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9808837
这是一个资深斗蟋玩家、研究者,为斗蟋玩家写作的蟋蟀“定色分类命名指导手册”。
本书作者白峰,师从山东蟋蟀研究名家柏良,并得到王世襄先生的直接教导,玩虫经验丰富,对斗蟋的文化史也有深入的研究。斗蟋可分为哪几种色类,每种色类的习性如何,辨识要点为何,生相何类的善斗?蟋蟀“值年将军”问题,又将作何解读?……读完此书,你将了然于胸。
这是一部集古代蟋蟀谱之优长的著作,一本匡正斗蟋定色分类命名法则之书。
《定色分类蟋蟀谱》是继《斗蟋小史》之后,白峰在斗蟋文化领域的又一力作。作者精研留传下来的历代古谱,分析其正误得失,以严谨的理论分析、典型的案列支撑,匡正了斗蟋定色命名的分类法则。
如果你是斗蟋玩家,那么此书将成为你挑选斗蟋的向导!
如果你对蟋蟀文化感兴趣,也可以由此管窥中国独特而悠久的“秋虫文化”!
《定色分类蟋蟀谱》是一部以古代蟋蟀谱为基础,以蟋蟀斗丝的颜色为划分依据,对蟋蟀进行定色命名的著作。
斗蟋是中国古代传统的娱乐形式,约起于宋,流传至今。为了鉴别哪种生相的蟋蟀善斗,玩家们从养虫、斗虫的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规律,对斗蟋进行分类命名,蟋蟀谱也应运而生。现已知较早的古谱为明嘉靖本《重刊订正秋虫谱》,是在宋代《秋虫谱》基础上增补而成的。较有代表性的还有:明万历本《鼎新图像虫经》、明周履靖续增《促织经》、清康熙金文锦删定《促织经》、清朱从延辑《蚟孙鉴》、清秦子惠《功虫录》、近代恩溥臣《斗蟋随笔》、民国李大翀《蟋蟀谱》,以及近现代柏良、李嘉春、火光汉、肖舟等所著蟋蟀谱。但是由于古代出版业不发达、信息传播能力有限,很多撰写者并没有读到早期古谱,在写作中往往轻易沿袭某一谱系,或直接根据个人经验,形成蟋蟀“分类命名”混乱的局面。这种情况给玩家交流带来了不便,更不利于蟋蟀文化的系统传承。
鉴于蟋蟀分类命名上的问题,本书作者白峰综合研究了古代代表性的蟋蟀谱,评价其流传、正误得失;着重分析了蟋蟀谱中容易导致误解的说法,辨析了“顶路”“额线”“头麻”等概念的所指,为蟋蟀的定色命名扫清障碍。由此,他认为蟋蟀的分类仍当以较早的《蟋蟀谱》中的命名为标准,即按照蟋蟀“斗丝”颜色命名,其余各部位的色彩作为辅助。作者根据斗丝颜色和古谱传统,把蟋蟀分为青虫、黄虫、紫虫、红虫、白虫、黑虫、异色类七大门类,将古谱重新梳理整合。每章先综述该门类的特点,然后列出古谱中符合条件的虫名、歌诀,并加以阐释,分析古谱的正误、得失,讲解该虫的养斗要点、出将情况等。
本书是在研究古谱的基础上,对蟋蟀定色分类命名法则进行的梳理研究,思路清晰、立据客观,匡正了斗蟋分类命名的历史误区,也能够为玩家养斗蟋蟀提供方法论上的指导,具有研究性和工具书的双重价值。
凡 例
总 论
一、青虫门
(一)总论
(二)青虫品类
(三)青虫存目
二、黄虫门
(一)总论
(二)紫黄系综述
(三)黄虫品类
(四)附记
三、紫虫门
(一)总论
(二)重色紫虫品类
(三)淡色紫虫品类
四、红虫门
(一)总论
(二)红虫品类
五、白虫门
(一)总论
(二)白虫品类
(三)附记
六、黑虫门
(一)总论
(二)黑虫品类
(三)附记
七、异色类
(一)总论
(二)异色品类
(三)附记
索 引
延伸阅读
序
斗蟋的定色分类命名源于有系统地理性鉴别蟋蟀的愿望,寻找规律,鉴别生相何类的斗虫善斗,生相何类的斗虫不善斗。数百年来养虫、斗虫实践得出的认识,经年积累,由初始的几十种分类命名,到清代时已增至百余种。因初始的蟋蟀谱《秋虫谱》系孤本,后世许多人未能获见,所以后来撰谱者,多以个人的认知续谱分类,未能达成一以贯之的原则,各执己见,造成了“定色分类命名”这个课题的混乱。谱系的混乱导致了玩家认知的混乱,同一条虫,有时候不同玩家会有不同的认识,虽然也都说不出太多道理,但相互不服,各执己见。这种局面不利于虫友交流,不利于传承传统蟋蟀文化,也不利于认知的深入发展。
由于斗蟋的交配随机性很强,并无同色类相配的情形,所以间色虫多于正色虫,这就给斗蟋的分类命名增添了更多的难题。玩家们能见到的虫谱,撰者不同、时代不同,各司其理、各持其法,后人传承中便有了不同的定色分类法,甚至有些玩了一辈子虫的人,面对一条虫,竟不敢说这是条什么虫,含糊其词,完全没有自信。这和传统社会出版业不发达、信息传播能力有限有关。回忆我初玩虫的时候,我的老师刘冠三先生在民国时期已属于济南地区有数的大蛩家了,他手中也不过有三种古谱,一种是带图的,今日想来大约是《鼎新图像虫经》;一种是部头很大的一个谱,当为《蚟孙鉴》或是李大翀的《蟋蟀谱》;再一种就是济南当地的虫谱——曹家骏的《秋虫志异》。那时候手上有蟋蟀谱的人很少,老先生视若珍宝,轻易不肯示人。我随刘冠三先生玩虫多年,曾手工抄录过《秋虫志异》的部分内容,这已是另眼相看、格外优厚的待遇了。
当今社会出版业昌明,尤其王世襄先生纂辑《蟋蟀谱集成》,功莫大焉,使今人得以一睹古代蟋蟀谱之大略,有些问题也才得以浮出水面,有了得以解决的可能。但真能潜心研究者少,纵观近几十年出版的当代蟋蟀谱,各家的经验都有各家的长处,但在定色分类命名问题上众口一词,都能信服的谱还是没有,仍是各依所传、各执己见。其实早的虫谱《秋虫谱》已明确地规范了识别的要点,就是以斗蟋脑盖上的斗丝色区分色类。而其后的清谱则有以虫体色分类的论述,且流布很广,成为很多虫家的定见,由始乱至混乱延续数百年,致使玩家莫衷一是。这种局面想寻出正见,也非易事。
