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8755497
◎与市面上流行的其他译本相比,本书增加了富兰克林两位友人的书信,正是由于他们的督促才促成了《富兰克林自传续编》的完成。这两封书信,对人们了解《富兰克林自传》的影响有着更为深层的意义。
◎从小独闯天下,独自拼搏,刻苦学习,阅人无数;培养好品德、好习惯,拥有超强自制力,是康德等人的偶像,他就是自律的完美主义者——富兰克林。与曾国藩相比,富兰克林的自律没有豪言壮语,而是一些平常的生活琐事:如忠诚老实、待人公正、保持干净、心胸开阔、谨言慎行、谦虚有礼等。
◎书中没有说教,书中的富兰克林态度温和。他写得很简单,语言很朴实,因为生活本来就很简单。他用自己的经历告诉读者:平凡的人同样可以有不平凡的成功。他的成功更多的仰仗于他的克己、他的好学、他的阅历。
《富兰克林自传》是美利坚合众国开国元勋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自传,以朴素、平淡的语言,讲述了富兰克林如何从一个贫穷的孩子成长为一个为人敬仰的成功人士的故事。他回顾自己的一生并深刻总结出了十一种美德,旨在指导儿子们少走“弯路”。
本自传是美国传记文学的开山之作,自此自传成为一个全新的文学体裁。书中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改变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神读本。
我的人生信条
序言
致儿子的信
自传续编
备忘表
为善行而受景仰,因为才华而获崇拜,因为爱国而受尊敬,因为仁慈而得到爱戴,这一切都唤起人们对你(富兰克林)的亲切爱戴。你可以得到*的欣慰,就是知道自己没有虚度一生。在我的一生中,能让我佩服的人有三位:*位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二位也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三位还是本杰明·富兰克林。
——美国*任总统
他(富兰克林)生下来时比我们中*穷的人还要穷,但他具有不以自己穷困为耻的勇气,并凭借这勇气成为他生活的时代和国家中*伟大和*出色的人。
——美国第三任总统
他(富兰克林)从苍天那里取得了雷电,从暴君那里取得了民权。
——法国政治家、经济学家 杜尔哥
致儿子的信
亲爱的儿子:
我一向喜好收集有关祖辈的逸闻趣事,即使是一些细小的事情也好。你也许还能记得你和我一起在英国的时候,我曾经遍访家族中的老人,并为此跋山涉水的情景。我想你也许很愿意了解我的生活经历,虽然对此你还不太熟悉,我目前正在乡村隐居,估计还将有一个星期的空闲日子,于是我便安心坐下来,将我的身世记述下来。此外,我这样做还另有一些想法。
虽然我出身于贫寒卑微的家庭,现在却生活富足,并且在世界上享有一定的声誉。承蒙上帝的恩赐,至今我一帆风顺,事事顺遂,这应当归功于我立身处世的成功。后辈子孙也许乐于知道这些方法,因为其中一些处境或许与他们相似,值得他们效仿。
每当我回想起自己一生的成功,有时候我不禁会说,如果能让我再选择一次的话,我将乐意再过上相同的生活,只求像作家那样,再版时能够纠正第一版的某些偏误。诚然,除了改正错误之外,我还要使自己一生中某些不幸的过往变得更顺遂一些。即使这些要求得不到满足,我依然愿意原原本本地重活一遍。但是这个愿望事实上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回忆是最接近重演的了。为了能将回忆久远地保存,就需要把它用文字记述下来。
