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8522017
编辑推荐
你青春里的那封情书写给了谁?曾遇见的那个人,还好吗?要不要写一封情书给你自己?要不要写一封情书给你的青春?那个时候的你,值得被爱。
内容简介
我和程悦共用的小卧室里还贴着她稚嫩的蜡笔画——绿色的桂树、红色的瓦房,以及瓦房下面手牵着手的一家,这样简单而幸福的生活,已经不再属于她。——《天空哭泣的时候我总遇到你》
我终于知道,有些时候,选择离开一座城市,并不一定是因为这座城市已经恋无可恋,而是因为那里充满了太多太多不忍回首的深沉的爱。——《晨光熹微少年时》
曾经亲爱的梁若愚,我终于不得不承认,你是我青春岁月里遇见的*霸道、*滂沱、*不容呼吸的一场大雨。而更多时候,一转身,便是晴天。——《就让我们带上青春淋场雨》
我坚信,并不是所有的回头是岸都注定为时已晚。到那时,我一定不再自卑,不再抱怨,而是紧紧牵着她的手,走过大街,穿过小巷,告诉每一个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她,是我妈妈!——《妈,我回来了》
我终于知道,有些时候,选择离开一座城市,并不一定是因为这座城市已经恋无可恋,而是因为那里充满了太多太多不忍回首的深沉的爱。——《晨光熹微少年时》
曾经亲爱的梁若愚,我终于不得不承认,你是我青春岁月里遇见的*霸道、*滂沱、*不容呼吸的一场大雨。而更多时候,一转身,便是晴天。——《就让我们带上青春淋场雨》
我坚信,并不是所有的回头是岸都注定为时已晚。到那时,我一定不再自卑,不再抱怨,而是紧紧牵着她的手,走过大街,穿过小巷,告诉每一个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她,是我妈妈!——《妈,我回来了》
目 录
天空哭泣的时候我总遇到你晨光熹微少年时久违以及回归的春夏就让我们带上青春淋场雨妈,我回来了安夏之远白色踏板车开不到永远关于城堡的十七个夏天雷公岛上的传说是不是白色的没有了你,我会长大吧从来没有什么会比时光长蜘蛛网有两个秘密美的故事在回忆里待续后记:你在我的心里过期居留
媒体评论
国内人气青春文学作者定制自选集精选青春短篇 励志文学成长自传感动人生的故事 触动心灵的经历,双重惊艳
在线试读
一 我和程悦共用的小卧室里还贴着她稚嫩的蜡笔画——绿色的桂树、红色的瓦房,以及瓦房下面手牵着手的一家,这样简单而幸福的生活,已经不再属于她。 那一年,父母把妹妹送给别人的时候,我一直在想,如果我没有那么任性地非要一个价值30块钱的变形金刚玩具,如果我在上学的路上没有打破别人的鼻子,如果我再乖一点儿,让父母省心一点儿,他们是不是就不会在我身上花费那么多的精力,就有能力多养一个孩子了? 事到如今,我依然记得那天我们全家去送妹妹的情形。 一位据说一直没有孩子的中年男子,笑容满面地牵着她的手,踏上了正好从路边经过的长途汽车。为了哄妹妹高兴,那个男人还为她买了一支很大很大的冰激凌,我记得以前她每次经过路边的便利店时,都会盯着冰柜里那种冰激凌看好久,却从来没有开过口。 那一次,她跟在那个男人的身旁,到便利店旁的车站等公交车的时候,突然转过脸来跟爸爸说:“爸,你能给我买一支冰激凌吗?” 她说这话的时候是笑的,眼中却噙满了泪花。 看着她的样子,我的眼眶一热,差点儿没哭出来。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那个中年男人就赶忙上前一步,掏钱为她买了一支。 然而,在上车之前,她却一直都把那支冰激凌握在手里,一口都没吃,天气如此炎热,冰激凌融化以后,白色的汁液沿着她的指缝一滴滴地掉在地上,如同这个季节的眼泪。 在缓缓地上了车以后,她终于忍不住再次转过头来,大声地对着我们哭喊道:“妈,爸,你们要我吧,我吃得很少的。” 她说:“哥哥,你劝劝爸爸啊,我不要去别人家享福!” 一句话说完,路边的我和妈妈终于忍不住哭出了声,然而坐在轮椅上的爸爸,却一直面无表情地看着车上的她,然后,缓缓地抬起胳膊,对着车上的男人挥了挥手。 “走!” 他在挥完手之后,迅速地扭转轮椅离开。 