白峰君随我玩虫多年,属于有文化、有追求的后辈人物,好读书,读书量大,举凡哲学、史学、文学,乃至天文、地理等,皆有所涉猎,所学博杂而有见地,对社会问题、文化问题也常有独立的见解而不盲从成见。
这可能和他的成长经历有着某种关系。白峰出生于20 世纪60 年代初期,童年时生活在“文革”后期,在从少年到青年这个思想成形的关键时期,恰好赶上了拨乱反正、思想解放的大变革时代。那时候,破除个人崇拜、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在压抑了多年的社会上引发了思想文化热潮。经历了这样的时代,不盲从,不迷信权威,不屈从权势,对待问题求真、求实,勇于探索,作风扎实,或许已经融入了他的基本价值观和行事方式中。王世襄、肖舟、李金法诸先生也都对白峰称赞有加、另眼相看。
也正是由于有这样的文化功底和学术背景,白峰和一般爱好玩虫的人有些不大一样。他玩虫时间其实不长,在我身边的诸多晚辈弟子、虫友当中,他提问题是多的,既能虚心求教,也常常质疑某些看似不可置疑的定论,遇问题喜欢刨根问底,必找出问题背后的根源。从我们认识到现在一二十年间,他的赏虫水平进境飞快,这和他长于思考、深具文化底蕴是分不开的。就蟋蟀古谱而言,现代年轻人肯认真读谱的怕是不多了,白峰属于少数读透了古谱的人,能于字里行间发现古谱未言的意蕴。有此年轻一代重视传统文化习俗并具有开拓精神,我也甚感欣慰,也希望他们这代人能将我们这辈人没来得及解决的诸多问题澄清。每一代人都应当有每一代人的贡献,完全因循传统,则认识不能进步;完全无视传统,则缺乏前进的根基,此为继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白峰也不负众望,近年来先后出版《中华蛩家斗蟋精要》《蟋蟀古谱评注》《解读蟋蟀》,完成《斗蟋小史》的研究,将科学的方法和中国传统的认知体系并用,多学科交叉,对蟋蟀文化、蟋蟀生态、斗蟋历史有了深层的认识,令人耳目一新;引入了很多新的研究方法,填补了多项空白,在蟋蟀文化研究领域独树一帜,达到了承前启后、开辟新宇的境地。
也正是由于先期做了这些工作和铺垫,白峰对历代蟋蟀谱产生的时代背景、文化背景乃至气候背景,都有了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此部《定色分类蟋蟀谱》可谓超越了以往私人撰谱的旧域,乃是将历代蟋蟀谱的流传情况先客观呈现,然后讨论历代谱之正误、得失,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得出正见,附以实例,再加说明,所论皆有理有据,不乏真知和洞见;用明确的理论,匡正了斗蟋定色分类命名的法则,使斗蟋的分类命名有了理性的识别法则,兼具研究性和工具书的双重价值。本书应当说是蟋蟀谱中具有开创性的写作体例和著述,是对秋兴文化重要的贡献,使当代人在斗蟋的分类命名方面有了可靠的凭据,这是十多代人未能破解的课题。而白峰的这项工作使之终于有了正确的答案。这项工作看似简单,背后却有着艰辛的付出。更为重要的是,如若不是古谱烂熟于胸,并且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居高临下去处理古谱材料,是理不出思路来的。乍看来仅一认知的突破,实则是很了不起的成果。此书必会成为广大秋虫爱好者案头之书,当为传世之作。
白峰想做的并不止于此,他的目标是深入破解蟋蟀“值年将军”的课题。那是试图解读自然奥秘的一项工作,但需要先期理顺蟋蟀的分类和性质。此书所作,仍属于打基础的工作,我们也祝愿他早日完成他的新作。
是以为序。
柏良
2017 年3 月9 日
此部《定色分类蟋蟀谱》可谓超越了以往私人撰谱的旧域,乃是将历代蟋蟀谱的流传情况先客观呈现,然后讨论历代谱之正误、得失,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得出正见,附以实例,再加说明,所论皆有理有据,不乏真知和洞见;用明确的理论,匡正了斗蟋分类命名的法则,使斗蟋的分类命名有了理性的识别法则,兼具研究性和工具书的双重价值。
——柏良
总论
(一)问题的由来
蟋蟀的定色分类是一个很基础的问题,也是困扰虫界已久的问题,这主要来源于古谱在历代传抄、刊布过程中,由于对母本之错讹不断放大,导致了定色分类原则不统一,终致使定色原则出现逻辑混乱。
从蟋蟀谱产生的13 世纪后期至今,蟋蟀谱在我国已有700 多年的历史,但我们今日能见到的蟋蟀谱早的版本,却是明嘉靖时期的《重刊订正秋虫谱》(即嘉靖本《秋虫谱》),刊于嘉靖丙午年,即公元1546 年,距今已有470 多年了。这个谱是接近宋谱原貌的一个版本(有关论证可参阅《斗蟋小史》之《宋谱可能的面貌》一节)。《秋虫谱》在定色分类问题上虽也偶有含混之处,但大多出自语言不严谨,而非本意,故而该谱仍基本保持着逻辑上的一致性。此后,蟋蟀谱刊刻较多,但问题也逐渐出现。从明末万历年间之《鼎新图像虫经》和周履靖《促织经》开始,有关定色分类原则就已经出现混乱。但将定色分类命名明显引入歧途的还是金文锦《四生谱· 促织经》,此谱刊刻于康熙乙未年,即公元1715 年。如此乱局,至今日之2018 年已然300 年有余矣。
