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9414953
有一种小说很奇特,读着它,你还不觉得血脉沸腾。但之后,当你开车、吃饭、行走,与人聊天,进行一切日常活动时,却一再地想到它。
◎3000公里的死亡之旅,用车轮丈量生命的放逐之旅
不仅是关于公路与爱情的冒险传奇
更是一个硬汉的情感回忆录
它创造了一种崭新的方式,并延伸到你生活的每个领域……
◎一个男人穿过戈壁、沙漠和情欲
面对诱惑,面对挑战,面对选择
是维系自己的初心,还是在抉择中迷失自己
◎这不仅是小说,也可当做非虚构写作的典型
在这个浮躁的时代,告慰焦虑的*方式就是藉由他者的人生来映射自己
大学讲师刘军,恍悟人生苦短,于是买了辆二手普吉车,从西安出发,开始了一个人的自驾之旅。
一路西行,他见识了荒无人烟的戈壁荒漠、色彩斑斓的雅丹地貌、绚丽夺目的长河落日、静谧安闲的原始村落,也结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
他肆无忌惮地享受着路上的自由与快乐,他身不由己地经历着、改变着、诱惑和被诱惑着。
等待着他的究竟是什么?
隐约的方向,未知的前程,意外地遭遇,以及无限的可能性。
部
1、纸上的旅行
四十八岁的时候,我打算出门漫游。
这件事应该在十八岁的时候去做,就像有个作家的小说名字:十八岁出门远行。三十年前没做的事情,现在做就晚了吗?老托尔斯泰八十二岁还出门远行呢,之所以冻死在小火车站,是因为他把这事推得太迟了。现在我四十八岁,四十八岁出门远行,有什么不妥?我知道同胞们的想法几千年一贯制: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在我们还没有出生的时候,把人生都严格地定制好了,什么年龄该做什么事情,什么年龄该是什么样子,如果在规定的年龄没有个规定的样子,就变成了怪物。可是人生又不是体操比赛,为什么非要完成规定动作呢?怪物就怪物吧,怪物的另一个意思就是不同凡响。我就是要不同凡响啊,怎么了?
坦白地说,我把十八岁时想做的事情推迟三十年才做,是有原因的。我知道很多男人都有出门远行的念头,但总是被各种各样的事情绊住手脚,手脚动弹不得并不说明心里没有冲动,只是他的脚还没有跨出门槛,所以我们看不到他内心的冲动罢了。
我现在有了冲动,而且很强烈。当然,也不是现在才有冲动,十八岁的时候我就有冲动了,但那时候我胆儿小,那时候的我是个内心怯懦的人,我的冲动仅仅是在想象中自由自在地漫游,顶多也就是拿着地图,让手指在地图上漫游一番。在想象中,我开着一截火车那么长的大货车,在美国西部的公路上驰骋,像个现代牛仔,大货车就是我的高头大马,汽车的轮胎比我的个头还要高出许多,坐在驾驶室的我威风无比。现在你知道了,我其实是个大货车爱好者,当然那不过是少年梦,我的漫游也只是一种纸上的旅行。
二十八岁的时候,我的冲动仍在。不过二十八岁的时候,我的梦想已经降格,年龄的增长让人变得相对现实,我不幻想驾着大货车漫游了,有一辆自行车已经足够。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个报道,说是有一个美国人,开着自制的自行车——我说“开着自行车”是因为那家伙给自己设计的自行车是三个轮子的,而且座位有点接近汽车的驾驶座,座位后面放着他的全部家当:衣物、睡袋、帐篷、打字机,等等。那家伙走到哪里吃到哪里,停在哪儿睡在哪儿,他不需要按部就班地朝九晚五,坐在咖啡馆或者酒吧的时候,就在他的打字机上敲敲打打地写稿子,然后找个邮局把写好的稿子寄出去,过不了多久,稿费就打到他的银行账号上了,报道说那家伙以这样的方式走遍了美国。这样的生活令我羡慕不已,我看那篇报道的时候蠢蠢欲动地搓着双手,恨不得自己立即就出发。但是那时候我的儿子刚刚出生,双手还没有搓热我就得去抱儿子,我得让他撒尿,一泡尿的工夫,我的冲动就被冲跑了。
