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9408433
1.这是一本爱情故事合集。
2.寻几处好景破星光,经几场圆滑换锋芒。
故事易写,岁月难唱。
别来无恙,你在心上。
那些跟风肩并肩走着的人啊,你刚刚记请他的脸,他就“嗖”的一声消失不见了。
你在后面追啊追啊,以为只要足够爱,就一定会追到他,可到后来,你还是没能追上他。不过这也没关系了,你已经爱上了他所爱的一切,那些在追逐中与风共处的日子,以及被风吹起的风景和心情。这便是爱的意义。
在这本书里,我仿佛看到了曾经干净无瑕的少年,也看到了成年后的饱经沧桑。那些欲言又止,那些在世俗中行走的执着少年,永远带着倔强的模样,一路向前。
蝴蝶你别走了,后面有一个骑着小踏板的男人追了你整条川藏线。
罗盘你别等了,快些拉上那个女人的手涌进凤凰古城沱江夜色里。
花生你别想了,洱海它不是海啊就和那个抱着吉他的男人路过吧。
老宋你别唱了,那个属于爱情属于摇滚乐的黄金年代不再回来了。
这22个故事讲完,酒还剩一杯,敬你一杯爱情,你且置旁,我先喝。
ide A 你好
侠女蝴蝶
给流氓一把吉他
你好,再见
不说话的向日葵
未完成的婚礼
跟我走还是留下来
小白鞋
穷调爱情
城头城尾
我想带上你私奔
世隔两岸
Side B 再见
扑空
碎酒瓶
二十一个烟疤
浪子回头
恋爱D计划
你会在春天开放吗
美丽世界的孤儿
只是需要被需要着
前女友
包家巷八十八号
成长快乐
希望我写完这些故事再回头看这篇前言的时候,依旧对生活满是热情,对理想一往情深。
我用奔跑告诉你
我用一场远行,做了我的成人礼。
离开青岛的那一天,玩了近十年的老友来送我。
青岛火车站靠着海边,我们倚在围栏上吹着海风。我点上一支烟,转过头对着老友说:
“你走吧,就送到这吧。江湖规矩——不送友人。”
那是我第一次提到“江湖规矩”这个词。看着她上了回家的公交车后,我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候车厅,从此便开始了我的江湖。
一路往西南走。在成都时却因为一场重感冒而滞留了脚步。拖得时间有点久,身子就懒了,对人对成都难免日久生情。恋上了这座城市的风土人情,也就不想走了。
七月,我给家里打了一通电话,电话里我把声音放得很小,我说我想放弃大学留在成都创业,换回的是母亲将近一分钟的沉默,她在那一分钟多钟的时间里做足了思考,给出的答案是:
“好好混,混不好就回家。”
决定留下来的时候正值高中谢师宴,路途遥远资金又有限,我没能回去。班主任占用同学的时间给我打了个电话,我在电话里哭着说着对不起,天天惹事的我连谢师宴都回不去。班主任给我说了很多话,给了我很多力量,我躲在厕所里哭个不停挂断了电话。
之后呢,我和大叔紧锣密鼓地开始筹划我们的青旅,终于在七月末,青旅开业,日子暂时安稳下来,也是因为这家青旅才有了后面这些旅人的故事。
我从夏末开始动笔,把这些故事都记录下来,我相信记忆以及故事都会像我们一样总有衰老的那一天,把它们写下来就如同拿相机把我们照下来一样,至少能在纸面和相片上做到永远保鲜。
在很多时候,写得动情,感同身受。
认识了很多旅人,结识很多江湖好友,他们都过着不一样的人生,有的传奇有的平凡,有的欢天喜地有的痛哭流涕,当然还有的人还没想明白终究要过什么样的人生。
前些日子看了一个帖子,帖子里讨论了那些退学或者放弃学业出门闯荡的人有没有后悔。在评论里看到了很多故事,有幸运也有辛酸,但是大家都像商量好了一样,都没有说出后悔那两个字。
可能做出这样选择的人,天生有股倔强和勇敢,他们嘴很硬,尽管都被生活打磨着,可是从他们眼睛里能看到的,只有坚持和希望。
至于我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我想用这些故事,和我十八岁的奔跑告诉你答案——
我不回头。
希望我写完这些故事再回头看这篇前言的时候,依旧对生活满是热情,对理想一往情深。
侠女蝴蝶
那些跟风肩并肩走着的人呢,你刚刚记请她的脸,她就“嗖”的一声消失不见了。
你在后面追啊追啊,以为只要足够爱她就一定会追到她,可到后来,你还是没能追上她。不过这也没关系了,你已经爱上了她所爱的一切,那些在追逐中与风共处的日子,以及被风吹起的风景和心情。
这便是爱的意义。
蝴蝶姐骑着一辆本田幻影150将十月的最后一场雨溅了路人一身,路边全是被她帅到驻足痴迷的男男女女。他们眼前这个骑着摩托车呼啸而过的姑娘,完完全全就是从港片里走出来的女老大一样,紧身的皮衣皮裤再加上一双擦得锃亮的马丁靴,通过头盔的玻璃还能模糊地瞟见她那双冰冷无情的眼。
就是这样一个存在于香港黑帮电影里可望不可及的女人,竟然把头盔扔在了我家的柜台上。
我说入住的住户都要登记一下,伸出手管她要身份证。她倒好二话没说就在酒柜上拿下一瓶易拉罐啤酒,瞥了我一眼,眼神里有一团火辣辣的杀气,我都没看清她手指的摆动就打开了易拉罐,不用瞄准就把拉坏准确地扔进了十几步外的垃圾桶。然后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身半对着我,看着墙上的照片,啤酒倒是随着转身一滴都没有洒出来,她转了一圈脖子,仰头一口气喝完半瓶。
“放心小孩,我不是坏人,只是不想让你们这群男人知道我多大了,所以这身份证我就不必给你看了。”她语气有点嚣张,可我两眼花痴完全忘记了要登记身份证的事。
她见我也不说话了,二郎腿一跷就坐到了沙发上,在口袋里掏些什么,大叔估计以为她是要掏枪或者掏刀之类的,立马就站起来了,结果蝴蝶姐只是掏出一串车钥匙,扔到了茶几上。
这把我们都逗笑了。
“怎么,我就那么像坏人?”
“什么坏人!像女侠!女侠!”大叔在给自己解释着。
她喝完了剩下的半瓶,我们像一群要听妈妈讲故事的小孩子一样一溜烟地围了上来,一双双大眼睛看着她,她却有点不自在了。
“看啥啊?是没见过美女还是咋滴?”她没好气地翻一个白眼。
“讲讲呗,女侠这是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啊?”大叔阴阳怪气地问她。
“不陪你姐姐喝酒就想听我故事啊!”
然后大叔笑呵呵地从冰箱里提溜出一箱啤酒,沿着桌子把马步一扎一瓶一瓶全都起开了。
“就怕你故事没我酒多!”
