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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919487
历史充满偶然,我们总是误会历史;历史没有真相,重要的是你怎么看
继《战天京》十年后,谭伯牛重温晚清历史,独到视角,重磅发布《牛史》
冯唐、罗振宇、余世存、张鸣、许知远、和菜头等一致推荐
本书是近代史研究者谭伯牛关于晚清以降军政人物的另类之作。全书以时间为经,以人物故事为纬,在广博的史料基础上,从细节入手,以人性角度厘清了这段群星璀璨历史中的诸多误读,再次展现谭伯牛对历史的精通和对人性的了然,精细打磨一个与你印象中不一样的晚清军政界。
这里的事,知者或鲜,值得一记;这里的人,百年后思之,仍使今人感佩万分。这里既有爱吐槽的中兴名臣曾国藩,絮絮叨叨的左宗棠,一身痞气的李鸿章;也有靠个人力挽狂澜的名将鲍超,有着高明的权术、却看不清时势走向的“海翁”钱阿穆……在谭伯牛笔下,晚清群雄跳出你我刻板的印象框架,或庄或谐,或悲或喜,尽显鲜活人性。
卷 万马齐喑(1851-1872)
世态·一
天国臆想集
湘军众生相
脸谱·曾国藩
脸谱·咸丰
第二卷 一江春水(1873—1895)
世态·二
脸谱·左宗棠
脸谱·李鸿章
第三卷 直捣黄龙(1896—1911)
世态·三
脸谱·光绪
第四卷 番外
暗而难知穆彰阿
道光三十年(1850年)正月十四日,清宣宗驾崩。二十六日,皇太子奕詝即位,宣布明年改元咸丰,是为文宗。文宗登极,面临两桩棘手之事,一是南方的叛乱,二是英国的侵略。内忧外患,俱是其父的政治遗产,一时间并无有效的办法,文宗心绪甚恶,可想而知。就这么恶心了九个月,他总算想出一招,以为涤旧迎新的尝试。十月二十八日,文宗亲笔写下一道圣旨,谴责文华殿大学士、首席军机大臣穆彰阿,将其革职,永不叙用。
穆氏早在道光八年(1828年)就进入军机处,十六年(1836年),授武英殿大学士,为军机领班大臣,成为权倾一朝的“首相”。文宗将任职十五年之久的“首相”撤换,表面上看,不过是一朝天子一朝臣的俗套做法,实际上,另有深意。
首先,他以此表达对道光朝因政治不修、“夷务”失措而酿成当下难局的不满;格于孝道,碍于颜面,他不能公开指责其父治国无方,只能拿前朝老臣开刀,于是,穆氏首当其冲,罪无可逃。
其次,他认为前朝政治失败的主要原因,就是柄国大臣“保位贪荣,妨贤病国”,“小忠小信,阴柔以售其奸;伪学伪才,揣摩以逢主意”。穆氏是“首相”,自应担负重的惩罚。不过,严格地讲,“阴柔”与“揣摩”,并不能视作实际的罪行,只能是一种微妙的观感。文宗亦明此义,故在谕旨末尾,特地强调了一句,说:“穆彰阿暗而难知。”
确实,在近代史上,穆彰阿真是一个“暗而难知”的人。嘉、道二朝,他多次出任主考,门生故吏遍布朝野,时有“穆党”之称;他与另一位“首相”曹振镛(以“多磕头少说话”为做官秘诀者)前后相继,左右了道光朝三十年(1850年)的政局,养成一种“不黑不白不痛不痒”的风气(曾国藩语);他在鸦片战争时期掌控朝局,赞成和议,罢黜林则徐,实为历史转型期的关键人物。但是,不论善恶忠奸,地位这么高、影响这么大的一个人,我们对他却知之甚少。当时的官方资料,只有《清史列传》一篇传记(《清史稿》本传即据此删节而成),仅述履历,不及其他;私家笔记倒是有十几条,但多是轶闻传说之类,且多剿袭,是否廉得其情,不能无疑;民国至今,史学界没有出版过一本关于他的传记,甚至连研究他的论文也不过寥寥一二篇,品质亦非上乘。
