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25808
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战略思想涵盖了国家安全体系的11个范畴,外空安全并未被包含在上述范畴之中,但在国家安全基本法–《国家安全法》中予以体现并列在”核安全”之后。随着人类社会对于空间技术和外空资源的日益倚重,外空安全将会逐渐成为《国家安全法》中规定的”其他重大利益”中的极其重要的部分,需要完备的法律规制。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对外空安全的规制更多地被指向了国际法范畴,而中国在促进外空安全国际法治过程中的定位、方法以及所持理念,则是本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我国2016《中国的航天》白皮书提出的”全面建设航天强国”之”全面”的应有之义,也是我国首倡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外层空间的重要注解。
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提出应努力推动国际安全的建设,国家安全以国际社会整体安全为依托,这些理念在外层空间这一”国际公域”体现尤为明显。基于此,《”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外空安全国际法治研究》从”外层空间军事利用及武器化”、”空间碎片”以及”空间矿产资源开采”三个与外空安全相关因素切入,对外空安全国际法治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在总结我国在上述领域推动国际法治已有贡献的基础上,提出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贡献中国力量,建设外空安全国际法治的中国方法的建议措施。
章“总体国家安全观”与外空安全国际法规制
节外空活动与国家安全:兼及“外空安全”的含义
一、外层空间自由探索和利用:连接外空活动与国家安全的前提
二、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防止外层空间军备竞赛和武器化
三、保障外空资产安全:空间碎片减缓与移除
四、外空安全的内涵总结
第二节“总体国家安全观”与外空安全国内立法:关注《国家安全法》对外层空间活动的规定
一、“外空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地位
二、“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的不同领域安全立法及外空安全立法定位
第三节“总体国家安全观”与外空安全国际法规则制定
一、“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我国推动外空安全国际法建设提供了实施措施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为外空安全国际法建设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
(一)“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与外空安全国际法制定
第四节基本研究框架
第五节本章小结
第二章现行规制外空安全国际法规范:公平、合理地保障外空安全的有效措施
节外空法规则的不同发展阶段:保障外空安全法律规范“形式”的转变
一、“空间条约”阶段
二、“外空软法”阶段
三、“外空软法”第二阶段
四、“国内立法”阶段
第二节1967年《外空条约》及1996年《国际合作宣言》:保障外空安全基本法律原则及推动公平、合理开展空间活动的初步尝试
一、《外空条约》——保障外空安全(security与safety)的原则性规定
(一)《外空条约》序言及第3条:为和平目的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及外空活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二)《外空条约》第4条:禁止在外空包括月球及其他天体放置武器
(三)《外空条约》第9条:避免外空环境污染
(四)《外空条约》第11条:促进外空活动合作及信息分享
二、《国际合作宣言》:推动公平、合理开展空间活动的初步尝试
(一)《国际合作宣言》的制定与公平、合理地利用外层空间
(二)《国际合作宣言》对于实现外空安全的促进作用
第三节保障外空安全国际法规范发展历程及发展概述
一、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及武器化国际法规范发展历程及进展
(一)不同发展阶段的外空法规范与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及武器化
(二)对于外空军事利用以及武器化的专门规制:以《国际电信公约》与《反导条约》为例
(三)国际组织和机构对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及武器化国际法规制的提议
二、空间碎片治理国际法规制发展历程及进展
(一)不同发展阶段的外空法规范与空间碎片治理:以空间碎片减缓为主
(二)空间碎片治理国际法规范发展
三、小行星矿产资源开采与外空安全的关系及国际法规制
(一)小行星矿产资源开采与外空安全
(二)小行星矿产资源开采国际法规制现状及新发展
第四节本章小结
第三章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及武器化的国际法规制:传统意义上的外空安全
节《外层空间活动中的透明度和建立信任措施问题政府专家组报告》——通过信息分享防止军事冲突、促进区域和全球稳定的手段
一、《专家组报告》的制定及外空活动透明度和建立信任措施
二、《专家组报告》主要内容
(一)外层空间的透明度和建立信任措施一般特征和基本原则
(二)外空活动透明度和建立信任措施的具体措施建议
三、《专家组报告》与防止外空军备竞赛
第二节欧盟《外层空间活动国际行为守则草案》:保障外空安全及可持续发展的软法措施
一、《CoC草案》的制定及发展
二、《CoC草案》内容分析:以2014年版本为基础
(一)基础性条款:目的、适用范围及一般原则
(二)外空活动的安全(safety)、安保(security)及可持续性
(三)合作机制
(四)组织方面内容
三、《CoC草案》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签署《CoC草案》对自由进入外层空间是否存在消极影响?
