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简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862754
编辑推荐
作为一名曾经的公诉人,我非常愿意向读者推荐此书,希望广大司法实践人员通过使用本书,能够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提高发现、收集、固定、审查、判断、运用和完善证据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证据的检验、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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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内容全面、系统、实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对公诉人员增强证据意识、提高审查判断证据能力、全面提升审查起诉与出庭公诉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对侦查人员提高侦查水平和收集固定证据能力,规范取证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对审判人员准确把握证据标准,依法定罪量刑,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目 录
上编
第一章公诉证据原理
第一节刑事诉讼证据一般原理
一、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三、非法证据排除
四、证据合法性证明
五、刑事诉讼证据收集与固定的基本要求
六、其他几个证据问题
第二节公诉证据概述
一、公诉证据的概念
二、公诉证据的特征
三、公诉证据的审查判断
四、公诉证据应用标准
五、公诉证据运用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六、常见公诉证据证明方法
第三节公诉证据标准
一、公诉证据标准的概念
二、公诉证据标准的特征
三、公诉证据标准规范要素
四、逮捕证据标准、定罪证据标准
第二章公诉证据的共性标准
第一节犯罪主体公诉证据标准
一、自然人
二、单位
三、特殊主体
第二节犯罪客体公诉证据标准
一、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二、犯罪客体公诉证据标准
第三节犯罪主观方面公诉证据标准
一、认定犯罪主观方面的一般方法
二、认定犯罪主观方面的原则
三、认定“明知”的证据标准
四、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证据标准
五、认定“过失”的证据标准
第四节影响定罪量刑情节的公诉证据标准
一、法定情节
二、酌定情节
下编
第三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放火罪
一、放火罪的概念
二、放火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二节爆炸罪
一、爆炸罪的概念
二、爆炸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三节投放危险物质罪
一、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概念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节破坏电力设备罪
一、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概念
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五节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一、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概念
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六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概念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七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概念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第八节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一、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概念
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九节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肇事罪的概念
二、交通肇事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十节重大责任事故罪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十一节消防责任事故罪
一、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
二、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第四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概念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二节生产、销售假药罪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第三节生产、销售劣药罪
一、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概念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概念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五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概念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六节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概念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七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概念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八节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概念
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九节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概念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第十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概念
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第十一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概念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十二节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一、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概念
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第一章公诉证据原理
第一节刑事诉讼证据一般原理
一、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三、非法证据排除
四、证据合法性证明
五、刑事诉讼证据收集与固定的基本要求
六、其他几个证据问题
第二节公诉证据概述
一、公诉证据的概念
二、公诉证据的特征
三、公诉证据的审查判断
四、公诉证据应用标准
五、公诉证据运用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六、常见公诉证据证明方法
第三节公诉证据标准
一、公诉证据标准的概念
二、公诉证据标准的特征
三、公诉证据标准规范要素
四、逮捕证据标准、定罪证据标准
第二章公诉证据的共性标准
第一节犯罪主体公诉证据标准
一、自然人
二、单位
三、特殊主体
第二节犯罪客体公诉证据标准
一、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二、犯罪客体公诉证据标准
第三节犯罪主观方面公诉证据标准
一、认定犯罪主观方面的一般方法
二、认定犯罪主观方面的原则
三、认定“明知”的证据标准
四、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证据标准
五、认定“过失”的证据标准
第四节影响定罪量刑情节的公诉证据标准
一、法定情节
二、酌定情节
下编
第三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放火罪
一、放火罪的概念
二、放火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二节爆炸罪
一、爆炸罪的概念
二、爆炸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三节投放危险物质罪
一、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概念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节破坏电力设备罪
一、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概念
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五节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一、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概念
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六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概念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七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概念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第八节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一、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概念
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九节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肇事罪的概念
二、交通肇事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十节重大责任事故罪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十一节消防责任事故罪
一、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
二、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第四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概念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二节生产、销售假药罪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第三节生产、销售劣药罪
一、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概念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概念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五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概念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六节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概念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七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概念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八节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概念