她叫蝴蝶,一个东北姑娘,听她说第一句话就能很清晰地识别那浓重的东北腔,年龄无论我们怎么套路她,她都没讲。一个混迹江湖的女侠客,年龄是无法泄露的天机,看来她深知这一点。
一辆150cc的本田幻影150,一路从家乡骑到成都,流连于无数座城市,她说在一座城市待一阵子,直到察觉到有人喜欢上她了,她就立马离开,只是很享受离开爱她的人的感觉,喜欢看绝望无奈的眼神,很喜欢被别人拿来怀念。出来的时候树枝刚刚长新芽,到现在又是一个落叶留不住的季节,流浪的旅行果然是升华时光的最好办法,大半年的时间结交到了很多江湖好友,也涨了不少见识,见了形形色色的流氓也溜过了很多很多的好男人。
一路险阻,穿过高山走过泥泞,她是个利利索索的人,奔波那么久居无定所可摩托车和她都还是保持着光鲜亮丽。
和我们分享了很多旅途上的故事,在哪里有谁爱上她,拽住她衣服死活不让她走了,她回过头就是给那个男人一巴掌,反问他为什么不跟我走而让我留下来,骂了一句“自私”就一脚踹开。在哪里荒山野外找不到地方就住坟堆旁窝了一晚上,真没什么是她不敢的,一路上遇到那么多酒徒混蛋,身经百战从未败北。
她强调了一遍“身经百战从未败北”,然后喝上一口酒,哈哈大笑。
那个下午,成都的雨一直的下,一地啤酒瓶子东倒西歪,我们就像酒瓶子一样不着边际。
她理了理领口自己又打开一瓶:“一群怂蛋,这酒量还喝酒。”
我仰着头躺在地上,想还一句我们山东男人不是好惹的,却连腰都直不起来,万万没想到青旅的面子竟然是小强挽回和支撑的。
他一句“我告诉你南方也有爷们”,听起来至少很有气势。
小强是我们当中最不爱喝酒的,多少次泡吧撩妹的时候他都是干坐在一旁。在家我们喝酒怡情的时候他也从不参与,不知道他那天中了什么邪,和蝴蝶这疯娘们较上劲了。
最后的结局是他和蝴蝶大战百回合不分胜负,一个说着含糊的醉话回房间倒头就睡,而另一个自己守着马桶吐了整整一夜。
小强是大叔之前在凤凰旅行时结交的朋友,福建人普通话不是那么标准。家里条件不错,算个富二代,可他从不花家里的钱,大二那年退学拿着家里给的学费在外面晃荡了半年,钱包空了还不想回家,就在凤凰待了半年,在客栈打点零工。男男女女旅人走过,日子过得还算潇洒,后来凤凰过了旅游旺季生活没了趣味,他就来成都投靠大叔了。
我和小强相处已有半个月,在这座以美女闻名的城市走在街上他眼都不抬,我甚至一直以为他不是直男,直到那天他和蝴蝶从下午较量到了半夜我才彻底对他改观。
这哥们,轻易不出手,出手就揽个大活。
后来,成都雨停了,难得晴天,蝴蝶出去骑车,小强非要跟着。一身黑帮装扮的女侠骑着摩托车疾驰在马路上,后面还带着一个眼都睁不开的男人在后座嗷嗷叫妈,想一想我都笑出声来。
“大姐开慢点会死。”兜了一圈风回来,小强意识还算清醒,只是站得有点不稳。
“吆,谁非得跟着我,回来怨我了?”蝴蝶一个白眼接一个白眼。
“你行!”
后来,连自行车都没骑过的小强开始苦练车技。从一开始的自行车到电动车再到踏板小摩托,洋洋自得的和我们吹着牛逼说自己是骑手的天赋,我们哭笑不得,为了鼓励他只能拍手叫好,只有蝴蝶还是一个白眼接着一个白眼。
“小子,你想靠那玩意追上我?”
“你别管,我追上你咋办?”
“追上本小姐,老娘以后就是你的人。”
小强摆了一下桌子吼了一句:“一言为定!”然后从邓哥手里扒拉过来小踏板的车钥匙,又上路练车去了。
小强的爱意越来越明显了,只可惜追女孩的技能实在不算高超。更何况对手还是一个百毒不侵的女侠,常常换回来的只有白眼和嘲讽。
成都玩的差不多了,在这座城市也有了一个在日后思念她的男人,再停留下去的确没什么意思,蝴蝶说要走了。
那天我们晚上一起喝酒,却很有默契地都保持着清醒,因为知道那天晚上一定有天各一方苦苦挽留的悲情剧看。酒局上蝴蝶和小强还是较着劲,你一杯我一杯你一句狠话我一句狠话谁都不服谁,僵持了好一阵子,直到小强说:
“你等等我。”
像是不经意的一句,但是他看着蝴蝶的眼神是那么笃定。说完之后一阵沉默,谁都不说话,气氛有些紧张。
许久,蝴蝶才开口:
“对不起,我叫蝴蝶。”
小强一杯喝完又倒了一杯,然后嫌弃麻烦直接用瓶子喝,我们不敢拦着也不敢插话。
“那蝴蝶小姐请你等等我。”他有些醉了,嘴里说得依旧是那句请求。
“我也还是那句话,只要你能追上我,我蝴蝶这辈子就是你的,就看你敢不敢追。”她放出了那一晚最狠的话。
后来我们都喝醉了,蝴蝶早早就去睡了,小强又一次抱着马桶吐到半夜,嘴里念念叨叨着,全是不服气的话。
蝴蝶在第二天走了,朝着最终的目的地西藏进发,走之前在留言板上留下了这样一句话:
“她飞走了,像她的名字一样,那只蝴蝶去挑战沧海了,朋友们再见。”
我和大叔站在十一楼的阳台,看着楼下她疾驰而过的样子,感慨万千。小强听见这轰鸣声,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嘴里面还埋怨我俩怎么不叫他起床。
“那么着急干嘛?”