(二)《CoC草案》法律约束力缺失对保障外空安全是否具有实际意义?
(三)欧盟主导是否影响《CoC草案》被广泛接受?
四、《CoC草案》关于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的规定及其对相关国际规范制定的意义
第三节中、俄《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通过条约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及武器化的尝试
一、中国对制定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及武器化国际法的贡献及《PPWT草案》的提出
二、《PPWT草案》的主要内容及评析:以2014年修改版本为基础
(一)定义
(二)关于权利、义务的实质性规定
(三)条约执行机构及争端解决
(四)关于国际组织加入《PPWT草案》的规定
三、《PPWT草案》存在的缺陷分析
(一)《PPWT草案》缺少有效核查机制
(二)《PPWT草案》适用范围较为狭窄
四、《PPWT草案》作为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和武器化谈判基础的优势:与《CoC草案》比较分析
(一)以具备法律约束力的条约作为建立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国际法规范体系的合理性
(二)以裁军谈判会议为平台推动具有国际意义法律措施谈判的优势
(三)以外空军备竞赛和武器化为主要规制对象,区分外空安全军事和民事方面的积极意义
第四节联合国大会《不首先在外层空间放置武器决议》:推动《PPWT草案》进一步发展的有效措施
一、《不首先在外层空间放置武器决议》的主要内容及其对《PPWT草案》发展的推动
(一)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目标,确认制定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国际法规范的必要性
(二)提出以《PPWT草案》为基础巩固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国际法制度
(三)重申裁谈会作为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多边谈判场合,客观上肯定了《PPWT草案》区分外空安全军事和民事方面的做法
二、《不首先在外层空间放置武器决议》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外空武器”概念不明确可能导致误解
(二)“不首先放置武器”的说法可能会鼓励外空防御武器以及进攻武器的开发
第五节本章小结
第四章空间碎片治理的法律规制:保障外空资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节空间碎片的来源及对外空资产安全的重大威胁:制定空间碎片减缓及移除国际法规范的动因
一、空间碎片的主要来源
二、空间碎片对外空活动安全的危害及减缓移除立法的必要性
第二节空间碎片减缓国际措施及各国实践
一、联合国外空委《空间碎片减缓准则》主要内容分析
(一)空间碎片的概念
(二)《空间碎片减缓准则》的适用
(三)《空间碎片减缓准则》
二、主要空间国家空间碎片减缓立法实践
(一)美国
(二)俄罗斯
(三)中国
(四)《欧洲空间碎片减缓准则》及主要欧洲空间国家国内措施
第三节空间碎片移除及相关法律问题
一、空间碎片法律概念不明确
二、发射国或其他相关责任国对空间碎片是否拥有管辖权和控制权
三、移除空间碎片的责任划分
四、空间碎片移除的国际法框架缺失及初步设想
第四节空间碎片治理国际法措施提议评价
一、1994年ILA《关于空间碎片造成损害的国际文书》:空间碎片国际治理的初步尝试
(一)《ILA国际文书》主要内容解析
(二)《ILA国际文书》对治理空间碎片保障外空财产安全的意义
二、外空交通管理规则:以治理空间碎片为重要内容的保障外空活动秩序的综合体系
(一)外空交通管理:概念与主要内容解析
(二)外空交通管理对空间碎片治理的意义及发展
三、联合国外空委“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议题:提升国际社会外空治理水平的新尝试
(一)《外空活动长期和可持续性套准则》分析
(二)《外空活动长期和可持续性准则》与空间碎片治理及外空安全保障
第五节本章小结
第五章小行星采矿国际法规制:外空活动商业化快速发展背景下威胁外空安全的因素
节小行星采矿立法源起及国际法规制框架
一、小行星采矿国内立法的源起
二、小行星采矿国际法规制框架
(一)《外空条约》:小行星资源是否可以被开采?