三十八岁的时候,我已经有点经济实力了,我买了一辆100CC排量的摩托车。其实我上班的地方和我的住处只有一墙之隔,根本用不上摩托车,连自行车都不用骑,但我还是买了摩托车。我知道那是内心里想要出门远行的冲动在作祟,但我那时候也只有周末敢把摩托车开到几十公里以外,短暂地体验一下漫游的滋味。客观地说,那不能叫漫游,说得好听一点,就叫作漫游练习吧。那时候,一百公里是我的半径,因为家里还有老婆孩子牵着,我不敢跑得更远,在离家一百公里的地方,望一望更远的远方,然后神情黯淡地回家。
现在你看出来了,我不仅内心胆怯,而且还是个负责任的男人。对男人来说,责任是个很重要的东西,同时也是个致命的东西,扛得动扛不动都要扛着,扛着就得压制自己内心的冲动,转眼就人到中年了。
人到中年,是个什么东西?有个姓董的先生说中年是下午茶,也就是说,剩下的时间眼看着已经不多了。董先生还说,中年是想法太多而精子太少的年龄,或者是精子太少而想法太多,反正都一样。就是那种俗称有想法没办法的年龄。但我不以为然,我觉得“没办法”是因为顾虑太多。
中年的顾虑,归结起来,无非以下三个方面:一、经济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也就是说能否实现财务自由。二、有没有脱离组织的勇气。这一点十分重要,一个中国的中年男人血液里,已经充满了习惯于被组织管理的因子,能否脱离是个很大的问题;还有就是会不会放弃工作,和财务自由有连带关系。三、家庭牵扯。这样的三个顾虑,足以把一个男人内心的所有冲动都消磨殆尽。当然,如果经过这样的消磨内心的冲动仍在,而且愈发强烈,那他就可以出门远行了。譬如我就是,有点不自谦了。其实我是想说,在这样的消磨中,我的胆怯被消磨掉了,而不再是内心的冲动。当然,我现在也稍稍地有了一点经济实力,也就是说,有了一点点钱,这样一来,腰板就莫名其妙地硬了许多,相应地,出门的冲动就得到了支持。
那天恰好有个朋友想要换车,打算把他那辆Jeep 2500卖掉,换一台更好的车。他说,五万块钱卖给你,要不要啊?这车才跑了十几万不到二十万公里,用着正好呢。我围着老吉普转了两圈,它的样子很酷,大气,硬朗,而且是四驱,身板看上去也还结实,像个有力量的中年男人的样子,与我的年龄相配,是一辆很男人的车。当然,理想的是一辆MAN,那样我就可以不要房子了,搞成房车,里面一应俱全,是个流动的家。可是我没有那么多钱,如果打算挣到买一辆MAN的钱,那我此生都不要指望出门了。可我现在就想出门远行,我可不想像老托尔斯泰那样,到了八十二岁才逼着自己下定决心。所以在我绕着吉普转第三圈的时候,我就已经决定要这辆车了。
中年男人老吉普,我觉得相当不错。
2.老吉普驶出古城
站,我打算去我以前插队的地方看看。对了,就像是歌里唱的“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就像是书里写的“我那遥远的清平湾”,不过我的小山村并不叫清平湾,而是叫小溪头。反正所有这样的地方也差不了多少,在山脚下或者山坳里散乱地分布着些房子或者窑洞,不远处有一条小溪或者小河,水边经常有戏水的孩子和洗衣裳的妇女。当然,其中肯定也少不了会有村里的一个或者几个“小芳”,不一定都有一双美丽的大眼睛,但却一律都梳着又粗又长的大辫子。你现在肯定认为我要陷入一个庸俗的故事里了。但现实通常就是庸俗的,或者说,只有庸俗的才是真实的。
我一直都渴望不同凡响,我一直都希望自己的生活充满传奇,我却一直都生活在庸俗之中。上班下班,挣钱吃饭,老婆孩子,柴米油盐,鸡毛蒜皮,鸡零狗碎,这是我的现实生活。我以为永远就这样了,可是不经意间孩子就长大了,上大学了,离开家了,剩下的一对中年狗男女,每天四目相对面面相觑,甚至都不想叫唤一声。没什么可争吵的了,没什么可讨论的了,没什么可商量的了,也没什么激情可以燃烧了,庸俗,庸俗到窒息,这就是现实生活。所以我打算出门远行,在还没有染上时髦的抑郁症之前,我得先出去转转;在老婆还没有正式地、严肃认真地提出分床、分居、离婚之前,我得先出去转转。我为什么说是老婆提出?统计调查表明,中国的离婚案百分之七十是由女方首先提出来的,这我可以做证。在我们家就是我老婆非正式地首先提出过,在我们家这算是百分之百由女方提出,考虑到我们是两个人,一男一女,人数上各占百分之五十,所以打个折,女方提出的百分比是百分之七十五。哈哈,你觉得这计算方法荒诞,但我告诉你,计算结果正确,和专家们的统计调查相吻合。
