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763087
序 王汎森
編輯凡例
一九一八年
1.傅斯年致蔡元培(8月9日)
一九一九年
2.羅家倫、傅斯年致胡適(3月10日)
3.傅斯年、羅家倫致段錫朋、許德珩、陳劍脩、黃日葵(6月27日)
一九二○年
4.傅斯年致胡適(8月1日)
5.傅斯年致蔡元培(9月)
一九二三年
6.傅斯年致羅家倫(冬)
一九二四年
7.傅斯年致羅家倫
一九二五年
8.傅斯年致羅家倫(明信片)
9.傅斯年致羅家倫(明信片)
10.傅斯年致羅家倫(明信片)(9月)
11.傅斯年致何思源、羅家倫(明信片)(10月29日)
12.傅斯年致羅家倫(明信片)(12月中旬)
13.傅斯年致羅家倫(12月)
一九二六年
14.傅斯年致羅家倫(1月)
15.傅斯年致羅家倫、何思源(1月、2月間)
16.傅斯年致羅家倫(2月)
17.傅斯年致羅家倫、何思源(3月、4月間)
18.傅斯年致何思源、羅家倫(5月、6月間)
19.傅斯年致胡適(8月17日、18日)
20.傅斯年致顧頡剛(9月)
21.傅斯年致羅家倫(11月9日)
22.傅斯年致盧錫榮(11月9日)
23.傅斯年致羅家倫(11月)
24.傅斯年致羅家倫(11月14日)
25.傅斯年致羅家倫(11月24日)
一九二七年
26.傅斯年致中山大學文史科同學(4月21日)
27.朱家驊、傅斯年致李煜瀛(6月4日)
28.傅斯年致胡適(夏)
一九二八年
29.傅斯年致胡適(4月2日)
30.傅斯年、顧頡剛、楊振聲呈大學院(稿)(4月30日)
附:(一)中央研究院語言歷史學研究所籌備辦法
(二)《中央研究院語言歷史學研究所集刊》期目錄
31.傅斯年、顧頡剛、楊振聲呈大學院(稿)(5月2日)
附:圖書備置大綱
……
〔第二卷〕
〔第三卷〕
书信联系人名称对照表
收(发)信方及书信编号索引
一九九六年在傅斯年百齡紀念會的前後,我們作了一個決定,開始整理傅斯年來往書信。胡適先生在《傅孟真先生遺著序》中說:“這裡缺乏的是孟真一生同親屬朋友往來的通信。這一部遺著,加上將來必須搜集保存的通信,——他給親屬朋友的、親屬朋友給他的,——就是這個天才、可敬愛的人的全部傳記材料了。”我們當初著手此事時,也是抱著類似的想法。
這件工作進行到一半,我們偶然發現台灣的著作權法修改了,而且是採取非常高的標準。因此,使得“來往書信集”裡“來函”部份的整理、出版變得困難重重。還好傅斯年寫給他人的信,我們還可以繼續做下去。
傅斯年一生非常忙碌,寫的信非常之多,也非常潦草。我們一開始便決定只處理俞大綵女士當年(1987年)捐贈給史語所的私人檔案這個部份。後來我們改變了想法,將中研院史語所公文檔,及近史所朱家驊檔案中的傅函的一大部份收羅在內。至於其他信函,則收入羅久芳女士所收藏的書信,因為這是傅斯年留歐時期的書信,對了解早年的傅先生具有非常高的價值,在此我們要特別感謝羅女士。
我們知道傅先生一生廉潔自持,公器絕不私用,屬於個人情誼及論學的信件既未託秘書錄副,也絕少自留底本,因此僅見於其他公家機構,或是個人收藏中的信件,仍有不少。這些年許多友朋知道我們在做這件工作,也提供了若干資料,坊間書刊也發表了許多傅函的原件,但是因為我們一開始就決定先限定範圍,以免工作無涯無盡,或取得授權困難,因此除另收幾件有助於了解傅斯年的事功與學行的書信外,我們只做上述範圍中的材料,這是要先特別聲明的。
整理傅斯年書信有幾難。,傅先生的信稿字跡非常潦草,所以辨識起來相當困難。第二,傅先生寫信好用通假字,還有一些慣用字,究竟是要出註說明,還是保留原樣,都非常費思量。後我們決定一切保留原樣,包括字樣、行款等,以存史料之真。第三,胡適經常抱怨,中國人寫信一向不寫時間(公文檔中的傅函情形較好,因為公家文件來往及歸檔每繫年月日,但是即使公家檔案中所繫年月日也不完全準確),所以要考清每一封信的時間,宛如在玩拼圖遊戲,其中的甘苦,非親歷其事者不能了解。
