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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45461756
◆高净值人士在面临诸如离婚及遗产继承等财富保全与传承的关键时刻,怎样通过保险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财富的顺利传承?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你讲解保险里的门道。
◆通俗的语言,把枯燥的法律条文化腐朽为神奇,结合真实案例的生动讲解,让你从零基础,迅速成为保险达人。
◆原创漫画插图,与书中内容交相辉映,图文并茂中,各章节内容一目了然。
一直以来,我们对保险都持有一种怀疑甚至否定的态度,认为卖保险的人都是骗子,买了保险就是掉进了保险公司的坑,对于保险相关的法律更是知之甚少。由此,导致很多人在面临财富保全与传承的关键时刻,诸如离婚及遗产继承等,白白损失了大量财富。
薛律师从读者的视角出发,以通俗的语言,对枯燥的法律条文进行讲解,并通过对真实案例的解读,道出保险的法律本质,以及相关政策导向,澄清常见的认识误区,针对高净值人士财富的保障和传承中常见的风险,详解如何通过保险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财富的顺利传承。
全书每篇文章都配有原创漫画,结合对真实案例的生动分析和对法律条文的通俗讲解,让读者一眼看透保险里的门道。
章 人人说寿险——保险的概念和意义
政要说保险——保险对于国家和社会的意义
名人说保险——保险对于个人财富的意义
薛律师说保险——保险的法律本质和立法原则
第二章 人寿保险的融资节税功能
合法节税利器,你值得拥有——人寿保险的节税功能
想融资?保单也能贷款——人寿保单的质押贷款功能
富爸爸,遗产税就要来了——保险对遗产税的节税作用
第三章 人寿保险的婚姻财产保全功能
钻石王老五,做好婚前资产配置了吗——人寿保险防范婚前财产流失
如果你是豪门,婚后更需谨慎——人寿保险防范婚后财产流失
有钱丈母娘,安心办嫁妆——婚前赠予人寿保单的安全性
撑起两代人的保护伞——人寿保险防范财产流失
第四章 人寿保险的家族财富传承功能
那一天,走得从容不迫——遗嘱与保险结合实现财富传承
爱的人,我想给你留下更多——人寿保险应对巨额遗产税
爱的密码箱——人寿保险的保密性
当保险遇上信托——保险金信托的概念和优势
第五章 人寿保险的债务隔离功能
得意时未雨绸缪,失意时避风港湾——人寿保险的债务隔离作用
铁窗外,是否有妻儿安家之处——人寿保险的财富保全功能
第六章 保险的常见认识误区
保险公司会不会倒闭——保险公司破产的法律规定
香港保险,看上去很美——提示香港保单的法律风险
你还在担心什么——解读常见的保险认识误区
第七章 人寿保险投保法律实务指导
3分钟看懂保单——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什么是保单的现金价值——保单现金价值的概念和作用
薛律师帮你做投保达人——投保人的权利、义务
你知道该给谁投保吗——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
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受益人的权利、义务
慧眼识保险——如何选择优质的保险服务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税收是什么?马克思说:“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美国大法官霍尔姆斯说:“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可以说,没有税收,就没有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文明和每一个人的幸福生活。
现代人,无论是经营企业,还是个人收入,甚至在消费中,都要缴纳各种税款。改革开放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一部分人富起来以后,造成的贫富差距问题也十分明显。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调整贫富差距就成了国之重任。但是,哪个精明的大富豪能心甘情愿地接受天文数字般的巨额税负呢?可见,调整贫富差距真心不易。如果遇到经济不景气,有些小企业要是依法缴纳税款,就会马上关门大吉。有人为了逃避税负,甚至铤而走险,触犯了刑法。2004年,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被以偷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710万元,主管财务的总经理靖某作为直接责任人,被以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从前我们说的“偷税罪”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中被改为“逃税罪”,这个罪名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可见,法律红线高悬,违法逃税是要受到严厉制裁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什么合法节约税负成本的好办法呢?我们先来看看国外的富豪们都是怎么变着花样避税的。“地产巨鳄”利昂娜·赫尔姆斯利曾说,只有小人物才缴税。那些财富都是天文数字级别的大富豪、“大人物”都是怎么做的呢?有些手段听上去如天方夜谭。根据英国税法,每年在英国居住的时间不超过90天,不用缴税;而剩下的275天里,只要午夜前不在英国也可以不用缴税。据说,一名英国富豪常打飞机在英国领空溜达到午夜后再回到英国机场降落。瑞典本土富豪—宜家创始人坎普拉德被本国的劫富济贫的税收体系吓跑,移居瑞士。全球越来越多的富豪放弃了国籍,开始寻找他国避税天堂。
再来看看我国的税收法律规定。2014年,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从高净值人士的个人财富方面,我们来说说个人所得税。来看看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可见,个人所得缴税范围之广泛。
那么,我国的高净值人士有什么合法节税的好办法呢?请注意《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注意第五条:保险赔款。这就是大家常说的保险避税的法律依据。不过薛律师在此要特别提醒大家,对于没有发生保险事故的分红保险红利及其利息不属于“保险赔款”,是不能免税的。毕竟保险的意义是在遭受损失后取得赔偿。
随着中国高净值人士的数量和资产总额的不断增加,未来,我国会继续降低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增加高收入群体的税负。同时,我国房产税、遗产税的征收也指日可待。税收筹划是每位高净值人士的必修课。高净值人士合法节税,势在必行。保险这个节税神器,你值得拥有!