妹妹在看见爸爸走掉以后,神情突然低落了下去,她在那个男人的安排下坐在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上,朝着我的方向幽怨地看了一眼,终落魄地低下了脑袋。 我对着远去的汽车大声呼喊:“程悦,从此以后不论你去到哪里,等我长大一定会找到你的,你等我,你等着哥哥!” 车子已经缓缓地消失在下一个路口,我却牢牢地记住了放在后车窗上的那块牌子,北镇——云倾。 那四个红色的大字,每一个都像是烧红的烙印,深深地刻进了我的心。 也许程悦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天爸爸的轮椅走出去没多远,便由于太过慌乱而掉进了路边的一个水沟里。后来他和妈妈抱在一起,哭成了一团。再后来,我拼尽全力才将他扶上了妈妈的肩膀,然后自己推着那辆已经坏掉的轮椅,跟在他们的身后,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家。 那一天,我把自己所有的玩具,所有的压岁钱全都拿了出来,一下子丢到躺在床上的爸爸面前,大声地质问他,为什么要把妹妹送走,这些东西我都不要了还不行吗,你们不养她我养。 然而一向温文尔雅的爸爸,那一天,却突然从床上挣扎着坐起身,在我脸上狠狠地打了一巴掌,他说:“你懂个屁!” 是的,我的年龄还那么小,大人们的很多想法我的确不懂,但我知道,真正的亲人,就要一生一世不分离,哪怕一起饿死,也不要骨肉离散。 虽然我知道,爸爸之所以选择走这一步,也是迫不得已,但年幼的我,还是忍不住有些恨他。他原来是这座北方小城里一家机械厂的普通职工,后来有了我和妹妹,仅靠那一点儿工资,永远也无出头之日,于是便想办法贷款买了一辆大卡车,跑起了长途运输,把妹妹带走的那个男人就是他在跑运输的时候认识的。可是,他的车仅仅开了半年,便因为疲劳驾驶在一座高架桥上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那场事故,导致爸爸被高位截肢,汽车也全报废了。面对高额的贷款,联想到家里的窘迫情况,才不得不把妹妹送给了别人,留下了我。
二 由北镇到云倾一共是一千三百零四公里的路程,这是我上初中的时候,对着地理书上的地图,用直尺小心翼翼地量过之后,又按照比例尺计算了无数遍之后得出来的。 其实一千多公里的路程并不算远,可是对于两个年幼的孩子来说,却仿似天涯两边。 那时候,我经常跟大刘说的一句话就是:“等我长大了以后,一定要去云倾把妹妹找回来。”而他每次回答我的都是:“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 大刘是我要好的朋友,我们是在一起去停在铁道旁的火车上偷煤的时候认识的,因为北镇有很多煤矿,在爸爸出事后的第三年,政府便出资修了铁路运煤,那些当初跟爸爸一起贷款买卡车的人,也都纷纷破产,大刘的爸爸就是其中一位。后来,他爸爸为了躲债,便和他妈妈一起跑路了,把他留在了奶奶身边,没有办法,我们只能在夜里火车停站的时候,蹬着三轮车到火车上去偷煤,便宜卖掉之后贴补家用。 那些火车一次次地开来,又一次次地开走。 终于有一天,我和大刘周末去偷煤的时候,看见了一辆车厢上写着“云倾”字样的火车,我和大刘对视一眼,然后,我问他说:“走不走?” 他点了一下头,于是我们便爬进了黑乎乎的车厢里。 那一次,火车整整开了十几个小时才到云倾,但是,我没有找到程悦,直到那时我才发现云倾原来那么大,那些耸立在城市中心的摩天大楼,每一座都比全北镇所有的房子叠起来还要高。 我们在云倾城就连基本的方向都分不清,更别说找人了。 后来,我和大刘在一个广场的面包店偷面包的时候被老板抓住,送到了派出所。 派出所的民警在听到我们的遭遇之后苦笑一下,把我们按到自来水管下面冲了个透心凉,然后为我们买了车票将我们送回了家。 我坐在那辆由云倾开往北镇的火车上一直在想,当年程悦离开北镇的时候也一定是经过这条路,看见了同样的风景吧,但她坐在车上,看着身边的世界越来越繁华,楼房越来越高,道路越来越宽的时候,心中会不会对爸爸多了一丝理解。 但是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一次回到家以后,因为身体残疾脾气越来越暴躁的爸爸并没有打我,他甚至连我为什么跑去云倾都没有问,只是叹了一口气,摸了摸我的脑袋,说:“男孩子嘛,出去闯一闯也好。” 