所以,我将和一般老人们一样回顾自己的过去,并使一切尽量生动、有趣。我这样做还为了不使听者感到厌倦,即便是那些因为尊敬老人才来听我讲话的人。当然,我自己已经写了出来,看不看就是他们的事情了。我还得承认(即使我否认,人们也不会相信),写自传可以大大满足我的虚荣心。老实说,我时常听见或者读到人们这样说:“我完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此话一讲,接下来便是自吹自擂的长篇大论。应该说,不论他们自己是多么虚荣自负,但大多数人还是不欣赏别人的自我夸耀。不过,无论我在什么地方发现它,我都会宽容地理解它,这是由于我相信这种自我表现对他们和周围的人并无害处。所以,如果一个人把虚荣心当作他生活的慰藉,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足为怪,也不必贬斥。
我的一位伯父也同样喜欢收集家族的珍闻逸事。一次,他交给我一些关于我们祖先事情的笔记,我这才知道,我们的家族在诺桑普顿郡的爱克顿教区已经居住了300多年,在这以前居住了多久,他也不清楚。据猜测是从他们采用“富兰克林”这个姓的时候开始的,因为,在那个时候,英国各地人们刚刚开始使用自己的姓氏。在此之前,“富兰克林”这个名称是指一个人民阶层。伯父家有30英亩(英美制面积单位)的自由领地,并且以打铁为副业。
我们家族一直沿袭着打铁这一门手艺,一直到我这位伯父时为止。家里的规矩是最大的儿子都要学打铁,伯父和我的父亲也遵循了这一传统让他们的第一个儿子做铁匠。我还查阅了爱克顿教区的户口登记册,其中只记录了1555年以后出生、婚嫁和丧葬的情况,没有保存在此之前的户口登记册了。从那个户籍册里,我了解到自己是近五代以来最小儿子的最小儿子。我的祖父汤姆斯生于1598年,原本住在爱克顿,并一直在那里居住到老,直到他不能从事劳动的时候才搬到他儿子约翰的家里。约翰的家在牛津郡班布雷村,他是一个印染匠,也是我父亲的师傅。我的祖父就在那里去世了,并葬在那里。1758年,我们还去看望了他的墓碑。他的大儿子汤姆斯住在爱克顿的老房子里,这份田产后来留给他的独生女儿。她的丈夫是威灵堡人,名叫费雪。他们后来又把这份田产卖给伊斯德先生,此人如今还是那里的庄园主。
我祖父有4个儿子:汤姆斯、约翰、本杰明和约瑟。由于资料有限我只能把我还记得的都写下来,如果我搜集的材料在我离家后尚保存完好的话,你将会从中看到更详细的记录。
按照传统,长子汤姆斯跟他的父亲学习打铁,但是他聪颖过人,深得当地一个尊贵的绅士伯麦老爷的赏识,他鼓励他们努力求学上进。后来,汤姆斯终于获得了书记官的资格,成了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并且成为当地一切公益事业的积极倡导者,不论是他家所在的村子,还是有关诺桑普顿城镇或者他们那个州的事务。关于这一类事情我们听到了很多,当时他颇受爱克顿教区的哈利法克斯勋爵的照顾和奖识。他于1702年1月6日死去,离我的出生只有4年。记得当我们来到爱克顿教区,从一些老人那里听到有关他的生平事迹时感到很惊异,因为我的个性与为人与他非常相似,也许你会说:“要是你出生在他死的那一天,人家还真以为这是灵魂转世呢!”