“这不废话吗,你忘了她昨天说,只要我追上她,她这辈子就是我的了。”
“你个傻×,你靠什么追?”大叔有点着急了。
“邓哥那个小踏板。”小强瞄了一眼邓哥,吓得邓哥直摇手,那可是他每天上班的代步工具。
“还做不做兄弟了,这小忙都不帮。”说着他就从邓哥枕头底下拿出来车钥匙,直接奔下了楼,谁也拦不住。
我们又站在十一楼的阳台看着小强缓慢骑过的样子,嘴里都忍不住骂了一句:
“真他妈傻×。”
然后我们开始打赌,这小子啥时候回来。
我说也就一两天,邓哥说今晚肯定回来,大叔说你们太高估他了,他最了解小强,中午饭给他留双筷子。
后面的故事出乎了我们所有人意料,中午的筷子白留了,晚上的保皇也缺了他一个。直到第二天一早这二货给我们发来消息说他昨晚已经到了雅安,可我去看蝴蝶的朋友圈她已经到了新沟。小强说那他再快一点再快一点,总能追上的。
后来的剧情以此类推,小强到了新沟,蝴蝶已经到了康定,他好不容易追到康定,她早就过了新都桥,他就继续追她到了新都桥,可她已经到了理塘。
巴塘,芒康,登巴,左贡,邦达,八宿,然乌镇,波密,通麦,鲁朗,八一镇,工布江达,松多,墨竹工卡。
小强的踏板总要比蝴蝶的公路赛要慢一点。
我很多次在微信上跟蝴蝶说等等小强吧,蝴蝶都不听,说着要是等他就违反约定了,江湖是要讲规矩的。
到最后,蝴蝶到了拉萨,小强还在路上。
他还是没能追到她。
她是像风一样的女人,似乎从来不属于我们,她是光鲜亮丽的侠客,而我们只是在一旁叫好的群众。
我们看着她,也就只能看着她,飞过天空,不留痕迹。
蝴蝶是在半个月后回来的,还是利利索索光鲜亮丽,完全看不出刚骑完川藏的样子。她和我们聊了很多,一路上的趣闻,说到最后我第一次看到这个铁骨铮铮、满嘴脏话的女人哭了。她说:“我对于旅行的意义就是去寻找那个男人,不是嘴上说有多爱我,不是一再挽留让我留下来,而是去追逐我,去爱上我爱的生活。真没想到小强真能骑着踏板去追我,他是这一年来唯一一个真正说到做到的人,我有很多次想在路上等他,可是仔细想一想又会觉得害怕。是我的原因,我还没有准备好,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能够征服我,我真的还没有准备好,抱歉,帮我给小强道个歉吧。”
蝴蝶在第二天就匆匆走了,给了我们一个盒子,让我们帮她给小强。
那个盒子里装的是她那辆本田幻影150的车钥匙。
她还说,等她准备好了,会去找他,车押他那里,这叫江湖约定。
她说告诉小强让他相信会回来找他,别的不说我蝴蝶还是遵守约定的,然后笑了笑,往包里塞了两瓶啤酒说路途遥远要在火车上解闷,就走了。
“火车上能带酒吗?”我问大叔。
“这疯娘们,估计去火车站的路上就得喝完。”
小强是在她离开几天后回来的,灰头土脸胡子拉碴,进屋就先干了一大瓶子水。我以为他会先说一大堆抱怨的话然后痛哭一顿,没想到他说的第一句话是:
“你们真应该去看看一路上的风景有多美啊。”
我把话转达给他,也给了他车钥匙,他没多问一句,似乎全懂了一样,嘴里嘀咕着:“这疯婆子还讲点义气。”然后又干了一大碗水,看样子还不过瘾,自己满屋子找酒去了。
我看着他的样子突然感觉又看到了蝴蝶姐,语气有点像,仰头喝酒的样子也有点像。
小强停留了几天,每天二十四小时都要跟我们讲他一路上的见闻,一连讲了几天,都还没讲完,决定要走的时候,还强调说等他回来再把故事讲给我们。
临走前我问他要去哪里,他说要把蝴蝶走过的路也走一遍,他和蝴蝶又有了新约定——等到他把蝴蝶来时的路倒回去走完的时候,就是重逢之际。
说完往包里塞了两瓶啤酒,说是晚上睡觉前解闷喝,万一也得卧坟头睡一晚得给自己壮壮胆,然后笑着挨个给了我们一个拥抱,回过头去说:
“你们真应该去看看一路上的风景有多美啊。”
小强走的那天,我们站在十一楼的阳台看着小强骑着本田幻影150呼啸而过的样子,又一次打赌他这一次什么时候回来。
邓哥说还好他的小踏板没死于旅途劳顿。
我说看来以后晚上打牌是没机会赢他钱了。
大叔说多希望小强回来的时候蝴蝶也能回来,再一起喝一顿。
故事写到这,算暂时告一段落了,后面他会去骑行到哪里我不知道,又会和蝴蝶再发生什么故事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他们一定会再重逢,江湖里没有谎言。
你看,那疾驰而过的摩托车以及在后面追啊追啊的小踏板,还有川藏线十月一路红叶就是这个江湖约定的证据。
给流氓一把吉他
在那个年代里,一把钥匙只能打开一把锁,一把吉他就能拯救一个流氓。
在那个年代里,爱一个人可以撒下弥天大谎,可以扭曲事实甚至改变历史,只是为了离开,而离开是为了对方更好的未来。
那个属于中国摇滚的黄金年代,长头发红领巾电吉他的黄金年代,我爱你胜过爱自己的黄金年代,再也回不去了。
老宋说等到窦唯和王菲再同台唱Don’t Break My Heart的时候就去找舒淑。他从1999年一直等到今天,将近二十年了,怕是等不到了。
1999年摇滚力量城市选拔赛,“二楼靠窗”乐队一路过关斩将,站到了城市总决赛最后的舞台。那天下起了大雨,比赛场地没有提前搭建雨棚不得不延期举行,一拖再拖,还好雨水在黑夜中终于停了下来。
老宋作为“二楼靠窗”乐队的主唱,临时把曲目换成了Don’t Break My Heart,作为预赛第一名的他们压轴出场。
吉他和鼓的伴奏进入得很有状态,只是拿着麦克风的老宋迟迟没有开口,队员们在后面小声叫着他的名字,他都好像没有听见,嘴角抽动着,快要流下泪来。
1996年老宋这个北方汉子来到南方上大学,周遭全是听不懂得方言,扭扭捏捏地一点都不豪放。众人中他算比较耀眼的那一个,因为一米九的个子和亮眼的秃驴造型。
从小刺头的他在入学军训的时候就开始惹事,和教官置气被罚跑圈。九月虽已经不是盛夏但是烈日还是不留情面地炙烤着操场,老宋在众目睽睽下围着四百米的操场跑了十圈。教官本想去去他的风头让他在奔跑中服软,却没想到老宋匀速跑完四千米,依旧一脸不服气地回到队列中,正步动作依旧标准,口号依旧响亮。
显眼的他拿了军训标兵又在军训结束的晚会上高歌一首,一下子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可前脚他的大学生活刚在众人的眼光中有了光鲜的开始,后脚就在开学不久后因为打架滋事被记了警告处分。
这个处分,是为了一个女孩,那个女生叫舒淑。事情的起因是他听说隔壁宿舍的一个男生跟舒淑表了白,还没弄清楚青红皂白,他便顺手抄起一块木棍,一脚踹开了隔壁宿舍的门,和整个宿舍的男生扭打在了一起。
老宋边打边喊骂着,喊出的话里出现了舒淑的名字。就从那天开始,老宋暗恋舒淑的事变得全校皆知,他一咬牙一跺脚,都无人不知了还暗恋个屁啊,直接改了明恋。
老宋追女孩的方式有点老套直接,他摸索好舒淑每天的行程,设计了很多偶遇,他做的这些不但没有让舒淑感动,反而越来越反感。
她不再去学苑餐厅二楼吃那家最角落靠着窗的牛肉面,不再每个周末下午坐在图书馆看书,她不再做这些是因为老宋每次都会在舒淑排队打饭的时候轰开其他同学让舒淑先打,每次都会强行帮舒淑占下她喜欢的那个二楼靠窗座位并且赶在她到来之前先坐到她的对面。
老宋看舒淑明显在躲避他,性子急耐不住试探,就直接堵在宿舍楼下问她。
舒淑的回答只有四个字。
“你个流氓。”
这四个字老宋竟然无言以对,想想的确在理自己也确实不是个好东西,就无力反驳。
大一下学期,学校里举办歌唱之星的比赛,老宋为了抛头露脸果断参加,然后又毫不费力地进了决赛。
决赛那天,尽管老宋很多次跟舒淑提过记得来看他比赛的事情,可还是担心舒淑不会来,就在比赛开始前让同学把舒淑从自习室强行带到比赛现场。