我跟大刘虽然是好朋友,但是我和他不同,他的学习成绩向来不好,而我的学习成绩本来很好,却在中考的那一天,故意把答题卡倒着涂。结果,那一年夏天,我们都没有考上高中。 其实,我知道,爸爸和妈妈再也没有能力供我读书了。 我和大刘都商量好了,辍学以后,我们就要像镇子上的其他人一样出去打工,而我们打工的目的地便是云倾。 听了我的计划以后,大刘微微一笑,然后猛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程武,其实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你之所以要去云倾打工其实是因为我们对那里比较熟。” 我猛地搂了一下他的肩膀,没有说话。 他接着说道:“放心把,程武,你是镇上看得起我的人,我们是兄弟,从今以后你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去了云倾之后,如果有人欺负你,就算我打不过,但至少可以趴在你身上帮你挨几下。” 我和大刘结伴去云倾的时候是一个秋天,收获的季节。 爸爸没有阻拦我,他让妈妈给我煮了好多个鸡蛋,分别塞进了我和大刘的书包里。妈妈在往我的书包里塞鸡蛋的时候突然就哭了,因为她在我的书包里看见了我向高年级的学长借来的高中课本。
三 那些日子,来到云倾的我,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工地上不能干活的下雨天到工地附近的学校里面去蹭课。 我搬着一只自己用工地上的废料做的凳子,坐在某个教室的窗户外面,听老师在讲台上眉飞色舞地讲解高中的课程,然后一丝不苟地记下笔记。 那只凳子采纳了大刘的建议,设计得很合理,不用的时候可以拆开来放在背包里面,轻易就能避过学校门卫的眼睛,组合起来,又恰好比窗台矮半米,坐在上面,正好能够看清黑板上的字。 我辗转换着教室听课的时候,经常在想,我因为打工耽误了两年的时间,我又正好比程悦大两岁,这个时候她一定也该上高中了吧,说不定就在这所学校里呢。当然,如果她不在也没关系,反正我已经省吃俭用攒下了一些钱,大刘比较爱吃肉,钱比我的少一点儿。但是用不了多久,我们俩的钱加起来,就可以在云倾城租一个小店铺做生意了。生意的类型我都想好了,要开一家大大的冰激凌店,名字就叫北镇甜品,专门卖程悦爱吃的那种双层冰激凌。 我想,某一天,她一定会光临我们店的。 到时候,我就把店里漂亮、好吃的冰激凌全拿出来招待她,我要对她说:“爸爸不给你买,我给你买!” 这是在我心中整整埋藏了十年的话。 只是我不知道,十年以后的她,还喜不喜欢那种口味的冰激凌。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下着大雨的夏日午后,我去云倾一中高一(7)班蹭课时的情形。当时,因为走廊外面的雨声特别大,教室里的窗户又关着,我几乎把耳朵贴到了玻璃上,还是听不清讲台上那个女老师的声音。 正当我打算搬着凳子离开的时候,坐在窗户边的一个女生,在老师转过脸去写板书的一刹那,突然悄悄地站起身来,伸手,将窗户拉开了一条缝。 她的这一细微动作,班上的所有人都没有听见,但是我却全部看在了眼里。 她长得很漂亮,头发很长,扎了一个高高的马尾辫,穿了一身白色连衣裙,看起来像是一个高贵的公主。 女老师的讲解声从窗户的缝隙里清晰地传到了我的耳朵里——小车的动能,减去地面的摩擦力…… 我抬起头来,看着眼前这位善良的女孩,突然有些感动。 她对我微微一笑,然后低下头来,拿起钢笔,做起了笔记。 说实话,次见到那个已经改名为陈若琳的女孩子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她就是程悦,小时候的她皮肤有些黄,头发也没有那么长,下巴也没有现在尖,十年的光阴,已经让我们两个人蜕变成了互不相识的陌路。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一次相遇之后,我每一次蹭课的时候,总是会往高一(7)班的教室外面跑,仿佛在那个教室里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吸引着我,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原来就是亲情的力量。