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108061058
蹇蹇:忠直貌。作者以此作为书名,意在表达自己对国家的忠诚刚直、鞠躬尽瘁。
《蹇蹇录》系日本前外相陆奥宗光所撰外交回忆录。陆奥宗光是日本明治时代极为重要的政治家、外交家,他主导的日本19世纪末期的外交思路和外交方式,被后人称为“陆奥式外交”。本书主体内容涉及甲午战争前后,即从朝鲜东学党起义到俄、德、法三国“干涉还辽”这一时段内的日本外交活动。陆奥宗光本人作为当时伊藤博文内阁的外相,参与几乎所有的重大外交决策。在这本回忆录中,他围绕自己的亲身经历,细致入微地记述了日本与英、法、美、德、俄等国,以及与清国和朝鲜的外交往复,包括彼时外交文书的具体内容,驻外大使的密电和政府高层会议上的言语交锋等等机密内容,以及如何在中日(马关)谈判中运用各种手段,逼迫李鸿章签订不平等条约,为日本攫取巨大利益的细节。书中虽不可避免地带有作者虚饰自矜的色彩,但总体而言,仍是研究那段历史绕不开的珍贵史料。
章 东学党之乱
东学党之乱
对朝派兵的朝政决定
日清两国在朝鲜的权利之争
袁世凯、汪凤藻等人的谬见
朝鲜国王向清国乞求援兵
第二章 日清两国对朝出兵
《天津条约》
清国政府就对朝派兵向我政府的行文知照以及帝国政府对清国政府公文中“保护属邦”一词的抗议
帝国政府就对朝出兵向清国政府提出照会
第三章 大鸟特命全权公使的归任及其就任后
大鸟特命全权公使的归任
大鸟公使率领水兵进入京城
欧美各国官民在朝鲜国的情况
第四章 关于为改革朝鲜内政派遣日清两国共同委员的提案
关于向朝鲜派遣日清两国共同委员的阁僚会议
透过清国特命全权公使汪凤藻向清国提出对朝派遣日清两国共同委员的照会
清国政府对设立日清两国共同委员提案提出异议
日本政府对清国政府发出的封绝交书
第五章 关于朝鲜改革与清、朝宗属关系问题的概述
西欧新文明与东亚旧文明的冲突
我国朝野对朝鲜内政改革问题的议论
关于朝鲜问题的主题与客题的关系
第六章 朝鲜内政改革的期
清将叶志超发给袁世凯的电报
关于朝鲜内政改革的密令
大鸟公使对朝鲜内政改革的建议
朝鲜国王发布罪己诏
电令大鸟公使采取终手段
大鸟公使向朝鲜政府发出的后通牒
袁世凯的突然回国与驻扎龙山的帝国军队进入京城
大院君的入关与朝鲜国王请求参见大鸟公使
宣战诏书
第七章 欧美各国的干涉
俄国的劝告
李鸿章与卡西尼伯爵的谈判及俄国政府的劝告
我国政府对上述劝告的回复
俄国政府劝告日清两国应对等撤兵
我国政府对俄劝告的回复
俄国政府就日本政府的回复发来公函
俄国政府警告,日本帝国对朝鲜的要求中若有违朝鲜国与列国间缔结的条约,俄国政府绝不承认其有效性
英国的调停
英国驻北京特命全权公使欧格纳与总理卫门的商讨
英国的调停
小村代理公使依照欧格纳的居中斡旋亲赴总理衙门,清国政府未提出任何新方案
帝国政府电令小村代理公使,向清国提出第二封绝交书
清国政府倾向于俄国调停的原由
英国政府的再次调停
我政府对上述调停的回复
英国政府声明,日本政府此次对清政府的要求与曾表明的谈判基础相互矛盾并超出范围,宣告若固执其方针而导致日清两国开战,日本政府应对此负责
帝国政府对此的回复
英国政府提出照会,希望承诺今后即便日清两国开战,亦不会在清国上海及其周边作战
英国政府提议日清两国军队各自占领朝鲜然后再作商议
美国的忠告
美国的忠告
政府对此的回复
与其他国家的关系
欧美各国的中立
第八章 六月二十二日以后至开战期间李鸿章的地位
李鸿章的外交方针与军事谋略
李鸿章的经历
长毛贼与捻匪
天津暴乱
清皇帝下旨追究李鸿章的失察失责