旧时,各地虫友由于师承不同,读到的古谱不同,各有所依,故而讨论虫色定名分类问题时,常常各执己见而不能取得一致性认识。究其实,乃是因为此前虫家尚无机缘通读古谱之故。玩家所见皆不过一两种,能见到三四种经谱者,已属绝大机缘。但没机会通读古谱,尤其是无缘见到嘉靖本《重刊订正秋虫谱》,则很难了解古谱初的原则及在后世的流变,也很难知道清代以来古谱中的含混之处是如何被逐步放大为充满矛盾的不同体系的。
王世襄先生纂辑《蟋蟀谱集成》实为功德无量之举。如果不是王世襄先生将天一阁藏本之《重刊订正秋虫谱》挖掘出来,我们今日对宋谱的基本面貌很难认定,也很难知道蟋蟀谱创立之初是如何建立分类原则和分类体系的。
相对于我这代人来说,前辈玩家未能窥破蟋蟀定色命名的要旨,并非诸前辈智慧不到,实为此前机缘不到,条件不具备。老一辈蛩家在其观念形成之时,没机缘见到历代蟋蟀谱的全貌。待到王世襄《蟋蟀谱集成》刊布,已是1993 年的事了,老一代蛩家早已形成固有观念数十年矣。看破难,改变更难。
(二)蟋蟀定色命名流变考
古代蟋蟀定色命名之法,粗略地说,矛盾主要集中在以斗丝定色还是以皮色定色上。细观古谱,可以发现问题的由来,以及在后世如何逐渐放大的。
1.明嘉靖《重刊订正秋虫谱》
现存传世早的蟋蟀谱,仍属宁波天一阁所藏明嘉靖本《重刊订正秋虫谱》,此谱获录《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系孤本。是书申明为重刊,知此前尚有刊本,但不获见。据传为贾似道所辑,疑为伪托。此谱内容应该说接近宋代原谱,有关论证已收入《斗蟋小史》有关章节,此处不再详述。
此谱与后世的本子相比,非常强调定色的原则,究其原因,盖因当时开斗日期较早之故。南宋笔记《西湖老人繁盛录》记录当时的种种风习,云:“促织盛出,都民好养,……每日早晨,多于官巷南北作市,常有三五十火斗者,乡民争捉入城货卖,斗赢三两个,便望卖一两贯钱,苕生得大,更会斗,便有一两银卖。每日如此,九月尽,天寒方休。”《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旧本题西湖老人撰,不著名氏,考书中所言,盖南宋人作也。”当时人写当时事,故此书所述应当可信。从记述的情形看,当时蟋蟀出土后,捉归即斗,至冷而止,完全因乎自然条件。而南宋延至元代是我国历史上商周以来为寒冷的一个时期。……这个时期的极寒天气,使南宋时秋季短暂而入寒较早,且冬季较为寒冷是可以想见的。由于各类色品之虫,成熟程度进境不一,有早有迟,故“色盖”现象在寒冷期可能较为明显。我们在《秋虫谱》中可以看到有“白不如黑,黑不如赤,赤不如黄,黄不如青”“黑白饶他大,青黄不可欺”等等说法,其《交锋论法》又一次强调“夫合对交锋,必须明察大小,点详颜色;颜色两停,大小无异,方可合对”云云。色品与分量大小被认为是决定胜负的两大关键因素。色品被如此地重视,显然与当时开斗较早的赛制有关,也与蟋蟀玩家此时尚无用暖习惯有关。且不管此时的认识究竟有多大的合理性,但体现出了当时对色品鉴别的重视程度。
《重刊订正秋虫谱》的体例,在言及蟋蟀生相时,基本以歌诀处理,颇类古小说对出场人物之诗体“简颂”,这种形式应当是承继于宋代话本的传统。歌诀的长处是较为上口,便于记忆,但缺陷是限于韵语的整齐和句式,对蟋蟀的描述常常语焉不详。后世谱系,其体例沿用歌诀体,又不专门指出定色原则,导致模糊性过大,是为重大弊端和缺陷。但此谱一个显著特点是,于歌诀之外,著者(包括重刊者)以“总论”“增释”“重辨”“解”为题,以白话描述、解释蟋蟀生相特点,举凡13 条。由这些描述可以知道,此谱是以斗丝色区别青、黄、紫;对于斗丝色相同的,则以头色、皮色、腿色的不同,区别白与青、红与紫,以腿斑和肉色的不同区分黑与青。
其《青虫总论》云:“大都青色之虫,虽有红牙、白牙之分,毕竟以腿、肉白,金翅,青项,白脑线者方是,断无斑腿、黄肉、黄线之青……”其《五色看法重辨》又云:“大都青虫便要线肉白,翅金;而黄便要乌牙黄线,遍身如金;紫要头浓、红线、腿斑、肉蜜;白则如冰;黑则如墨;上手了然在目,此真色也。搭配不齐,便属花色。”可知以斗丝色分青、黄、紫,是此谱的一大原则。其次则将腿斑、肉色纳入视线,综合考量,但已属二线条件,在乎是否纯色之别。此谱因为申明了分类原则,故其歌诀中对斗丝多不涉及,而将笔墨旁及其他特点[涉及丝路色烙者仅5 例,见诸“淡黄生(增注)”“红头紫”“紫麻”“纯白”“黑麻头”]。
后世谱如清乾隆本《蚟孙鉴》中出现“熟虾青”,遍体皆红,有如熟虾,因其斗丝色白,故列入青虫门,而非红虫门,即是根据此谱定色原则而论的。
肉色是青与黑的分野。因青、黑斗丝俱白,故“黑青”(列于青虫门)歌诀云:“黑青翅黑黑如漆,仔细看来无别色。更兼牙肉白如银,名号将军为。”而“真黑”(归为黑虫门)为:“真黑生来似锭墨,腿肉斑狸项毛黑。”其《黑者解》补充说:“此虫肚黑牙红。”其“黑麻头”条云:“黑麻头路透银丝,项阔毛燥肉漆之。更若翅乌牙赤紫,早秋胜到雪飞时。”要点亦在“肉漆之”。可见黑青与真黑之别在于腿斑与肚色。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重刊订正秋虫谱》色品类蟋蟀中有一处导致后世误读的含混之处,是为“紫麻”。其歌诀曰:“头麻顶路透金丝,项毛翅绉腿斑狸。四脚兼黄肉带赤,秋虫见影不相持。”粗看之下似乎此虫为黄金斗丝,但这显然与其《五色看法重辨》中“紫要头浓、红线、腿斑肉蜜”的说法不符。
