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21985
《大律师法庭攻守之道(修订版)》通过具体的案例、鲜活的故事、生动的办案过程,以轻松、幽默、有趣的笔法,讲述了刑辩经验、技巧,从事刑辩工作应注意的问题,以及面对一些棘手难题的应对策略、方法等,既耐读,又有启发,还能激发想象和思考。
序一律师执业技能提升之道田文昌
序二“反省”刑事辩护李贵方
序三巧者劳而智者忧汤忠赞
编经验与技巧
案例故事一“一窝硕鼠”被宣告无罪
启示1律师妙用修辞有奇效
启示2共同犯罪案件辩护人要不要协调辩护观点
启示3“媒体判决”应当叫停
案例故事二被“冤枉”的公安民警
启示1律师的庭审发言要精、准、稳
启示2法庭是律师好的舞台
启示3律师要有自己的“成名作”
案例故事三被法院否定的“涉黑”犯罪
启示1律师阅卷的窍门
启示2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不可以扩大化
启示3让被告人家属取证不能化解律师职业风险
案例故事四局长挪用巨额公款案
启示1若程序不合法,客观事实就不存在了
启示2律师该语出惊人
启示3律师可否将复制的证据让被告人查阅
案例故事五行长是无期,还是无罪
启示1客户对案件的期望值决定对律师的满意度
启示2律师应当让无形的法律服务有形化
启示3大律师就要办大案件
案例故事六演绎“枪下留人”
启示1律师要做好自己的良心活
启示2成熟的律师不会过分看重庭审效果
启示3控方手中的无罪证据该不该出示
案例故事七六年未决的“死刑犯”
启示1被良心拷问的优秀律师
启示2律师不是为坏人的“坏”辩护
启示3国人应当容忍辛普森漏网
第二编风险与防范
案例故事八震惊中外的火灾案
启示1律师该如何面对重大敏感案件
启示2律师应当是理性的法律人
启示3律师要飞跃就必须专业化
案例故事九检察官犯罪后的博弈
启示1好律师就要苦守清贫
启示2如何理解律师的公平正义观
启示3律师当庭发问有妙招
案例故事十只要星星在,爱心永不变
启示1律师不要“包打”刑事官司
启示2律师的价值在于准确判断
启示3杀头不像割韭菜
案例故事十一会见“死刑犯”,律师出了“问题”
启示1律师会见的禁忌
启示2律师如何制作会见笔录
启示3“掩耳盗铃”不算盗
案例故事十二警车“护送”律师出法院
启示1辩护律师要有风险意识
启示2律师辩护柔中带刚有时比咄咄逼人好
启示3律师要忌口避免“四失”
案例故事十三被害人救了“强奸犯”
启示1律师要信仰法律
启示2律师取证要慎之又慎
启示3客户找律师辩护的心理探析
第三编实践与拓展
案例故事十四抓错人的公安民警无罪了
启示1律师庭审演讲一定要用普通话
启示2律师成功会见的技巧
启示3律师审查刑事证据的三个切入点
案例故事十五“上访户”后悔被“释放”
启示1错误的无罪辩护
启示2律师的法庭演讲要纯、新、深
启示3律师要敢于做含露带刺的玫瑰
案例故事十六两幼童误食了谁家药馍
启示1鉴定意见不是“准判决”
启示2律师如何审查鉴定意见
启示3律师能说不等于会说
案例故事十七“粪便脏衣”救了“侮辱犯”
启示1律师询问证人的技巧
启示2律师应当善于运用“一字之辩”
启示3只有小律师,没有小案件
案例故事十八哭泣的被害人
启示1重视律师发问权
启示2证据是律师的上帝
启示3律师如何对证人制作询问笔录
案例故事十九糟糕的一句话辩护
启示1对律师“乌龙球”的冷思考
启示2中国律师需要“传帮带”
启示3律师辩护的工作重心要由阅卷转为会见
案例故事二十下辈子我还干律师
启示1新老律师的办案差距
启示2爱上刑事辩护有理由
启示3律师的法庭演讲切忌照本宣科
案例故事二十一援疆的企业家“栽了”
启示1程序辩护是反攻为守的辩护
启示2为企业家辩护要关注管辖权
启示3有血性的律师要有理性
跋一救赎、改变与扭转张建伟
跋二痛并快乐的刑事辩护许兰亭
跋三由文强案的质疑谈律师辩护禁忌杨矿生
跋四参辩护之术,悟攻守之道王思鲁
后记良知与感恩段建国
田文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
据我所知,至今为止,关于介绍律师执业经验与技能的著作还不多见,段建国律师的《大律师法庭攻守之道》,可以说是经验之谈,也是感悟之作,其珍贵之处就是将自己的成果与大家分享。
也许,有人阅读之后会深受启发;也许,有人阅读之后会感同身受;
也许,有人阅读之后会吸取教训;也许,有人阅读之后会批评指正。
李贵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段建国律师选取了其三十年执业经历中的21个案例,通过案件事实介绍、辩护思路形成过程、不同案件的重点与攻守之道以及辩护结果的得失分析等,向人们重现并将人们带入案件办理过程,使读者进入“角色”,幻化为案件的“辩护人”,既可以重温作者的办案经历,也可以创造性地自己“辩护”,在想象的法庭中发挥自己的辩才,相当于品味到一种没有经历的经验。尤为可贵的是,在每个案例之后,作者都讲出了若干启示。
