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88631
◆关键标注简化记忆
本书对法条中的关键词(如法律规定中的假定、处理、结果、期间等)予以标注,既简化了考生对复杂法条的繁琐记忆,又能帮助考生迅速把握法规脉络,提高复习效率。
◆考频提示考点对照
本书归纳总结了过往司法考试对法条的考查频率,并基于对2018年考试趋势的预测,在法条前统一用★作标注,★的数量表示该法条在考试中的考频和重要程度,五颗星。同时,以【考点对照】方式标示出重难点法条与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帮助考生有选择地掌握重难点法条和高频考点。
◆关联索引对比注释
本书在法条下标注了【相关法条】,同时,对容易混淆和不易记忆的法条,以【难点注释】、【对比记忆】等方式讲解说明,有效帮助考生全面掌握重要考点。
◆真题演练出题点自测
为直观反映考试对法条考查的出题形式,本书特别针对部分法条增加过往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演练】、【出题点自测】,帮助考生学练结合。
◆全面准确增值服务
本书全面收录了根据多年经验预测的目前复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必读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并结合微信公众号和二维码技术的应用为广大考生提供增值服务,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修订情况及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并以电子版形式对增补内容提供免费下载。
本书全面收录了根据多年经验预测的目前复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必读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并结合微信公众号和二维码技术的应用为广大考生提供增值服务。本书将根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修订情况及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并以电子版形式对增补内容提供免费下载。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法制出版社官方网站http://www.zgfzs.com资源下载频道以及微信公众号“中国法制出版社飞跃考试辅导中心”发布的更新信息。
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加★的为根据预测的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重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下同。(1-)
(2004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
(1988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
(1993年3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
(1999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
(2004年3月14日)
反分裂国家法(1-)
(2005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1-)
(2015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
(2015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
(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1-)
(1982年12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
(1982年12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
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
(2015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监督法(1-)
(2006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
(1990年4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
(1993年3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
(2010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
(198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
称号法(1-)
(2015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1-)
(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1-)
(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1-)
(2017年9月1日)
经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
(2007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
(1993年9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
(2013年10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
(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
(2015年4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
(2013年12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
(2015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
(2006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
(2015年4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
细则(2-)
(2016年2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
(2011年6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
(2017年2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
(2011年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
(2006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
(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
(2012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
(2008年9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
(2007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
(2010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
(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
(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2015年4月24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
(2014年11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2014年4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
(2016年7月2日)
国际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3-)
(1990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3-)
(1992年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3-)
(1998年6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3-)
(1980年9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3-)
(2012年6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3-)
(2000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3-)
(2010年10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
解释(一)(3-)
(2012年12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10-26)
(2015年1月30日)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
办法(3-)
(1999年5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
辖
若干问题的规定(3-)
(2002年2月25日)
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
法外文书公约(3-)
(1965年11月15日)
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3-)
(1970年3月18日)
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3-)
(1993年5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
《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
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3-)
(1992年3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我国
法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
送达法律文书若干问题的通知(3-)
(1986年8月14日)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
《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
的通知(3-)
(1992年9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
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
置送达问题的批复(3-)
(2008年12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
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3-)
(2008年12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司
法协助条约办理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
达和调查取证司法协助请求的规定(3-)
(2013年4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效力问题的
批复(3-)
(1990年8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
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3-)
(1991年8月13日)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3-)
(1987年1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
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3-)
(1987年4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
裁及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3-)
(2008年12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0-105)
(2008年12月16日)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此规则为国内具有代表性的仲裁规则,其性质并非法律。(3-)
(2014年11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
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
安排(3-)
(1999年3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
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3-)
(2000年1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
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
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3-)
(2008年7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
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
安排(3-)
(2017年2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