值得注意的是“顶路”这个提法。如果指的是斗丝的话,显然与“紫虫必要红线”的自身原则不符。“顶路”并非指斗丝,而应当另有所指,是指顶门线,即“额线”。从文本本身看,“头麻”“顶路”如果都指斗丝,则明显导致行文重复,如“头麻顶路透金丝”,歌诀体惜墨如金,一般不作重复。所以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头麻”一词点题紫麻头,然后是“顶路透金丝”。“顶路”这个词在此谱中仅出现这一次,后世也极少使用。“顶”这个字倒是常用,比如“细丝透顶”,我们今天也仍然用“顶门”“顶线”来表述蟋蟀头上前端的部位。而“斗丝”在古谱中常常称为“线”或“头路”。
如果将“顶路”理解为额线,此句句读上仍有两处歧义:其一,“头麻、顶路透金丝”,指的是斗丝、额线俱黄。其二,“头麻,顶路透金丝”,头麻指的是紫麻头,而顶路却指明是金额线。此谱因为有明确的原则在,不可能做出自相矛盾的表述,故,正确的理解应当是第二种句读。
但是由于古人不加句读,致使产生歧义,后世基本将其误读为斗丝色黄。这个错误导致后世蟋蟀谱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并贯穿此后几乎所有的古谱。及至清乾隆《蚟孙鉴》将“紫麻”歌诀改为“紫麻头路透金丝,项毛翅绉腿斑狸。四脚腊黄肉带赤,敌蛩见影不相持”,将“顶路”改为“头路”,彻底误解了斗丝色烙。
清代晚期谱中对紫虫的认定常以体色划分,斗丝或红或黄皆归入紫,显然是对“紫麻”歌诀误读的放大。倘以体色划分的原则成立,则熟虾青势必划归为红,黑黄则不免划归为黑。及至当代,有的虫友将白斗丝、遍体淡紫的虫,称为白紫或粉紫,实则此类虫当列“紫白”,归“白虫门”。发生此类误判,亦系对古谱错讹的放大和延续。
当然,就现代科学知识而言,从光学的角度看,光经过三棱镜色散为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俱全;从三原色的角度,紫色则为复合色,故有其复杂性。但古人所谓“青”,也不能归入三原色之中,亦属复合色。惟于中国五行学说中,青列于五个基本色之一,为东方之正色。如果进一步考量,中医学将一年之气候变化化为六气。五行配六气,青(厥阴风木)、黄(太阴湿土)、白(阳明燥金)、黑(太阳寒水)各居其一,四色配四气;惟有“红”(火)一分为二,分属少阳相火和少阴君火,分配阴阳两属。倘以《黄帝内经》之“六气”与虫色相应,余以为,“红”对应的应当是“少阳”,“紫”对应的则是“少阴”。红”和“紫”,异体而同质,皆为火象,所以应当有一个共同的性质,体现在辨虫上,则为斗丝之“红(紫)”,当然其色烙可以有相对的明暗、轻重之变化。
前文提及,嘉靖本《秋虫谱》是接近宋谱的一个本子。宋代是对“五运六气”学说为重视的一个朝代,宋代医科考试必考“五运六气”一道。五行学说在当代已日渐式微,但在宋代却属于常识,所以无论从情理上还是文本上,紫虫必得红斗丝为要件,应当是值得重视的问题,也是特别需要纠偏的问题。
现代人阅读古谱,《重刊订正秋虫谱》为要谱。虽然此谱较简,但原则之清楚、脉络之清晰,后世谱无可企及。
2.明万历《鼎新图像虫经》
《鼎新图像虫经》刊于明万历时期。从其收录有《秋虫谱》重刊时的“促织论前序”看,此谱显然与《秋虫谱》有共同的祖本,内容也与《秋虫谱》基本相同,但略有增广,比如增加了苏胡子等人的养法,显然参照了其他本子。但此谱缺失了前谱重要的《青虫总论》和《五色看法重辨》,对定色命名的原则缺乏解说,可以说有重大缺陷。从文本角度看,《鼎新图像虫经》有些内容显然遗留了元人的特征,而这些特征在《秋虫谱》中是不见的(详细论述可见《中华蛩家斗蟋精要》相关章节,读者有兴趣可参阅)。
《鼎新图像虫经》除新增图像外,其他新增的内容还表现出对蟋蟀鸣声的特别关注,但语焉不详。该谱对于定名改动较大的则在黑虫:以“乌青”之名领衔黑虫门,但歌诀内容录自《秋虫谱》青虫门中的“黑青”,只是将名称改成了“乌青”。以“乌青”之名统领黑虫门,逻辑上既已含混,青与黑的区别就此模糊了,显然不及《秋虫谱》命名、归类明确。这也是后世黑虫与青虫混杂不清的渊源。以后我们会看到这个问题的不断放大。
3.明万历晚期周履靖《促织经》
周履靖续增之《促织经》,亦刊于明万历时期,但晚于《鼎新图像虫经》,属万历晚期刊本。周履靖其人,一生科考不利,后索性隐为高士。其人精于书画,一生所涉颇为庞杂,著述百余卷,涉及医学、造园、炼丹、养鸟、莳花、栽树、相面、占卜等杂术,但驳杂不精,所纂辑之《夷门广牍》也属于辑录性质,看不出有哪些属于原创。
其《促织经》主干沿袭了《鼎新图像虫经》,内容较前谱增加不少。此谱流传较前述两谱要广,及至民国尚有人翻印,故对后世影响较大。但认真考量之下,此谱问题颇多,引发的混乱也较大。
此谱依承前谱体例,重视歌诀,但同样忽略了《秋虫谱》有关分色定名总体原则的论述,亦未录《秋虫谱》中的《青虫总论》《五色看法重辨》等重要内容,可能周履靖就没见过《秋虫谱》。由于失去了定色命名的原则性前提,而所录传统歌诀中又较少提及斗丝色烙,那么对于没读过《秋虫谱》的读者,如果仅读此谱,则对色品的分类原则就无从认识和着手,只能以信息不全的歌诀对应单个虫名。这是此谱给后世带来流弊较大的一个原因。
周履靖《促织经》显然于《鼎新图像虫经》之外,还有另外的来源,周履靖将两者叠加,故其体例、定名既不统一,本身也多有混乱和矛盾。这也显示出周并非真正玩虫、懂虫的行家。