在此之前,我从来不敢经常去同一个教室外面蹭课的,我总是在他们上课十几分钟之后才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又在下课之前离开,我怕被别人发现。第四次去蹭课,下课之后,我将凳子搬到一个很少有人去的楼梯口拆解的时候,那个曾经为我打开窗户的女孩突然在背后叫住了我。 她说:“嗨!” 我回过头来,便看见了那个正从楼梯上背着手向我走来的她,以及那枚用红线挂在她脖子上的玉佛。那只玉佛质地和做工都属下品,却生生硌疼了我的心,因为我的脖子上也有相同的一枚,只不过男戴观音女戴佛,我的脖子上的是一枚玉观音罢了。 那两枚玉坠,是小时候爸爸开车去外地送货的时候花了一百块钱买回来的,分别送给了我们俩,没想到事到如今,她还戴着。 我微微地愣了一下,接着赶紧用手摸向自己的领口,手忙脚乱地将本来解开的枚衬衣扣子系上了。 “嘿嘿。” 我从来没想过,再次见到程悦的时候,自己会这样失了分寸,只能这般傻笑。 她笑笑地走上前来,歪着脑袋看着我,她的眼睛那么漂亮,睫毛很长,嘴角弯弯。 她说:“嘿,我怎么总是在下雨的时候遇到你啊?” 沉默半天,在终也无法找到合适的答案回复她之后,我只能低下头来看着自己那沾满泥土的鞋子对她说:“可能……可能是因为每次见到你的时候连老天都在哭吧。” 你不知道,那一刻,我多想大声地告诉她:程悦,我是你哥啊,我叫程武,现在我来带你回家。可是,话到嘴边还是硬生生地吞了回去。因为,我突然间绝望地发现,隔了那么长的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已经不再是一类人。她已经变成公主一样高贵的女孩,而我,还是多年前那个没有出息,连亲人都留不住的我。 她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可能没有明白我的话。接着,她上前一步,将双手从背后拿出来,直到那时我才发现,她的手上捧着的是一沓笔记。 她说:“虽然你每天那么辛苦地来蹭课,但是也落下了不少课程吧,这是我做的笔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缓缓地伸出手去,她的双手那么细腻,那么白,而我的指甲缝里甚至残存着工地上留下的红色的砖粉。 我将笔记从她手中接过来,整个过程中,我都没有勇气抬起头来看她的眼。 “哒哒哒”。 她的脚步声越来越远,那一刻,我终于忍不住对着她的背影喊道:“程……” “嗯?”她回过头来看着我,“你怎么知道我姓陈?” 因为程和陈听起来很像的缘故,那一刻,她根本就没有察觉到我呼唤的是她小时候的那个名字。 我尴尬地笑了笑,连忙转移话题道:“我只是想问问你叫什么名字,以后我好把笔记还给你。” “真笨。”她微微一笑,“笔记上不都写着呢吗?” 我低下头来看着手里的笔记,笔记的右下方,三个娟秀的小字写着一个陌生的名字,陈若琳。
二 由北镇到云倾一共是一千三百零四公里的路程,这是我上初中的时候,对着地理书上的地图,用直尺小心翼翼地量过之后,又按照比例尺计算了无数遍之后得出来的。 其实一千多公里的路程并不算远,可是对于两个年幼的孩子来说,却仿似天涯两边。 那时候,我经常跟大刘说的一句话就是:“等我长大了以后,一定要去云倾把妹妹找回来。”而他每次回答我的都是:“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 大刘是我要好的朋友,我们是在一起去停在铁道旁的火车上偷煤的时候认识的,因为北镇有很多煤矿,在爸爸出事后的第三年,政府便出资修了铁路运煤,那些当初跟爸爸一起贷款买卡车的人,也都纷纷破产,大刘的爸爸就是其中一位。后来,他爸爸为了躲债,便和他妈妈一起跑路了,把他留在了奶奶身边,没有办法,我们只能在夜里火车停站的时候,蹬着三轮车到火车上去偷煤,便宜卖掉之后贴补家用。 那些火车一次次地开来,又一次次地开走。 终于有一天,我和大刘周末去偷煤的时候,看见了一辆车厢上写着“云倾”字样的火车,我和大刘对视一眼,然后,我问他说:“走不走?” 他点了一下头,于是我们便爬进了黑乎乎的车厢里。 