的撰写工作,阐释了每一个条文的具体含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处长王翔同志承担了全书的统稿工作。
本书力求准确、简要、通俗易懂地阐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但因时间和水平有限,如有疏漏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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