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01100159
难道做自己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
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月亮和六便士》
精神优于物质、个体大于社会——书中诠释的这种反世俗、反传统的立场,让几代读者为之潸然泪下。
月亮和六便士,月亮象征着崇高的理想追求和美妙的精神境界,也象征着离开伦敦的斯特里克兰和远赴埃及的亚伯拉罕所甘之如饴的清贫;六便士这种小面额的硬币代表着世俗的鸡虫得失与蝇头小利,也代表着卡迈克尔所引以为傲的豪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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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主人公“我”是伦敦怀才不遇的作家,偶然间认识了一位证券经纪人,对方在人届中年后突然响应内心的呼唤,离经叛道舍弃一切,先是奔赴巴黎,后又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与土著人一起生活,全身心投入绘画,并在死后声名大噪。“我”在他成名后开始追溯与艺术家家曾经的来往与对方之后的人生经历。
艺术家的故事以生极落魄、死备哀荣的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
导读
月亮和六便士
版本和注释说明
1901年1月22日,南面六秩有余的维多利亚女王以八十一岁遐龄溘然长逝,其子威尔士亲王当了多年王储,终于得登大宝,如愿加冕为爱德华七世;这意味着持续六十四载的维多利亚时代正式落下帷幕,以现实主义为主要风格的维多利亚文学,也已走到穷途末路的尾声。
1837年之前的乔治时代是浪漫主义文学的鼎盛期,在这百余年间,虽然出现过亨利·菲尔丁、玛丽·雪莱和简·奥斯丁等少数名留青史的小说巨匠,但绝大多数享有盛誉的文学家,如罗伯特·伯恩斯、威廉·华兹华斯、萨缪尔·泰勒·科勒律治、约翰·济慈、乔治·戈登·拜伦和珀西·比希·雪莱等,无不以诗歌名世。小说很少受到当时文人的认真对待,甚至在有些作者心目中也无非是茶余饭后的消遣而已。现在恐怕很少有读者知道,像《弗兰肯斯坦》这样在后世有巨大影响的作品,原本竟然是几个朋友无聊打赌的产物:1816年,珀西·雪莱夫妇和他们的好友拜伦及约翰·珀里多利约定各自写一个恐怖故事,看谁写得最为成功,于是年方十八岁的玛丽·雪莱在无意间变成了现代科幻小说的鼻祖。
及至维多利亚女王登基,诗歌的地位依旧崇高,但就社会影响而言,却渐渐不如小说重要。19世纪叱咤风云的文坛巨子,是查尔斯·狄更斯、威廉·萨克雷、乔治·艾略特、托马斯·哈代、勃朗蒂三姐妹和乔治·吉辛等小说家。而提及小说在维多利亚时代的流行,则不得不先谈大不列颠帝国的勃兴。
肇始自18世纪中期的工业革命经过数十载演变,到19世纪30年代已然大功告成。蒸汽动力的广泛应用带动纺织、冶金、采矿、化工等行业迅猛发展,工厂和煤矿如雨后春笋般在英格兰各地冒出来,大量劳动力从传统的农牧业转移到新兴的工商业,许多小镇化身为城市,城市间日益增长的人员与货物流通促成了铁路的诞生,后者反过来又加速了城市化的进程。孤悬海外的英格兰因而得以在人类历史上率先迈过工业化门槛,其国力急剧增长到足以在国际上笑傲群雄的地步,最明显的象征莫过于1851年5月1日在白金汉宫门外不远处海德公园揭幕的万国工业博览会。这场有第一次世界博览会美誉的盛典为期五个多月,让六百余万名观众见识了包括绝世巨钻“光之山”在内的超过一万三千件新奇玩意;展品来自大不列颠帝国本土和海外殖民地,以及四十四个欧洲和美洲国家,大有“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气派。
国泰民安的盛世给维多利亚文学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客观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两个是人口数量的暴增和识字率的猛涨。1831年,全英人口不足2403万,到1901年已飙升至4522万。至于识字率方面,1840年,英国只有67%的男人和51%的女人能够在结婚登记时签署自己名字;旨在推动基础教育的《教育法案》于1870年实施,仅仅三十年后,英国成年男女的识字率分别高达97.2%和96.8%。这意味着维多利亚时代潜在的文学图书消费者比先前的乔治时代多出了两倍有余。