那一次,火车整整开了十几个小时才到云倾,但是,我没有找到程悦,直到那时我才发现云倾原来那么大,那些耸立在城市中心的摩天大楼,每一座都比全北镇所有的房子叠起来还要高。 我们在云倾城就连基本的方向都分不清,更别说找人了。 后来,我和大刘在一个广场的面包店偷面包的时候被老板抓住,送到了派出所。 派出所的民警在听到我们的遭遇之后苦笑一下,把我们按到自来水管下面冲了个透心凉,然后为我们买了车票将我们送回了家。 我坐在那辆由云倾开往北镇的火车上一直在想,当年程悦离开北镇的时候也一定是经过这条路,看见了同样的风景吧,但她坐在车上,看着身边的世界越来越繁华,楼房越来越高,道路越来越宽的时候,心中会不会对爸爸多了一丝理解。 但是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一次回到家以后,因为身体残疾脾气越来越暴躁的爸爸并没有打我,他甚至连我为什么跑去云倾都没有问,只是叹了一口气,摸了摸我的脑袋,说:“男孩子嘛,出去闯一闯也好。” 我跟大刘虽然是好朋友,但是我和他不同,他的学习成绩向来不好,而我的学习成绩本来很好,却在中考的那一天,故意把答题卡倒着涂。结果,那一年夏天,我们都没有考上高中。 其实,我知道,爸爸和妈妈再也没有能力供我读书了。 我和大刘都商量好了,辍学以后,我们就要像镇子上的其他人一样出去打工,而我们打工的目的地便是云倾。 听了我的计划以后,大刘微微一笑,然后猛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程武,其实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你之所以要去云倾打工其实是因为我们对那里比较熟。” 我猛地搂了一下他的肩膀,没有说话。 他接着说道:“放心把,程武,你是镇上看得起我的人,我们是兄弟,从今以后你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去了云倾之后,如果有人欺负你,就算我打不过,但至少可以趴在你身上帮你挨几下。” 我和大刘结伴去云倾的时候是一个秋天,收获的季节。 爸爸没有阻拦我,他让妈妈给我煮了好多个鸡蛋,分别塞进了我和大刘的书包里。妈妈在往我的书包里塞鸡蛋的时候突然就哭了,因为她在我的书包里看见了我向高年级的学长借来的高中课本。
三 那些日子,来到云倾的我,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工地上不能干活的下雨天到工地附近的学校里面去蹭课。 我搬着一只自己用工地上的废料做的凳子,坐在某个教室的窗户外面,听老师在讲台上眉飞色舞地讲解高中的课程,然后一丝不苟地记下笔记。 那只凳子采纳了大刘的建议,设计得很合理,不用的时候可以拆开来放在背包里面,轻易就能避过学校门卫的眼睛,组合起来,又恰好比窗台矮半米,坐在上面,正好能够看清黑板上的字。 我辗转换着教室听课的时候,经常在想,我因为打工耽误了两年的时间,我又正好比程悦大两岁,这个时候她一定也该上高中了吧,说不定就在这所学校里呢。当然,如果她不在也没关系,反正我已经省吃俭用攒下了一些钱,大刘比较爱吃肉,钱比我的少一点儿。但是用不了多久,我们俩的钱加起来,就可以在云倾城租一个小店铺做生意了。生意的类型我都想好了,要开一家大大的冰激凌店,名字就叫北镇甜品,专门卖程悦爱吃的那种双层冰激凌。 我想,某一天,她一定会光临我们店的。 到时候,我就把店里漂亮、好吃的冰激凌全拿出来招待她,我要对她说:“爸爸不给你买,我给你买!” 这是在我心中整整埋藏了十年的话。 只是我不知道,十年以后的她,还喜不喜欢那种口味的冰激凌。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下着大雨的夏日午后,我去云倾一中高一(7)班蹭课时的情形。当时,因为走廊外面的雨声特别大,教室里的窗户又关着,我几乎把耳朵贴到了玻璃上,还是听不清讲台上那个女老师的声音。 正当我打算搬着凳子离开的时候,坐在窗户边的一个女生,在老师转过脸去写板书的一刹那,突然悄悄地站起身来,伸手,将窗户拉开了一条缝。 她的这一细微动作,班上的所有人都没有听见,但是我却全部看在了眼里。 