(二)《月球协定》:国际社会主张的小行星采矿的合理模式
第二节小行星资源开采法律规制的争议
一、关于美国《2015年外空资源法案》合法性的争议原因:对《外空条约》相关条款的不同理解
(一)“其他天体”的内涵与小行星的关系
(二)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及其他天体不得据为己有原则
(三)为所有国家谋福利及全人类共同利益原则
二、美国《2015年外空资源法案》对国际规范和国内法的影响
(一)对国际规范的影响
(二)对国内法的影响
第三节构建外空资源包括小行星矿产资源开采国际机制建议及评析
一、海牙国际空间资源治理工作组及《模块草案》概览
二、海牙国际空间资源治理工作组《模块草案》主要内容及分析
(一)一般规定
(二)具体规定
(三)其他规定
第四节小行星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中涉及的安全问题及国际法规制
一、小行星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安全问题:军事方面
(一)对从事开采小行星资源的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
(二)在小行星部署军事基地、军事设施和工事及对外空资源的军事利用
(三)通过捕获小行星而开展的武器利用
二、小行星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安全问题:民事方面
(一)避免外空资源活动带来有害影响
(二)外空资源活动安全保障的技术标准及安全区的建立
(三)对外空资源活动产生的有害干扰的监控和救济
第五节本章小结
第六章“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外空安全国际法规制完善路径建议
节“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外空安全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深化
一、以建设外层空间“共同安全”为目的推动构建外空“持久和平”国际法原则
二、全面推动外空安全法律框架下的“国际合作”原则执行
三、倡议以对话、协商方式作为解决外空安全争端的可选措施
第二节外空安全国际法规范框架构建初步建议
一、以中、俄《PPWT草案》为基础构建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和武器化的国际法框架
二、以“共商”方式“共建”外空交通管理规制
三、构建保障外空资源有序开发的国际框架
第三节本章小结
结论
前言
人类社会对于外层空间安全问题的重大关切与外层空间以及外层空间活动的特点密切相关。1957年苏联颗人造卫星的成功发射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人类空间活动的起点,但是,当时全世界被冷战阴影笼罩,两大对立阵营对外层空间作为战略制高点的优势以及空间技术的毁灭性打击能力了然于胸。因此,外空安全理所当然地成为首当其冲的问题。此时,保障外空安全的重点在于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及禁止外空武器利用,尤其是对外空核武器的应用。对此,于1967年制定的《外空条约》便有相关规定。此时的外空安全主要关系国家军事安全,或者说是美、苏及其盟友免受外空武器打击的国家安全问题。
和平与发展国际环境的逐渐确立以及空间技术的发展使美、苏为代表的空间大国逐渐意识到了空间技术除了军事利用、武器利用之外的重大价值,即民用价值。随着”冷战”的结束及信息时代的来临,国际社会普遍意识到空间技术民用功能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超越了军用功能。此时,外空安全的含义开始变得复杂起来,国际社会仍旧担心空间武器可以带来的毁灭性打击,同时更加担心本国外空资产遭到破坏。这些以卫星为代表的外空资产已经广泛应用于电信、导航、气象观测等诸多领域,对于此类资产的破坏,同样会给任何国家带来毁灭性打击。而可以破坏外空资产的因素除了外空武器,主要的因素是空间碎片。在此背景下,减缓空间碎片产生、移除已存空间碎片便成了保障外空安全以及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
外层空间的特殊环境为空间武器和卫星的应用提供了可能,为人类社会带来裨益的同时,也为原本纷乱复杂的国家关系增添了新的关切,因此,防止外空武器化以及空间碎片治理基本上组成了外层空间安全保障的主要的内容。但是,人类对于外层空间的期待远不止于此,随着深空探测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将目光转移至外空资源包括小行星矿产资源开发上。2015年美国通过《外空资源开发法案》、2017年卢森堡通过《探索和利用外空资源法》,两部法律为其本国私人实体开发、占有外空资源包括小行星资源提供了可能。人类社会愈演愈烈的能源危机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如果将美国、卢森堡立法看作人类解决能源危机的尝试,那么外空资源开发问题将成为外空安全新的内涵。作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国际公域”,外层空间的探索和利用应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某国或者某些国家的立法是否可以顾及全人类共同利益是值得怀疑的。一俟小行星采矿成为现实,国际法缺失可能引发空间强国对于外空资源的争夺,引发冲突,破坏外空安全。
综合上述对于外空安全含义的理解,本书以 “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框架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为切入点,分析现行外空安全国际法框架存在的缺陷,分别对外空武器化、空间碎片治理以及小行星采矿法律问题进行详细阐释,提出符合”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保障外空安全的国际法框架,尝试在中国理论指导下提出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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