他就像一个巨大的影子,无法忽视他的存在,却看不清他的面目。不过,细心观察阴影的形状,或能推知几分造影者的轮廓。
晚清学者李慈铭虽对穆彰阿的“误国”深恶痛绝,于“穆党”却有一番平情的议论,他说,穆氏“引掖后进,地道孤寒,虽多在门墙,而不离文字。较之树援植党、傅法持权者,尚有间也”;意谓穆氏虽构建了庞大的政治势力,但与传统上贪贿弄权、党同伐异的“奸臣”有本质区别,甚至可以说,他在培植人才方面还功大于过。此非泛泛之谈,而是基于史实的判断。
曾国藩便是穆门高才的杰出代表,他出身“孤寒”(其家六百年无科第仕宦),经穆氏“引掖”,三十七岁即官至二品,以此,终生对恩师感激不尽;此外,季芝昌、骆秉章、劳崇光、李星沅、彭蕴章、何桂清、黄宗汉、叶名琛、郑敦谨、袁甲三、罗遵殿、乔松年、毛鸿宾、阎敬铭等咸、同、光三朝的大员,其人之政绩或有优劣之殊,品德或有良莠之别,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全都出诸穆门,且与师门保持良好互动。可见,穆彰阿虽被皇帝扳倒,但是,“穆党”仍是构成整个皇权统治的坚实基础。
当然,从人性上分析,穆彰阿的行为也不算吊诡。对他来说,权力本身—甚或说“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的感觉—就具有极大的诱惑,远迈敛财货积带来的快感。
聊举三例:
,劳崇光由京官外放,临行登门请训,并奉上礼银,穆云,你在京清贫,哪来的钱?日后外任有了收入,再跟我讲这个礼节吧。
第二,穆门某人,“气节人也”(穆语),以知县候补部吏,但任上有亏欠,无法交代。穆氏(其时已褫职家居)闻之,立赠三千两,替他解困。后来,此人“以杀贼死”,穆氏慨曰:“以三千金而成一节义之士,所获多矣。”
第三,骆秉章任御史,稽查户部银库,穆彰阿从旁打听他的节操,听说一毫陋规也不收,赞曰:“真体面,此是我门生。”
除了咸丰三年被皇帝“勒捐”一万两银子,穆彰阿并未受到罚没财产的处分,但他过世后不到十年,家境已形破败,令来访的曾国藩大为感伤。适如时人的评价:“若谓之误事则有之,谓其贪黩则不然。”(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
他不是贪官,也不是小人;他对人才有准确的品鉴,却严诫弟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有高明的权术,却看不清时势的走向。换一个“盛世”,他可能“不谥文忠,便谥文恭”(当时对联语);当彼之世,他只能成为时代的影子。
军机处里偷金印
穆彰阿是道光朝的权臣,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少年成名,入仕后,三次主持乡试,五次主持会试(清代“五典春闱”者,除他之外只有三人),门人弟子遍天下,所谓“敢为科名致身早,风檐轻与辨骊黄”。他的学生虽有良莠之别,但都是近代史上有名人物,著名的是曾国藩,其他如杜受田(协办大学士,帝师)、黄爵滋(鸦片战争前力主禁烟,姓名常见于中学历史教科书)、骆秉章(协办大学士,“中兴名臣”)、叶名琛(大学士,第二次鸦片战争被英军掳至印度)、何桂清(两江总督,以弃城不守被诛)、彭蕴章(大学士)、阎敬铭(大学士,著名廉吏)、魏源(近代著名学者)诸人,都不是一般人。
尽管权势煊赫,穆彰阿却是一个清官。不仅有很多拒贿的记录,从他子孙的状况,也能说明一二。
