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23088
一本法律图书何以连续近10年在全世界畅销?美国历史上大师级辩护律师、哈佛大学法学教授37年人生阅历和执业心得!年轻律师、法学院学生人生必读经典之作!37年,37条忠告,指引站在人生岔路口上的你。
《致年轻律师的信(应用导读版)》由中国青年法律人葛鹏起结合多年阅读、应用体会,撰写导读。并在原文空白加入符合中国律师现状的启发式引导,让原文内容更加”落地”。
《致年轻律师的信(应用导读版)》凝聚了作者执教哈佛和律师执业37年间的人生阅历和心得,提炼出了37条忠告,内容涉及人生感悟、经验教训、成败得失、做人原则、职业规划及建议等多个方面。既充满哲理又发人深省。这本精华浓缩、见解独特的小书,在过去近10年内,给数万个站在人生岔路口的年轻律师和学子指引和帮助。
《致年轻律师的信(应用导读版)》由中国青年法律人葛鹏起结合多年阅读、应用体会,撰写导读。本版更正了前版错误与翻译不通顺之处,并在原文空白加入符合中国律师现状的启发式引导。
世界是大律师们的,也是资深律师们的,但归根结底是年轻律师们的。年轻律师根本不用担心,成为大律师或者资深律师,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时间会把年轻律师推向舞台。时间会让那些不断努力的年轻律师成为资深律师,再从资深律师中挑选几个幸运儿,让他们成为大律师。《致年轻律师的信》陪伴数万个年轻法律人从年轻走向资深,再到大师级,在每个年龄段、执业期都给予他们不同的启发与思考,相信对于你,亦是如此。
致谢 / 001
前言 / 001
第一部分 生活与事业
慎重选择偶像 / 003
激情点亮人生 / 013
树敌亦是学问 / 019
莫做最擅长之事 / 021
千万不要临终抱憾 / 025
不要遵循“现成的”建议 /
031
不要让发财梦束缚手脚 /
035
勿以不足之物换取有余之物 /
039
是否存在绝对道德? / 043
好律师应为坏人辩护吗? /
049
与法律麦卡锡主义划清界限 /
059
如何平衡理想主义、现实主义和犬儒主义 / 065
最后的考试 / 069
自我怀疑 / 073
完美主义是追求卓越的敌人 /
076
是一种令人尊敬的职业吗? /
078
揭穿真相 / 082
好人、坏人、诚实的人和说谎的人
/ 085
当事人不是你的朋友 / 093
停止抱怨,赢在行动 / 097
第二部分 胜负之间
哪里能学到辩护技巧? /
105
决胜陪审团:“啊哈”理论 /
111
决胜法官:政治正义 / 117
在最高法院的辩论 / 125
谁是你的当事人? / 129
败诉 / 133
对手不可小觑 / 137
检察官的盲点 / 139
检察官与律师的区别 / 149
律师的道德及其他逆喻 /
155
懂得何时战斗、何时屈服 /
165
善待批评 / 167
第三部分 做一个好人
好律师能做个好人吗? /
173
你能通过“氟化测试”吗? /
179
致法学毕业生 / 183
致大学毕业生 / 188
为何要做个好人? / 194
读《致年轻律师的信》有感/ 201
提建议是一项冒险的行为。我深知这一点,因为我曾收到许多糟糕的建议,也几乎不可避免地给他人提过差劲的建议。在哈佛执教法律的37年时间里,我被要求给他人提建议的情形已不下数千次。
大多数建言者只是在指导别人如何成为自己。人们似乎有一种重塑自我的强烈需求(也许这就是我们如此担忧克隆技术的原因)。我清楚地记得,我的一位身为杰出教授的导师告诉过我应按照何种顺序发表当时正在构思的论文。后来,我很快就明白了,原来他是在重述自己的出版经历。他想让我步他的后尘,其他几位导师也曾这样做过。我曾为其担任书记员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亚瑟·古德博格(Arthur Goldberg)总是劝我做一名法官,其实我并不向往这种职业。我在法学院时的导师约瑟夫·古德斯泰因(Joseph Goldstein)教授则敦促我专注于学术和理论研究,但我喜欢涉足喧嚣的法律和政治实务领域。
我坚信,模仿并不是恭维他人的最好方式,因为真正有个性的人是永远都无法被模仿的。但是,只要你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有梦想、有经历和有主见的,与众不同的人,你就可以从他人身上学到东西。那就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并且从他人的经验与志趣中汲取养分滋养自己的独特人生吧。