汤忠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从段建国大律师这本《大律师法庭攻守之道》可以看出,研究法庭技巧、法庭艺术是可以提高我们辩护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的辩护水平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关键还要研究中国的法制特点、要研究中国律师在我国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张建伟(清华大学教授)
这些精心选择的案件,件件精彩,读来绝不乏味,而且有许多讨论空间,经段建国律师有理有据的分析,不少问题都焕发神采,颇具启发意义。书中多处以点睛之笔,介绍律师法庭攻防各种实战技巧,很精到,也很实用,足见段建国律师是个有心人,不但在办案中对各种细节有细致的观察,也有自己独特和缜密的思考。
许兰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美国国家刑事辩护委员会名誉会员)
认真读完这本书,果然不出我所料,此书确实值得一读。这本书通过21个案例,以案说法、深入浅出,讲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尤其是启示部分,更是画龙点睛、意味深长。
我相信这本书,非但对刚入门的青年律师,即使对我们这些久经沙场的老律师,也是开卷有益,受益匪浅!
杨矿生(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成为出色的大律师是所有律师的追求,成为一名专家型的刑辩律师是建国老弟对自己的定位和追求,从他所出的几本书和所辩护的案件中,我看到了他的努力和付出,段建国大律师的这本新作就是一个见证,而且我认为他的新作确实是值得刑辩律师一读的好书,刑事辩护需要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书。
王思鲁[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之“道”,运用不同辩护之“术”,法庭内外瞬息万变间的取舍与抉择,除了对语言文字的拿捏、微妙心理的把握,更需要成熟经验的引导。
序一
律师执业技能提升之道田文昌
与改革开放的发展同步,自律师制度得以重建和发展的三十余年来,中国律师的人数和水平都得到迅猛发展,但是,关于律师、律师制度及相关问题的研究却十分缺乏。可以说,从基本制度设计到具体操作规范与技能,至今还没有系统、成熟的研究成果,甚至在许多问题上还没有达成共识。例如,关于律师基本的职责定位问题,至今在全社会乃至律师群体内部都未能达成共识,而成为困扰律师执业的首要问题。又如,关于律师执业技能训练问题,至今还是处在一种边干边学,各显其能的探索阶段。三十余年来,我们的律师业务培训主要还停留在讲课式的知识传授和继续教育的模式中,而这种模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律师业务发展的需求。
由于中国社会律师制度的历史太短,既无传统可沿袭,又无经验可借鉴,所以,除了学习国外,就只有自行创制了。在此情况下,努力探索、认真总结、广泛交流、百家争鸣,正是推进律师制度、提升律师素质的急切需要。所以,对于每一位律师而言,在做好自身业务的同时,总结经验、研究问题,也是社会责任感的一种重要体现,而乐于和敢于将自己的成果与大家共享就是一种奉献。
据我所知,至今为止,关于介绍律师执业经验与技能的著作还不多见,段建国律师的《大律师法庭攻守之道》,可以说是经验之谈,也是感悟之作,其珍贵之处就是将自己的成果与大家分享。
也许,有人阅读之后会深受启发;
也许,有人阅读之后会感同身受;
也许,有人阅读之后会吸取教训;
也许,有人阅读之后会批评指正。
但无论如何,他的作用都是重要的、不可忽视的。因为他敢于率先,在人们需要学习、需要经验、需要成果,甚至需要批评对象的时候大胆问世了。在任何领域中都一样,后期的研究成果往往都比先期的成果更高深,但这种高深的成果却只能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之上。正如中国下一代的律师一定会比我们更高明,但是他们却不会有我们这一代律师的使命感与自豪感!