还有个几乎同样重要的因素是流通图书馆的兴起。直到维多利亚时代中期,图书仍然非常昂贵,三卷本小说的定价为31先令6便士(约11.5克黄金),是中下等阶层负担不起的奢侈品,他们想看书只能去教会图书馆或者私人图书馆查阅。19世纪中期,少数精明的生意人从中发现商机,创办了流通图书馆,提供收费的图书外借服务,其中的翘楚有穆迪图书馆(Mudie,s Library)和威廉·亨利·史密斯父子公司(W.H.Smith&Son)等。以穆迪图书馆为例,读者只需缴纳一几尼的年费,即可每次借阅一本图书。这些流通图书馆降低了人们阅读的代价,并拓宽了各种图书的销路。
迅速发展的印刷术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1814年,弗里德里希·柯尼希和安德烈斯·鲍尔成功说服伦敦《泰晤士报》购入两台他们发明的滚筒印刷机,自此揭开工业印刷的序幕。两位德国工程师随后改良了这种蒸汽驱动的新型印刷机器,新增双面同时印刷的功能,极大地提高印刷效率之余,亦大幅拉低了生产成本。虽然图书定价并没有因为工业印刷普及而立竿见影地降下来,要直到1885年,新出版小说的价格才锐减到每部6先令,但另一种重要的文学载体却应运而生,那就是杂志。
得益于极低的生产成本,兼且没有官方审查制度,维多利亚时期的杂志层出不穷,某些年份新办刊物多达百余种,影响力较大的有《玉米山》(Cornhill)、《回音》(Echo)、《嘉言》(Good Words)等数十家。为了吸引读者持续购买,绝大部分杂志设置了固定的小说连载栏目。像查尔斯·狄更斯的《艰难时世》(Hard Times)和《双城记》(A Tale of Two Cities)等代表作,最初均以连载的形式在杂志上出现。狄更斯还曾先后编辑出版过两份重要刊物:《家长里短》(Household Words)和《春夏秋冬》(All the Year Round)。这些杂志大多内容丰富,价格便宜。比如著名的《每周一刊》(Once a Week),每期十八至二十页,配有五到七幅木刻插图,售价仅为三便士;《家长里短》低至两便士,《春夏秋冬》的圣诞节特刊也不过四便士。由于定价低,维多利亚时代杂志拥有的读者群之广大,完全是前人所不敢想象的。例如《春夏秋冬》在1859年4月30日上市,主办方事先在英国各地散发三十万份传单和海报,预告即将连载狄更斯最新力作《双城记》,于是创刊号热销十二万五千册,尔后获得读者持续追捧,以至于到当年7月,狄更斯不无得意地在给朋友的信中宣称,他非但已经偿清筹办杂志拆借的本息,银行里还多了五百英镑的盈余。
在上述几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之下,维多利亚时代的英语文学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盛世。诗歌的艺术继续发展,阿尔弗雷德·丁尼森、罗伯特·勃朗宁和马修·阿诺德等杰出诗人引领风骚数十年。英语文学史烂熟于胸的读者或许还记得,诸如科勒律治、济慈和拜伦之流的前朝墨客,也是在这个时代才登上声誉的巅峰。但正如前文指出的,此时小说已经上升为最主要的文学体裁,其社会影响远非诗歌所能望其项背。狄更斯的封笔之作《共同的朋友》(Our Mutual Friend)共分19卷出版,第1卷在1864年5月推出时,短短三天便卖出了三万册;乔治·雷诺德兹(George W.M.Reynolds)的《军嫂》(The Soldier’s Wife)前两卷在出版当天各卖了六万册;最惊人的莫过于来自大西洋彼岸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声讨黑奴制度的作品在1852年至1853年间涌现了四十个版本,仅在英国及其海外殖民地便售出了一百五十万册之巨。
这里面的原因并不难理解。新增的阅读人口绝大部分是中下等阶层,限于家庭出身、生活环境、知识水平和审美趣味,他们偏爱的当然不是需要深厚学养和仔细推敲方能理解和欣赏的诗歌,轻松易读、可以满足好奇心的小说,尤其那些有关犯罪和暴力的小说,才是他们首选的读物。而主要购买力量来自中下等阶层的市场环境,则反过来决定或者说至少影响了维多利亚小说的主要特征。