舒淑一脸无奈的坐在台下,前后左右又都是老宋的兄弟,实在走不开就只能坐在那里假装淡定地翻着手里的教科书。老宋上场后第一眼就找到了舒淑的位置,那一天他唱了一首《无地自容》——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
相遇相识相互琢磨
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
装作正派面带笑容
不必过分多说自己清楚
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么
不必在乎许多也不必难过
终究有一天你会明白我”
老宋全程盯着舒淑看,她似乎能感觉到老宋投来的目光,羞得她一直不敢抬头,始终低着头假模假样的翻着书。可是她随着音乐微微摇晃的身体出卖了那颗假装不在意的心,她趁着全场起立鼓掌的时候偷瞄了下老宋。
一个身高体壮的大光头像个电线杆子一样伫在台上,面对全场的掌声露出得意的笑,那得意洋洋的样子有点讨人喜欢呢。
那场比赛的结果是老宋只拿到了第二名,他歇斯底里的声音,深沉饱满的情感最后输给了冠军曲目《唱支山歌给党听》。
没能当着喜欢的姑娘的面赢下比赛,让老宋恼羞成怒。宣布完结果后老宋气冲冲地从后台冲上了上来,一脚踹到了话筒,窜出来一句脏话就直接从台上跳了下来,然后挥了一下手,把门狠狠一脚踹开,一群兄弟跟在后面走出了会场。
舒淑低着头也跟在后面走了出去,这场景都差点逼哭了还站在台上领奖的一等奖获得者,差点让台下的学校领导评委直接从座位上飞起来。
那一天老宋又拿到了一个处分,但是处分这事已经记不大清了,老宋只记得那天舒淑在学校操场上,凑了过来站在他面前主动跟他说了一句话,那是舒淑第一次搭理老宋。
“你喜欢窦唯写的歌啊,我挺喜欢王菲的。喜欢唱歌的话就加油多练练,其实你比第一名强多了。”舒淑低着头怀里抱着书本很小声地说着,说完就跑了。
老宋看着舒淑一路小跑着横穿了整个操场,心里哗啦哗啦淌着蜜水。
那个年代里所有人都知道王菲和窦唯结婚了,老宋心里觉得这是舒淑在暗示他是在给他机会,一时高兴完全忘记了屈居第二名的憋屈事和逃不掉的处分。
他做出一个很摇滚的动作,冲着舒淑奔跑的背影喊道:
“继续摇滚!摇滚!”
黑夜中老宋看不清在奔跑中的舒淑有没有回头,有了一定进展可还是处在试探阶段的老宋心里依旧没底,就在这时暑假不凑巧的来了。
大一结束的那个暑假对老宋来说有点漫长,他回了北方的老家,舒淑回了比学校还要往南的家乡。在那个通讯设备不是那么发达的年代,老宋忍不住思念,每个礼拜都要写两封信给舒淑寄过去,信里有老宋的思念有最诚挚的关心也有他为舒淑写的一首又一首有点幼稚的情诗。
他还给舒淑寄了两张唱片,是窦唯的《黑梦》和《艳阳天》,也不知道她喜不喜欢听。
一个多月过去了,舒淑始终没有回信,老宋饭吃不下去觉也睡不好,心里有很多问题没有答案,比如她家的地址有没有写错,她有没有看到信,唱片她有没有听。
老宋越想越是揪心,心情烦闷还跟别人打了一架,虽然没吃亏但也是鼻青脸肿的回了家。病怏怏地躺在床上,录音机里循环播放着一首又一首撕裂的歌曲,他怎么也闭不上眼睛,在这样的焦虑和思念中他终于熬过了暑假。
大二开学,他背着笨重的背包睡眼朦胧的返校,在自己宿舍楼底下,他见到了舒淑,她的背后背了一把吉他。
“信我都有看,唱片也有听,打了两个月工,在忙就没有回复你,抱歉哈。”舒淑主动靠上前来跟他说话。
“你开始学吉他了吗?”老宋有点受宠若惊,高高的个子伫在那里挠着后脑勺,傻傻地问着。
“给你买的,好好练,电吉他太贵又太麻烦,就买了把木吉他。”舒淑低着头解下来吉他递给老宋,老宋刚一接过来,舒淑后退两步就跑掉了。
老宋心里又乐了,本来就快枯萎的花一下子峰回路转全都绽放了,抱着吉他立马跑回宿舍。他把行李包扔在地上,迫不及待地打开琴包,抚摸着吉他,每一寸每一根琴弦地抚摸。
“吆,宋哥正经玩音乐了?吉他都置办上了。”舍友打趣道。
“女朋友送的。”老宋一脸得意的坏笑。
从那天开始,老宋发生了两点转变。第一他开始对外宣称舒淑是他的女朋友,第二他把原来用来欺负同学的时间改来练吉他。
尽管舒淑还是总躲着老宋,尽管刚刚拿起吉他都不知从何下手,但是手里抱着心爱的姑娘送的吉他,他的心里就像打碎了一罐蜜一样。
老宋在音乐方面真的很有天赋,就练习了那么几天的时间,他就通过审核在新学期的迎新晚会上代表学长上台演出了。
“Don’t break my heart
再次温柔不愿看到你那保持的沉默
独自等待默默承受喜悦总是出现在我梦中
你所拥有的是你的身体诱人的美丽
我所拥有的是我的记忆美妙的感觉”
老宋抱着吉他在台上唱了这首由窦唯作曲填词的Don’t Break My Heart,眼睛还是一眼就能找到舒淑的位置,他摇摆着他嘶吼着也动情着,她这一次没有假装翻着手里的课本而是与台上的老宋对视着,眼里柔光似水。
下了台之后,老宋从后场走出,坐到了舒淑的旁边。
“做我女朋友,答应我,Don’t break my heart.”他把吉他抱在怀里,眼神是那么诚恳一切都无所畏惧。
“内心的冲动编织着我的美梦,美好在梦中闪动,让我拥有它。”
舒淑用一句歌词作为回答,然后将头缓缓靠向老宋的肩膀。
身边的朋友们起哄喊着嫂子,场面一度失控引起好几百人的围观。舒淑这一次没有躲,他轻柔地靠在老宋肩膀上,闭上眼睛,像是后背长出了翅膀,在她初恋甜蜜的海洋里无忧无虑地飞翔。
这句歌词是暑假老宋给她的唱片《黑梦》里的一句歌词,舒淑没有骗人,她有听。
在一起的日子里充满着乐趣,北方汉子与南方姑娘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题。在食堂老宋不再让兄弟哄走所有人让舒淑先打饭而是陪她一起排队,在图书馆老宋不再强制帮她占座而是二楼最角落靠窗的两个座位永远都属于了他俩。
老宋的交际圈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那帮小混混朋友到一群音乐青年,他们彼此讨教彼此指点,终于在大三那年初秋,老宋和学校里的好友成立了“二楼靠窗”乐队,由他担任主唱。
学校里各大演出全部被“二楼靠窗”乐队承包,他们成为了学校里无人不知的团体,很多新生的偶像,只在学校里风光已经不能满足老宋他们了,在那一年他的“二楼靠窗”乐队报名参加了市里面的“摇滚力量大赛”。
那是1999年,电脑还没普及的时代,两人在收音机里听到了王菲日本演唱会与窦唯同台演唱Don’t Break My Heart的消息,舒淑依偎在老宋的怀里,两人相视一笑。
“大三了,还有一年就毕业了,这次比赛我要是能拿第一名,我们毕业就结婚好不好?就像窦唯和王菲一样。”老宋抚摸着舒淑的身体,嘴巴贴在她耳朵根上细声问道。
“答应我,快答应我,Don’t Break My Heart。”老宋见舒淑没有说话抱得更紧了,嘴巴也贴得更近了。
“好,我答应你,你拿了冠军,我们毕业了就结婚,就像王菲和窦唯那样。”舒淑淘气地咬住了老宋的下唇。
那一年,老宋的“二楼靠窗”乐队一路过关斩将进入全市最后的总决赛,就在大家准备相拥痛饮举杯庆祝的时候,老宋接到了学校的开除通知。
因为入学时的几个处分再加上后来因为排练旷了很多课,这封退学通知也没出乎他的意料,只是这个时间出现太不合时宜。
那个夜晚大家取消了原本的庆祝,安慰了老张几句就各自回了各自寝室。
“什么打算?”舒淑陪老宋坐在操场上。
“你别管我,我就问你如果我拿了冠军,毕业就结婚的事还算不算数?”