比如,此谱在辑录前谱色品类之前,先有《论真红色》《论真青色》《论真黄色》等凡22 例,与前谱说法多有不同。《论真黄色》:“翅金肉白顶红麻,项掺毛青腿少瑕。”“顶红麻”明显与前谱不合。《论淡黄色》中“肉白红头项掺青,头粗脚壮齿如针。这般虫子非容易,九遍交锋十次赢”,完全不得要领,其所指似乎更近于“赤头黄”。《论青麻头》:“掺青皱翅紫麻头,肚白身肥牙似钩。”明明说的是青麻头,歌诀却言紫麻头,不着边际。
有些则显得粗略。比如其“红头”条,“红如血点项朱砂,入手观来一朵花,一朝二广交锋胜,到底终须不恋家”。在此前的虫谱中,有“紫黄”,有“红黄”,有“红头紫”,有“纯红”,后世尚有“赤头青”,皆红头之虫,但依据分类原则,各有所属,有如鳞甲森然,一丝不乱。比较而言,此谱仅以“红头”命名,未及斗丝色、翅色、肉色、腿色,笼而统之,实类稚子玩虫时的说法,过于大而化之,失之粗略,难以于色品上落实,可见出此谱之命名实不得要领。
再比如,此谱沿袭《鼎新图像虫经》的错误,以“乌青”之名代替“真黑”,领衔黑虫门。而且更进一步,《论真黑色》歌诀中有“黑者须当黑似漆,仔细看来无别色,于中牙肚白如银,到作将军为”,内容显然改编自《秋虫谱》青虫门中之“黑青”歌诀。《鼎新图像虫经》只是以“乌青”之名代替“真黑”,其下歌诀尚未更替,而周履靖谱则进一步将前谱青虫门之“黑青”歌诀内容移植到黑虫门之“真黑”名下,终于使青与黑彻底混淆。而其《论真黑色》歌诀与后文中“黑青”歌诀虽字句略有不同,但实质内容竟全然一样。一谱之内,已将黑虫门之“真黑”与青虫门之“黑青”混为一谈,无法区别。混乱如斯,系由周履靖窜抄数谱而无主见所致。他使《秋虫谱》以肉色区分青与黑的原则被冲破,黑与青从此难以划分,使后世有关黑虫的命名无所适从,乱象丛生。
故周履靖在谱系混乱之流变中难辞其咎,实为重要的“肇始者”,《促织经》实非良谱。
4.清康熙金文锦《促织经》
清康熙年间,金文锦编纂《四生谱· 促织经》。“四生”者,乃是指鱼、虫、鸟、禽。虫,指的就是蟋蟀。金文锦的《促织经》将混乱局面进一步搅浑。
,此谱将“红黄”之名目混入红虫门(明谱归黄虫门)。
第二,将“紫青”混入紫虫门(明谱归青虫门)。
第三,除继续沿袭“鼎新谱”错误,将“乌青”混入黑虫门之外,又将新增之“黑黄”混入黑虫门。这样一来,黑虫门就包含了青、黄、黑这三种色品。这大约是今日某些地域的玩家认为黑虫不分斗丝色烙是黄是白,只以皮色划分的主要依据。
第四,此谱较明谱色品类蟋蟀品种新增二种,即白黄、黑黄。但白黄列入黄虫门,黑黄归为黑虫门,仍是以皮色为分类原则。
第五,此谱在“真青”歌诀后的解释中,提及“白麻路细丝透顶”;而在“虾青”歌诀后的解释中,却言“头要金丝透顶”。可见其分类原则已与斗丝色无干。其“红麻”云:“红头黄路刚强。”又为一证。
此谱通篇未提及定名原则,但从以上数条看,皆以皮色分类。
忽略斗丝而以皮色划分虫类,与明万历周履靖《促织经》相比,已完全走向歧路。究其原因,大约系金文锦一生所见,仅及于“贾周本”(即周履靖本)以下,未能见到《秋虫谱》,所以不知道古谱曾有定名原则,而贾周本着实混乱不堪,看不出分类原则。
金文锦在序中说,“因核旧编,挑灯删定……亦一时游戏偶及”云云,可知其内容多抄自前谱。但因所读并非良谱,虽苦心经营,梳理分类,却贻害后世。王世襄先生认为:“此书内容可取之处不多,但二百年来颇有影响,曾见全录此书而另署作者姓名之旧写本不下三四种。抄袭者多,足见其流传之广。”
此谱可视为后世以皮色定色命名的源头。
5.清乾隆朱从延《蚟孙鉴》
《蚟孙鉴》显然沿袭了明谱的内容,又杂以他谱,兼及旧谱所无的新内容,以为增广。就篇幅而言,此谱为明清两代虫谱之冠。内容驳杂,有关色品类,虽照抄明谱居多,但亦有所发展。此谱也强调定色的基本原则,其《前鉴》中《辨蛩五色》继承并发展了《秋虫谱》的有关论述:“大都青蛩要白线金翅,黄蛩要黄线乌牙,遍体如金;紫蛩要头浓红线,腿斑肉蜜;白蛩如冰;黑蛩如墨……”但由于此谱内容来源不一,又受此前数谱的干扰,故实际定名时,则既有合于分类原则者,亦有不合原则者。当是著者心中并无定见所致。
,青虫门新增:天蓝青、鸦青、白青、灰青、白牙青、红牙青、葡萄青、井泥青、熟虾青等。
“红牙青”歌诀中有“紫头银线项青毛,红牙白脚绝伦高”云云。“熟虾青”歌诀中又有:“水红尾兮水红衣。”两种虫于头色或皮色看,皆与青不靠;又有“天蓝青”,非黄非青亦非紫,终无定色,但仍归于青门,皆因其斗丝色白之故,此系认同《秋虫谱》分类原则的体现。而且能根据分类原则增添新品种,是增广蟋蟀谱品类的正途,对后世有较积极的影响。
第二,将红黄、黑黄皆归于黄门,显然优于金文锦《四生谱· 促织经》。但问题是,“蟹黄”“黑黄”皆云“血丝”。尤其是“黑黄”,其歌诀第二首云:“黑黄斗路隐藏之,日光照见似红丝。腿黄肚赤如金翅,红白牙钳总是奇。”此种描述,应当更类似“黑紫”,归于黑黄,显然不合理。“蟹黄”歌诀云:“血丝缠头项背驼,牙红长脚蟹婆娑。腿桩点点红如血,日斗三场也不多。”“长脚”“蟹婆娑”云云,指的应当是形,但斗丝是红的,按此歌诀,列为“蟹紫”更为允当。
第三,黑色类延续了分类混乱的局面,其《黑色总诀》的核心部分,沿袭《秋虫谱》:“真黑生来肚黑牙红,银丝细路贯顶。”但也将“粉底皂靴”之名目列入,视为黑虫之一种。故随后的“真黑”歌诀,沿袭了鼎新谱的误录,将《秋虫谱》青虫门之“黑青”歌诀移植于此,称“更有肚腿白如银”,亦将黑与青混淆。另,此谱新增之“黑麻头”歌诀有二,其一云:“乌头麻路透金丝”,其二云:“黑麻路要银丝白”。显然录自不同虫谱而未加考订,对于黑虫命名的混乱局面未有改进。