维多利亚小说的主要特征有如下几个:首先,就人物角色而言,主角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皇亲国戚或者雄霸一方的贵族士绅,而是奔波劳碌的贩夫走卒或者命运多舛的乡间农夫;其次,在背景设定方面,故事通常不再发生于古代或者某个虚构的空间,而是同时代某个真实存在的地方,尤其是当时世界首屈一指的大都会伦敦;再者,叙事情节不再追求耸人听闻或怪诞离奇,而是偏重入情入理,对各种器物的描写也细致入微,旨在让读者觉得和现实生活所去不远;最后,维多利亚小说往往带有强烈的文以载道、匡扶道德的色彩,那些作者热衷于告诉读者,男主角或女主角也许出身贫寒,历经挫折,但终将得到圆满的结局,而这一切归根到底是因为其拥有高尚的情操和正直的人品,又或者是因为其对上帝有着虔诚的信仰。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将无数维多利亚小说所共同呈现出来的这些特征统称为现实主义。
现实主义小说狂飙突进数十载,至19世纪末期已然疲态毕现,慢慢走进了庸俗的死胡同。这主要是因为,相对于早期荒诞不经的哥特小说(如《弗兰肯斯坦》)、天马行空的演义小说(如《艾凡赫》)和桑间濮上的爱情小说(如《傲慢与偏见》),描绘引车卖浆者流生活的故事无疑有着革命性的突破,但这种促使其大获成功、备受欢迎的新颖手法,经过众多良莠不齐的作家反复运用长达半个世纪之后,变成了多少有点惹人生厌的陈腔滥调。当维多利亚女王在世纪之交退出历史的舞台,查尔斯·狄更斯、威廉·萨克雷和乔治·艾略特等现实主义先驱久已魂归道山,后继中坚如托马斯·哈代和乔治·吉辛也迈入了风烛残年,此时英国文坛可谓山雨欲来,一场现代主义的革命正在蓄势待发。
现代主义文学包含了众多不同的风格和流派,很难扼要地对其进行界定,但简单地说,正如现实主义是对浪漫主义的背弃,它也是对前者的反叛。总之在多数出生于19世纪70年代以后的英国文人看来,内在世界高于外在世界,意识活动高于故事情节;至于让前辈作家小心翼翼、不敢越雷池半步的礼教观念,尤其是各种严厉的性禁忌,因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所向披靡,更成为这些作家争先恐后想要打破的桎梏。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炮火正酣的时候,现代主义运动在大西洋两岸已经蔚为大观,诸如多萝西·理查德森(Dorothy Richardson)的《尖尖的屋顶》(Pointed Roofs)、戴维·赫伯特·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远渡重洋》(The Voyage Out)和詹姆士·乔伊斯的《青年艺术家的画像》之类新式小说均已付梓刊行。
和上述作家比起来,当时在英国本土和美国享有盛誉的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有点像是异类。出生于1874年的毛姆年龄和他们约略相当,文学旨趣却大相径庭,更接近正统的现实主义。他早期的作品,从《兰贝斯的丽莎》(Lisa of Lambeth),到《主教的围裙》(The Bishop’s Apron),再到带有些许荒唐色彩的《通灵术士》(The Magician),都是典型的维多利亚小说。不过这些小说销量平平无奇,社会反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毛姆在一战尘埃落定前极高的知名度完全来自其成功的剧作。
自1897年处女作《兰贝斯的丽莎》面世后,这位弃医从文的作家一直坚定不移地走在缪斯的道路上,随后十年出版了五部长篇小说和一部短篇小说集。然而长年累月的辛劳始终没有换来丰衣足食的回报,微薄的版税仅能勉强维系捉襟见肘的日子。对由衷热爱文学的创作者来说,经济的困窘或可一笑置之,心血长久无人问津却会造成致命的信心动摇,至少毛姆的情况便是如此。1907年,他心灰意冷之余决定重操旧业,准备返回圣托马斯医院进修,以便能够当上一名远洋轮船的随船医生,讵料突然蒙受命运女神迟来的眷顾:那部已经被十七个戏院经理拒绝过的剧本《弗里德里克夫人》(Lady Frederick),因为机缘巧合,居然得以在伦敦著名的皇宫大戏院(Royal
Court Theatre)上演!