舒淑狠狠瞪着老宋的眼睛,双手缠绕着他的脖子,猛扑上去咬住他的耳朵。
“算数,算数,当然算数。”舒淑在她耳边说着,说完老宋把她推开,嘴角微微上扬,笑容看起来有点沉重,抿了两下嘴唇微弱地点了点头就独自离开了。
舒淑坐在看台上看着老宋横穿过整个操场,身影快要消失在夜色中。她没有起身,因为这几年的相处她从来没有那么注视着这个男人的背影,像是一团火焰,火苗飞溅最后化作一颗星星。
她冲着渐渐渺小的背影大喊了一句:“加油!”老宋听见了,只是没有回头。
两天后,老宋被迫搬离了宿舍,一群兄弟要送他,他都没让,他跟兄弟们说,又不是什么多光彩的事,一个人走出去就好了。
他自己一个人朝着学校大门走着,越走越慢,脚步越来越迟缓。他不知道舒淑有没有跟在他后面送他,也不敢回头看,她如果没跟在后面自己难免伤心,她如果跟在了后面,他会更伤心。
他在学校外面租了一个单间,全心全力地准备最后的决赛。
比赛那天下了很大很大的雨,在室外的场地因为没有提前搭建雨棚被一拖再拖,但还好当天得以举行,决赛时作为乐队主唱的老宋临时换了曲目,唱了那首Don’t Break My Heart。
吉他和鼓的伴奏进入得很有状态,只是拿着麦克风的老宋迟迟没有开口,队员们在后面小声叫着他的名字,他都好像没有听见,嘴角抽动着,快要流下泪来。
他看着台下,目光很仔细地扫过了所有观众,从头到尾也没有找到舒淑的身影,心里的那个答案更加清晰了。
他转过身去,背对着观众,只唱了那首歌的后半部分。
“我输了,这一次连第二名都不是,咱俩就这样吧。”第二天老宋把舒淑约到操场,怀里抱着她送的那把吉他。
欲语泪先流,舒淑无法控制情绪,抽泣了好久才说出一句话。
“Don’t Break My Heart.”
老宋把那把吉他放到了她身边,不再说话转身离开了,还是不敢回头,害怕自己又反悔,也不敢走得太快,毕竟自己那么舍不得。
这一次舒淑没有冲着老宋离开的背影大喊,她应该是在心里念叨些什么,老宋听不见,她应该也掉下来几滴眼泪,老宋也看不见。
操场一圈仿佛也不是四百米那么近。
老宋回了北方。
有些事情老宋到后来才知道。决赛那天,舒淑并不是没有来,而是比赛因为大雨拖了太久,到了很晚很晚,舒淑的舍友害怕晚上查宿查到舒淑不在宿舍就麻烦了,就一路连拉带扯地把她拉回了宿舍。
因为相恋的一年多里,舒淑为了看老宋排练和演出也没少旷课,老宋被学校开除之后,舒淑就成为了学校稽查部的重点照顾对象,稽查部的人说再抓到舒淑一次犯错,同样惩罚措施处置。
舒淑下定决心一定要在现场为老宋欢呼亲眼看到他拿到最后的冠军,但是最后还是被好心的舍友带回了宿舍,在那个雨刚刚停下来的夜晚。
那一天,老宋没有在舞台上找到舒淑,心里模糊的答案一下子有了具体的形状。
对不起,亲爱的,我的出现打扰了你原本的生活,只是希望我离开的时候能干脆一些,希望你能回到大一那年抱着书本低声说话,然后跑开骂我是个流氓的十九岁女孩。
老宋为了离开,为了不耽误不辜负舒淑,又一次把自己陷进喋喋不休的痛苦里面,他躺在床上,一张床躺太久就成了病床,他病怏怏地把录音机关掉,回到了从不喜欢的安静里面。
一段时间之后,舒淑把吉他邮寄到了他的老家。
里面还有一张纸条。
“没拿第一名也没关系,无论如何,你都是我心中的第一名,从当初的校园歌手大赛开始,你都是冠军。我没什么盼的了,只是希望这把吉他你能一直用下去,因为这不止是你一个人的梦想,那个梦想里还站着我。Don’t Break My Heart,唱下去吧。”
老宋坐在床上,抚摸着吉他,就像当初第一次把这把吉他带回宿舍一样,抚过每一寸每一根琴弦。
他给自己约定,等到王菲窦唯再同台唱Don’t Break My Heart就回去找舒淑,给自己一个理由,也给两个人一点时间。
1999年,王菲窦唯宣布离婚,老宋在收音机前傻了眼,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忙跑下楼去买了一份报纸,在娱乐版面里证实了这个消息。
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读,心就一片一片地碎掉了。他将报纸揉成一个团冲进了下水道,坐在厕所的地上,大哭着抱着那把吉他,一根一根卸掉琴弦,连抽了好几支烟。
后来啊,他把琴弦装好,还是没有停止唱歌。那时候家里人天天叨叨他要他别再唱那破玩意了,让他老老实实地找个工作。老宋和家里人大吵一架,背着吉他就踏上了流浪的路。
他一直都不肯放弃,他还相信,会等到Don’t Break My Heart再次唱起的那一天。
这一等就是将近二十年,怕是没机会了。
老宋一直到现在都是一个老光棍,那把吉他陪了他游走于各个城市的街头,一个人只有一把吉他,他还是唱着那个年代的摇滚,在街头被年轻人不待见又被现实驱赶冲击。
对啊,那些歌实在太老了,老到没几个年轻人会去听了,但是不可否认,那是一个黄金时代,魔岩三杰、崔健、郑钧等等,这些人的青春不再,时代也更迭着。
在那个时代里,中国摇滚拯救一批社会流氓,他们放下了砍刀拿起了吉他,唱给心爱的人听。
老宋就是那个被拯救的流氓,而给老宋那把吉他的是舒淑,那把被他带在身边二十年的吉他是舒淑大一结束的那个暑假打了两个月工,用全部工资买来的。
这些老宋都知道,只是这些太深沉,他很少再提起。
在那个年代里,相恋是件很幸福的事情,大家都很真诚,真诚到可以为了自己深爱的人委屈自己被放逐天际。
那个年代里,一对恋人分别就是真的分别了。此后将近二十年,老房子拆迁,手机卡在升级甚至连学校都搬离了二十年前的地址,世界上没有那么多机缘巧合,没有那么多缘分未尽,分别就是分别了。
老宋是我重庆路边遇到了朋友,一个年近五十还坚持在路边卖唱的人,在街头听了很多民谣卖唱突然听到了有人在街头唱那么经典的摇滚,就上前听了几首,在人群散去之后又聊了几句。