祖父的次子约翰成了染匠,大概是专染羊毛织品的行当;三儿子本杰明是在伦敦学的徒,后来也成为一名丝织品染匠。他这个人非常聪明,我对他的印象很深。因为当我还是孩子的时候,他渡海到波士顿来找我父亲,跟我们在同一幢房子里住了几年。他的寿命很长,其孙塞缪尔·富兰克林如今仍住在波士顿。本杰明死后留下了2卷4开本的诗稿,主要是一些赠给亲友的即兴之作,他也曾经送给我一首。他还发明了一种速记法,并教会我如何使用。可我至今没再练习,现在几乎忘光了。我的名字就是他取的,因为他和我父亲之间有着非常亲密的兄弟友情。他还笃信宗教,只要是著名传教士的布道,他从来不曾错过,并且用速记法将其全部内容记录下来,足有数卷之多。他还具有一种政治家的热忱,可以他的身份来讲,他也许过于关心政治了。后来,我在伦敦发现了他所搜集的1641—1717年重要的政论手册。根据编号来看,已经缺失了许多卷,不过还保存了8卷对开本的、24卷4开本和8开本的。因为买书而结识的旧书商偶然得到这些手册,于是就拿给我看。看样子是我伯父在去美洲的时候把它们留在了伦敦,这可是50年前的事情了。他还在书页的空白处作了很多批注。
我们这个卑微的家族很早就加入了宗教改革的运动,在女王玛丽统治时期,家族一直信奉新教信仰。当时,因为他们激烈反对教皇制,所以时常处于受迫害的危险境地。他们珍藏了一本英文版的《圣经》,为了能够将其安全地保存,他们把《圣经》打开,用细绳绑在一个折凳的背面。当曾祖父向家人宣读《圣经》时,就把折凳翻过来放在膝盖上,在凳子底下翻阅,他还会派一个孩子在门口站着,如果看见教会法庭的官吏走过来,便会马上报信,折凳便会被重新放好,凳脚朝下放好,《圣经》就像原先一样藏在凳子下面了。这是我从本杰明伯父那儿听说的。直到查理二世的末年,我们家族还是一直信奉新教。但是那时有几位牧师因为不信奉国教遭到了驱逐,他们在北安普敦郡举行集会宣布了自己的信仰。除了本杰明、乔赛亚追随他们,并且一生坚信不渝以外,家族的其他人仍然信奉国教。
我父亲乔赛亚很早就结了婚,大约是在1682年,他带着妻子和3个孩子移居到了新英格兰。因为他所信仰的新教不仅被法律禁止,集会时还常常受到骚扰,因此父亲的许多熟人都移居到了新大陆。他们希望在那里可以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我父亲也同意随他们前往美洲。在那里,他的这位妻子又生了4个孩子,后来第二任妻子又为他生了10个。这样,我父亲一生共有17个孩子。我记得有一次13个孩子都围在他的桌旁,这13个孩子后来都长大成人,各自成家立业了。
我是最小的儿子,在所有的孩子当中排行倒数第三,因为我还有两个妹妹。我是在新英格兰的波士顿出生的,我的母亲是父亲的第二任妻子,名叫艾比亚·福尔杰。我的外祖父叫彼得·福尔杰,他是第一批来新英格兰定居的人之一。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科顿·马瑟在他的《美洲基督大事记》中曾称我的外祖父为一位信仰虔诚、学识渊博的英国人。我听说他也曾零星地写了些即兴小诗,不过只出版了其中的一首,好多年前我还曾见到过。那首诗写于1675年,是写给那些与政府有关人士的,是当时流行的一种朴实无华的小诗。这首诗拥护信仰自由,声援当时受迫害的浸礼会、教友会和其他教派的教徒们。他认为对印第安人的战争和这个国家的其他一些灾难的根由,都源于对信仰自由的迫害,而这些灾难又是上帝对这种重大罪过的判决和惩罚。于是,他要求当局废除那些毫无仁爱之心的立法。我的印象是,整首诗写得简洁平实、流畅大方。我还记得最后的六行,大意是说他的批评完全出于善意,因此他并不想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他在诗里说:
由于我从心底里憎恨
做一名恶意的诽谤者
我在诗篇中写下姓名
心中没有怀一丝恶意
我如今居住在舍伯镇
你的朋友彼得·福尔杰
