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79257
按照主题和内容进精心编排,回应实践关切,高质量、有特色的信访理论研究丛书。
*总shu记明确指出,信访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有益补充。信访制度是我国政治活动中独具特色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信访的功能主要定位于政治参与、利益表达、行政监督、权利救济等方面。近年来,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导致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信访成了公众反映和解决诉求的重要渠道,承载了党和政府的政治、行政和法律功能。由于纠纷解决和权益救济功能的强化,政绩考核功能和公共政策等功能的加入,信访被赋予了过重的职能而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国务院秘书长杨晶同志在全国信访局长会议上要求,必须学界定信访工作的职能边界,回归本位,把主要精力放到“了解社情民意、汇集意见建议、分析稳定风险、评估政策得失、排查矛盾隐患、解决合理诉求”上来。人民建议征集开展,在工作理念上,实现了从参与保障到参与决策的转变;在工作方式上,实现了从经验实操到规律研究的转变;在工作思路上,实现了从事后处置到事前预警的转变;从工作境界上,承担了从对维稳负责到对执政负责,有效地避免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实现了信访听取民意,联系民情,维护民利的本位功能。
公民诉求表达权利与义务研究
一、公民诉求表达权利与义务的理论概述 001
二、我国公民诉求表达的现状与成因 024
三、公民诉求表达中政府的应有作为 040
四、规范公民诉求表达权的对策建议 063
依法规范处理信访事项机制研究——基于黑龙江信访问题的实证研究
一、绪 论 091
二、相关基础概念及理论 099
三、信访案例 108
四、 当前信访事项处理机制的政治系统理论分析 115
五、法治化轨道上的信访事项出路 122
六、总 结 136
依法规范处理信访事项机制研究——基层信访法治化疑难问题及解决路径分析
一、绪 言 141
二、目前基层信访工作的主要疑难问题 143
三、困扰基层信访机关疑难问题的原因剖析 146
四、解决基层信访工作疑难问题的对策 151
五、结 语 165
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制度研究报告
一、导 论 167
二、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制度落实现状 181
三、开展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影响因素 192
四、完善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政策建议 206
通过法定途径解决信访群众合理诉求机制研究
一、解决合理诉求的理论基础和制度架构 259
二、通过信访解决合理诉求存在的机制问题和根源探析 269
三、通过信访解决诉求的历史考察和制度探索 277
四、法定途径解决信访合理诉求机制构建 287
五、结语:建立解决信访合理诉求的法定途径和制度体系 301
附录
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摘要)307
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311
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 319
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 323
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试行) 326
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试行) 334
后 记 337
*总shu记指出“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强调“改革发展任务越是艰巨繁重,越需要强大的智力支持”,要求“从我国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信访理论研究是信访工作实践的先导,对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十分重要。国家信访局一直高度重视信访理论研究工作,始终把信访理论研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形成了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理论研究成果,有效回应和指导了信访工作实践。但是,相对于快速发展的信访工作实践,当前信访理论研究工作还较为滞后,突出表现为系统性研究不够、碎片化现象突出,缺少“一锤定音”的扛鼎之作,迫切需要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理论成果来引领和推动信访理论研究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加强信访理论研究,是理论研究部门、信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为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力量和全国信访系统参与信访理论研究,共同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提供理论支持,国家信访局在2015年设立了信访理论研究项目,面向社会和信访系统发布了一批信访理论研究课题,形成了约195万字的研究成果;同时在对外交流中,组织翻译了11个国家和2个国际组织公民申诉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约58万字。