希望有更多这样的作品问世,希望有越来越多的成果在争鸣中不断升华!
序二
”反省”刑事辩护李贵方
中国的刑事辩护率(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不包括其自我辩护的比率),由于没有全面、科学的统计,缺乏权威数据,但有一点则是没有争议的:中国刑事辩护率较低或者说不高。究其原因,可主要归纳于三个方面:一是刑事辩护收费低,使一些律师远离了刑事辩护。全国各地普遍高发的是抢劫、伤害等暴力犯罪,或者是盗窃、诈骗等一系列普通刑事犯罪,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境往往很窘迫,很难支付高额律师费。二是刑事辩护风险大。应该说,做任何工作都有风险,办理民事案件也有风险,但比较而言,从事刑事辩护有一些特殊的风险,尤其《刑法》第306条关于辩护人、代理人妨害作证罪,只针对于刑事辩护。三是刑事辩护效果低或者不明显。由于刑事案件当庭判决少,一些案外因素影响刑事判决,以及长期以来判决理由的非针对性和不充分性(近来量刑规范化制度的引进在此方面会有较大积极方面的改进),使刑事辩护的效果大打折扣,至少被告人及其家属多有不满,感受不到或者较少感受到刑事辩护的作用。在上述三个原因中,个是收费制度设计问题,同时也包括对刑事辩护的作用及价值评定问题。然而,作为律师个体,尤其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个体,不能自我解决这个难题。但后两个问题,风险大和效果低,则通过刑事辩护律师自身的努力,有可能加以改善,至少通过提高刑辩律师的执(职)业理念、水平和能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降低刑事辩护的风险和提高刑事辩护的效果。降低刑事辩护的风险,则可以减少”为辩护权的辩护”;提高刑事辩护的效果,则可以提升人们对刑事辩护的信任和信心。我们正读到的段建国律师所著《大律师法庭攻守之道》,是这样一本有用之书。本书以案为例,向读者传达防范风险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传授提升辩护能力的实用技能。
段建国律师选取了其30年执业经历中的21个案例,通过案件事实介绍、辩护思路形成过程、不同案件的重点及攻守之道以及辩护结果的得失分析等,向人们重现并将人们带入案件办理过程,使读者进入”角色”,幻化为案件的”辩护人”,既可以重温作者的办案经历,也可以创造性地自己”辩护”,在想象的法庭中发挥自己的辩才,相当于品味到一种没有经历的经验。尤为可贵的是,在每个案例之后,作者都讲出了若干启示。这些启示有些直接源于案例,比如,”倒霉”的黄明因”庸律师”指点上诉引来抗诉,进而由”死缓”变成”死刑立即执行”,由此告诫”律师不要’包打’刑事官司”。把办理每个具体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抽象出来,强调了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开庭等各个环节律师所应具备的技巧和意识。从案例到规则,意见明确、具体,道理清晰、服人。有些则因案例有感而发,比如,由上述案件引发的”杀头不像割韭菜”的感叹,更多地警示律师对自己职责,对当事人生命、自由的重视,要竭尽全力为当事人服好务。再如,由行长是”无期”还是”无罪”引发的客户对案件的”期望值”问题的思索,并着力研究了律师怎样对待客户的”期望值”,包括怎样引导客户的”期望值”,尤其是怎样让客户形成较为合理的”期望值”,至少律师不能给客户”不切合实际的期望值”。有些启示不一定与案例直接相关,但却极具价值,比如,”律师应当让’无形的’法律服务’有形化'” ,这是非常有见地的,也是非常有用的。它不是适用于哪一个案件,而是适用于所有的案件;它不只是适用于刑事辩护,而是适用于所有律师业务。在我看来,把”无形”的法律服务”有形化”至少有三个好处:其一,让当事人看到了律师的工作。如果计时收费,有了收费的直接依据。其二,通过起草、修改相关的文件,可以促使律师对案件、对辩护方案、辩护策略、辩护内容、辩护依据、辩护方式、辩护技巧等有更深入、更成熟的思考。其三,便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助己助人,对于每个律师来说,这都是非常有价值的。