其子萨廉,光绪六年(1880年)翰林,仕至礼部侍郎,历史上的名气不大,在当时确是一号人物。主要因为他在官场的辈分太高。譬如,他生于1844年,曾国藩生于1811年,足足小其三十三岁,可曾国藩的老师是季芝昌,季芝昌的老师是穆彰阿,则曾国藩比萨廉晚了一辈,严格说,可以见面磕头了。更不要说到了同治、光绪年间,很多京官甚至比萨廉低了两辈,见面要称他“太叔”了。因此,萨廉有个外号,就叫“京城太叔”。虽然辈分高,萨廉却不是一个耀武扬威的人,哪怕对家中仆人,有表现出骄横恣肆的,他也只是苦口劝诫,不忍疾言厉色,甚至说到自己堕泪。因此,萨廉又有一个“菩萨”的外号。
萨廉喜欢唱戏,尤擅胡琴,“圆转如环”,据说水平要超过当时的名家梅大锁。穆彰阿的曾孙德珺如,只比萨廉小八岁,也喜欢唱戏,爷孙俩耍成了好票友。德珺如早年唱青衣正旦,其音可裂金石,名震一时,然而是个长脸,故被人取了个“驴头旦”的外号。他一怒改为扮小生,仅论唱功,当时也没有比他更好的角儿。
德珺如与谭鑫培结成亲家。其初,女婿谭小培在同文馆学德语,但谭鑫培唱出名头后不愿子女再做这一行,毕竟是贱业。而谭郭联姻(穆彰阿为郭佳氏),也希望借助历代仕宦的亲家,洗白自家的身世。谁知德珺如不但自己“脱离家庭”,下海做了演员,还“以不学戏为可耻”,严令小培学戏。谭家没办法,只能“俯就”。或也因为有这一出,否则未来的著名老生谭富英(德珺如外孙),戏迷就看不到了。
萨、德只是体现了八旗子弟好玩会玩的特征,穆彰阿另一个儿子萨隆阿,则让人感受到豪门的衰落。
同治四年(1865年)八月十七日,军机章京萨隆阿上早班,见去年收缴的天王洪秀全自用的“太平天国万岁金玺”,放在一处打开的橱柜,趁无人看见,包着就带回家里。七天后,即去东四万盛长首饰铺,伪称是四叔做道员从外省带回来的,请铺伙化成十根金条。铺伙见是熟客,也没多话,帮他做了。十一月,内务府访查此案,才从金铺找到线索,揪出萨隆阿监守自盗。可笑的是,审讯萨隆阿时,他说已向银铺兑了两根,家中还剩七根,可内务府去他家炉坑一搜,发现还有八根。死到临头,还想留一根以后花,对此,除了呵呵无语,实在不知如何评价了。
为琦善点个赞
琦善官运特别好。
十九岁入仕,即授刑部员外郎,二十五岁,擢通政使司副使,是正四品官,而在清代,凡五品以上皆称高官。三十岁,任河南巡抚(正二品),三十六岁,升两江总督(从一品)。据说有人来不及改口,见了升任总督的他,还小琦、小琦地叫,虽然失礼,但无论在当时还是后世的官场,这都算一段佳话了。五十岁,文渊阁大学士(正一品),直隶总督,已是民间所谓“宰相”;这就是他去广东处理“夷务”时的正式身份(同时也是钦差大臣,兼署两广总督与粤海关监督)。然而,年轻人升迁如此迅速,似乎不符合惯常对道光朝的理解。
清代道光朝,用人行政,讲究资格。这当然体现了道光皇帝的风格。有人尝试用“心理史学”分析,为什么道光朝是一个“万马齐喑究可哀”的时代?因为道光皇帝当皇子的时间太长,在竞争成为皇太子的凶险道路上养成了稳重以至失于保守的性格,而等到即位时年纪已经三十八岁,从生理上来说早已进入中年(古人比今人成熟得早,似无疑义),更加求稳惧变,于是,不仅以此律己,还要以此规范百官,自然而然,就养成了至上而下的暮气。初闻此论,觉得很有道理。在他之前,顺治、康熙、乾隆与嘉庆诸朝,皇帝登基之时,从数岁到三十余岁,都比他年轻,称得上虎虎有生气,故气象大不同。但是,仔细一点儿,去查书,却会发现他的皇阿玛嘉庆皇帝,尽管三十七岁就名义上称了帝,可接下来四年的朝政仍由太上皇乾隆主持(虽已是嘉庆朝,但宫中的时宪书继续使用乾隆年号),待到真正接班,已是四十一岁,比道光皇帝登基时大了三岁。不仅如此,他的曾祖雍正皇帝,四十五岁才接班,也没见谁评论雍正朝的空气如何保守,如何压抑,这又怎么破?