这种时候你心里会怎么想?会想到什么?想到村里的“小芳”。如果你曾经有过一个村里的“小芳”,那你一定会想到她,自然而然地,毫不经意地就想到了她。其实你也不是想到了“小芳”,你是想到了青春,想到了“小芳”所代表的你的青春年代、你的青春岁月。前些年,大批大批的北京知青挈妇将雏回陕北、回内蒙插队的地方,你以为是干什么去了?是二次支农支边吗?二度接受再教育吗?我告诉你,是寻找逝去的青春去了,是重温青春年代去了。在四十八岁的时候,去十八岁的地方,找东西去了。
四十八岁出门远行,我个想到的地方,甚至连想都不用想,本能地就觉得要去那个地方,青春过的地方,也就是以前插队的小溪头。现在你明白了吧,庸俗是有道理的,是有心理依据的,庸俗是不可救药的。
现在,你觉得我和村里的“小芳”之间一定有一些纠缠不清的关系,而且你认为那一定是和青春期、和荷尔蒙、和性冲动有关,你很想听到一个“我和××——不得不说的故事”的真人版吧?那我告诉你吧,无须借助想象,依正常的状态,你就应该知道,村里的“小芳”犹在,只是已苍老。
老吉普驶出古城,沿着国道一直向西。向西是个大致的方向,而漫游并不需要目标。至于小溪头,也不过是顺便想到的一个地方罢了,我的内心并没有你所想象的那种急切。所以我开得并不快,走走看看,信马由缰,我需要的是把状态从庸常黏滞的生活调整到漫游中来,而开车跑路,就是一种自然的调整。开了一百公里之后,我就已经很适应了,也就是说,我已经感觉到了自由与自在带来的愉快。二百公里之后,我已经开到了通往小溪头的岔路口。我把车停了下来,稍稍地犹豫了一下。因为我不能确定是不是真的想去小溪头,出发前的想法,到此时变得有点可疑。
从十五岁到十八岁,小溪头于我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我突然感到很不确定。而这个三十多年前我反复停过的路口,在眼前竟有一种熟悉的陌生,由此拐进去十几公里,我就能回到三十多年前吗?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那贺知章老先生回的是故里,而我原本只是小溪头三十多年前的一个过客而已,以前的过客再过一次,有什么意义?我不确定。确切地说是我不知道。其实人活到四十八岁,可以确定的意义似乎也没有多少了,所谓“知天命”,是不是也就是放弃追寻意义而只是知趣地活着的意思?管球它,走着瞧。
我拐上了通往小溪头的路。路面坑坑洼洼,已经不是当年的模样,显然是因为年久失修。三十多年前这条县道是一条柏油马路,虽然窄,但平整光滑。三十多年前并没有多少车在这路上行驶,那时候路上的马车、牛车比汽车多;三十多年过去,它似乎已经因为不堪重负而伤残了。在伤残的县道上经过十几公里的颠簸之后,拐向一条土路,进去不远,就是小溪头了。此时我有了再次的犹豫。每到一个路口,人都会有些犹豫,这似乎暗合了人生,人生的痛苦就是选择的痛苦,左或者右,结果完全不同。
两条路分岔于金黄的林中,
对不起,我不能脚踩两条路
作为行人,我站立良久
??
从此以后,时光荏苒,某个地方
我将长叹一声讲述这一切:
两条路分岔于林中,然后我??
我选择了鲜有人迹的一条,
于是便造成了全部的差异。
令人吃惊的老弗罗斯特,像哲人一样把我们放在了岔路口,也把此时的我放在了去小溪头的路口。我熄了火,下车,点了根烟抽着,望着小溪头的方向。
3.苹果园爱情
“师傅,你去小溪头吧?能不能捎我一段?”背后传来一个女人的问话声,但我不知道是在问我。有人碰碰我的胳膊,又说了一遍,“师傅,你去小溪头吧?能不能捎我一段?”我回过头来,见是个二十来岁的姑娘,染着韩式的黄头发,米色的套头衫外面胡乱地穿着件小背心,鼓突的胸显得更加突出,手里拎着个LV格子图案的大包包。我注意到她的眼睛很大,因为画了浅浅的黑眼线尤其显大。眼神里没有丝毫的生怯,大概是嫌我没有及时回答,倒是有种责怪含在眼里。
“你怎么知道我要去小溪头?”我说。
“你那么出神地望着那边,不是要去小溪头是什么啊?”
“我看风景呢。”
“风景?好看吗?”