本书还有一个非常值得称道之处,就是可读性强。通常法律条文是枯燥的、难以理解的,法律教科书也是如此。本书则通过具体的案例、鲜活的故事、生动的办案过程,以轻松、幽默、有趣的笔法,讲述了刑辩经验、技巧,从事刑辩工作应注意的问题,以及面对一些棘手难题的应对策略、方法等,既耐读,又有启发,还能激发想象和思考。
当然,对于书中一些见解,本人也有不同认识。例如,书名中的”大律师”,就不是一个规范用语,更多的是一些人对于某些资深或有能力、有成就律师的溢美之词,其中又有很大的吹捧的成分,也许也包含一些幽默,当然不是讽刺。无论出于由衷的敬佩,还是出于礼貌,抑或完全是逢场作戏,尊一声”大律师”也无不可。但自己千万不能太认真,更不能自诩为”大律师”而拒绝办”小案件”。诚如作者在书中所言,”大””小”本无明确定义,也无明确界限。
律师是一个智力型职业,所需要的知识、智慧远超过体力。她用笔、用口、用电脑去战斗。她需要罗丹的”思想者”那样的沉思,而不是辛弃疾笔下”把栏杆拍遍”的激愤。她需要一种意识、观念和情怀。她既要对自己的当事人充满责任感和同情心,至少她应该有足够的耐心、细心倾听当事人祥林嫂般的倾诉,她也应该具有追求社会公正的远大而又现实的目标与理想。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她应该是”形而上”的;作为一个法律实务工作者,她又应该是”形而下”的。而从基本的方面考虑,人们期待律师,尤其刑辩律师应该是办理具体案件,解决具体问题。这样,每个律师的自我总结和相互之间的经验交流与切磋都是必要的、有益的。刑事辩护领域需要这样一种互动、开放、反思的氛围。正基于此,我愿意写出以上的话,是为序。
序三
巧者劳而智者忧汤忠赞
承蒙北京段建国大律师的信赖,邀我为他的大作《大律师法庭攻守之道》一书作序,我诚惶诚恐,只得从命。
序者,要序出作者的才华,要序出本书的精华,要序出读者的兴趣。段建国大律师这本书有许多案例,是一本以案说法、以案说辩、以案论理、以案论情的好书。细读起来,犹如欣赏一部音乐剧;犹如在浩瀚的法律中找到律师的立身之地,立才之本;犹如在美丽的大自然界中欣赏广袤的青山绿水;犹如一个辩护士寻找到了用武之地,可以广试才华;犹如在迷茫中探索到了光明。这本书的独特之处是可以由我们律师所共享。
近年来,我们律师界大量的是在推荐辩护技巧、辩护诀窍、辩护艺术等(我也是其中一员,并是积极倡导者)。实际上,这是无奈之举,是在法庭上哗众取宠,有时可能获得鲜花、获得掌声、获得拥抱,但实际结果如何呢?有多少这些法庭效果好的案子被法庭采纳?有多少有过鲜花、掌声、拥抱的当事人拿到判决结果心情不是沉甸甸的呢?所以,从段建国大律师这本《大律师法庭攻守之道》可以看出,研究法庭技巧、法庭艺术可以提高我们辩护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的辩护水平,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关键还是要研究中国的法制特点,要研究中国律师在我国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技巧也好、艺术也好,辩护律师关键是要击中一个案件的要害,使律师提出的辩护观点无懈可击,寓技巧、艺术于准确之中,使法庭不得不采纳,即使不采纳,法官内心也能够信服。法官如果不采纳律师的正确意见,办了错案,让他留下终身的创伤,甚至让他留下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律师的辩护意见应该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案件事实的检验。律师的辩护不能跟风,特别是不能跟委托人之风。我们许多辩护人,因为跟委托人之风而栽跟斗。要时常注意委托人就是我们的委托人,是委托关系,是执行协议而不是同流合污,否则,就不配做一个中国的刑辩律师。
《南华经》上有一句话:”巧者劳而智者忧。”我们中国律师30多年来既累又忧,忧国忧民。我们的付出已经得到了回报,中国的法制在进步,中国律师的贡献国人明白。我们可以自豪地说:”中国刑辩律师好样的!”像段建国这样的大律师越多越好,我们期待着像段建国这样的大律师既搞实务又搞理论研究,以进一步提高中国刑辩律师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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