第九章 朝鲜事件与日英条约的修订
条约修订的历史
对条约修正案调查委员的诏敕
单方面对等条约方案的全面修订
我政府与英国政府再度开启条约修订谈判
攘夷保守论的盛行
英国政府照会我政府,称在得到有关朝鲜雇佣科尔德威尔之事和日本军用电缆贯通仁川外国人居留地之事得到满意答复前拒绝签订新条约
我政府对上述问题的回复
《日英条约》的签订
旅顺口屠杀事件与《日美条约》的关系
第十章 牙山与丰岛之战
朝鲜政府向欧美各国发出的有关清、朝宗属关系的公文
巨文岛事件
牙山开战前的对朝政策
“高升号”事件和青木公使有关该事件的电文
英国政府关于该事件的照会
末松谦澄法制局长有关该事件的报告
胡兰德和韦斯特雷吉两博士的意见
第十一章 朝鲜内政改革第二期
临时合同条款
《日朝攻守同盟条约》
〇院君的复仇策略
金、鱼内阁
改革派与军国机务处
大院君和朝鲜内阁成员与驻平壤清将领间的密函曝光
日清两国军队各占领一半朝鲜国土的格局
商讨对朝策略的内阁会议
朝鲜国的铁道和电信问题
大鸟公使的召回与井上伯爵的赴任
第十二章 平壤和黄海战役的胜利结果
平壤、黄海战役后欧洲各国的舆论
平壤、黄海之战获胜后我国国民的愿望
内外形势的冲突
第十三章 领事裁判制度与战争的关系
治外法权和领事裁判制度的区别
英国人皮戈特的领事裁判论
美国人乔治?卡梅伦和约翰?瓦尔德事件
英国公使对上述事件的抗议
日法两国政府对上述事件的争议
在佐世保捕获审检所对英国商船“益生号”所进行的审判
长毛贼动乱时期欧美各国在清国滥用领事裁判权
第十四章 媾和谈判开始前清国及欧洲列强之举动
清国各省督抚关于媾和得失之奏议
德璀琳赴神户
德璀琳出使之目的
英国政府尝试由欧洲列强进行联合调停
英国政府以朝鲜独立与赔偿军费等两项条件再次进行调停
对英国提案之回答
国政府对英国政府提议之回答
英国政府联合调停提议之失败
德国皇帝嘲讽英俄两国对日清两国的态度
第十五章 日清媾和之发端
美国政府提出进行友好调停
我政府对此之答复
〇清国政府通过驻北京、东京美国公使向我政府提出和谈请求
〇清国政府照会称任命张、邵二使为全权委员并派来日本
我国朝野关于媾和条件之冀望
关于我政府应否将对清媾和条件预先告知欧美各国的内阁会议
在广岛大本营召开的关于媾和条约草案的御前会议
伊藤内阁总理大臣之奏言
伊藤内阁总理大臣与余被任命为全权办理大臣
第十六章 广岛谈判
清国张、邵二使抵达
广岛谈判的次会谈
广岛谈判的第二次会谈
伊藤全权办理大臣的演说
张、邵二使归国
第十七章 下关谈判(上)
清国政府通过美国公使通知,任命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前往日本
李鸿章抵达下关
下关谈判的次会谈
清国全权大臣提议休战
下关谈判的第二次会谈
我国全权大臣对清国全权大臣休战提议之回答
下关谈判的第三次会谈
清国全权大臣终于撤回休战提议
李鸿章遇刺及休战条约
李鸿章遇刺
伊藤全权大臣赴广岛
下关谈判的第四次会谈
伊藤全权大臣返回下关签署休战条约
第十八章 下关谈判(下)
媾和条约之签署
我媾和条约方案送达清国使臣
清国全权大臣对上述方案之回复
我全权大臣对清国全权大臣答复之驳斥
李经方被任命为钦差全权大臣
清国全权大臣提出针对我媾和条约方案之修正案
下关谈判的第五次会谈
我全权大臣提出对清国全权大臣修正案之再修正案
下关谈判的第六次会谈
下关谈判的第七次会谈
媾和条约之签订
清国全权大臣归国
我全权大臣抵达广岛后即刻赴行宫面圣并就条约签订结果复命
〇媾和条约及附约之批准
内阁书记官长伊东巳代治作为全权大臣被派往芝罘