我的哥哥们都选了各不相同的职业,父亲准备把我这个最小的儿子奉献给教会。所以,我从8岁起就被送到学校去念书。我很小就会读书了(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不会阅读,所以我想我一定是从很小的时候便开始阅读)。父亲的朋友们都说我将来会成为一名有成就的学者,这样就更坚定了他让我读书的信念。本杰明伯父也很赞成这个主意,并且提议把他速记下来的全部说教的记录本赠给我。从他的性格来看,这大概是想作为我思想启蒙时的信仰积累吧。
我在文法学校还没有读满一年,成绩从中等水平跻身于前茅,并且还跳了一级,年底就可望升入三年级了。可是,父亲考虑我们这么一个大家庭,要负担我上大学的费用,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同时,他看到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日后生活仍很拮据—这是他在朋友面前告诉我的理由。于是,他改变了初衷。让我转学去了另一所专门教写作和算术的学校。后来的那所学校是由当时著名的乔治·布劳内尔先生开办的学校。他办学已经颇有成就,教学多采取宽容和鼓励的方法。我在他的教导之下,很快练就了一手好字,但是算术还是不行,并且毫无进步。10岁那年,我回家帮助父亲做生意。他经营的是蜡烛和肥皂制造。他原本并不从事这一行当,但是到了新英格兰后,发现这里对染色行业需求不大,难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所以才改做皂烛业了。我帮着父亲剪烛芯、灌烛模,有时还照看店面、跑腿当差。
当时我十分讨厌这行当,心里渴望去航海,但是父亲坚决反对。好在我们家住在海边,我就常到海边玩。我很小就会游泳,而且还学会了驾船。当我和男孩们一起在船上玩的时候,尤其是在面临危险的时候,常常是由我来指挥。在其他场合中,我一般也是孩子王,尽管有的时候我也会把他们带入困境。我想举一个例子,因为这件事还显现出我从小就具有的热心公益的精神,虽然当时这件事做得很不恰当。
在大西洋的岸边有一片盐滩沼泽地,涨潮的时候,我们这些男孩子就常到那里捉鲦鱼。时间长了,沼泽被踩踏成一片泥浆。为了方便我们立足,我提议筑一个平坝。于是,我带着大伙去看一堆石头,这些石头是准备建一幢新房子的材料,不过正好符合我们的需要。到了傍晚,我等工人下班之后,便找来几个伙伴,拼命地干了起来。我们几个孩子一起抬一块石头,像蚂蚁搬家那样,把石头全搬了过去,垒起了一座小平坝。结果,第二天早上,工人们惊讶地发现石头全跑了,他们追查石头到底搬到哪里去了,终于发现被用来筑了海边的平坝。自然,我们谁也跑不了,被狠狠地告了一状,同伴们也都受到了父亲的严厉斥责。我当然也一样,虽然我极力表白我们这项工程的实际用途,但是父亲还是用他的方式,警告我这种行为是多么有害、多么不诚实。
想来你也许愿意对你的祖父有更多的了解。他中等身材,身体健壮,而且体态十分匀称。他头脑灵活,聪明机敏,不仅图画得非常好,而且具有音乐天赋,嗓子很好,歌声优美动听。有时候,当一天的事情做完之后,他会在晚上一面演奏小提琴,一面唱起圣歌,听起来令人十分快意。他还喜欢摆弄一些机械,有时还能够熟练地摆弄其他行当手艺人的工具。不过,要说你祖父最了不起的地方,那还在于他能够对所面临的问题,做出全面而恰如其分的理解和准确的判断,不论是处理公务或者私事都是如此。因为家境的窘迫,而且家里还有这么多的子女需要接受教育,这使得他必须认真操持自己的生意。
尽管他一生并未担任过任何公职,还是有一些头面人物经常登门拜访他,他们往往是就镇上和所属教区的事务来向他请教的。他们都十分尊重他的意见和建议,这些至今我还记得十分清楚。有的人在私人事务上遇到麻烦,也常来找他商量,有时双方发生了争执,他就会被请去主持公道。