第四,“紫麻头”方面,径将《秋虫谱》“头麻顶路透金丝”更改为“紫麻头路透金丝”,以“头路”代替“顶路”,使得本来含混的说法坐实,直接变成为金斗丝。加之黄虫门又有前述“血丝”者二,黑虫门又有金、银斗丝混杂。这样,《秋虫谱》所承袭的以斗丝色分类的原则,除青虫门外,基本被打破。
此谱亦是后世蛩家以皮色为定色依据的重要来源。秦子惠《功虫录》于定色分类上的错误,大多系由此谱误导。
6.清咸丰《蟋蟀秘要》
此谱刊于清咸丰年间,署名者麟光(号石莲),又称石莲本《蟋蟀秘要》。其人系国子监教习,曾任都察院御史。此谱虽署其名,但其序中说:“有精心之士,考古穷微,今乃成蟋蟀秘要一集,……余每批阅,不胜叹服其妙论,因为之序。”可知此谱系他人之作,石莲只是追记了几则实例及颂诗,便收录于自己文集,故此谱之主体并非石莲所著。
《蟋蟀秘要》虽照录了明谱《青虫总论》的部分,但《五色看法重辨》缺失。实质上此谱作者也未理解《秋虫谱》色品类定色原则,只是于歌诀照抄。此书中有与《秋虫谱》相合者,也有不相合者。其结尾处之《蟋蟀大全》8 条,可以见出作者对蟋蟀分类的认识,多出自虫体大致的色烙及其与歌诀所述色烙匹配部分,但未能了然歌诀之外的前提。故其对《蚟孙鉴》所创之灰青、井泥青予以保留,而对超出其理解范围的熟虾青则删除不录。但作者对于完全不能验证也毫无依据的“化生说”津津乐道,可知其猎奇心大于理性认识。
7.清光绪秦子惠《王孙经补遗》《功虫录》
秦子惠系秋虫大家,实战高手,但他显然未能获见以《秋虫谱》为代表的早期谱系,其传承主要来源于《蚟孙鉴》。秦子惠将自己毕生的心得悉数托出,著为《王孙经补遗》,可见其对《蚟孙鉴》的重视。但《蚟孙鉴》由于芜杂,在定色命名上的混乱,已使子惠无所适从,难以理出头绪。
《王孙经补遗》中没有关于虫色定名的专论,在有关“脑线”的论述中,略有涉及:“金斗丝惟真黄、黑黄,银斗丝惟真青、黑青。……大红斗丝,细直隐沉为真紫。白蛩斗丝白而扁,青蛩斗丝浑而圆,黄蛩蓬头多杈枝,黑蛩或黄或白,均所相宜。……间色者,如白黄、白青、紫青、紫白等类。身色、头色、斗丝可合而参之,无鱼目混珠之误矣。”
在《功虫录》中我们可以看到,子惠常将定为青虫的蟋蟀,在描述中反映为黄斗丝。而“黑蛩(斗丝)或黄或白”这个说法显然是受到了清初谱系,诸如金文锦《四生谱· 促织经》之类的误导。当然,此类错误在子惠所重视的《蚟孙鉴》中也同样存在。指黄虫斗丝时不言色而言形,如“黄蛩蓬头多杈枝”,虽此形多见于黄斗丝,但不能反过来说黄丝皆如是,或此形必为黄。
但秦子惠《功虫录》的好处是,不管定名如何,皆详细描述蟋蟀的生相特点,故而其作至今仍有较大价值。
(三)当代流行的定色命名方式
也正是三百多年来在定色分类命名问题上各家说法不一,各执己见,导致玩家对传统的定色命名方法认识不清,难以确知。在古谱以斗丝色定色类之外,衍生出以皮色定色类、命名分类的歧路,及至当代又发展出另外的定色分类方法,也就是副斗丝丝形的定色法。
由于古谱在传承中有复杂的流变,在《蟋蟀谱集成》出版之前,旧时蛩家基本没有机会纵观古谱全貌,所以各有传承。当代流行的蟋蟀定名方式多源自前辈蛩家的传授,有些方法则不见于古谱,可能系私家传承,较为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1.以斗丝色为主要定名依据。这种定名方式源自古谱,为多数人所采用。但斗丝色烙在虫早期并不一定落定,会随着蓄养和泛变发生一些变化。对于相当一批虫来说,早期定名误差较大。早秋收虫之际,虫尚未定色,对于急于给爱虫定名的人是一种煎熬。
2.以皮色为定名依据。这种定名方式也有古谱的来源,其依据当来源于金文锦之《四生谱· 促织经》,相对较为简单和直观,采用者亦众。但其争议也大,毕竟蟋蟀是自然产物,其头色、皮色有许多是复合色,紫多还是青多,黄多还是红多,都不易说清,看法不一,所以有些虫难以归类。此种定名法的问题在于需要全面改造古谱,否则不能对接。比如黑黄、黑紫、重青等,倘以体色划分可能将全部归入黑虫;而熟虾青、红黄则势必划归红虫。如是者不可胜数。
3.以古谱歌诀为定名依据。此类定名有一定困难。一则,古谱歌诀有许多语焉不详之处,缺乏细节描述,或关键要件的信息不全,难以一一对应;再则,古谱歌诀、定名并不统一,有时同是依据古谱歌诀,但由于援引古谱之不同,同一条虫名下的歌诀也有不同,甚至不在同一个大的门类。即便如此,也还需要熟读古谱,不然无法操作。其缺陷在于未能总结明确的定名原则,一虫一名,对于古谱出现过的虫尚且好办,未曾著录过的虫又该如何对待就成问题了。造化神秀,千奇百怪,古人今人都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可能,古谱也有一个由简到繁、不断增加的过程。超出古谱范围的情形,断然不少。对应歌诀、一虫一名的方法,囿于古谱既定范围,显然不能应对变化,不利于拓展新的知识,且于实践中易出现生搬硬套的情形,多有不利。
4.以鸣声定名。此种命名方式,也有一定道理。蟋蟀为秋虫,其应时而鸣为鲜明也早为人所关注的物候特点。古人以五声对五色,由来久矣,也可谓有一定依据。明万历刊本《鼎新图像虫经》虽基本抄自嘉靖本《秋虫谱》,不同之处是前者将鸣声单独标出,虽具体用法不明,但显然已将鸣声纳入考量范围。蟋蟀因色品不同而具有不同的鸣叫特点,为资深蛩家所认可。但鸣声只有定色前后的一个阶段较为稳定,而且也仅是对接近纯色的虫才具典型性和有效性,故而覆盖范围较小。单纯以鸣声定色的方法,属于较为的方法,一般也要参照其他条件。
