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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纯质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12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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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纳及其他:译书之后》(增订本):时隔十三年后,苏力新增订四篇波斯纳著作译序。
本书对波斯纳法律思维方法进行了比较深入、成体系的介绍。
本书对波斯纳法律思维方法进行了比较深入、成体系的介绍。
内容简介
理查德.波斯纳是当代美国乃至世界法学界具有声望的法学家之一,创作了大量颇富创见的作品,其中不少已在我国翻译出版,深刻影响了法律学术界甚至实务界。而苏力教授是将波斯纳的学说与思想引介给国人的始作俑者。他组织翻译了多部波斯纳的代表性著作,是国内研究波斯纳学术观点的专家。本书收录了苏力教授翻译的多部波斯纳作品的译序或译后记,可以说是对波斯纳每部作品学术思想的提炼与总结。通过本书,中国读者可对波斯纳的学术观点形成一个较为宏观而全面的认知。
目 录
再版序Ⅰ
初版序Ⅰ
初版序Ⅰ
有关波斯纳
理解波斯纳和我们自己
为何以及如何超越法律?
道德理论、说教与法律
思想的另一种组织形式
追求理论的力量
从禁忌到理性
知识在法律中的力量
孪生兄弟的不同命运
当还是不当,这是个问题
不知老之将至
民主与法治的张力
也许需要距离
经验地研究司法
经验地理解法官的行为和思考
司法如何穿过错综复杂
司法改革的知识需求
什么是法理?
《法理学问题》新版译序
翻译、反思与学术
有关其他
细微处的大手笔
研究真实世界中的法律
《无需法律的秩序》中文新版序
《国家篇·法律篇》译者前言
《司法过程的性质》译者前言
前 言
再版序十多年过去了,但翻译成果显然不如前十年。这次再版,仅增加了四篇译序,篇幅增加了1/4略多。全都有关波斯纳的著作,其中三篇有关司法。在这期间,我还曾翻译另一本波斯纳著作,《并非自杀契约:国家紧急状态时期的宪法》,讨论9·11之后美国在紧急状况下的一些宪法性权利问题。很重要,但没来得及写译序。也许以后会补上。也应当补上,因为书中讨论的问题,当今中国学人和法律人会不时面对,有时必须直面。不知得感谢还是诅咒这书名,一言成谶,如今几乎只是有关波斯纳,很少其他了。苏力2017年端午于北大法学院陈明楼初版序这本书汇集了过去十年里我翻译后留下的一些随想。除一篇外,其余都已发表过。这次辑集,我修改了部分文字。我感谢最先发表这些文字的刊物以及这些刊物的编辑。为了让书像个书的样,我把文章大致分为两辑。第一辑都与翻译波斯纳的著作有关,因此是“有关波斯纳”。第二辑都与我的其他翻译有关,因此是“有关其他”。除了我的另外两本翻译——一本是布莱克的《法律的运作行为》,另一本是维尔的《宪政与分权》——的后记未收入外,我的有关著作翻译的文字都收齐了。没有收入的两篇,因为文字和思想都太一般了。这句话也可以倒过来说,收入这本书的文字,自认为还值得一读。这里的文字与我留给法学界的那个强调“本土资源”的印象显然不同。事实上,自1992年回国任教以来,翻译一直是我学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也促成了和大大推进了我的学术发展。我一直认为,在今天,真正要研究中国的问题,不借鉴当代西方法学以及其他相关学科最前沿的知识和成果,只是紧紧抱着18、19世纪欧洲学者的或古希腊罗马的“经典”,抱着政治道德法律哲学,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我希望高喊“同世界接轨”的学人要更关注国外的首先是西方的学术研究成果和方法。必须开拓自己的学术视野,在学术上必须有一种“拿来主义”的“汉唐气象”,绝不能小家子气,跑马占地,关起门来称大王。这一点与集中关心当代中国的问题,与强调法治的本土资源一点也不矛盾。相反,我早就说过,只有学术视野开阔了,才可能更好地发现、研究和(即便有时会错误地)回答中国社会和法治的问题,也才可能提升中国的学术水平。我们需要世界的眼光,中国的问题,实践的关注,学术的追求。也早就有人说过,“别看苏力讲什么‘本土资源’,骨子里没有比他更西化的”。重读自己的文章,我承认,这眼光挺犀利,判断很真确。我的思维、文风甚至修辞都挺西化。我喜欢逻辑论证,强调经验上可验证的因果分析和功能分析,不那么凭直觉,不爱谈“看法”,基本不“建议”,我注重当代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我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只要这种方式令我们对中国问题有新的理解和感悟,能促进中国法学研究的历史转型。我也习惯了甚或喜欢一些西化的表达方式,例如倒装句、颠倒词序作为修辞、特别的着重号的使用方式等;我喜欢口语,不用或尽可能少用成语(说过一点,其实就是陈词滥调),喜欢双关和隐喻,等等。我认为这可以丰富现代中文的修辞,使中文获得新的更强劲的现代表现力。但我更追求读者能读懂,使我的努力能融入中国当代汉语中去,而不是让读者看着“头大”,感到自己白活了。正如王朔所言:“你也不能说……爱好西方式的表达方式就是装孙子。” 王朔:《我讨厌的词》,载《随笔集》,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这里的文字大都是译序,不是严格意义的书评。我大多借译著中的某一个问题发表自己对当代中国法学甚或学术界的问题的某些感想。这样处理的理由,首先因为我不总是那么熟悉外国其他相关文献,那么了解其学术传统,因此无论批评或表扬都可能言过其实;其次,毕竟我是中国读者,评论时,我的知识背景以及由此引出的前判断都是中国的,思考的问题自然也是中国的;其三,这也可能是更好勾连中外法学的唯一途径,至少让读者感到原作者讨论的问题并不遥远——中国就是世界的一部分。这种书评仍然不容易写好。因为感想人人都有,但书评者必须有自己的发现,不能重复别人已经想到的、说过的。必须找到自己的切入点,提出一些可能只有自己才可能看到的,或——即使别人也看到了——至少只有自己才会这样表达的感想。文字中必须有你自己。第一辑的文字还有另一个追求。尽管这十多篇文字都针对了波斯纳一个人的著作,但每篇我都力求围绕一个问题集中发挥,为避免重复或大同小异,也为了尊重读者。这个写法,不但使这些书评各自相对独立和互补,还有利于提出一些更深的学术理论和法律实践问题,体会了一些否则的话很容易被人忽略的细节。这是个更大的追求。尽管单篇文字看起来写得很随意,其实需要一个预先的总体安排,信“笔”由缰、天马行空是不可能成就的。由于种种原因,至少近期内我不大可能大量翻译了。但是我会永远怀念这十年来每次翻译的快乐,以及由此而来的一次次新的诱惑。苏力2003年11月23日凌晨于北大蓝旗营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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