“好看。”
“那我告诉你,站到前面的梁上,风景才好看呢。”
我当然知道站到前面的梁上是什么景色。站到前面的梁上,小溪头尽收眼底,一条小河曲折地绕村而过,绿树掩映下的村庄被小溪环抱着,村后的山坡上是大片的苹果园,春天的时候满坡是粉红粉红的花朵。而此时正当夕阳辉映,晚霞的红色洒下来,整个河谷都被披上了透明的纱衣,刚刚升起的袅娜的炊烟,也会被镶上美丽的金边。1975年的春天,我次站到前面的山梁上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田园风景。
“是吗?有多好看啊?”
“像画一样。”
“呵呵??”
“你笑什么?不相信啊?不信你过去看看啊!”
“能看到苹果园吗?”我诡谲地笑笑。
“你来过我们这里?不过要买苹果你是来得太早了,现在才鸡蛋大。”
“会长大的。”我自言自语地说。
“还得好几个月才熟呢。”
三十多年前的某一天,类似的情景发生在苹果园里。当时我正在果园里施肥,我望着枝头鸡蛋大的苹果出神。梳着两条大辫子的“小芳”说,发啥呆哩?想吃啊?还得好几个月才熟呢。那时候我突然说了一句连自己都吃惊的话:“我想吃你衣服里面的苹果。”说过之后自己的脸都红了,村里的“小芳”脸也红得像个苹果,佯怒带嗔地说,你是个坏蛋。其实坏蛋并没有怎么坏,一个懵懂少年的青春期冲动只停留在嘴上,然后从言语到眼神,盯着人家的胸死看。而村里的“小芳”当然要比我成熟得多,我的话她往心里去了,从那以后,时不时地会拿言语撩拨那个懵懂少年。那年苹果成熟的时候,也是在苹果树下,她变得异常大胆。她问,想吃苹果吗?我觉得她问得蹊跷,成熟的苹果就在枝头挂着,我伸手就可以摘到,难道还要她提示?所以我疑惑地看着她,大胆的眼睛那时已经垂下了眼帘,并且低下了头。“你不是说想吃人家衣服里的苹果嘛。”声音是低而细地咕哝着出来的,含着羞怯。我的手被她默默地拉向胸前,隔着衣服,我次触摸到女人的乳房,身体筛糠一样发抖,手停在那里无所作为,时间凝固了一般。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突然推开我,迅速地撩起衣服,胸前的两个大苹果赫然显现。等我稳下神来想要再看时,她已经转身跑掉了。从那以后,再见面时,我们之间已经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距离。这就是你很想听的“我和××——不得不说的故事”,奇怪吗?当年那两只诱人的“大苹果”,现在大概是已经熟过了吧。
“熟过了的是去年的苹果,已经蔫了,不好吃了。”旁边的女孩听到我心里在说的话了吗?我并没有出声,只是有些出神罢了,她怎么会听到呢?
“哦,我知道,我不是来买苹果的。”我连忙掩饰道。
“那你是专门来看风景的?我看你的车牌子是省城的。”
“唔??”
“可这里也看不到什么风景啊。”
“我随便走走。”
“那你到底去不去小溪头啊?”
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要不要去,去干什么,去凭吊还是去追忆?知青屋恐怕早已不在,苹果园依旧,小河边的捶衣声或许已经被洗衣机取代,村里的“小芳”大概已经是老大妈的样子,去让现实把美好的回忆撕开来吗?三十多年,也许已经没有人认得当年小小少年样的插队知青了吧。纵使认得出来,又有什么意义?感叹岁月易逝,共话当年旧事,吃一顿过客式的热闹的饭食,然后呢?老去的“小芳”站在村头像当年一样望着过客远去的背影?但是并没有什么背影,过客总是绝尘而去,车后扬起一股尘土。
“太阳都落了,你到底去不去啊?去就捎我一段嘛。”
“上车吧,我送你。”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小姑娘,从侧面看,很像是当年的“小芳”的模样。但是当年,村里的姑娘们在我看来都是差不太多的,除了穿着,都有着差不多的脸盘、差不多的眼睛和差不多的身材。我没有问她是哪家的姑娘,也没有问她叫什么。五六里的土路,翻过山梁下个小坡就到了。但我并没有开进村里,在离村子还有七八百米的地方,我把车停了下来。
“就送你到这儿吧,我还得回县城呢。”
“我叫小芳,”小姑娘很大方地伸出手与我握了一下,“谢谢你,下次有机会到我家来玩,我家在村西头,那个二层楼就是。”小小芳下了车,走几步,又回头摆摆手。我倒车掉头,轻轻地踩下油门,后视镜中,小溪头村渐渐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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