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
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3-)
(2001年8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
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3-)
(2009年3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
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3-)
(2006年3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
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3-)
(2017年2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
院民事判决的规定(3-)
(2015年6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
裁裁决的规定(3-)
(2015年6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
的若干规定(3-)
(2008年4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
律适用问题的规定(3-)
(2010年12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
与豁免的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3-)
(2007年5月22日)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3-)
(1980年4月11日)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3-)
(2011年1月1日)
★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3-)
(2007年7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
干问题的规定(3-)
(2005年11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
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3-)
(2009年2月26日)
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3-)
(1996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3-)
(2016年11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3-)
(2004年3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3-)
(2004年3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3-)
(2004年3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
若干问题的规定(3-)
(2016年11月18日)
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
公约(3-)
(1966年10月14日)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4-)
(2006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4-)
(2017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4-)
(2010年12月6日)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4-)
(2009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4-)
(1986年12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4-)
(2017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4-)
(2016年11月4日)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4-)
(2016年12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4-)
(2017年9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
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4-)
(2004年3月19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
利的规定(4-)
(2014年12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
执业权利的规定(4-)
(2015年9月16日)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4-)
(2016年9月18日)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4-)
(2016年9月6日)
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4-)
(2014年6月5日)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4-)
(2009年12月27日)
法律援助条例(4-)
(2003年7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
规定(4-)
(2013年2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4-)
(2017年9月1日)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4-)
(2006年2月23日)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4-)
(2006年3月14日)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4-)
(2011年1月6日)
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5-)
(2015年8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5-)
(2011年4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5-)
(2015年10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
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5-)
(1998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的解释(5-)
(2009年8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
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5-)
(2009年8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
款的解释 (5-)
(2002年4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
款的解释(5-)
(2002年4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
解释(5-)
(2002年8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
用问题的解释(5-)
(2002年12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5-)
(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
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
人类化石的解释(5-)
(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5-)
(2014年4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
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5-)
(2014年4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5-)
(2014年4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
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5-)
(2014年4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
规定(5-)
(2000年12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
(1998年4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
体问题的意见(5-)
(2010年12月22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的规定(5-)
(2016年11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
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5-)
(2011年4月28日)
…………
因为专业所以卓越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飞跃双色应试版》前言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飞跃·双色应试版)》的前身是中国法制出版社飞跃考试辅导中心于2003年推出的《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本书从初版之时,就因编排上的科学性、新颖性、实用性,迅速获得广大考生认同。历经2003年~2017年15届国家司法考试检验,本书汇集和分析了众多考生的经验与教训,不断完善与提升,编排上更符合司法考试的考查规律,能够减轻考生法条记忆的压力,形成了独辟捷径且成效显著的“飞跃版”法律考试法规复习方法。
一、关键标注简化记忆
本书对法条中的关键词(如法律规定中的假定、处理、结果、期间等)予以标注,既简化了考生对复杂法条的繁琐记忆,又能帮助考生迅速把握法规脉络,提高复习效率。
二、考频提示考点对照
本书归纳总结了过往司法考试对法条的考查频率,并基于对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趋势的预测,在法条前统一用★作标注,★的数量表示该法条在司法考试中的考频和重要程度,最高为“”。同时,以【考点对照】方式标示出重难点法条与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帮助考生有选择地掌握重难点法条和高频考点。
三、关联索引对比注释
本书在法条下标注了【相关法条】,同时,对容易混淆和不易记忆的法条,以【难点注释】、【对比记忆】等方式讲解说明,有效帮助考生全面掌握重要考点。
四、真题演练出题点自测
为直观反映考试对法条考查的出题形式,本书特别针对部分法条增加过往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演练】、【出题点自测】,帮助考生学练结合。
五、全面准确增值服务
本书全面收录了根据多年经验预测的目前复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必读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并结合微信公众号和二维码技术的应用为广大考生提供增值服务。本书将根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修订情况及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并以电子版形式对增补内容提供免费下载。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法制出版社官方网站http://www.zgfzs.com资源下载频道以及微信公众号“中国法制出版社飞跃考试辅导中心”发布的更新信息。
科学合理的法规学习是迅速提高考试成绩的有效手段。愿我们的专业出版给广大考生带来卓越不凡的成绩,成功飞跃2018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飞跃考试辅导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
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
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序言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一八四○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
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
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增强了国防。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显著提高。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13/1/6207/1/62]
【真题演练】根据《宪法》,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3/1/62]答案:ACD。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重要的国家机关
C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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