没留任何联系方式,后来竟然又在成都遇到,相互感慨真是缘分,就成了朋友,也就听到了这个故事。
重庆和成都两次加起来听了他十几首歌,很多都是经典,唯独没有听到那首Don’t Break My Heart,我问他为什么不再唱了。他反问我:
“你是个写东西的,曾经你念给一个姑娘一首情诗,很经典,可是到了后来那个姑娘再也见不到了,你难受你痛苦,你还愿意每天都把那首情诗拿出来读一读吗?”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首歌就如同一首情诗,藏在衣服最深处的口袋里,自己知道在那里,用手摸一摸还有她的温度,就好了。
老宋在收摊的时候,把吉他小心翼翼的放到琴箱里,然后套上一把锁。走出去两步发现钱包落在琴箱里没有拿,就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琴箱,我蹲在一旁看着。
老宋钥匙的挂坠很有特色,是一把吉他的造型。
上面刻着几个字:
“1999年摇滚力量城市大赛,总冠军特此纪念。”
在那个年代里,一把钥匙只能打开一把锁,一把吉他就能拯救一个流氓。
在那个年代里,爱一个人可以撒下弥天大谎,可以扭曲事实甚至改变历史,只是为了离开,而离开是为了对方更好的未来。
那个属于中国摇滚的黄金年代,长头发红领巾电吉他的黄金年代,我爱你胜过爱自己的黄金年代,再也回不去了。
晚安,黄金年代。晚安,会弹吉他的流氓少年。
你好,再见
世界那么大,时间还有那么多,从不怕对风景没了新鲜,却怕我们走到天涯海角走到一个根本不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偏偏又爱上一个与自己那么遥远的人。然后一股子憧憬上来,拼命的想走近那个世界,与他闯荡一番,走一走从没见过的江湖。
可理想中的爱情不敌现实的枷锁。
最后只剩一句:
“我知道,这个世界每天都有太多遗憾。所以,你好,再见。”
起初,我是被花生这样一段话吸引的:
“在大理,遇见了一个大叔,三十岁,流浪歌手。第二天,他骑车带我去了洱海,迎着风他说你留下吧。他吻了我,我的初吻,哭了。
如果你们去了大理,零点以后可能会在古城南门看见他,他在黑暗里唱着歌,声音沧桑,只有一把吉他。”
夜深了,大理古城的店铺大多打烊,褪去了喧嚣。那些意犹未尽的少年骑着车高唱着歌去了洱海继续着他们没有黑夜的生活,她有些累了,内心短暂的欢愉之后身体的疲惫总是乱了兴致,就没有跟着他们一起去。
花生拖着背包行走在夜色里,一两个醉汉四仰八叉地横在路边,她有点害怕陌生古城的黑夜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就加快了步伐。往客栈走的路上,有一个方向传来了歌声,不同于那些少年不同于那些醉汉的歌手,她顺着声音的方向慢慢探去。
歌声从倒数第二个城门的门洞里传出来,一首《米店》快要唱到结尾,花生靠上前去,那个歌手坐在角落,声音沧桑,只有一把吉他,琴盒里点着一只暗黄的灯。他闭着眼睛唱着歌,一旁的花生就靠着墙看着,戒备的心随着沧桑的声线放松了警惕,把背包放到一旁,静静地听着。
“你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命运,寻找属于自己的香。”《米店》已经唱到尾部,然后又是一首,接着往后五六首歌的时间,花生都没有离开那个角落。
他唱李志的歌,她听得浑身颤抖手指跟着节拍翘着大腿。他唱宋冬野的歌,她就飘到了字里行间的温柔。他唱马頔,她随着歌声开始思索爱情的意义。她唱贰佰,她就开始回想那烧也烧不完的青春。
她的脑海里无数往事猛得窜出,民谣是否真的有这种魔力,仿佛每一首歌都是写给曾经的自己,多愁善感的人也总是爱自己折磨自己,她慢慢蹲到地上,双手托着腮目光呆滞。
“你是哪的?”歌手大叔低沉的声音叫醒了她。
“流浪的!”花生想了一会儿不知所以地咧着嘴,笑着回答道。
“那么巧,我也是流浪的。”大叔将打量的眼光投向她,微微笑起眼角的褶皱都那么有趣。
花生没有回答,靠着墙低下头羞涩地笑着,捡起了地上的背包。
“姑娘,早点回去睡觉。那么晚了,我也该走了。”大叔提着琴箱一步一步朝她走来。
花生小声回答了一句知道了,可心思还意犹未尽在那歌声里。
他掏出手机和花生互留了微信,说一个小姑娘出门在外很多麻烦事,如果遇到困难就找他。
花生欣喜地点点头,这是她来大理两天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一个很特别的朋友。
在大理的每一个人似乎都颠倒了生物钟。清晨睡去,午后醒来,花生也不例外,与大叔分别后的第一天,她睡到下午四点,拉开客栈的窗帘,外面细雨绵绵,古城的街道被雨水侵染像是一副美不胜收的画。
拿出手机,花生看到了大叔在凌晨发来的微信,简短的几个字,问她第二天是否愿意陪他去洱海。
花生懊悔的拿头狠狠地撞墙,昏睡了十几个小时,都快傍晚了才看到这条消息,一直没有回复,大叔会不会生气,幼稚的问题还是在她二十岁的大脑里乱窜。
手机在手里面转了几圈,双脚在房间里溜了几遍,反反复复地组织着该怎么回大叔的言语。打了一大段文字又删除,思来想去觉得都不妥,最后只能赶在天黑之前给他回了一个抱歉的表情。
一阵子过后,大叔的消息来了,他说因为下雨他今天也没去洱海,如果愿意等到明天天晴再一起去。
花生回了“嗯嗯”两个字,小姑娘一样的拿出行李箱翻着一副,迫不及待一件一件试着明天约会要穿的衣服,忙的都忘记了要吃晚饭。
一个原本不属于她的世界的男子,一个小说里电影里民谣里才会出现的人,真真切切地要与她来一场约会了,要发生一场故事了,她满含期待地躺在床上,像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好像也没有。