然而,切记不要仅仅以”多年经验”为理由就轻信他人(也包括我在内)的建议。在你对经验寄予厚望之前,一定要确信提建议者已经从其经历中吸取了经验教训。大多数人并没有做到这一点,他们只是在重复错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他们的”多年经验”只不过是在毫无意识的状态下一遍遍重复同样的错误。
对于律师来说,要想知道自己是否犯下错误尤为不易,因为在努力付出和收获成功之间没有太多的联系,有的只是太多的变量在起作用。
记得当我还是一名年轻律师时,我曾读到一位”资深”律师撰写的上诉状。其中一部分早已过时,所援引的案例要么已被推翻,要么不再被援用。不仅如此,该上诉状缺乏说服力,措辞就更差劲。由于他的当事人与我的客户是共同被告,我便问他为什么要写进这么一段?他告诉我,他在每一份上诉状中都要写上那一节,用以提出第四修正案方面的问题。他向我保证道:”这都是经验之谈,我已经引用了二十年。”我问他是否曾根据该节内容赢过官司。他停顿一会儿,然后说:”还没有。”最近,我又读到了如今已成为老律师的他所写的一篇上诉状,其中仍然含有那一节。他从多年的错误中仍然一无所获。这样的经验,没有也罢。
同时,还要当心”批发型的”、”现成的”或”放之四海皆准的”建议。最好的建议总是”零售型”、”量身定做”和针对特定人的。当然,只要有具体建议作补充,一些基本原则也可以让你受益。
也许你已经注意到,本书虽然题为《致年轻律师的信》,但其中的建议并没有通过现实的”信件”传递。作为时代的标志,手写书信曾经是一种了不起的艺术形式。本书受到里尔克的杰作《致年轻诗人的信》(Letters to a Young Poet)启发,该书本身就是作者诗作的延伸。即使是从他仓促写就的书信中,我们也可以洞察到诗人的灵魂。在战后技术革命的影响下,我不是爱写信的人。当然,我也曾通过口授的方式给编辑写信、回信或处理其他专业信函,但我很少写私人信件。即使在当前的计算机时代,我也没有沉迷于电子邮件;相反,我喜欢的是交谈。我的建议差不多都是口头提出的。好在我的文笔也像我的谈话一样,我从不认为存在一种独立的法律语言–至少没有哪一种以理解为目的的语言是这样的。我告诉我的学生,简洁为文的人就是好作者。我敦促那些口才好但文笔差的学生多留意自己的口语。我要他们把自己的话录下来,然后在写作中试着模仿说话时的雄辩滔滔。
所以,接下来我就要将过去40来年的口头建议写在纸上。他们就是口头的书信。在写信过程中,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学生、朋友、孩子的朋友、朋友的孩子、同事及素不相识者,他们曾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向我征求建议。有时,我在写作中会想起某一个特定的人,更多的时候则是一群人的复合体–无论男女老少,无论得意失意,也无论快乐郁闷。当然,大多数征求建议者并不完全称心如意,因为完全称心如意的人很少需要从我们这些有烦恼的人这里获得建议。话又说回来,大部分向我征求建议的人都是干得很不错的律师,因为他们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偶尔,我也会遇到选择余地有限的学生。他们所征求的建议经常表现为这样的问题:”我是不是该放弃并离开法律领域?”但这只是一个例外。征求建议者的主流问题是面对众多不错的选择该何去何从。每当为罪大恶极者辩护时,我的选择基本上就是”糟糕”、”更糟糕”和”最糟糕”。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那些才华横溢的学生们所面临的是”很好”、”更好”和”最好”的选择。
我还意识到,有些学生,尤其是我自己的学生,看上去是在向我征求建议,事实上是想得到我的帮助。他们精明地感到征求意见是讨好别人的一种高级形式。尽管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而且是在让我帮助他们实现预定目标的情况下,他们还是很愿意倾听我的建议。他们清楚,被建议者依照建议行事后,提建议者通常会提供更多的帮助。例如,学生们经常问我对他们申请为其工作的某个特定法官或律师有何评价。当我告诉他们,如果为那个人工作,他们将受益匪浅时,接下来的问题通常是”您能为我写一封推荐信吗”?我认为自己可以分辨出寻求建议的学生和寻求帮助的学生。但阿谀奉承经常会蒙蔽人们的双眼,我怀疑我有时也曾被自己蒙蔽过。
