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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22838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任务和系统工程,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方便企业和群众的不动产等级体系,对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不动产登记规范集成》对涉及不动产登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进行汇编整理,旨在为读者查阅相关规范提供指引。
《不动产登记规范集成》旨在对不动产登记规范、流程、文书等信息予以尽可能全面的汇编和整理,具体分为总则、不动产权利登记、其他登记、法律责任与法律适用多个方面。其中不动产权利登记又具体分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海域使用权登记、地役权登记、抵押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规范集成》主要针对的读者是希望在不动产登记方面得到快速检索指引的当事人和专业人士。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概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节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参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2007.3.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7.29修订)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1999.9.17)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2014.12.29)
第二章不动产登记簿
第一节不动产单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节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二节不动产登记簿管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节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参考规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2015.2.15)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2015.3.30)
附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节录)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的函(2017.7.3)
附件: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节录)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2017.8.24)
第三章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一节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节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二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节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参考规定·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2018.3.2)
第四章不动产登记程序
第一节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节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二节受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三节审核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节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四节登簿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五节依嘱托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六节不动产权属证书与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节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参考规定·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2016.7.1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12.6)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4.15)
附件: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
第二编不动产权利登记
第五章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第一节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二节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三节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更、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参考规定·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2011.5.6)
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2011.11.10)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2013.9.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8.7)
第六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一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二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三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四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五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六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七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八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参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2007.3.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8.2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5.19)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6.11)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9.28修订)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2011.1.26修正)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3.8)
划拨用地目录(2001.10.22)
房屋登记办法(2008.2.15)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2015.7.10)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2016.12.8)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4.28)
附件: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2017.9.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6.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11.5)
第七章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一节概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第二节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三节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五节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参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2007.3.16)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2010.3.2)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2010.12.3修正)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2014.8.1)
附件: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12.16)
第八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第一节概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第二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三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四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五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参考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2007.12.30)
第九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第一节概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第三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第六节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参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2007.3.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9.8.2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09.6.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11.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2012.6.2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1.19)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2016.6.2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2009.12.29)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2014.1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2016.10.30)
农业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建设的意见(2016.5.24)
农业部等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工作的通知(2016.4.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7.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1.9)
第十章海域使用权登记
第一节概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第二节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三节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四节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五节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六节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参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10.27)
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2006.10.13)
第十一章地役权
第一节地役权的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二节地役权的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三节地役权的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四节地役权的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参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2007.3.16)
第十二章抵押权登记
第一节概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第二节抵押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三节最高额抵押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第四节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第五节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参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2007.3.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节录)(1995.6.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00.12.8)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01.8.15修正)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2016.7.5修订)
中国银监会、国土资源部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业务经营中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5.15)
第三编其他登记
第十三章更正登记
第一节依申请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二节依职权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十四章异议登记
第一节申请异议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二节注销异议登记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十五章预告登记
第一节预告登记的设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二节预告登记的变更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三节预告登记的转移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四节预告登记的注销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十六章查封登记
第一节查封登记的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第二节查封登记的注销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节录)
·参考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04.11.4)
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2004.2.10)
第四编法律责任与法律适用
第十七章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节录)
第二节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节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第三节当事人的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节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第四节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登记资料和登记信息的法律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节录)
第十八章法律适用
第一节权属证书的延续性与过渡规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节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第二节不动产信托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第三节军队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参考规定·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2016.12.20)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2010.5.24)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11.1.25修正)
第五编相关文书
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A.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第二节通知书、告知书
A.2.1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
A.2.2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
A.2.3不动产登记补充材料通知书
A.2.4不动产登记补充材料接收凭证
A.2.5不予登记告知书
A.2.6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退回通知书
A.2.7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
第三节公告文书
A.3.1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A.3.2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A.3.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A.3.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第四节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
A.4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
第五节询问记录
A.5询问记录
第六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文书
A.6.1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A.6.2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受理凭证
A.6.3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予受理告知书
A.6.4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第七节授权委托书
A.7授权委托书
第八节承诺书
A.8承诺书
第九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A.9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导言
不动产登记,是指国家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有关国家机关的嘱托或依照法定的职权,将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权利状况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予以公示的活动。
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13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指出,要把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作为转变国务院机构职能,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的重要举措。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是基础性制度建设的任务之一。
2013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指出,由中央编办负责,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同时,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这一部分提出要求,”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随后,11月20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会议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减轻群众负担。一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二是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三是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职责整合工作的指导,加快清理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有关事项的整理交接,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有序、平稳推进。
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颁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2015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1月1日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公布了该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施行,对于规范和指导我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2016年5月30日,国土资源部又发布了《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各类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主体、提交材料、审查要点等内容,规范了登记资料管理和相关文书格式,为不动产登记的真实、准确与完整提供了更好的指引作用。
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指出,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方案提出,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其主要职责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决定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任务和系统工程,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方便企业和群众的不动产等级体系,对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本书对涉及不动产登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进行汇编整理,旨在为读者查阅相关规范提供指引。
囿于编者水平所限,本书不足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2018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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