5.以副斗丝的丝形为分类原则。副斗丝丝形,在明清蟋蟀谱中从未见提及,下延至民国谱系,如曹家骏《秋虫志异》(1925 年)、李大翀《蟋蟀谱》(1931 年)、严步云《蟋蟀谱》(1936 年),亦不曾涉及。民间究竟起于何时不详,从出版文献上看,“文革”后的出版物中开始提及,初称为耳朵、耳环,当代的蟋蟀大师中,边文华、火光汉、柏良诸蛩家的著述中都提到了耳环线。但是老一代蛩家都是将其作为定色的附属性条件提及的,其参照考量的有主斗丝色、形,耳环形态,皮色、肉色,腿斑、腿色,鸣声类型,等等,也的确曾提及某种色类之虫,典型的会生有某种耳环线,如果搭配不齐,则属色类不纯。这个认识我很赞成。但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表述,不能反过来说,生某种耳环的就一定属于某色类,这相当于将条件与结果倒置,至少是以偏概全,而非充分条件。比如我们说身材肥胖之人容易伴有高血压,但我们不能说,高血压的人全都肥胖,或者说身材肥胖的人必然高血压。所以我个人认为,将副斗丝丝形作为定色的首要乃至惟一依据,显然是对前辈蛩家所建立认识的一种误读。至少是一种极不恰当的、以偏概全的简化。
副斗丝,南方蛩家以前称为耳朵。副斗丝在古谱中未曾明确涉及,只在“八脑线”等异虫中,我们可以理解为是将副斗丝计算在内的,算是提及了。这是兴起较晚的一种定名方法,在南方一些蛩家中流传。其优点在于,蟋蟀副斗丝的形态,有相当的稳定性,不像斗丝之色随泛色而变化,再配合腿斑,二者是早秋辨虫色的要点,可以在早秋就为虫定名。对于标准虫、正色虫,有一定的准确性,但也有好多方面与传统定名法不相符合。其不利之处,在于此法不见于古人著述,故难以与古谱对接。且对于一些间色虫而言,副斗丝丝形也有不够典型、介乎两者之间、似是而非的情形。但标准正色虫确有较为典型的副斗丝丝形,可知其必有与色品相关的因素在内。或可在考察是否纯色以及所间之色中大有用途。
我们不妨对比一下几种定色命名方法的优劣得失。
,斗丝命名与皮色命名的对比。
对于外行人,以及没有读过蟋蟀古谱的虫友来说,以皮色命名似乎直观,也很简单。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蟋蟀多为间色,如果头、项、翅色类不一,究竟按照哪个定色呢?即便是整皮一色,考虑到蟋蟀之色千奇百怪,到底是紫多还是青多?也许有人会说,那就叫“紫青”啊。但为什么不可以叫“青紫”呢,这两者如何区分呢?况且蟋蟀的皮色前后变化很大,以哪一个时段为准呢?稍有经验的玩家都曾遇到过类似的问题,为了一条虫究竟是何色而争论不休。是皮色的模糊性决定了这个方法的重大缺陷,而斗丝色基本无此弊。此其一。
其二,斗丝隐藏在蟋蟀头皮之下,受外界的干扰很少,色和形可以更本质地反映出蟋蟀内在的真实情况。斗丝的形色很可能来自遗传,至少受后天的影响较小。而皮色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较大,不一定能反映出其父母本及祖本的色系品类。
其三,古谱体系中以斗丝色为主要定名依据有近千年的历史,虽然300 多年来出现皮色定名的干扰,即便如此,蟋蟀旧谱主体仍是以斗丝色为准,只是变得混杂了而已,蟋蟀谱的主流仍基本沿袭着初的格局。故,古谱所述经验大多数仍是以斗丝体系为基础构成的认识,如果彻底改为皮色体系,则古谱将面临全面的改造。比如黑黄、黑紫、黑青都将划至黑虫门,而琥珀青、淡色紫青、熟虾青、红黄等都将划为紫虫系。这样只会加重目前的混乱局面。
其四,虽然皮色与斗丝色在蟋蟀“值年将军”问题上有一定的一致性,但斗丝色无疑是更严格的条件,应验率也会更高。比如当年的值年将军为紫虫,虽说紫皮虫也会有较佳表现,乃至各色类中紫牙虫、红牙虫也比白牙者更能出斗,紫青、紫黄、紫白也不错,但仍难以与真紫抗衡,值年将军终归还是要落在隐沉红斗丝的紫虫身上。
第二,斗丝色定名与副斗丝丝形定名之比较。
首先是副斗丝丝形难以与五行相配,或者说找不出解读副斗丝丝形与五行的关系的依据,故而不能成为研究“值年将军”的基础材料。
其次,副斗丝定名法没有历史史料的支持。如果我们想验证值年将军的应验率,则必须依赖前人的经验和记录。斗丝命名在历史上虽也有干扰,但通过古人的描述我们可以纠偏和复原,大致上是可以反映出历史上某年某色类之出斗情况的。而副斗丝丝形定名法则没有历史记录,古人的著述中从未提及,致使大量的历史资料难以利用。秦子惠《功虫录》著录了自道光十三年(1833 年)至光绪十七年(1891 年)的58 年间,以无锡为中心,江南的斗蟋出将情况;恩溥臣《斗蟋随笔》则记录了自光绪二十一年(1895 年)至民国二十九年(1940 年)京城的出将情况。如此,有约一百年的蟋蟀出将记录,弃之不用,可谓暴殄天物。
再者,单纯以副斗丝丝形定色,含混之处也大量存在,与皮色不符之处也非常多。在这方面,它与以斗丝色定名存在同样的不够直观的缺陷。如果用一种缺陷取代另一种缺陷,如果不是有其他的明显优势,实在也是没必要。
有关副斗丝丝形,笔者研究不多,尚有许多问题不清楚,比如:副斗丝丝形或与蟋蟀头壳内部的皮下组织结构有关,这些不同的情形与遗传究竟是什么关系,来自父本还是母本,还是隔代遗传?我缺乏解剖学、白虫孵化方面的实践和调查,目前尚没有较为切实的认识。另外,副斗丝丝形及色烙,似乎与牙色有一定的关联,但是牙色和虫色命名毕竟是两回事。如果与牙色有关,说明在蟋蟀身体内部,丝形与牙色两者之间甚至更多的层面的确具有特定的关联。但究竟是遗传决定的,还是受若虫期成长过程中的某些因素影响而生出的变化,目前尚缺乏认识,有待从事基因工作的朋友解答,以矫正我们依据传统认识而导致的不足和偏差。
