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81601
目睹各色的故事并参与其中,是法律职业的额外收获;以中立角度来评价世事,是法律职业的人文情怀。作品如聊天,如说书,从坊间段子到案件事实到法庭较量都娓娓道来,语言平实生动,诙谐中不失法理,洒脱中不乏思辨,雅俗共赏。
律师职业给人的额外福利是,可以听到、看到或是亲身参与各种各样的故事。就像社会的一个纵切面,无论是高官巨商,还是平民底层,抑或是边缘人群,都有可能接触的到。本书则是一位刑辩律师以洒脱的文笔讲述的目睹或参与的各种故事。
(一)开篇:是非经过不知难
(二)“小金库”让女会计成了第二被告人——某设计院私分国有资产案
(三)某地税局局长受贿案——“一对一”贿赂案里的细节
(四)轻奢消费涉嫌职务侵占——合资企业高管差点被判贪污
(五)国企副总巨额贪污案——资金捭阖终成黄粱一梦
(六)公房管理员的空手道——邴某伪造公文证件、贪污案
(七)都是浒苔惹的祸————渔政油补贪污案二审改判
(八)钱比蛇毒——伙同公务人员构成贪污共犯
(九)有规则无原则,有界限无底限——某组织部长贪污受贿案
(十)小哥与老炮儿之争——城东夜总会枪击命案
(十一)没做成的精神病鉴定——老乡故意伤害致死案
(十二)梦魇之夜——光棍汉盗劫杀人焚尸案
(十三)未曾绽放就枯萎——学院女生持刀行凶命案
(十四)过火——物流圈雇凶伤人命案
(十五)夺命的镐棒——疑似非法拘禁的绑架案
(十六)法庭首秀——某夜店群殴命案略记
(十七)都是朋友惹的祸——荒唐的制造毒品案
(十八)换命——袍哥与警察跨省贩毒案
(十九)歧途——广东青年运输毒品案
(二十)重生——零口供的以贩养吸案
(二十一)吞钩——容留与贩卖竞合的毒品案
(二十二)情殇——情侣贩运毒品案
(二十三)做局——粤港老千诈骗案
(二十四)纸上富贵梦——某船东集资诈骗案
(二十五)同去独来归——某科员破坏计算机系统案
(二十六)如果大海能够——两件普通的单位走私案
(二十七)为人谋而不忠乎——代理某国企集团报案
(二十八)钢铁是眼泪炼成的——略谈钢贸行业那些事
(二十九)是非恩怨转头空——虚开发票惹麻烦
(三十)安心走好路,莫问江湖事——打黑1号专案杂记(上)
(三十一)安心走好路,莫问江湖事——打黑1号专案杂记(下)
(三十二)请别叫我“社会青年”——讨债引发的拘禁勒索案
(三十三)父与子——西北冷娃非法拘禁案
(三十四)迷惘的少年——未成年人持刀伤害案
(三十五)相当于无罪辩护——征地引发的寻衅滋事案
(三十六)正义女神蒙着眼——关于报案的那些事
庄慧鑫律师要出本书,讲述他在刑事案件辩护过程中的真实故事,特地叮嘱让我帮他写个序。我几乎没有犹豫,就一口应承下来,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选题,法律冲突总是很有戏剧性,而影视剧里的案情又常常被法律人士指出有专业的漏洞,律师来讲故事,这个矛盾似乎就可以化解了。这样则既能让读者深入浅出地得到普法教育,又能展示那些“生活总是比戏剧更戏剧”的案发实际情况,消除那些以讹传讹的马路消息,从而还原那些曾经引发众说纷纭的案件真相。
马尔萨斯曾经说过:“这是一个虚假的世界,因为你听不到所有的真实。”然而,这本书的问世,将会告诉我们什么叫做真实。
在今天这种急功近利的社会环境下,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能舍去各种各样的应酬,让自己在外部的浮躁中冷静下来,回归一种寂寞枯燥的安静生活,已经实属不易,而把自己放置到电脑前,或泡一杯茶,或点一根烟,去完整地梳理那些过往并累以成卷,坦率地说,这就非常值得人们的尊重,因为我知道,码字是一个苦差事,码出一些能发人深省的文字更苦。或许真有那么种惺惺相惜的渊源,这算是我接受庄律师邀约的原因吧。
律师出书屡见不鲜,大部分都是一些比较专业的读物,对于普通读者而言比较生涩枯燥,所以关注度不是很大。而我读了庄律师这本书的书稿后,觉得耳目一新,书中的案例故事引人入胜,对世态人情的展现发人深思。比如,在这本书中,他以见证者的身份描述了时下的一些热点话题,从经济到社会,从反腐到打黑,通过律师的视角,在大量阅卷的基础上将案情展开,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个鲜活的故事,然后再客观公正地评析每一个涉案人员,把犯罪事实,犯罪证据和律师的辩护意见等,分别做了比较完整的转述,甚至到最后法院量刑的依据,都一一做出了系统和详尽的记录,无论技术层面或案情分析层面,都能够做到严谨有据,丝丝入扣,同时,又能够跳出法条案例的呆板和枯燥,以飘逸的文笔触及生活的复杂和人性的贪婪,引发人们的思考。
我个人认为,无论从事哪一种行业,首先一步是需要勤奋,尽管天赋很重要,但是勤奋却是实现目标的唯一捷径。我想,庄慧鑫律师也的确是这样做的,从他收集了这么多的案头来看,毫无疑问他是做足了功课。通过自己充满个性的文字把一起起案子梳理开来,再冷静地加以剖析,形成了现在的这部书稿。由此也可以看出,他在日常工作中的细致,甚至让我这个职业从事文字工作的人看到,也不由地肃然起敬。
书,是通过文字的表达方式把作者的思想传递出去的一个主要途径。我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既然已经成为了作品,作者也就没有了话语权,无论读者站在哪个角度上来评价,对于作者而言都需要认真的听。
就我个人而言,希望庄慧鑫律师还能够再写出另外的作品,通过这样的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律师在每一起案件中的精彩表现。因为我们对法律案件充满了好奇和想象,他的书则像与老友聊天,令人愉悦而有收获。但愿我啰哩啰嗦的这段话,不会影响到读者的阅读情绪,就像一桶纯净的水,被一双干净的手伸入又快速的抽出一样,希望什么也没有留下,只有这本书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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