这部喜剧情节出人意料,对白诙谐有趣,10月26日首演过后轰动全城,各大媒体好评如潮,想要一睹为快的观众纷纷涌入戏院,竟至于其连续上演了四百二十二场之多。翌年,伦敦西区的戏院见证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奇迹:第一次出现某个剧作家有四部作品同时在演的盛况,而且除了《弗里德里克夫人》以外,其他三部的票房也很惊人,分别演出了四十八、两百七十二和三百二十一场。毛姆因此摇身变为炙手可热的名人,极具影响的《幽默画报》(Punch)不失时机地刊登了一幅漫画,画上是愁容满面的莎士比亚,妒忌地盯着一面墙壁,墙上贴满了毛姆四部剧作的宣传海报。
毛姆是下述一切的总和:一个孤僻的孩子,一个医学院的学生,一个富有创造力的小说家,一个巴黎的放荡不羁的浪子,一个成功的伦敦西区戏剧家,一个英国社会名流,一个一战时在弗兰德斯前线的救护车驾驶员,一个潜入俄国工作的英国间谍,一个同性恋者,一个跟别人的妻子私通的丈夫,一个当代名人沙龙的殷勤主人,一个二战时的宣传家,一个自狄更斯以来拥有*多读者的小说家,一个靠细胞组织疗法保持活力的传奇人物,和一个企图不让女儿继承财产而收养他的情人秘书的固执老头子。
——传记作家特德·摩根
我为什么要从头看他呢?因为他很会讲故事,我就看他的故事,我看他写的人,就像我在英国接触到的所有的英国人,有一种特别的味道。
——董桥
这段时间我又重读了一遍《毛姆全集》。
——村上春树
毛姆的风格非常坦荡。
——王安忆
这是一本关于梦想与追寻的书,‘月亮’是美好而遥远的,就像人们追寻的梦想,但追寻的过程也许孤苦,甚至*后会一无所得;‘六便士’象征着世俗、琐碎的生活,但也有其存在价值。你的手中究竟是‘月亮’还是‘六便士’,看完之后也许你会陷入沉思。
——范冰冰
在塔希提岛,我想起了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一个问题摆在那里,当一个人拥有了六便士,他是想要另外一个六便士,还是想要仰望一下月亮呢?
——杨澜
这是本我喜爱的小说,小说里主人公的人生态度是:如果得到自我的代价是失去全世界,那么我不介意把指甲缝里的这个“全世界”给剔掉。
——刘瑜
毛姆的这部书,无论如何是做了两件极有价值的事:一是他把高更介绍给我们,二是写了两个心灵美的人物。
——朱季海
村上春树、麦克尤恩、奈保尔、董桥、王安忆、张爱玲、毛尖、刘瑜、范冰冰、杨澜、俞敏洪、咪蒙、张悦然都是毛姆粉。
第一章
坦白说,最早认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时候,我根本不觉得他有什么出类拔萃的地方,然而现在很少有人会否认他的伟大。我说的伟大并不是那种官运亨通的政客或者战功赫赫的军人所能得到的,那些人的光环来自他们的职位,而非自身的本事;等到时过境迁,他们将会变得微不足道。人们常常发现,离任的总理原来只是个能言善辩的口舌之士,卸职的将军也无非是个软弱可欺的市井之徒。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才是真正的伟大。你也许不喜欢他的艺术,但无论如何很难不对它产生兴趣。他发人深省,他引人注目。他被嘲笑的时代早已过去,为他进行辩护不再是标新立异的举动,对他加以推崇也不再是离经叛道的表现。他固然有种种缺点,但在世人看来已经是瑕不掩瑜。他的艺术地位或许尚待争论,崇拜者对他的赞扬或许就像贬抑者对他的抨击,都是信口开河的胡说,但有一点毋庸置疑,那就是他拥有天赋。依我之见,艺术中最有意思的莫过于艺术家的人格。艺术家哪怕有上千个缺点,但只要有着特立独行的个性,那就是可取的。比如说,我认为维拉斯凯兹的绘画技巧比艾尔·格列柯更为高明,但世人对他的评价却不如后者高,因为那个克里特画家生性放荡,命途多舛,又不惮将其灵魂的秘密和盘托出,仿佛那是永恒的献祭。艺术家、画家、诗人和音乐家——主要是通过对现实进行拔高或者美化来满足人们的审美意识,但有的艺术家也将其个性赤裸裸地袒露在他的作品中。探索这种艺术家的秘密是很有乐趣的,跟阅读侦探小说差不多。他的作品就像无言的宇宙,充满了有待发现的奥秘。斯特里克兰最无足轻重的作品也透露出他那奇特、痛苦而复杂的个人经历,所以有些人虽然不喜欢他的画,却不能等闲视之;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人们才对他的生平和性格充满极其浓厚的兴趣。