(四)定色分类的意义和价值
有虫友不解,疑惑于笔者为什么在定色分类问题上如此纠结,以至于多年来执着于此,非要解决这个问题不可,有没有这个必要。
性格粗放者或以为蟋蟀命名不过是为了好记,至于叫什么名,不过是方便而已。实则不然。
蟋蟀定名首先是为了交流方便。倘若没有统一的命名方式,大家全都是自说自话,谁都很难了然别人所谈论的究竟是条什么虫。所以自贾似道始,蛩家就试图找到分类定名的方法,以规范语境,提高信息的有效性,达到有效交流、传承有序的目的。
蟋蟀定名也是后续研究的需要。对蟋蟀这种活体昆虫的研究,主要还是以观察—总结—验证为主。研究蟋蟀某种特征与某种性质之间的关联,依赖于此特点在诸多虫体上反复出现,并与某种特征具有高符合度,这样才能建立有效的认知。
有传承的定名方式,也是继承古人经验的有效途径。历代古谱以数百年的斗蟋经验为基础,保留了大量资料,凝聚着前人的心血乃至数代人的心得,有些心得和经验已进入有效认知的范围。如果每代人都重起炉灶,这将是巨大的浪费。今人对古谱的继承,也需要对古人定名、定色原则有一个透彻的认识,否则难以与古人对话。
合理的定色命名及分类方法是建立认知的基础和框架。在这个框架里不允许存有内在的逻辑矛盾,不允许某虫既属于甲类又属于乙类,否则将会对寻找规律性的认识形成阻碍,也很难建立对于蟋蟀色类性质的一般性认识。规则不能含混不清,采用的标准应该一致,不然的话大家都自说自话,相互的交流也会变得很困难。
当然,也有虫友可能会有疑惑:既然古谱在流传过程中,有一个从初以主斗丝色为定色依据,向以皮色为定色依据的漂移,后各占半壁江山,你怎么就认为这是错误的不断放大,而不是认识逐步加深而产生的进步呢?
之所以坚持以斗丝色为定色命名的依据,一方面是近几年来笔者对传统经谱之源流做过一次梳理,对古谱之流变也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在古谱的流变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初的一点问题和支吾之处,是如何一点点、一步步地不断放大并导致新问题的出现,终成为今天这个样子的。有关情况可参见上海科技出版社《蟋蟀古谱评注》之《代导读——蟋蟀定色命名研究》一文。另一方面也是今后研究指向的需要,终我想要做的是解读蟋蟀“值年将军”的问题。要解决这个课题,就必须建立能与五行学说相通的定色命名体系,而这个体系我认为不必新创,遵循早期谱所订立的原则,融合后代所做出的推进,适当加以改造,使之泾渭分明、无可交叉,即可适用。所以本书要做的是回归传统,将历代加诸蟋蟀谱的误解和误读去除掉,去芜存菁,在古谱的初始原则基础上加以条理化和清晰化。
(五)蟋蟀定色命名的结构方法
历代古谱中,蟋蟀名称基本采用“偏正词组”的结构方式。其方法是将主色(分类色)置后,间色或修饰色前置。其优点在于简明,分类清楚。比如白青、紫青,一目了然,归青虫门,分别间以白、紫。这样可以和“熟虾青”“稻叶青”“狗蝇黄”等描述性偏正词组,在构成原理上达成同构关系,使整个命名系统保持逻辑上的一致。
惟“青大头”“黄麻头”“紫尖翅”等以特点押后,色烙居前,但也不至于混乱。且一旦出现间色时,如“紫黄大头”“白紫尖翅”等,其前置部分仍以偏正词组构成,无害整体原则。
此方法对当下定名仍不失为一种恰当方式,依然适用。
(六)蟋蟀分类定名的基本原则
大道至简。万事万物,经归纳处理,所涉原则皆力求简明。蟋蟀之道虽系末技,但“道”无分大小。蟋蟀定色原则亦当简明、便捷,同时也要考虑对古谱的传承和对接,使古今虫谱保持在统一的逻辑系统之内,不至于古今有如隔岸,难以对话。但古谱系统纷杂,又有某些错讹经累代放大,偏离正朔日久。旧时玩家所见版本不同,不明就里,习焉不察,乃至反客为主,并形成一定的历史传承,终至树大根深,已为流风。本文力求追寻古谱源头之定色原则,不免与清中期以来的一些古谱中的某些内容相抵牾,也难免与沿袭已久的一些说法、称谓有不尽相同之处,甚至大相径庭。但顾及系统的同一性,又难以处处妥协,实不能因虫谱传承中之歧路或个案而害整体原则。故不尽如人意处、难以两全处、一时不好接受之处在所难免。
蟋蟀分类定名仍当以斗丝为要义,这与早期的虫谱以及蟋蟀谱的主流原则一致;细化条件则参以腿斑、皮色、肉色、鸣声、副斗丝丝形,用以考察其是否纯色,以及间色之主次。
斗丝色所代表的色烙应视为色品本质色,亦可视为“分类色”,在定名中应居“后置”位置。皮色、肉色、副斗丝丝形等所代表的色烙,为所间之色或修饰色,乃至鸣声,应居“前置”位置。如此构成蟋蟀定名的偏正词组。
大的原则确定之后,古谱已有品种便可各安其位;古谱未及之处,亦可临机命名,畅行无碍。昔时江南名医叶天士,临症拟方之际,忽有桐叶飘落案上,遂于方末加梧桐落叶一枚,取其应季得时,其通达潇洒如是。古谱未载之蟋蟀定名亦不妨随机而动,只要保持在一个统一的逻辑系统内就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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