一切建议,至少是其中一部分,都不可避免地具有提建议者的自传性质。在本书中,我试图努力克服告诉别人如何成为自己的错误(除非你非要成为我!)。在过去这些年里,许多人曾直言不讳地问如何能走上像我这样的职业道路。我当然知道自己的职业生涯是独一无二的,不可能被轻易复制,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拥有如此饱受争议和极端的事业。在去年的一次演讲中,主持人将我描述为”拥有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法律执业生涯”。我不知道这是否正确,但我可以证明自己每天从事的事务是何等丰富多彩。在我的一天通常包括讲授一节刑法课,同一群学生共进午餐,接一个在押死囚犯的电话,收到国外持不同政见者的电子邮件,考虑一个在参议院作证的请求,为《纽约时报》写一篇评论,参加一档全国性的电视节目,从愤怒的观众那里收到死亡威胁,小心翼翼地为企业管理者或政客提一条建议,与某外国检察长交换意见,成为拉什·林堡(Rush Limbaugh)、比尔·奥雷利(Bill O’Reilly)或某个其他右翼脱口秀主持人的攻击目标,被母亲教育一顿或者在午夜接到一个讨厌的电话抱怨我的某位当事人。
按照《财富》杂志的说法,我的当事人简直就是狄更斯小说中嫌犯的大集合,富有的、贫穷的、大名鼎鼎的、默默无闻的、可爱的、可恨的。我非常幸运地能够在每年近5000份代理请求中挑选当事人,而且可以不用担心他们是否会付费。我只会选择代理其中的一小部分,而这些案件中又有一半是公益性的。这些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即无论当事人是否有罪,我都对其遭受到的不公正深恶痛绝。
在挑选当事人的过程中,我懂得了永远不要把名人和值得关注的人混为一谈,也不要混淆热点案件和重要案件。我拒绝了许多名人和热点案件,转而帮助一些没有钱但案情重要或急迫的无名人士。
毫无疑问,我的经历绝非典型的律师或法学教授的经历。然而,由于参与了当代律师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我很愿意与他人分享我的收获,希望有人能从我的错误中吸取教训。
写下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要鼓励他人从我的成与败、对与错中吸取经验教训。
我最常被问到的两个问题是:”您是如何取得今天的成绩的?”和”您是如何作出如此有趣的职业规划的”?开诚布公的回答是:”出于偶然。”我没有宏大的计划,不曾有过精准的设计,也很少得到他人的指点。起初,我只想成为布鲁克林的一名普通律师(我妈妈甚至为我选好了律所)。后来,由于在法学院成绩不错,我决定成为一名法学教授。再后来,为了扩展我的职业背景,加强教学技能,我决定接一些案件。此后,我决定写专栏和通俗文章,继而写书,这又不可避免地带来公共讲座。最终,我发现自己喜欢这种多面人生。我的生活方式肯定不适合每个人。我工作过于努力,得罪了太多人,引起了太多争议。总而言之,我是个过于胆大妄为的人。但是我已经有过足够多的丰富人生经历和法律执业经验,因此,也许我的经验可以帮助他人作出自己的选择。
在本书中,我既提供了许多有关职业生涯的实用建议,又提出了关于正义的哲学思考,并对成败得失进行了心理透视,甚至对能否同时做一名成功的职业人士和一个好人(用母亲的话说,一个”高洁的人”)有所思考。
本书最大的缺憾是没有通过对话传授经验过程中的互动性。所以,让我们尽量互动起来。将你对我那些建议的感受通过电子邮件告诉我,我会尽力回复。这样,我们就可以将独白变成对话。我的电子邮箱是:[email protected]。对于那些像我一样并不热衷电子邮件的人,我的邮寄地址是:Harvard Law School,1575 Massachusetts Avenue,Cambridge,MA 02138。
尽管时时不忘要小心谨慎,我还是做起了提建议这份差事。但愿我可以避免曾经跌过的跟头。当然,我也很清楚,将来难免还会在其他地方摔倒。
德肖维茨教授讲述了一个法律人的成功之路。你不一定要走他的路,但你一定要了解他的路,因为这一定有助于你走好自己的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 何家弘
律师事业需要专业经验与技巧,但更重要的是理想与信念。艾伦·德肖维茨37年职业生涯的心得提炼成书,对法律职业同仁必定会有诸多启示与鞭策。