为了将这些理论研究和翻译成果介绍给社会公众,推动信访理论研究深入开展和信访领域的对外交流,我们与中国法制出版社确定选编有代表性的部分成果,以“信访理论研究丛书”(以下简称“丛书”)的名义公开出版。这些代表性成果均由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和信访部门负责人牵头完成。其中,《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理论与实践》收录了汤啸天、樊金宝、丛淼、邵革军、徐代银牵头课题组的研究成果,《信访法治建设的理论探索》收录了明春德、孙佑海、王万华、朱应平、张孝廷牵头课题组的研究成果,《新时期信访活动规律研究》收录了王剑华、龚维斌、王天夫、朱明仕、谭柏平牵头课题组的研究成果,他们不同的研究方式和阐释观点在书中得到了充分展现和诠释,汇集起来碰撞出思维的火花,有助于进一步加深对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认识和理解。
为做好丛书的编写出版工作,我们按照主题和内容进行了精心编排,从学术规范方面对入选成果进行了全面审查把关,对丛书内容进行了认真校核,力争推出一套符合学术标准,回应实践关切,高质量、有特色的信访理论研究丛书,为广大从事信访理论研究和信访实务工作的同志们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国家信访局近打出了以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为主要内容的“组合拳”。所谓“阳光信访”,就是建好用好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信访事项处理过程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责任信访”则是坚持依靠基层协调和处理群众诉求,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压实基层责任,加强督查督办,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法治信访”旨在增强信访工作的宗旨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带着感情去疏导和化解群众矛盾,坚持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群众诉求,真正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课题组认为,国家信访局力推的这套改革“组合拳”,都与信访人诉求表达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有关,即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更好地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引导公民实现理性有序的诉求表达。
信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外虽然有相似的制度和机构,但名称不尽相同,西方国家更倾向运用“民意表达”。在美国,从华盛顿时期就开始了公开受理民众投诉,乔治布什接任总统后,还专门设立了信访办公室。在瑞典,1809
年设立了申诉专员制度。在日本,1953
年起建立了“行政交谈制度”,接受公民的来信来访,了解和研究国民的情绪、意见和要求。纵观国外学者对民意表达机制的研究可以看出,主要分布在以下几个方面:di一,失当行政行为的研究,代表人物主要是L.
詹姆斯、理查德•威廉、M.P.
赛夫、南博方等,对失当行政行为的研究,对确定民意表达机制的对象有着重要意义。第二,申诉专员制度的比较研究,代表人物主要是拉利莱•替马加,他指出申诉专员制度中地位的权*性、资质的特定性、职权的独立性、监督范围的广泛性、受理投诉的限定性、工作方式的灵活性、处理措施的有效性等的影响,对进一步完善行政信访制度做出了巨大贡献。第三,完善申诉专员制度的研究,代表人物主要是G.
威廉、戴婉莹,在完善申诉专员制度的研究方面给出了有益见解,如设立独立的申诉渠道等。从国外处理民意表达机制上看,因社会体制原因,他们普遍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管理体制,司法权有着至高无上的权*性。因此,国外处理民意表达基本走司法程序,对司法判决结果也普遍认可,若不认可仍提出申诉。这种依法处理信访事项思路、途径、方式也是目前我国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努力方向。
法定渠道特别重视程序的规范,遵守严格的程序同时要提高效率是一种两难。司法相对于行政的独立,就是将“裁判”的“司法分支”,从“管理”的“行政分支”中分离出来,行政权力不再干涉司法裁决。我国近年来的法治建设,特别是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法律的修改,也重申了这一现代国家治理制度安排。目前,我国司法资源不足。法院案件积压、法官疲于奔命、诉讼效率不高的现象还较为普遍。司法途径除了劳动纠纷等特殊案件免收或象征性收取费用外,提起民事诉讼都有经济上的诉讼成本,尤其是涉及众多的房地产买卖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这些本是诉讼解决的案件,但都是信访面对的重要信访案件),还存在诉讼成本高且分摊不均,或不愿意承担诉讼成本等问题,因此信访成了群众解决问题的“首*”。司法体系权*不足的现象也较为突出。不少民事纠纷即使经过一审、二审,做出生效判决,但由于败诉方想方设法逃避法院裁决,司法机关执行又不力,结果司法文书成了“法律白条”,让诉求者“赢了官司输了钱”,人们对司法的效能自然就失去了信任;加之,当前确有少数法官“徇私枉法”、司法腐败现象时有发生,进而让民众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怀疑,一定程度的“司法信任危机”客观上也助长了“信访不信法”。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