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九节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概念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第十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概念
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第十一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概念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三、本罪在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十二节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一、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概念
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公诉证据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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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伟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司法的权威与公信集中体现在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和对司法裁决的信服。谈及案件质量,必然涉及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可以说,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石,没有证据或证据不确实,就无从认定案件事实,也无法辨别是非、适用法律。在刑事诉讼中,证据对于认定犯罪事实、准确定罪量刑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反思近年来发生的冤假错案,在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和采信等环节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审查起诉环节,公诉人综合审查、判断证据能力不强,对关键证据不复核,对矛盾证据不甄别,对鉴定意见不审查,对非法证据不排除,最终导致冤假错案未能在检察机关及时发现并纠正。为切实防止冤假错案,中央政法委制定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始终把保证案件办理质量作为刑事司法活动的生命线,强化证据意识,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合法手段收集、固定证据,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如何界定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一直是困扰诉讼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我国刑事诉讼法历来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作为定罪的证明标准,但这一标准究竟如何理解,理论界一直存在很大争议,实务界也因其过于抽象而难以准确把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借鉴国外关于证明标准的理论与实践,将“证据确实、充分”条件进一步解释为“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审查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为司法机关准确把握证明标准提供了具体指引。但是,由于立法对于各诉讼阶段没有采取区别化的证明标准,相关司法解释也没有做出更加具体的解释,司法机关普遍反映当前的证明标准仍然缺乏可操作性。在诉讼实践中,不同罪名的证据表现形式、取证重点各不相同,司法人员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案件,如何认识和把握“证据确实、充分”仍存在很大分歧,导致证明标准经常出现“人为拔高”和“不当降低”的两极化偏差,严重影响了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
为了切实解决公诉案件证据收集、固定、审查、判断和运用中的诸多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根据实践的迫切需要,始终把公诉案件证明标准作为一项重大课题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一系列研究成果。此次又组织部分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以及长期从事公诉实务、具有较高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办案经验的公诉人,参考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办理的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对2006年编写的《公诉案件证据参考标准》进行了大幅修订。本次修订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根据修订后的刑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上编第一章“公诉证据原理”部分作了全面修订,修订的内容包括非法证据排除、证据合法性证明、刑事诉讼证据收集与固定的基本要求、公诉证据的审查判断等,紧密结合司法实践对证明标准的共性问题作了系统性的阐述。第二,根据刑法修正案(六)、(七)、(八)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对原有114个罪名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11个常见罪名和新罪名,紧扣各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提出了公诉案件应当达到的证据参考标准,为侦查机关取证工作和公诉部门审查判断证据指明了方向。
本书内容全面、系统、实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对公诉人员增强证据意识、提高审查判断证据能力、全面提升审查起诉与出庭公诉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对侦查人员提高侦查水平和收集固定证据能力,规范取证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对审判人员准确把握证明标准,依法定罪量刑,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作为一名曾经的公诉人,我非常赞赏公诉厅编写本书这一举措,也很感谢本书的编写人员的辛勤付出,愿意向读者推荐此书,希望广大司法实践人员通过使用本书,能够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提高发现、收集、固定、审查、判断、运用和完善证据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证据的检验、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司法的权威与公信集中体现在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和对司法裁决的信服。谈及案件质量,必然涉及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可以说,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石,没有证据或证据不确实,就无从认定案件事实,也无法辨别是非、适用法律。在刑事诉讼中,证据对于认定犯罪事实、准确定罪量刑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反思近年来发生的冤假错案,在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和采信等环节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审查起诉环节,公诉人综合审查、判断证据能力不强,对关键证据不复核,对矛盾证据不甄别,对鉴定意见不审查,对非法证据不排除,最终导致冤假错案未能在检察机关及时发现并纠正。为切实防止冤假错案,中央政法委制定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始终把保证案件办理质量作为刑事司法活动的生命线,强化证据意识,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合法手段收集、固定证据,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如何界定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一直是困扰诉讼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我国刑事诉讼法历来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作为定罪的证明标准,但这一标准究竟如何理解,理论界一直存在很大争议,实务界也因其过于抽象而难以准确把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借鉴国外关于证明标准的理论与实践,将“证据确实、充分”条件进一步解释为“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审查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为司法机关准确把握证明标准提供了具体指引。但是,由于立法对于各诉讼阶段没有采取区别化的证明标准,相关司法解释也没有做出更加具体的解释,司法机关普遍反映当前的证明标准仍然缺乏可操作性。在诉讼实践中,不同罪名的证据表现形式、取证重点各不相同,司法人员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案件,如何认识和把握“证据确实、充分”仍存在很大分歧,导致证明标准经常出现“人为拔高”和“不当降低”的两极化偏差,严重影响了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
为了切实解决公诉案件证据收集、固定、审查、判断和运用中的诸多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根据实践的迫切需要,始终把公诉案件证明标准作为一项重大课题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一系列研究成果。此次又组织部分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以及长期从事公诉实务、具有较高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办案经验的公诉人,参考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办理的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对2006年编写的《公诉案件证据参考标准》进行了大幅修订。本次修订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根据修订后的刑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上编第一章“公诉证据原理”部分作了全面修订,修订的内容包括非法证据排除、证据合法性证明、刑事诉讼证据收集与固定的基本要求、公诉证据的审查判断等,紧密结合司法实践对证明标准的共性问题作了系统性的阐述。第二,根据刑法修正案(六)、(七)、(八)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对原有114个罪名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11个常见罪名和新罪名,紧扣各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提出了公诉案件应当达到的证据参考标准,为侦查机关取证工作和公诉部门审查判断证据指明了方向。
本书内容全面、系统、实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对公诉人员增强证据意识、提高审查判断证据能力、全面提升审查起诉与出庭公诉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对侦查人员提高侦查水平和收集固定证据能力,规范取证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对审判人员准确把握证明标准,依法定罪量刑,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作为一名曾经的公诉人,我非常赞赏公诉厅编写本书这一举措,也很感谢本书的编写人员的辛勤付出,愿意向读者推荐此书,希望广大司法实践人员通过使用本书,能够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提高发现、收集、固定、审查、判断、运用和完善证据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证据的检验、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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