——金杜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王俊峰
德肖维茨总是能够以饶有趣味的方式告诉初学者他们将要面临的是什么。
——《华盛顿邮报》
一位满腔热忱的民权卫士,为形形色色的嫌疑人提供了*好的辩护。
——《福布斯》
读《致年轻律师的信》有感
葛鹏起
为名著写导读是一项冒险的行为,我深知这一点。
艾伦. 德肖维茨在这本书的一开头就写道,要慎重选择偶像。他说:”我们将英雄身上的缺点粉饰起来,把他们装扮成不犯错误的圣人,结果,我们还是了解到真相,即便不是大失所望,也会有些许失落。”但是对我来说,德肖维茨却是我的偶像之一,而且是慎重选择后的结果。
这位美国律师生于1938年,到今年已经整整80岁了。本书的出版(无论是美国原版还是中国的翻译版本)也有了些年头。第一次阅读本书时,我尚且年轻,刚刚步入法律行业,到检察院工作还不满两年。实话实说,文字和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都读懂了,但当时的我并不认为这是一本好书。因为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如何审查证据,如何写好一份起诉书,如何在法庭上对付律师等这些现在被称为”落地”、被称为”干货”的东西,才是我最想要的。而德肖维茨的这本书通篇都在讲”大道理”,什么慎重选择偶像,什么激情点亮人生,什么对手不可小觑,什么停止抱怨,赢在行动。这些标题,放在当下的微信朋友圈中,绝对会让人误以为是”鸡汤文”,而且这些”鸡汤文”的标题还取得不够有吸引力,打开率一定会很差。
但好在作者知名度够高,单就一个辛普森案,就已经能让任何一位刑辩律师骄傲一辈子。而且《最好的辩护》《你的权利从哪里来?》这些都是法律人的必读书。所以我不太相信《致年轻律师的信》会是一本糟糕的读物。果然,在自己10年间亲自办了几百件案子,和上千位警察、检察官、法官、律师、当事人、证人打过交道后,随着法律工作经验的增加,特别在是经历了不同法律职业的转换后,这本小书中的大道理,在反复阅读中,伴随着自己的成长,多次给了我全新的启发。类似的感觉,在老子的《道德经》中也有过。
所以,我经常向年轻的法律人推荐阅读这本书,但推荐过后,却会每每加上一句,先读着,慢慢地,你才会读懂。
当年读德肖维茨的我们–当年的年轻法律人,而今大多已不再年轻。而且,当下法律圈热衷的词汇是大数据,是人工智能,是认知升级,是颠覆。这本10多年前写给年轻法律人作品中的大道理是否依然对当下的年轻法律人具有指导作用?我想这应该是读者在购买之前首先会考虑的一个问题。
本文聊的是我对这本书的一些不成熟的理解和应用,并借这个机会,谈谈我对年轻律师成长的一些个人见解。
一、慎重选择律师行业
我不知道各位为什么会选择律师这个行业?是因为真的喜欢法律工作,还是因为听说律师这个行业挣钱多?或者仅仅只想找份工作,再或者根本不知道为了什么。
其实,学的是法律专业不一定非得从事法律工作,即使从事的是法律工作,也不一定非要选择律师这个行业。这点,我想首先提醒大家。法律职业是分很多种的,如果根据《富爸爸穷爸爸》的作者罗伯特·清崎对职业的4种分类,同为法律职业的法官、检察官属于雇员,而律师则属于自由职业者。我之前写过一篇文章谈过一个观点:选择一种职业其实就是在选择一种生活方式。雇员和自由职业者的生活方式是很不同的。所以我建议那些法学院的学生们多去实习,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都去一去,待一两个月,看看不同的从业者都在干些什么?想些什么?因何高兴?因何烦恼?综合了解以后,再仔细地思考一下,你更想成为哪一种人?或者说,你更喜欢哪一种生活方式?这样一比较,你对自己到底应该成为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的问题也应该会有一个自己的答案。用德肖维茨的话:”不要接受那些反映建言者性格和志向的建议,除非你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要弄明白何种情况最适合作为一个独特个体、拥有特定需求和品位的你。并不存在人人都适合的职业道路。”
