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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89690
易懂易用的实用型注释类迷你法规汇编本,2008年首版上市,版版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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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17年9月1日)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2007年4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017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011年6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2010年6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017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2007年5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017年6月27日)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3月8日)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4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012年10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年8月30日)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2010年10月10日)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2008年5月12日)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2004年3月22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2015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7年4月5日)
信访条例
(2005年1月10日)
实用附录
1.行政许可申请表
2.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法理解与适用
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及特定社会公权力组织的执行、管理活动。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行政法典,也还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行政法律规范包含于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之中。
所谓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主要包括四类:一是行政管理关系;二是行政法制监督关系;三是行政救济关系;四是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大量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都是以相对人为对象实施的。这些关系受到《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范的调整。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作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与作为监督对象的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因前者实施行政法制监督而发生的关系。调整这类关系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
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侵害,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应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救济或不予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救济主体包括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信访机关等。调整这类关系的行政法律规范有《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等。
内部行政关系是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所属机构、委托机关、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等。调整这类关系的行政法律规范如《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为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纲要》实施力度,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第八条【不能提起复议的事项】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
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释
行政主体对其所属的国家公务员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的行为,由行政系统内部的上级行政机关、人事管理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通过申诉途径解决。
行政主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处理决定,如调解、仲裁等,不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行为,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力取决于其自愿接受。因此,一方如不服行政主体对民事纠纷的处理决定,可以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其争议。
第三章行政复议申请
第九条【申请复议的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注释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指自然灾害,如火山、地震、海啸等,也在某些情况下包括社会事件,如暴乱、战争、国家行为(如戒严)等。
由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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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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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1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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