“万马齐喑究可哀”,是仕途不得意的龚自珍对他所处的时代做出的判断,这位伟大的文学家,自有他的经验与情绪,后世读者须尊重,然而,不能用他的话来定义整个时代,更别说否定一个时代,因为这不科学。同理,道光皇帝确实打败了鸦片战争,可不能因为这场败仗,就把他个人一笔抹杀。至少,琦善的火箭式升迁,就是一个反证。
当然,琦善出身不一般,毋庸讳言。照修正版的五德始终说,清为水徳,然而尚什么色说不准,只好以宗室的黄色来权代,恰好琦善也是正黄旗人;他的始祖格得理尔,本是蒙古贵族,而能率众归附满洲,因此受封为一等侯爵,世袭罔替,传到琦善,正是第十二代。以此,可说琦善是黄十二代。他是侯爵继承人,即能以荫生授刑部员外郎,远比辛苦参加科举的读书人要轻松。
不过,琦善未来能在史书占据一席之地,不论褒贬,原因在于他既有了先天的地位,可也从不放松后天的努力。
琦善借着家世显赫,不到二十岁,免试去刑部当了干部,可想而知,同事们自然有羡慕他的,也会有从心里瞧不起他的。心里的鄙视,不必写在脸上、出诸口中,但会体现在做事上,于是,如何应付各种刁难,成了琦善初入职场的难题。
有人总结清代政治失败的原因,说主要因为三个字:“例,吏,利。”清代的官方法律是《大清律例》,律文有四百多条,条例却有近两千条,律是成文法,例,则集合了历朝皇帝的诏旨、对臣下奏折的批谕,以及从刑部审定案件中抽象出来的原则性意见。法律是死的,皇帝是活的,由此可以推知,律与例,孰为重要?当然是例。
对胥吏来说,他们虽然没有科举或贵族出身,不能担任各项高贵或重要的领导职务,但是,中央各部官员、地方各级官员,在具体办事与办案方面,几乎都要按照胥吏的意见办。官员们并不想这样,但他们不熟悉业务,办不好这种事情。在胥吏面前,他们都是废物。试想,至少花二十年工夫研究八股文写作的领导,哪有时间去熟悉例案?在一省一部连续工作几乎不超过十年的领导,哪有动力去熟悉例案?可是,在中举后,在赴职后,工作中的每一件事都与例案有关,请问,领导该怎么办?单位里正好有一些几乎一辈子都在同一职岗工作的胥吏,甚至他们的父兄也在同一职岗,而且他们的子孙还很有可能继承同一职岗,请问,要不要请教这些同事,如果嫌麻烦,是不是干脆就委托这些同事去办算了?是的。因此,可以看到六部的长官(尚书、侍郎)对本部基层员工特别尊重,远远超过对中层干部的尊重。
后一个利字,也就有着落了。胥吏既不能通过科举猎取功名,也不能借助家世掌握权力,就只能通过工作体现价值—精熟例案,挟例弄权,以权谋利。
琦善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中的刑部新来的年青人。虽然是干部,但不是领导,上班还得干活,干活就容易被老同志们噎着,噎坏了还没地儿投诉。如前所述,各部首长对本部胥吏都是由衷地尊重,小琦要告他们的状,那是不懂事。
小琦懂事,小琦不哭,小琦爱学习。他花三百两银子,请来一位刑部退休的老同志,咬紧牙关,苦学三年,学到“例案精熟”为止。有品官的地位,则未来有发展的空间,再兼有胥吏的本事,如虎添翼,则前途不可限量矣。为什么琦善在三十六岁成为两江总督?这就是答案。
1841年,当英军兵舰到了天津,琦善临危受命,去广州处理“夷务”,在确信打不过对方的情况下,与英方签订了《穿鼻草约》。他所以被称为“汉奸”,即因这次签约。然而,照当时的情势,不签约,又能如何?不过二十年,有所谓“第二次鸦片战争”,清廷不愿完全履行条约,结果是圆明园被烧,广州被占领。或曰,历史不能假设,二十年前后的事情不能用来互证,那好,且看事实:一年后,清廷虽不承认《穿鼻草约》,却须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才能停战。
再看看《南京条约》与《穿鼻草约》条款的比较。前者同意完全割让香港,开五口通商,后者规定割让香港,然由中国保留在香港收取关税的权利;前者赔款二千一百万元,后者只须补偿烟款六百万元。于是,说到丧权辱国,二者皆然。说到外交利益的得失,则琦善谋国,犹有多者。以此,蒋廷黻才说:“倘与《南京条约》相较,就能断定《穿鼻草约》是琦善外交的大胜利。”
做出这种判断,实在不难。然而在当时,在晚清,以至其后的民国与共和国,出于各种原因,大家都不愿为琦善点个赞。仅就当时而言,皇帝事前到底如何授权,事后到底如何卸责,失地卖国的真正罪人到底是谁,就是一桩疑案。虽无确证,但我们从琦善以擅订和约得罪,革职充军,不久即赦还,且很快又做回一品大员的事实来分析,可以相信清宣宗并未真把琦善当罪人。
至于当时的舆论与后世的清议,不利于琦善,更易理解。鸦片战争后,琦善任陕甘总督,有位下属叫张集馨,在回忆录里这么说:琦大人“天分绝顶,见事机警”,在刑部办秋审(死刑复核),有“白面包龙图”之号。在地方做官,办案与用人,亦非不徇人情,但必须情理相合,方肯同意,总以“不贻害地方”为原则。也不是不受贿,但必须“公事结实可靠”,方肯收钱,而决不做买官卖官的勾当。若然,则琦善在有清一代官场,应能获得中上的评语了。但是,张氏又说,琦善“性气高傲,不欲下人”,对当时的“名公巨卿”,基本上都瞧不起,不给面子(林则徐应在其列),以此,以名公巨卿领衔的评论界,对他自然是“毁多誉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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