她长得很漂亮,头发很长,扎了一个高高的马尾辫,穿了一身白色连衣裙,看起来像是一个高贵的公主。 女老师的讲解声从窗户的缝隙里清晰地传到了我的耳朵里——小车的动能,减去地面的摩擦力…… 我抬起头来,看着眼前这位善良的女孩,突然有些感动。 她对我微微一笑,然后低下头来,拿起钢笔,做起了笔记。 说实话,次见到那个已经改名为陈若琳的女孩子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她就是程悦,小时候的她皮肤有些黄,头发也没有那么长,下巴也没有现在尖,十年的光阴,已经让我们两个人蜕变成了互不相识的陌路。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一次相遇之后,我每一次蹭课的时候,总是会往高一(7)班的教室外面跑,仿佛在那个教室里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吸引着我,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原来就是亲情的力量。在此之前,我从来不敢经常去同一个教室外面蹭课的,我总是在他们上课十几分钟之后才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又在下课之前离开,我怕被别人发现。第四次去蹭课,下课之后,我将凳子搬到一个很少有人去的楼梯口拆解的时候,那个曾经为我打开窗户的女孩突然在背后叫住了我。 她说:“嗨!” 我回过头来,便看见了那个正从楼梯上背着手向我走来的她,以及那枚用红线挂在她脖子上的玉佛。那只玉佛质地和做工都属下品,却生生硌疼了我的心,因为我的脖子上也有相同的一枚,只不过男戴观音女戴佛,我的脖子上的是一枚玉观音罢了。 那两枚玉坠,是小时候爸爸开车去外地送货的时候花了一百块钱买回来的,分别送给了我们俩,没想到事到如今,她还戴着。 我微微地愣了一下,接着赶紧用手摸向自己的领口,手忙脚乱地将本来解开的枚衬衣扣子系上了。 “嘿嘿。” 我从来没想过,再次见到程悦的时候,自己会这样失了分寸,只能这般傻笑。 她笑笑地走上前来,歪着脑袋看着我,她的眼睛那么漂亮,睫毛很长,嘴角弯弯。 她说:“嘿,我怎么总是在下雨的时候遇到你啊?” 沉默半天,在终也无法找到合适的答案回复她之后,我只能低下头来看着自己那沾满泥土的鞋子对她说:“可能……可能是因为每次见到你的时候连老天都在哭吧。” 你不知道,那一刻,我多想大声地告诉她:程悦,我是你哥啊,我叫程武,现在我来带你回家。可是,话到嘴边还是硬生生地吞了回去。因为,我突然间绝望地发现,隔了那么长的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已经不再是一类人。她已经变成公主一样高贵的女孩,而我,还是多年前那个没有出息,连亲人都留不住的我。 她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可能没有明白我的话。接着,她上前一步,将双手从背后拿出来,直到那时我才发现,她的手上捧着的是一沓笔记。 她说:“虽然你每天那么辛苦地来蹭课,但是也落下了不少课程吧,这是我做的笔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缓缓地伸出手去,她的双手那么细腻,那么白,而我的指甲缝里甚至残存着工地上留下的红色的砖粉。 我将笔记从她手中接过来,整个过程中,我都没有勇气抬起头来看她的眼。 “哒哒哒”。 她的脚步声越来越远,那一刻,我终于忍不住对着她的背影喊道:“程……” “嗯?”她回过头来看着我,“你怎么知道我姓陈?” 因为程和陈听起来很像的缘故,那一刻,她根本就没有察觉到我呼唤的是她小时候的那个名字。 我尴尬地笑了笑,连忙转移话题道:“我只是想问问你叫什么名字,以后我好把笔记还给你。” “真笨。”她微微一笑,“笔记上不都写着呢吗?” 我低下头来看着手里的笔记,笔记的右下方,三个娟秀的小字写着一个陌生的名字,陈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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