直到斯特里克兰亡故四年之后,莫里斯·修瑞才撰写了那篇刊登在《法兰西信使》杂志上的文章,使这位原先籍籍无名的画家不致湮没于世,并开辟了那条让许多跟风的作家紧随而来的道路。长久以来,莫里斯·修瑞是法国声誉最隆的评论家,他给出的评价又是那么高,所以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赞美显得有些夸大其辞,但后继的评论家却证实他所言非虚,而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在当今的声望,也是牢牢地建立在他奠定的基础之上的。斯特里克兰的声名鹊起是艺术史上极具罗曼蒂克色彩的事件。但我并不打算分析他的作品,除非那些作品涉及他的性格。我无法苟同某些画家的看法,他们倨傲地宣称门外汉根本不懂绘画,要对他们的作品表示欣赏,最好的办法是默默地递上支票本。这种认为艺术无非是某种手艺,只有行内人才能完全理解的观点其实是荒唐的误解,因为艺术是情感的流露,而情感所说的语言,则是每个人都懂的。但我也承认,对技巧没有实际认识的评论家确实很难做出真正有价值的评论,而就绘画而言我又是极其无知的。幸好我没有必要去冒这个险,因为我的朋友爱德华·莱格特先生既是才华横溢的作家,也是备受推崇的画家,他已经在那部短小精悍的著作里详尽地探讨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作品。这部著作文笔之华丽堪称典范,可惜这种文风总的来说在英国已经式微,不如在法国流行。
莫里斯·修瑞那篇著名的文章扼要地讲述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生平,他有意借此来引起读者的好奇心。由衷热爱艺术的他真心希望那些有识之士能够注意到一位极具独创性的艺术天才,但他是个非常出色的炒作高手,知道只要引起人们的兴趣,他这个目标就会更容易实现。等到许多在从前和斯特里克兰有过接触的人——有些是在伦敦就认识他的作家,有些是在蒙马特区的咖啡馆和他相遇的画家——吃惊地发现当初他们眼里那个穷困潦倒的画家原来是个名副其实的天才,而他们竟然失之交臂以后,法国和美国的报刊上就出现了许多文章,既有回忆和他的交往的,也有表达对他的赞赏的,这让斯特里克兰的名气变得更为响亮,却满足不了公众的更深入地了解他的欲望。有关这方面的文章不计其数,勤奋的维特布雷希特—洛索尔兹在他那本令人肃然起敬的专著中列出了许多信实可靠的篇章。
编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如果超群出众的人物在其生涯中遇到某些令人感到惊奇或者神秘的事情,人们就会极其贪婪地抓住不放,将其演绎成一段传说,然后狂热地深信不疑。这是人们对平淡生活提出的浪漫抗议。传说里的轶事变成了英雄晋身不朽境界最可靠的通行证。有幽默感的哲学家在想起沃尔特·雷利爵士时难免会哑然失笑,因为他之所以留驻在人类的记忆里,竟然是由于他曾经解下披风供伊丽莎白一世踏足用,而不是由于他打着英国的旗号去过许多尚未广为人知的国度。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事迹流传不广。他的仇敌不少,朋友却不多。所以可想而知,为他树碑立传的作家自然只能用活灵活现的想象来增补吉光片羽的回忆;人们对他的生平所知甚少,这显然给胡编乱造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于是在这些人的笔下,他的生活是古怪而可怕的,他的为人是孤僻而乖张的,而他的命运则是催人泪下的。没隔多久,这些天花乱坠的描写就变成了明哲保身的历史学家不敢轻易质疑的传奇。
但罗伯特·斯特里克兰牧师偏偏不是明哲保身的历史学家。他宣称世人对他父亲的后半生有许多曲解之处,他撰写那部传记Ⅲ就是为了“消除流传甚广的误会”,还说这些误会“给生者带来了很大的痛苦”。很显然,民间有关斯特里克兰生平的传闻确实有不少会让一个有头有脸的家庭感到尴尬。我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很好笑,并为此而十分佩服自己,因为这本书是很单调沉闷的。斯特里克兰先生描绘的是一个出色的丈夫和父亲,一个和蔼、勤勉又正派的君子。精研那门叫做解经的学问的现代神职人员固然均已掌握涂脂抹粉的惊人本领,但罗伯特·斯特里克兰牧师竟然能够如此“诠释”他父亲生平中那些他作为儿子不便记住的事实,这种文过饰非的本事假以时日定能让他在教会中平步青云。我已经看见他结实的小腿紧紧地裹着主教的绑腿。