那一天虽然天没晴,还是灰蒙蒙的,但是没了雨水的打扰,他们可以出发了。
花生不会骑车,大叔带着她。环海公路真的很美,她拿个单反在后面照个不停,从未见过的蓝天白云,从未有过的风在耳旁刮过。
花生在后视镜里发现大叔的眼睛被风刮得半眯着,她把手伸过去想要帮大叔挡住风,大叔突然冒出的笑那么直接。可是不一会儿,她的胳膊就酸了,想放下来的时候,大叔一个手扶着车把另外一只手一把握住了她的手。
一辆行驶的摩托车车上,前面一个满脸胡渣的大叔紧紧拉住了后面一脸惊慌的女孩的手,前方的公路好像没有尽头,蓝天白云也没有尽头。
“留下吧。”大叔靠在车上,点了一支烟。
一道晴天霹雳在花生脑海里炸开,她也只能本能的躲避开大叔的眼睛。
她没有说话,看着地面,忽然有了几个雨点,然后越来越多,累积成一个答案,大叔似乎也懂了。
“也是,你太小了。”大叔把半截烟蒂扔到地上,自己回答了自己提出的问题,烟蒂不用拿脚去踩就自然而然地就被雨水淋灭了。
那天的雨越下越大,大叔的摩托车飞驰在雨中,他们的身体都被淋湿了,很冷。没有说出口的答案被冰冻了,听答案的人也没有回头。
流浪的人啊,你是不是真的不会心痛,你是不是在夜里也不会喝醉,为什么你总是带着笑容,走在天刚刚亮的朦胧里。
清晨去看日出,在客栈门口喝醉摔倒,迷路,也逛完了整座古城,在丽江不是为了做什么,而是为了什么都不做。日子从来没有这么清闲,人人都追求自由,自由是什么,过着想要的生活,活成自己,就是自由。她在这样的日子里是自由的。
洱海一别之后,花生自己去了丽江,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喝醉,一个人去享受自由,一个人去揣测大叔给的温柔。
丽江的生活是自由自在的,不用管宿舍到教学楼的距离,不用管试卷从头到尾的分值,不用在意他今天又偷瞄了哪个女生,不用在意年久失修的路灯。
逍遥自在的日子总觉得身上有个口袋装了一块咀嚼过的口香糖,总是不断摆动的身子,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甩不掉,夜里也睡不着。
如果这个比喻还算恰当的话,那么那块开封的口香糖就是从未奢望拥有的大理大叔,辗转反侧的夜里被压扁,大梦初醒的清晨又还原,灰头土脸的拐角将他染脏,突如其来的雨水又为他洗涤。
日子开始在自由的周围有了压抑的气氛,她开始莫名其妙不自在,睡不着就在大冰的小屋听一个通宵的歌。在店里偷了两根兰州,躲在角落里点燃,猛吸几口,火光像是突然照出一个人的脸,朦胧之中她无法分辨那个人到底是谁,越是这样越是煎熬。怔住的时候,烟已经燃到底部,她掐灭,迅速又点一根,慌忙之中,烟掉到了地上,她不顾一切将它捡起来,点燃,猛吸,可是再也映不出那个人的脸。
她在想,自己是不是喜欢上大叔了,明明才见了两面而已,明明自己已经不是傻女孩了,可怎么也控制不住心往大理传出歌手的门洞里飞去。
身上的钱不多了,梦也做够了,她该回家了。
从丽江回昆明要经过大理,中午十二点到大理,从大理晚上八点半去昆明,要在古城呆一下午。
回到大理的那个正午,他来接花生,远远的看着,离她越来越近,直到眼前,伸手就可以拉住他的衣角。他的家出乎意料的整洁,墙上贴着一些老电影的海报。地上的音响放着一首英文歌,没听过,音响旁整齐地摆放着一排啤酒,有些还没开封,有些已经喝完了。床上放着一把吉他一把冬不拉,角落里点着一根香,味道很独特。花生之所以把这一切都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她知道,她不会再来了。
大叔冰箱里有一叠速冻的水饺,她煮了一锅水,可是偏偏找不到锅盖,水怎么也烧不开,压抑的气氛下她快要急哭了。这时大叔从后面抱住了她,很突然,以至于汤勺都掉到了地上,不锈钢撞击地面的声音很清脆,在耳边回响了很久,在声音即将散去的瞬间,大叔吻了花生。
轻轻的吻了一下,嘴唇碰触的瞬间,花生眼泪就掉下来了。
“我愿意留下,带我走吧。”她说出了那天没说出来的答案。
“你太小了,回家吧。”大叔缓缓地松开了怀抱将身体向外抽离,花生感觉不到他的温度了,想紧跟着往前走两步去继续追寻他,大叔却将身子转了过去,她害怕地伫立在原地,身体和思想都在往前倾斜可双脚像是扎进了大地。
因为花生不知道,眼睛里模糊的影像是不是真实存在的,她可以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拥抱,可是心里却害怕会扑空。
大家谁都不说话。
吃完破了皮的水饺,坐在沙发上看完一部电影,无关痛痒的剧情,平平淡淡,看到了全剧终三个字滚动在屏幕上也没人说话,就由它放着。花生和大叔都心有所思吧,心情都不在这部电影上,而是在那些看不到摸不着的地方。
花生先打破了这宁静,她说有点困了,大叔给她收拾出来自己的床,打开了挂在墙上的电风扇,示意花生休息一下吧,接下来又要赶车了。
花生躺在了这个男人床上,心想是不是就可以和他做一样的梦呢。大叔回到了客厅,自己弹起吉他。
大叔弹起吉他开始歌唱,就如同第一次见面的那晚,听歌的人只有花生一个。
大叔唱了这样一首歌,有一句歌词,是这样说的:
“我们都和爸爸妈妈认输吧,我还有天涯,他们只有你啊。”
躺在床上装睡的花生止不住流泪,泪水滴落在大叔的枕头上,滋润着长出一朵只允许绽放一晚的花朵,谁也无法保留它转瞬即逝的开放。
真恨时间过得怎么那么快,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大叔叫醒了装睡的花生,细声说了一句:“该走了。”她依依不舍地从床上爬起来,去洗手间洗了一把脸,洗去泪痕,对着镜子强扭着笑了笑,对自己小声说了一句。
“是啊,该走了。”
他帮花生提着行李出了门,走到路口,他说你自已走吧,江湖规矩,从不送友人,送别送别送了就真的别了。
花生说:“那我们还能见到?”