只要一有空闲,他就会请来一些通情达理的朋友或邻居,大伙儿同桌而谈。每逢这个时候,他们总是特别注意挑选一些实际的话题进行讨论,为的是能够使在旁边听的孩子们明白道理、增强办事的能力。他就是用这种方法把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这些方面。比如在我们的生活中哪些行为是善良的、哪些行为是正直而明智的,致使我们常常忘记桌上有什么好吃的东西,饭食的味道好不好、合不合自己的口味之类的事情。所以,这些事情我从小就不放在心上,不论前面放的是什么样的饭食都是一个样的,因为我从不去留意。就是到了今天,要是有人在吃过饭几个小时之后问我吃的是什么,我多半是说不上来。不过这也有好处,比如在旅行时就很便利,同伴们经常因为食物不合胃口而痛苦,我却从来不会为此烦恼。
我的母亲和父亲一样,在世时身体一直很好,去世后他们合葬在波士顿,我在他们墓前立了一块大理石墓碑,上面铭刻着如下的碑文:
乔赛亚·富兰克林
与妻子阿拜亚安葬于此。
在五十五年的共同生活中,
他们相亲相爱,
虽然既无田产,又无高俸厚禄,
但靠着一生辛勤劳作,蒙上帝保佑,
他们维持着一个大家庭安然度日,
将十三个儿女和七个孙儿养大成人,
他们的声名将永远长存。
观者应从中受到激励,
勤勉人生,笃信上帝。
乔赛亚信仰虔诚,明智谨慎。
阿拜亚忠诚贞洁,节俭贤惠。
谨立此碑,永志纪念。
先父乔塞亚·富兰克林生于1655年,卒于1744年,享年89岁;
先母阿拜亚·富兰克林生于1667年,卒于1752年,享年85岁。
唉,我这样唠叨了些离题话,看来真是已经老了。以前,我写文章可比现在有章法多了。不过在家人的聚会中,人们可以不必像参加公共舞会似的梳妆打扮,这大概是一种自在随意的表现吧。
还是言归正传吧。我在父亲的店里就这样连续干了两年,那时我已经12岁了。我哥哥约翰本来是跟父亲学艺的,那个时候结了婚,离开父亲到罗德岛去自立家业。很明显,我是注定要接替哥哥的位置,成为一个蜡烛制造匠了。但是,那时我仍然不喜欢这个行业。父亲开始担心起来,假如不替我找一个更合适的职业的话,我会像乔赛亚一样私自逃到海上去航行。那样,他当然会十分恼火。因此,他就时常带着我一起到外面走走,让我看看木匠、瓦匠、车工和铜匠干活的情景,他希望由此发现我的志趣所在,以便能够在陆地上为我谋求一个固定的职业。所以从那个时候起,我就以观察手艺高超的工人如何摆弄他们的工具为乐趣。我从中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真是获益匪浅。当家里一时请不到工匠时,我就帮忙干些维修的工作。有时候,我还会突发奇想,制造个小机器来做个实验。父亲最后决定让我从事制造刀剪的行业,因为那时候,我伯父本杰明的儿子塞缪尔已经在伦敦学成这门手艺,并到波士顿开了家小店铺。于是,我就被送到那里去做学徒。不料他想向我收取学费,这使我父亲大为恼火,所以又把我领回了家。
我从小就爱读书,所有的零花钱都花在买书上了。那个时候我非常喜欢《天路历程》,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搜集了约翰·班扬文集,那是单独发行的一个小册子。后来,我把我的存书全部卖掉,又买了R.B.伯顿的《历史文集》。这些都是小贩们叫卖的书,价格非常便宜,只需要四五十美分就可以将全集买下来。我父亲有一个小图书馆,收藏的大都是关于宗教理论的书籍,其中大多数我都读过,现在有时候我还很懊悔,在自己求知欲最旺盛的时期竟没有读到适合自己的书籍。当时我十分清楚,我不会去做一名牧师。
普鲁塔克的《英雄传》是我非常仔细阅读过的一本书,现在看来这段时间的阅读对我极为有益。另外,还有笛福的《计划论》和马太博士的《论行善》,这两本书改变了我的思想倾向,影响了我人生中几件大事。