这件事是有害的,尽管去做它可能显得很勇敢,其实斯特里克兰的声誉之所以与日俱增,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世人普遍接受的那个传说;因为很多人被他的艺术吸引,要么是由于他们很讨厌他的性格,要么是由于他们很同情他的惨死;儿子好意的举动等于在父亲的崇拜者头上浇了冷水。就在斯特里克兰先生这部传记出版并引起争议之际,佳士得拍卖了他父亲的重要作品《撒玛利亚的女人》Ⅳ,成交价居然比九个月前降低了两百三十五英镑(当时买下它的是个著名的收藏家,但那收藏家后来突然死亡,所以这幅画又回到了拍卖行),这绝对不是没有缘故的。光靠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能力和原创性,也许并不足以挽狂澜于既倒,除非热衷于编造神话的人们能够迫不及待地摈弃这个打破他们对非凡人物的幻想的故事。幸亏维特布雷希特—洛索尔兹博士及时撰写了那部著作,于是所有艺术爱好者终于放下了心头的大石。
维特布雷希特—洛索尔兹博士所属这个流派的历史学家不仅相信人性本来就是恶的,而且还要糟糕得多;有些恶趣味的作家喜欢将罗曼蒂克的伟大人物描绘成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相形之下,反倒是这个流派的历史学家能给读者带来更多的乐趣。就我个人来说,我是很不乐意认为安东尼和克娄巴特拉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的;而要感谢上帝的是,目前尚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说服我相信提庇留就像英王乔治五世那样,也是英明神武的圣主。在论及罗伯特·斯特里克兰那部天真的传记时,维特布雷希特—洛索尔兹博士极尽尖酸刻薄之能事,让人读起来很难不对那位倒霉的牧师产生同情。他的知而不言被定义为装聋作哑,他的谀美之词被抨击为谎话连篇,就连他的为尊者讳也被指责为背信弃义。就因为这些从作者的角度固然应该受到谴责、以儿子的身份却是情有可原的缺点,整个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竟然也惨遭株连,被维特布雷希特—洛索尔兹博士指摘为假装正经、言不由衷、虚伪狡诈,令人大倒胃口。我个人觉得斯特里克兰先生有点不择手段,比如说为了反驳那种认为其父母之间颇有“龃龉”的观点,他举例说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曾在巴黎写信称其太太为“厉害的女人”;维特布雷希特–洛索尔兹博士居然有本事原样复印了那封信,其实信上写着的是:“上帝惩罚我的妻子吧。她是个厉害的女人。我真希望她下地狱啊。”在其势力如日中天的年代,教会也是这样处理不受欢迎的证据的。
维特布雷希特–洛索尔兹博士狂热地崇拜着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但你无须担心他会对其进行美化。他目光犀利,能看到那些貌似天真无邪的行为背后隐藏着卑鄙可耻的动机。他既是精神病理学家,也是艺术研究者,潜意识对他来讲毫无秘密可言。他比神秘主义者更能从普通的事物看出深刻的意义。神秘主义者看到的是难以言喻的奥妙,而精神病理学家看到的是不可明说的隐秘。这位博学多闻的作者如此费尽心机地去搜罗每个能让他的偶像蒙羞的事迹,真是叫人叹为观止。每当举出冷酷无情或者鲜廉寡耻的例子,他就对其偶像满怀同情之了解;每当利用久遭遗忘的逸事来摧毁罗伯特·斯特里克兰牧师的孝顺之心,他就像卫道士审判异教徒那样兴高采烈。他的勤奋程度是很令人称奇的。再微不足道的琐事他也绝不放过,假如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有笔洗衣账尚未付款,那肯定会被详细地记录下来;假如他借了人家半克朗没有偿还,双方经手的每个细节都不会被忽略,这一点读者绝对可以放心。
不要蜗牛 –
毛姆的代表作,李继宏的翻译也是权威,富有文采。封面的图片也充满了艺术气息,小说情节诉扑朔迷离,耐人寻味
黄兰岚 –
秒杀价的时候买的 送给朋友 她很喜欢 很开心喔
jianing197… –
之前看的上海译文的版本,这回活动买李继宏的译本,相信这个译本也会很精彩!!
水中的苹果 –
很好的一本书,只是买味道有点大,对鼻炎患者很不友好。
sinlley –
李继宏译本据说是差点火候,不过我是没读出来
海草 –
满地都是六便士,恩特里克兰却抬头看见了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