富爸爸,遗产税就要来了
保险对遗产税的节税作用
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说了一句非常著名的话:除了死亡和税收,没有什么是确定的。借言于人生死亡的不可避免,凸显逃避税收负担的困难。生者一生缴税不算完,离世后还有一笔巨额税款让继承人去承担,这就是遗产税。
巴菲特和比尔·盖茨曾一度游说全球亿万富豪们在生前或死后捐出半数财富,获得众多响应。很多人认为,人家西方人境界真高,视金钱如粪土,钱不留给儿女,都拿去搞慈善了!其实,很多国家遗产税比例非常高,如果不去搞慈善,富豪们的财富在被继承时将面临严重的缩水。所以富豪们纷纷成立慈善基金,数十亿地往里砸,其中的秘密是慈善捐款不征收任何税费,而且很多基金实际都是由富豪的子女掌管,名声、避税、传承,样样都没落下。现在你知道,为何富豪爱慈善了。不能否认,富豪们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但如果没有高昂的遗产税,或许就没有这么多慷慨解囊的富豪了。所以说,光靠道德约束是无法解决贫富差距的社会问题的。
遗产税在平衡社会财富分配上的社会意义远远大于其财政意义。政府通过财政支出重新分配这部分社会财富,限制财富向少数人集中。富家子弟世代继承巨额财富坐享其成,可能导致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财富的巨大差距可能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这就需要通过遗产税来进行调节。遗产税可以调节消费、投资与储蓄之间的平衡,还能够鼓励参与慈善事业。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允许对慈善捐赠的财产免征遗产税,进而推进了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因此,遗产税能实现增加财政收入、保障社会公平、刺激慈善募捐的三大功能,全世界大部分国家都开征了遗产税。
遗产税对于富人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用数字说话。请看几个案例。
歌手“猫王”1977年过世时留下了超过1000万美元的遗产,虽然他生前留有遗嘱,但在缴纳完遗产税并付完遗嘱认证和遗产分配费用以后,只剩不到300万美元,财富缩水超过70%。
而中国台湾的富豪蔡万霖,他在2004年辞世,按当时税率核算,遗产税高达782亿元新台币,但其生前已经通过购买巨额人寿保险、设立信托等方式做好规划,终他的继承人只缴纳了6亿元新台币,完美实现了财富传承。据处理后事的负责人说,蔡家的理财专家少说有两三百人,如果还没有做好财务节税规划,就太小看国泰金控集团了。
另一位中国台湾富商王永庆2008年突然离世,没有遗嘱,引发了激烈的遗产争夺战。300亿遗产(新台币,下同)经初步核算,继承人面临着147亿元的高额遗产税。扣除巨额的慈善捐款后,终核定遗产净额238亿元,王家继承人仍缴纳了119亿元的税款,创下中国台湾地区遗产税纪录!而且这119亿元是继承人通过借款筹集的现金!
没有筹划,财富一瞬间缩水;有了筹划,省了近800亿元!多么悬殊的差距!所以,合法进行税务筹划对于高净值人士十分必要。
虽然我国现在没有遗产税,但在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月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全国设立14种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其中就包括遗产税,鉴于当时的经济条件没有开征。此后,在1953年进行的税制修正中,遗产税被取消。随着一部分人已经在改革开放中先富了起来,为了缩小贫富差距,国家开始为遗产税的开征做准备。
1988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要研究开征遗产税。在1994年实行的税制改革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遗产税被重新设立。随后,遗产税立法目标被写进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九五”立法工作计划,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和199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曾提出要开征遗产税。2004年有新闻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该草案2010年又进行了修订。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不是官方公布的文本,但结合国外遗产税的征收情况,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如果未来开征遗产税,人寿保险是否能够实现我们说的避税呢?其实我不太喜欢用“避税”这个词,我们应该说人寿保险的赔偿金是否缴纳遗产税。缴纳遗产税的前提需要赔偿金是遗产。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由此可见,除以上三种情况外,保险赔偿金是受益人的财产,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不用缴纳遗产税。
据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第五条,下列各项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各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让时,仍需自动申请补税;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发明并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征的遗产税;国务院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的其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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