正因為上述困難,所以整理的時間拖得很長。又因為害怕出錯,使得我們對付印一事逡巡不前。但是我們也知道不能因為怕錯,而將稿子永遠藏在書櫃中。有了這次經歷,我們深深了解寫書難,整理史料也非常難。
這件整理計畫由我主持,潘光哲教授負責繫年考訂,後總其事的是本所的吳政上主任。在這裡我們要謝謝前後參與過工作或貢獻過意見的朋友們:葉國良教授、羅志田教授、劉季倫教授、孫慧敏教授、楊俊峰教授、郭佳蕙小姐、李慧敏小姐、林秋芳小姐、李雅玲小姐、施文婷(Ute Schreiber)小姐等。
王汎森謹識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凡 例
一、本書收錄傅斯年書信,主要取自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傅斯年檔案”、“史語所檔案”、“史語所考古組檔案”,個別書信之原始檔號於內文標題中註明,略述如下:
(一)傅斯年檔案:依捐贈入藏時之五大箱,分別以羅馬數字(I-V)表示。
例:V:115,表示書信的原始檔號為“第V箱第115號”。
(二)史語所檔案:依歷史階段略分為“元”(籌備至抗戰前時期)、“昆”(雲南昆明時期)、“李”(四川李莊時期)、“京”(復員南京時期)、“台”(遷台初期)等,另有不分期的“雜”字檔以及新送存的“補”字檔。
例:元380-1,表示書信的原始檔號為“元字第380-1號”。
(三)史語所考古組檔案:原存考古組資料室,屬於以李濟為主的公私文書,以“考”字表示。
例:考2-87,表示書信的原始檔號為“考字第2-87號”。
又,取自“朱家驊檔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以及南京第二歷史檔案館、《胡適遺稿及秘藏書信》(耿雲志主編)等其他來源者,於該函正文出以腳註。
例:朱-07-029-pp.3-4,表示“朱家驊檔案”原始檔號為“301-01-07-029第3-4頁”。
二、本書所收錄的書信大多寫於近代中國的轉型時期,故這些書信的格式、行款、字樣、標點、敬語等各種細節,都可能反映某些歷史事實,故本書所收書信儘可能原樣照錄;書信中作者手繪圖畫,悉依原稿複製,以存其真。
三、原件殘缺者,分別註明〔上缺〕、〔中缺〕、〔下缺〕字樣。唯手稿、抄存或抄送件,有紙盡而止,或逕自省略信首敬稱、結尾敬語、署名或日期者,非屬殘缺故不註。
四、所收書信按發函之年、月、日順序編排。同一時序,除先後可考者外,依收信人姓名筆劃序排。凡年、月可考而日無可考者,編在各該月之末;年份可考,月、日無可考者,編在該年之末;年及月份約可考定者,註明“暫繫年於”,以待確證。
五、書信標題,收(發)信人一人以上者,依原序著錄。收(發)信人為別名、字號、或所題姓名不全者,以通稱或真實姓名著錄。
六、書信內之敬稱,原不空字者維持其原格式,其空一字或抬頭者,一律空一字;偏書的謙稱,以上標、小一號字表示;行文無論直式右書或左書,一律改為橫式左書。
七、書信行款或一氣寫下,或另起一行(或縮格、或頂格、或凸行),以照錄為原則。
八、書信中頁首、頁末、天頭及地腳等處原有的註文,於相應的頁、段、行以腳註註之;至於內文中的單(雙)行夾註及旁註,於內文採小一號字,並加圓括符。
九、書信的附件,凡註有“附”字者,為原檔已有的附件;註有“〔附〕”字者,為原檔所無,但為使書信內容的首尾更加完備,由編者附入的附件。
十、書信中有一些當時的通行用語,例如:
“準”與“准”“脾氣”與“皮氣”“很”與“狠”“振濟”與“賑濟”“堇”與“僅”“磋商”與“措商”“分布”與“分佈”“躭擱”與“耽擱”與“抌擱”“賬簿”與“帳簿”“甚麼”與“甚末”與“什末”“氧氣”與“養氣”以及許多傅斯年自稱“近來精神頽衰,連篇白字,(所謂同音假借,一笑!)”的音假字,或傅斯年個人的慣用字,我們一例照舊,並不出校,茲舉例如下:編輯凡例ⅴ“模糊”作“摸糊”“稽徐”作“嵇徐”“模稜”作“摸稜”“辦理”作“半理”“門第”作“門地”“不便”作“不變”“材料”作“才料”“不沾”作“不佔”“隔膜”作“隔漠”“弩機”作“努機”“尅日”作“勊日”“賣力”作“買力”“尅期”作“勊期”“維護”作“惟護”“克服”作“勊服”“塗藥”作“途藥”“想起”作“想其”“栽培”作“裁培”“積起”作“積其”“認為”作“任為”“比起”作“比其”“想到”作“詳到”“墊”作“奠”“初”作“出”“程度”作“成度”“愕然”作“諤然”“錢鈔”作“錢抄”“興趣”作“性趣”“莫名其妙”作“莫明其妙”“休養”作“修養”“塌台”作“搨台”“功能”作“工能”“綁去”作“幫去”“資質”作“資致”“走一趟”作“走一躺”“強聒”作“強括”“長期”作“常期”“不必提”作“不必題”“長久”作“常久”“喚醒”作“換醒”“厲害”作“利害”或“力害”“力量”作“利量”“熱烈”作“熱列”“切勿”作“切忽”“綫索”作“綫鎖”“明碼”作“名碼”“心緒”作“心續”“培植”作“培置”“掃數”作“搜數”“凜凜”作“懍懍”“通過”作“同過”“偏偏”作“徧徧”“任何”作“認何”“頓頓”作“噸噸”
又有兩字交相互用者,並不出校,例如:
“拿”與“那”“稀”與“希”“底”與“低”“辯”與“辨”“象”與“像”“效”與“効”“到”與“倒”“反”與“返”ⅵ傅斯年遺札至於明顯為錯字、衍文等(尤其是抄件),在正文出以腳註;佚文逕補於正文內,並加【】括符。
十一、書信中不易識別或明顯誤寫的關係人,外文縮略語等,必要時出以腳註。
例1:“如所謂國會議員張某1等彈劾恐嚇傅沅叔”(傅斯年、羅家倫致段錫朋、許德珩、陳劍脩、黃日葵函)
〔註1〕編按:張元奇(1858-1922),字貞午,時任安福系國會議員。
例2:“誠以所授詣者,不為古典之學(Classicism),便是怪祕之論(Mytholozy)1,何有干哲學。”(傅斯年致蔡元培函)
〔註1〕編按:“Mytholozy”當作“Mythology”。
例3:“我于此道,至今只得到廷黻的協助,農學院如開辦,他可幫一大忙(UNRRA)1,此外想不出任何頭緒。”(傅斯年致胡適函)
〔註1〕編按: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United Nations Relief and Rehabilitation Administration,簡稱UNRRA),1943年成立。
十二、書信中污損及無法辨認的字,以符號表示,每一個符號代表一個字。原稿於字旁加著重號(如“○”“、”“●”等)者,改於字下以“?”標註。中研院史語所2011年10月初版為“改於字上以‘○’標注”。——社科文獻版編者注
十三、書信中部份已採用新式標點,但標點法並不甚一致,而同一函之手稿本與抄繕本(歷任文書,包括陳鈍(約1928年10月至1937年8月)、余又蓀(約1936年12月至1941年3月)、那廉君(約1940年至1950年)等人)之標點法或有不同,概依所據底本以照錄為原則;又部份未標點者,為便於閱讀,由編者施以新式標點。
十四、為便識別書信中稱呼之字號、暱稱、謔稱等,書末附有書信關係人名稱對照表。
十五、為便檢讀,書末附有收(發)信方及書信編號索引。
十六、由於傅斯年身份多樣,交遊廣闊,與各方書函往還繁多,整理編年,必有謬誤,敬祈讀者多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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