大叔点点头停住脚步,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
“那我走了。”花生背着身子往后倒着步子。
“你好,再见。”大叔冲她摆摆手说道。
花生真的是个很傻的姑娘,把一个故事那么细心的呵护,将那些温暖的细节无限得放大,然后统统讲给我听。
花生算幸运的女孩,那么多人为了爱情为了一场艳遇去大理去丽江,去了之后才发现原来自己的孤独和寂寞不会因地而异,去到哪里都遇不到对的人甚至连期盼的一场欢愉也没有守到。花生是幸运的,她爱上了以为只有在书里在电影里在歌里才有的男人,并且也享受着被爱的滋味。
一场旅行最幸福的事情就是那座城给自己留下了在老去以后也可以娓娓道来的童话一般的故事。
只不过,童话里的爱情没能拧过眼前的现实。
那一天大叔说今天下雨他也没去成洱海如果明天天晴了的话再一起去吧,花生很开心地答应了,她那天睡得很早很早,像是做了一场很长很长的梦。
在梦里,她把初吻给了这个男人。
在梦里,那个男人说,留下吧。
在梦里,花生说,我愿意,带我走吧。
可是第二天天还是没有晴,故事里的男女依旧去了洱海。
可是洱海并不是海啊,他们啊,我们啊,也就去不了,去不了。
恋爱D计划
感觉自己可以掌控一个故事的走向以及一个爱人的去留,是多自以为是。
她完完整整地偷走了我为她量身打造的故事,尽管到后来在这个故事里我想要的结局已经改成了想与她一直走下去。
可是还是被偷走了。
Z先生退学后颇为无奈地成为纯自由工作者,码字写稿拼凑故事赚一些稿费,日子不算富裕但至少靠着家里接济和摆地摊的生意还能勉强温饱。
籍籍无名的写作生涯终于有了改观,只是因为他把自己一段真实的感情经历写成完整的故事,发到微博上后发现竟然有那么多读者感同身受。一时间大号转发涨粉无数,几家出版公司来谈合作,苦逼的日子终于看到了一丝春天的曙光。
Z先生写了几年的小说都无人问津,第一次动笔用第一人称写自己真实感情故事竟然能引起这种反响,像是找到通往成功的金钥匙一样,急忙地又开始了一段恋爱。接下来的一段只维持了半个多月,他在相遇和分开的细节上加大投入,因为他知道好奇心充足的读者不会在意他们期间怎么恩爱,想看的只不过是如何遇见又因为发生了什么老死不相往来。
这一次,他换回了更多的关注与喜爱,他不想见好就收反而写了一本计划书,计划着下一位女朋友该是什么职业、什么性格、应该怎么相遇、应该说什么程度的情话、再怎么分开。
喜欢写作的人都有一股强烈的控制欲,Z先生也不例外,他觉得自己如果能控制住下一个女朋友的模板,能控制住所有故事的走向以及最后的结局,那他应该是成功,应该会换回更多人的关注,会有更多人喜欢去看他精心安排好的故事。
就这样Z先生丧心病狂的又开始了一段恋情,这一次的模板是一位雷厉风行的女汉子,他找好目标靠着自己安排好的机缘巧合,说了一些擅长的情话成功俘获女汉子的芳心并确定关系,最后分手阶段也处处都符合Z先生心思,他成功将女汉子坚强的心里防线片片击垮,说出分手的那一刻女汉子彻底服软泪流满面地求他别走,他得意满满扬长而去。
在有一次成功的案例之后,Z先生更加自信,文笔拿捏更加成熟从容,故事越发多变老练。
D小姐这只单纯善良的小绵羊不请自来地成为了他的下一个目标。
那时D小姐在Family Mart便利店做收银员,Z先生那天赶完稿子已经是凌晨肚子饿得咕噜咕噜乱叫就出门寻吃的。饭店都已经打烊就钻进了便利店,那一天D小姐刚好值夜班,店里另外一个店员趴在柜台上偷懒睡着了,也没有别的顾客,整家店就只剩他俩。
柜台上的便当都已经售罄了,他只好买了一盒桶装方便面,结完账后让D小姐帮忙给泡好,自己就优哉游哉地坐在一旁摆弄着手机和几位读者说着晚安。
“先生,您的面好了。”D小姐冲着他的方向很温柔地说了一句,那像一个盛满水的气球般吹弹可破的声音一下子就吸引了他的注意。
他气定神闲仔细打量这个姑娘,皮肤白皙身材曼妙还生了一张娃娃脸,微笑起来的样子让人有上前捏一把的冲动。
Z先生意识到这大半夜的自己的目光不能停留太久,所以就微笑着端着方便面又回到座位上,把插在上面的叉子取下。
“小妹,我的调料包呢?”他一脸无奈地苦笑着。
D小姐这才发现到忘记给他放调料包了,急忙拿着调料包两个大步走到他的跟前,期间连说了七八遍对不起。
“现在加还来得及,其实清汤的也挺好吃。”她傻傻的微笑真的可以浇灭一团怒火,他没有觉得生气反而认定了眼前这位傻白甜就是他下一篇故事的女主人公。
那个夜晚他们聊了很久,D小姐刚刚大学毕业来成都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先在便利店做着夜班兼职,他说出自己的职业是一位全职作家之后,D小姐放出羡慕欣赏的目光,她大学专业就是学的中文系,平时也很爱写写小说,只不过没什么才华吃不了这碗饭。两个人从如何写好文章的学术问题聊到闷热的天气再到星座甚至童年记忆。
一直聊到天快亮Z先生才依依不舍地走了。D小姐说每个周有五天都在这家店值夜班,记得下次肚子饿再来找她吃泡面,下一次不会再忘记给他放调料包了,然后送上一个极其可人的微笑。
他回家之后在纸上涂涂改改,费尽心思设计出新故事的脉络,女主角就是傻白甜D小姐。
按照计划第二天他半夜又去了那家便利店,其实Z先生是没有熬夜这个习惯的,只不过第一次见面那一天凑巧要赶稿子就熬了夜,半夜肚子饿才出门找东西吃。第二天他无所事事地熬到半夜,为了这篇故事他彻底打乱了自己的生物钟。
“又熬夜写稿子了?”D小姐见到他来很高兴,心情都写在了脸上。另外一位店员又在偷懒睡觉,店里还是没有其他顾客。
“没有啊,睡不着,特意来看你。”他语调把握恰到好处让一句献媚的话显得不那么油腻。
D小姐羞红了脸,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倒开水时还不小心烫到了自己的手。他急忙从冰箱里拿出一块冰糕按在她被烫着的手上,俯下身子很用心的样子。
“冰淇淋一会帮我打票。”霸道总裁的口气,他皱着眉头,眼睛盯着D小姐红肿的手。
第二个晚上,他们又聊了那么多,傻白甜的D小姐天花烂坠给他说了那么多人生理想,说的他也情绪盎然开始展望未来,才导致他忘记了要D小姐的联系方式,要联系方式这项任务本应是剧本里今天应该发生的剧情。
不过他没那么沮丧,像女主人公被水烫到这种突发剧情都控制的到位,抚摸她手的时候能感觉到她身体因为紧张而微微地颤抖,抬头看她的眼睛,那眼里也像是要开出花来。
他心想,不出一个礼拜D小姐就能顺利拿下了。
之后一天,Z先生又熬到了半夜,精心准备了一些讨女生喜欢的小礼物自信满满地去便利店找她。在这样意图明显的攻势下一个初来乍到,深感孤独无助的女孩肯定是招架不住的。
可是那一天她并没有来上班,他泡面都没吃就失望地回家了,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就像错乱的生物钟一样,他感觉这故事出现了偏差。
“昨天休班啊,不是跟你说我一个周只上五天班嘛。”她乖巧地解释着为他打了一个甜筒。
“你不早说,我昨天白跑一趟。”他斜楞着眼依旧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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