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05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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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从消费社会的规范视野出发,将时尚与文化产业在文化设计的规范效能中联系起来
内容简介
本书共分两部分,上编是以消费社会的规范意义作为研究现代时尚文化的基本视野,对时尚文化的权利视野给予廓清,在此基础上以符号学理论论证了时尚运行的逻辑,并对现代时尚在大众文化、身体、奢侈等维度给予直观打量。下编是根据以上逻辑,从文化设计的角度对中国现代文化产业开发中古城设计、博物馆设计等给予哲学思考。
目 录
前言 6
章
消费社会与消费社会理论 8
节
文化设计时代 8
第二节
消费社会中的基础关系 11
第三节
从“物”的财富到“货币”的财富与“平等”的关系 13
第四节
“公民身份”下大众文化的意义 19
第二章
时尚与大众文化及其内在逻辑 24
节
时尚是大众文化的运作方式 24
第二节
现代时尚的外在特征 28
第三节
时尚运行的内在逻辑 36
第三章
时尚在现代诸领域的运作及作用 41
节
通过大众传媒时尚对“经典”文本的改写和吸纳 41
第二节
身体作为现代时尚负载的原因及意义 48
第三节
奢侈消费与精神“信仰” 58
第四章
消费社会视野中文化产业中的意义再生产 76
节
文化产业中的意义再生产内涵 76
第二节
作为文化产业社会基础的消费社会 79
第三节
文化产业意义再生产的主要维度 82
第五章
古城文化旅游的设计理论思考 85
节
超越二元思维的古城文化设计 85
第二节
性别研究语境中古城文化设计的理论思考 89
第三节
身体化感性生存与古城设计 94
第六章
博物馆文化设计:地标、形象品牌、休闲消费、时尚产业 99
节
消费社会中博物馆的角色转化 99
第二节
“经营”如何成为消费社会中博物馆发展的可能和必然 102
第三节
博物馆文化设计与区域形象再造 104
第四节
博物馆文化设计的时间向度 106
第五节
博物馆文化设计与休闲消费 109
第六节
创意时尚产业:博物馆文化设计的产业方向 111
附录 115
前 言
序
近来,随着对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及交往理论在消费、信息社会、传播等运用的理论研读增多,本人对时尚领域研究的规范视野缺失有了更深的认识。这种规范视野的缺失使得时尚对社会规范的建构意义并没有被深入思考,因而,时尚美学研究如何进入文化创意实践领域并没有被针对性地思考。因此,本书付梓之时,在此对时尚研究的规范性视野及意义略作陈述。二十世纪以来,时尚研究的关注视野已经从服装、性别、身体、心理等扩展到社会、政治、文化、国家、民族、阶级等,但纵观各种时尚理论,其理论研究视野重心仍然是文化政治领域。其主要研究包括从文化研究的角度对时尚文化中包含的权力结构进行揭露和批判,以及从现代性的个体解放角度指出时尚文化中的现代性解放内涵,二者都包含了对现代时尚文化特征的总结和时尚历史演变规律的探索。但从规范可建构视野对时尚的社会作用进行研究则很少见,由此带来对时尚审美中设计的规范性探讨也付诸阙如。规范可建构视野主要来自于哈贝马斯从交往行为对现代社会普遍性规范形成的基础研究,规范可建构意味着任何一个现代分化领域进入生活世界都应该确保其实现了应有的主体间性内涵。时尚本质上是一种审美文化,是对人的感性直接起作用的物和文化设计,感性制造和审美化传播是其层面的表征。然而感性制造在现代信息社会越来越具有巨大的力量,此种力量如何被转化为社会化的建构力量,或者如何被文化权力利用再次形成隐形的文化权力结构,并没有被详尽地探讨。由于时尚携带的审美力量之社会化的研究中缺少对现代社会化规范起支撑作用的基础性社会结构的理论确认,因而,时尚的审美力量和审美结构总被从“隐喻”的角度把握,这使得审美力量的社会化阐释和审美结构的内在逻辑阐释被混在一起,或者只取其中一面而忽略另一维度。