如果你反复比较后,还是认为律师这个行业很适合自己,那么,我先和你谈谈律师的收入问题。我相信大家对这个话题都比较感兴趣。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美国,乃至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就法律行业而言,律师的平均收入都是比法官、检察官高很多的。我们经常认为医生、会计师、律师,是三种专业性强,入门门槛高,收入也比较高的职业。但客观地讲,律师的收入天花板显然要比医生、会计师高很多。我们很少听说年收入过百万元的医生、会计师。但对于律师来说,大部分在一、二线城市工作,且从业10年以上的资深律师,都可能达到传说中的年薪百万元。而且,部分顶尖律师的年收入还达到千万元这个有些恐怖的级别。
并且,律师这种职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个人天赋及职业技能。家庭背景对这种职业的从业者来说当然会有所依赖或者制约,但比起其他行业,已经算是少的。
黑帮小说《教父》里有一句名言:”律师拎着公文包,偷的钱比一百个人带着枪还要多。”有人认为这句话是在诋毁律师,但我却认为这是对律师的另类的褒奖。能用法律解决的问题,就不诉诸暴力。从业10年来,我深刻地感觉到中国法治进步的神速。特别是现在,依法治国已经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司法体制改革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我相信不出10年,中国法治一定会有一个更大的发展。所以,如果用趋势来判断一个行业的话,律师应该是当下一个不错的职业风口。
收入高,行业前景好,依靠个人努力就能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这或许是一个很梦幻的职业。但我还是给各位想当大律师的朋友泼点冷水:这个行业其实不适合大多数人。
从业10年来,我见到了太多根本不适合从事法律行业,至少是不适合律师职业的人在做律师。他们在这个行业中苦苦挣扎,”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所以,各位读者在想成为年轻律师之前,我认为首先要考虑的,是要不要成为律师。
因为律师对法律的信仰可能会被摧残。”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我知道你一定在法学院里就听过这句话,而且我知道,还有人把这句话当成了座右铭。好吧,如果这句话真的是你的座右铭,我建议你换一个。如果你坚持,那么也没有关系,多办几个案子,你迟早会换的。如果还不换,那么只能证明你办的案子还不够多。除法律以外,能影响一个案子判决结果的因素还有很多。这些问题,整个法律世界都会面对,”别指望在刑事案件中有什么公平交易。法官对职业前途的关注几乎在每一桩案件中都深深影响着司法的天平,在被告人饱受谴责的热点案件中绝对如此”。如果你认为你心中的法治信仰是被别人摧残的,不好意思,如果你是一位刑辩律师,那么,”用不了多久,年轻的律师就会意识到,没有谁真的想得到正义,人人都想得到的是胜诉,那个将胜诉的愿望掩盖起来的假象才叫正义”。并且,一段时间以后,那些娴熟掌握了法律技巧的律师们就会发现,”律师比其他大多数人更需要一个坚强的道德内核,因为在他们的职业领域里,道德是如此模糊,规避道德的诱惑无处不在”。
因为律师是一个容易遭受误解的行业。如果你想做律师,特别是做刑辩律师,那么要小心了,刑辩律师的客户绝大部分是人们口中的”坏人”,而且遗憾的是,人们说得基本对–你的客户大多数时候的确被判处有罪。所以刑辩律师经常得面对大众的一个问题:你们为什么要替坏人辩护?这是一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我特别喜欢《律师为什么替”坏人”辩护?》一书中文版封面上的两句话,”保证无辜者不会蒙冤,有罪者罚当其罪”。说得真好!但往往你在向公众解释这两句话时,他们依然认为你在狡辩。特别是在代理一些舆论一边倒的案件时,公众常常将你等同于你的当事人,”当你的当事人深受欢迎,公众会爱上你;但如果人们对他深恶痛绝,公众就会怀恨你”。多年的经历告诉我,要想改变公众的这种思绪模式几乎是不可能的,律师们只能学习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所以德肖维茨说:”如果你不想认真对待陌生人的批评,那么就应该以同样的标准来接受陌生人的公开赞誉。”
