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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25761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法律适用》分为五个部分:*部分摘录了涉黑案件研讨会的精华;第二部分是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律适用;第三部分是相关规范性文件,按照时间顺序罗列了目前已公布的,对涉黑案件的办理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认定有重要法律适用作用的规范性文件;第四部分是关于涉黑案件办理的相关规范、政策解读;第五部分是相关的公报指导案例。
引言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四十年 王顺安
会议纪要 “扫黑除恶”法律适用研讨会纪要(节选)
实务指导黑恶势力犯罪基本概念辨析 王顺安
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本质特征 童 靖
刑辩律师在“扫黑除恶”活动中如何实现有效辩护 尚旭辉
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处置的若干问题研究 王继涛
刑辩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中应如何发挥作用 靳祥钰
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规范的立法探讨与实务研究 冯振国
准确理解扫黑除恶刑事政策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薛少卿
简析律师在涉黑案件辩护工作中非涉黑罪名辩护的几个问题 李权民
黑社会性质组织危害性特征的司法认定 周胜豪
“扫黑除恶”与律师辩护并重 李红新
浅谈扫黑除恶中黑恶势力的范围及认定 杨龙尤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证据证明标准及证据体系构建 魏江涛
“扫黑除恶”刑事律师大有可为 江孔顺 张冬冬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首要分子责任范围和作用评价 袁 雪
关于“恶势力”及“软暴力”的理解 付钦斌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案财物处置及律师辩护实务问题探讨 陈 宁
“扫黑除恶”案件中律师的辩护职责与策略 石宇辰
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应发挥积极作用 李起升
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款的解释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证据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法规、政策
解读《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理解与适用
在审理故意杀人、伤害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印发通知 集中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
公报案例
林秋文、林文景、林木亮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爆炸,抢劫,寻衅滋事,赌博,偷税,挪用公款,行贿案
张文清、刘德兴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案
序言
我与黑社会性质犯罪问题研究还真有点缘分。早在20世纪我有幸参与了肖扬(时任司法部部长)主持的国家社科”六五”规划重点课题研究项目《中国预防犯罪的理论与实践》,并与欧阳涛、魏平雄两位老教授和人民出版社副社长闵智奎一起具体承担组织编写工作,其中有一篇是黑社会性质犯罪预防,我还专门组织了时任公安部公共安全研究所副所长赵可研究员等参加,但因分科主编不是我而放弃。正好我与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康树华教授很亲近,遂跟他提及此事,对1997年新修刑法增加了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三个新罪名,再加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不断召开会议倡导对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全球范围内的打击与控制,1994年以肖扬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出席了在意大利那不勒斯召开的有组织跨国犯罪问题世界部长级会议,会后要求专家学者和政府相关部门重视有组织犯罪问题的研究。在国际上有组织犯罪的核心就是黑社会组织犯罪。基于惩治中国国内黑社会性质犯罪和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实务工作需要,1997年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在北京举办了以”有组织犯罪问题”为主题的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第六届学术研讨会。会后将参会论文按学术论著的形式改写出版,我和刘生荣、黄京平三位副秘书长一起分工负责编写,我负责的是、第四、第五专题,完工后由康树华会长审定。后,书稿以《当代有组织犯罪与防治对策》为书名,康树华为主编,刘生荣、王顺安、黄京平为副主编,在1998年1月由中国方正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我的博士生导师何秉松教授,更是与黑社会犯罪、有组织犯罪研究有着极深的缘分。从1995年参加公安部组织召开的”有组织犯罪理论研究小组”会议开始,他就对中国有无可能产生典型的黑社会组织和黑社会组织犯罪的争议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996年在中国政法大学组建了”有组织犯罪研究部”,由此撰写了一系列有关黑社会犯罪和有组织犯罪的学术论文和著作,是中国在此领域有建树且成果多的学者,如《恐怖主义·邪教·黑社会》(群众出版社2001年版)、《中国大陆黑社会(性质)犯罪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黑社会犯罪解读》(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有组织犯罪》(、二卷)(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全球化时代有组织犯罪与对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黑社会组织(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概念与特征》(载《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等, 在中外产生了巨大的学术影响。
2017年我应邀与河南法大博士班学生、校友会负责人童靖、冯振国、薛少卿、王学伟等一起去云南、河南考察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问题,深切感受到农村宗族、家族恶势力的严重性和基层政权瘫痪、疲软的严重程度,并为此忧患。2018年1月,当悉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后,就赶紧打电话、微信沟通,决定在3月3日以我主持的中国政法大学犯罪与司法研究中心为主办方,法大河南校友会为承办方,在郑州联合举办”打黑除恶”法律适用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原人民法院长期负责打黑除恶审判工作的戴长林庭长、多次给黑社会组织犯罪被告人辩护的全国律协刑辩委员会副主任许兰亭大律师等出席会议并做主题发言,在相关律师事务所的精心组织策划下,参加会议的律师达到三四百人,气氛十分热烈火暴,研讨会非常成功圆满。
会后大家余兴未消,不少参会律师和实务部门的同志强烈要求将会议的主题发言和参会研讨的论文集结出版,经过商量大家认为此项建议很好,于是就由童靖律师负责落实。在冯振国、薛少卿大律师的帮助下,书稿很快汇编完成并邮寄到中国政法大学,由我来后审稿。初步阅读书稿后,我感觉全书的内容比较单薄,学术味道还不够浓,对防治黑恶势力犯罪的来龙去脉没有交代清楚,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基本概念的界定、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四大特征的认定以及”扫黑除恶”刑事政策的认识上均有所欠缺,因此想尽点心、出点力,亲力亲为补充与完善一下。但是,春季开学各项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同时黑恶势力犯罪本身的难点多、学问大,一时把握不住、完成不了,交稿时间一再拖延。童靖和冯振国两位大律师一再催促,于是我放弃了清明节和”五一”节的休假,几乎整个2018年的春天,除了与孩子们一起去了密云的古北水镇之外,其他地方都放弃了,包括魂牵梦绕的西藏拉萨,机票已买好也因此而退掉。好在经过加班加点的不懈努力,我承诺的部分总算完成,而且比预想的内容和字数超出了许多,但愿这些内容有利于大家学习与理解”扫黑除恶”的政策法律精神,为正在如火如荼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一点绵薄之力!
王顺安
二〇一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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