正是由于这种对书籍的爱好,使得父亲最后决定让我从事印刷业,虽然我的哥哥詹姆士已经学了这一行业。1717年詹姆士从英国回来,带回了一台印刷机和一副铅字模,在波士顿开办了一个小型印刷厂。对我来说这当然远胜过父亲的职业,不过内心里我依然向往着航海。父亲为了防止我的这种渴望成为现实,立即叫我去做哥哥的学徒。我抵制了一段时间,最后还是被说服了,与詹姆士签订师徒契约。当时我只有12岁。按照契约规定我的学徒要到21岁才能满师,而且只有在最后一年才能领取到一个熟练工的薪水。但我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学会了熟练的技艺,成为他的得力帮手。那个时候我已经能够读到一些好书。我结识了一位在书店的学徒,有时我能够从他那里借些书来看,我总是小心翼翼地保持书本的整洁,尽快地归还。经常是晚上借来书,第二天早晨就去还,这样便不会有人察觉少了书。为此我常常是到深夜还坐在房间里读书。
没过多久,我引起了一名精明的商人马太·亚当斯先生的注意。他是一位收藏家,家里有一大批图书。他经常光顾我们的印刷厂。一次,他邀请我去参观他的藏书室,并且慷慨地允许我随意挑选借阅。我那时候正迷上了诗歌,自己也写了几首小诗。我哥哥认为这或许能够派上用场,所以大加鼓励,并且要我编写几首即兴歌谣。于是,我就写了两首叙事诗,一首是《灯塔悲剧》,讲述华萨雷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在海上遇难的故事;另一首是《水手歌谣》,叙述捉拿海盗铁契(或叫作“黑胡子”)的经过。这两首诗都是用俚俗谣曲的格式写成的,行文颇不雅,并没有什么价值。诗歌印好以后,哥哥就让我拿到镇上去卖。
第一首诗十分畅销,因为它所讲述的事件就发生在不久以前,引起了轰动。这一成功使我感到很得意,但是父亲却对此大加嘲笑,他说诗人大都是些穷光蛋。这使我十分扫兴,我终于没能成为诗人,这也许是一件幸事,因为即使成为诗人,我恐怕也是很差劲的。不过,练习写作散文却对我的一生具有极大的帮助,我人生的进步主要得益于此。这里我告诉你们,我是怎样在这种生活境况下掌握写作散文这门技能的。
在我们的镇上还有一个酷爱读书的小伙子,名叫约翰·科林斯。我和他交往密切,不过我们时常争论。我们也的确喜欢争论,相互间都希望能够说服对方。可是,这种爱好争辩的癖好极易发展成为一种很坏的习惯。因为争论往往会产生摩擦,朋友之间一旦有了矛盾就很难再和睦相处,不但交谈被破坏,还容易产生厌恶情绪,甚至产生敌意。除此之外,争论倒是一种加深见解的好方法。我这种爱好争辩的习气,可能是从父亲的宗教论辩的书籍中学来的。后来,我注意到除了律师、大学教授,以及在爱丁堡受教育的各种人士以外,绝大部分明白事理的人都没有这种争辩的习惯。
有一回,不知是因为什么,我和科林斯展开了一场争论,问题是妇女是不是应该接受教育、她们有没有学习知识的能力。他固执地坚持妇女天生不是学习的料,让她们受教育是很不适宜的。也许是为了争论的缘故吧,我站在与他相反的立场上。他向来比我能说会道,在我看来他之所以占上风,完全是因为口齿伶俐,而绝非他的论据比我充足。
我们一时不能取得一致的看法,就这样分手了,我很想把自己的观点阐释明白,而一时又无法再见面,因此我就拿起笔来,把我的论点整理清楚,写成文章寄给他。他也用信来回
答,于是我再回信答复。这样一来,我们每人都写了三四封信。父亲碰巧看到了我们写的东西,他认真地看了一遍之后,没有对讨论的问题发表意见,却趁机和我讨论起文章的写作风格。他认为虽然我在文辞的铺排和标点运用上胜过对方(这当然得归功于印刷厂),可是从措辞的优雅、陈述问题的严谨和条理的清晰方面却远远落后于对方。他对此一一举出例证,使我心里十分信服。我认为他的评论很有道理,从此便开始注意文章的写作方法,并下决心要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萌萌yoki –
富林克林的一生很伟大,以前总抱怨自己没机会读大学,其实想要变好,关键在于自己
寻梦人 –
富兰克林传也是值得去看的,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
爱 –
没错,这本书确实值得回味,一直以来,我始终相信这是一本最好的自传之一,后来,我就也要重读一下,回味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