媾和条约批准交换结束
第十九章 俄、德、法三国之干涉(上)
政府对此之措施
俄国的忠告
向西公使所发关于三国干涉的次电训
关于上述事件向加藤公使所发电训
关于上述事件向栗野公使所发电训
西公使之回电
加藤公使的次回电
加藤公使的第二次回电
栗野公使的回电
高平公使的来电
向西公使所发的第二次电训
西公使的回电
京都会议
帝国政府对俄、德、法三国政府约定放弃奉天半岛
第二十章 俄、德、法三国之干涉(中)
三国干涉之由来
三国干涉前后的俄国形势
俄国政府建议日俄两国政府相互交换意见
俄国公使希特罗渥再度提议日俄两国交换意见
西公使的密函
三国干涉前后德国的形势
青木公使关于德国态度突变的来电
高平公使关于德国与俄法结盟一事的来电
加藤公使关于与德国驻英国大使谈判的来电
三国干涉前后法国的形势
第二十一章 俄、德、法三国之干涉(下)
结论
辽东半岛归还后国人的不满
当时的内外形势
《圣斯特法诺条约》
解说——《蹇蹇录》刊行情况
序言
《蹇蹇余录草稿缀》
《蹇蹇录》——外务省次刊本
蹇蹇录》——外务省第二次刊本
关于本文库的校注
一、 自明治二十七年(1894)四、五月之交,朝鲜东学党动乱以来,征清之举大显奇功,其间,虽有俄、德、法的干涉,但终以翌年(1895)五月八日,进行了日清媾和条约的批准换文。本书之主要目的乃是记述此阶段的外交策略梗概。
二、 余自今年六月以来,得暇养疴,居住于大磯。十月中旬,因要务不得不暂返东京,然病情加重,医嘱甚严,遂再回大磯,静养至今。本书即是返回之后抱病起草,直至今日傍晚勉强脱稿,其中的记述多为余胸臆所存,未能一一加以引证,因此存在谬误在所难免。至于重要问题的记述,因余当时鞠躬尽瘁,苦心经营,深深印入脑海之中萦绕不去,身为局中之人,叙述所见所为,虽未得旁人首肯,但自信绝非道听途说、人云亦云。
三、 本书原本以叙述为主,而非议论,但因要明了叙述事实出自何因,间或多少穿插了些许议论,故可将本书中的议论视为记叙的注释。
四、 毋庸置疑,本书所记叙之事大抵基于外务省的公文记录,然所有外交公文皆表现含蓄,其真意不表露于外,因此泛泛读来,往往有如同嚼蜡之感。故在本书中解剖所有的事实真相,并对其中奥秘毫不掩饰。比喻说来,公文记录如同地形的实测图纸,唯要求其山川的高低深浅不失尺度,但若要进一步探究其山容水态之真实面貌,那就得另有绘画写生。本书的目的,乃创作当时的外交写生画卷,各位看官若将公文记录与本书彼此对照,便可兼顾山水之尺度与自然之风光,感知当时外交之全貌。。
作 者
明治二十八年(1895)除夕之夜于大磯
我国曾不止一次出版过《蹇蹇录》的中译本。本版为引进日本岩波书店出版的由日本相关领域著名学者中塚明校注的权威版本,除《蹇蹇录》本体外,尚有中塚明对不同版本的《蹇蹇录》所做的118条校注。读者通过对陆奥宗光对不同版本的《蹇蹇录》的修改情况的说明,可以一窥其隐秘的内心活动,也更有利于理解日本当时的历史状况。因此,校注部分也是《蹇蹇录》不可删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蹇蹇录》的刊行和校注情况,中塚明在书末还做了长篇解说,节录如下:
关于本文库的校注
陆奥宗光在明治三十年(1897)年五月的《世界之日本》第十五期上,写了《各元老谈话之习癖》一文,对自己做了如下描写:
陆奥之喜好谈话犹如伊藤、大隈。然而他动辄陷于多辩,又其谈话中虽不无如伊藤般讲评书式的谈话,但更有辩论之癖,往往口角飞沫,与人争论。有好胜之癖,不厌于乘胜追穷寇。故其谈论引证明晰,论旨正确,不予对方以反驳之时间,因此有时不免使人甚感不平不满。然而其虽有上述纵论放谈之习惯,其间却颇为慎重,绝不令他人得窥其胸中之秘,亦尽量避免因其诺言而造成他日之困难。……至于属其胸中之秘的所谓外交之微妙处,无论何等场合均不予泄露。故虽与其长时间对话之后,亦无人能推测其究竟将以何种外交上之秘策解决此重大事件之谈判。……其看似大胆豪放,实乃小心谨慎之人。(《伯爵陆奥宗光遗稿》收录。同书,613-614页)
从《蹇蹇录》草稿到第二次刊本,由口述开始,虽能发现数次推敲的痕迹,但仍能看出陆奥对自己“谈话癖”的评论确实恰当。
渡边修二郎曾对《蹇蹇录》评论道:“此书虽首先自朝鲜事件说起,并及于与清国争端之始末并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但要而言之,全篇之要点在于辩解归还辽东乃迫不得已之事。”(无号外史评《外交始末蹇蹇录》,东阳堂支店,1898年销售,193页。所谓“无号外史”,即渡边修二郎)他认为此书专为解释三国干涉之处理问题而著,这种说法似过于片面。
位于藩阀之外,经历过幕府末期的苦难生活,到了明治时期还曾体味过牢狱之灾的陆奥宗光,登上了“元勋总动员”的第二次伊藤博文内阁的外务大臣这样一个显要职位,“在攀登权力阶梯的比赛当中,……如今已有将明治时期十几年的‘落后’态势弥补回来之感”(萩原延寿:《陆奥宗光》,神岛二郎编《现代日本思想大系,第十卷——权力的思想》收录,筑摩书房,1965年,146页)。此时,日本终于寻找到从不平等条约中解放出来的突破口,并于日清战争中获胜,开拓了一条牺牲朝鲜、中国以与帝国主义列强并肩的重要道路。陆奥作为外务大臣而位于修改条约与领导战争的核心位置。这时的他不管是作为一个公务人员还是作为一个单独的个人,都应当能感受到内心的骄傲与自豪。促使他全身心投入《蹇蹇录》的著述之中的,应当就是这种骄傲与自豪。正因如此,他的“喜好谈话”“辩论之癖”“乘胜追穷寇”的风格,从《蹇蹇录》的草稿到刊本当中随处可见。这也是为什么大家认为在近代以来日本的政治家、外交官的众多回忆录当中,再也没有如《蹇蹇录》一般直率的——有时也可称为“主观的”,甚至可称为“片面的”——记录的缘故。
与此同时,陆奥的“其间却颇为慎重”“亦尽量避免因其诺言而造成他日之困难”“看似大胆豪放,实乃小心谨慎之人”等特点,在推敲之后也非常明显。
很多人认为《蹇蹇录》是一部一丝不漏地记载日清战争期间外交方面所有事宜的著作,但如今用以《陆奥宗光相关文书》为首的已公开的外交相关记录加以对照的话,会发现陆奥并没有将所有事情都毫不掩饰地讲述出来。对日本能够造成“不利”的事情,陆奥并未提及。而且,从《蹇蹇余录草稿缀》修改前的原文到第二次刊本,一些人物——尤其是伊藤博文、山县有朋、西乡从道、川上操六、桦山资纪等人,在日清战争中的言行,凡是被认为可能会在后来给他们本人或者是作为记录者的陆奥自己造成牵累的,具体的人名全都予以删除。虽说这样做有可能是受到了中田敬义的暗示,但更多则应该是基于陆奥本人的考量。
当然,正如前文所述,从草稿到第二次刊本之间的修改极多,范围极广,绝不仅仅限于与具体人物的言行相关之处。
因此,本文库的校注主要是将《蹇蹇录》在完成过程中(《蹇蹇余录草稿缀》——次刊本——第二次刊本)被删除、被修改之处的原文加以再现。若能有助于读者从陆奥的推敲痕迹中了解其微妙动摇的心情,并进而厘清日清战争期间日本外交的微妙之处,则感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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