可以看到,在时尚形成的过程中,既有从社会上层到社会下层的传播,也有社会下层对社会上层的影响;在时尚的潮流化过程中,充满了斗争和反抗,然而个体总是被裹挟其中;在时尚的风格化过程中,时尚的审美特质形成了社会化的象征体系或者等级体系,形成再权力化过程或者再意义化过程;在时尚个性的追求中,时尚既是一种对抗体制化力量的个体选择也是极易被政治、资本、文化等社会化权力所利用。因此,理解时尚现代性,就必须理解现代性的规范构成。时尚的现代性语境既离不开在借助民族国家以“政治公民”内涵形成的政治现代性中的普遍法理权利普及[1],也离不开以信用货币为核心所建立的普遍消费关系中“平等自由”的“货币公民身份”的普及[2],以及大众传媒信息化带来的“信息共享”中的“去历史化身份”的“个性化”观念普及[3]。在诸多维度的规范视野敞开的基础上,时尚运动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文化活动才全面地凸显其文化意义。从传统视野出发,时尚研究基本都会涉及理性与感性、个体与社会、物质与精神等二元结构,早期时尚研究站在二元对立视角对时尚进行否定或肯定,后来时尚研究多借助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等理论资源对二元对立视角进行批判,而强调二元并存。实际上,二者都说明了时尚研究的综合视野,但尚没有意识到社会规范与时尚感性力量之间的互动关系,它在根本上可以对照哈贝马斯所提出的交往行为所建构的社会规范与生活世界概念之间的关系。传统视野仅仅看到时尚与文化的区分在于,时尚更关注文化的感性结构及其力量生成,而文化研究更多是在规范意义上思考公共文化权利和历史文化权力之间的复杂反转关系。如果从规范视野看,时尚表征为现代文化体系的分化与解分化双向互动的解放潮流。现代解放的内涵既在于现代社会权利结构对历史上形成的各种权力的规范,并赋予个体以权利公正和自由,也在于从个体角度对外在世界和内在世界的自我充实和和解。时尚运动以人的感性层面的信息化转换为社会化机制,就历史文化媒介构成而言,其更具有便捷性、普遍性。如果我们理解了现代时尚之所以蓬勃发展的社会规范内涵,那么,时尚运动就不仅仅是自发的或者是某个设计师带动的感官化潮流,而是设计者或者热潮本身直接或者间接遵从了时尚感性制造中的社会共感需求,并且此共感能够冲破历史文化和地域文化的藩篱,形成一种更为基本层面的感性共识和共聚。在此,时尚的本质内涵就是文化设计,是对文化中感性力量的基础性的挖掘,也是对人类共同体意义上的契合的寻求和尊重。在遵从以上原则的基础上,时尚设计的文化资源就更为纵深地广阔和丰富,并能够深深捕捉住时尚设计中的逆反性逻辑,从而尽可能地实现时尚的加速度。可以看到,现代时尚潮流带动了深层的个体解放,也以其眼花缭乱瞬息万变带来了喧嚣、浮躁和新的个体焦虑。当现代时尚中,仅仅攫取物的感性直击带来的爆发性和眩目感,而依此获得某种人与人之间权力性的效果,那么,时尚的感性解放效力释放的同时也将迅速变成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失衡,物的审美性在此就不再是超越性的纯粹审美而指向内下世界,而是变成了以“审美”为算计的功用性改造。如果仅仅从人与物质的对立角度以物的功用化去攫取物、改造物、解体物,而不是从人与人之间的融合相处角度去理解物、放置物、亲近物,那么,人自我内心的和解和自洽也将不会到来。王文松2018年3月于望江东园[1] 参见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相关研究。[2] 参见蒋荣昌《消费社会的文学文本》中对信用货币的主体间性规范内涵研究。[3] 参见梅洛维茨《消失的地域》对信息技术的主体间性规范内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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