因为律师是一个需要承受巨大压力的职业。没错,律师,特别是资深律师、大律师的收入的确很高。律师是自由职业者,但要知道,自由职业的另一层意思是:这是一种要用自由去换取金钱的职业。钱哪有那么好挣!几乎每年,我们律师事务所一半的同事自己选择放弃公休。他们大部分人全年要承办四五十件案子。民商律师,每天面对着大量的合同修改。刑辩律师,不是在看守所,就是在去看守所的路上。而且,除了要学习法律外,每办一个案子,几乎都要让自己成为相关领域的专家。你认为你是律师事务所最努力的那个人,但只要仔细观察,你会发现,隔壁那个比你优秀的人加班的时间比你还要长。工作量大,竞争激烈,而且还需要终身学习,这个职业很难”在事业和家庭之间找到平衡点”,所以律师永远是排在媒体”大龄剩男(剩女)”职业的前几名。压力,永远是这个职业的代名词。但如果你想成为这个行业的精英,那么对不起,好像还没有找到解决这些压力更好的办法,不要奢求得到”成年人的报酬,小孩子的待遇”,所以德肖维茨说:”没有谁强迫你去追求高薪职业中的最顶端,但如果你追求的是这个,那么就无权降低标准。”
因为律师是一个需要永保激情的职业。”激情是原动力,专业性则是完成任务的手段”。为何激情对于律师如此重要?甚至比专业本身还要重要?原因和之前的内容有关。律师是一个既需要不断学习,而且压力又很大,并且还可能毁你”三观”的职业。如果你不热爱这个职业,又怎能坚持下去呢?一位50岁的老律师跟我说,他再也不想出庭了。我问为什么,答案是太累了。我追问”太累”背后的原因,他说,第一,已经有了稳定的案源,案子可以宏观上把控一下,让弟子们冲锋陷阵即可;第二,已经不想在法庭上再跟别人争来斗去。本来,50岁,正是一位律师从资深律师成为大律师的关键节点,努一努力,就很可能在这个行业留下辉煌的成绩。但很多律师在这一关键时刻因为没有了对职业的激情,从而放弃了继续追求卓越的可能。所以德肖维茨说:”我们不要把激情保留在卧室里,而应将其延伸至整个职业生涯中。被投入到工作中的时间和精力将远远多于男欢女爱,或者健身、美味和听歌剧。”
如果你觉得上面的问题都没有问题,”而且他会给你带来无尽乐趣,让你每天早晨情不自禁地起床上班”。那么恭喜你,律师应该就是能带给你无尽乐趣且值得你为之奋斗终生的绝佳职业。
二、学到法律技能的5个建议
上大学时(包括刚刚踏入法律行业时),我一直认为,美国的法学教育或许会比中国的好一些。因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一直偏重理论,学生学习各种理论,然后写论文,搞法学研究,仿佛要把每一个法学毕业生都培养成立法专家。但是,对于那些真正会用于法律实践的技能,如分析证据、法庭发问、法庭辩论、撰写法律文书等却讲得甚少。读了德肖维茨的书,我才知道,原来美国也好不到哪去:”美国法学院往往不去讲授–至少是讲得不够好的–是辩护基本技巧:如何准备一个案子,如何与证人质证,如何在陪审团面前辩论,如何写案情摘要以及如何在上诉法官面前辩论。至于法学教授为何不重视这些技巧,一个可以理解的理由是,他们中的许多人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或专长。”看到美国同行在法学院里也学不到些什么”干货”时,我也就放心了。
可以看出,中美的年轻律师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哪里能学到辩护技巧?或者说哪里能学到法律实务技能?
针对这个问题,德肖维茨给出的答案很简洁:”如果有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开设辩护课程一定要参加,要去法庭旁听,最为重要的是争取到将要雇用你的最好的律师那里做些事。然后,把所有这些收获结合起来,再出去为了自身而学习。”很多读者读起来好像有些过于简洁了,是吧?所以这里,我提5个建议,作为自己对德肖维茨简洁答案的理解,并作一些适当的补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议一:法学基本功比什么都重要
法学基本功就是对法学理论知识和现行法律规定(法条、司法解释等)的掌握程度,是一名律师从业最基本的知识。本来,掌握这些知识是应当,而不是可以。但是,我们很多年轻律师在上大学时由于各种原因,其实法学功底很不扎实。这主要反映在对法学理论懵懵懂懂,对法律实务更是一知半解。拿到律师执业证后,更是忙于案源开拓等各种工作,往往把法学理论知识和现行法律规定的学习放到次要的位置。这导致办理具体案件时,面对一个个实实在在的法律实体及程序问题时不知所措,无从下手,显得力不从心。
那么,法学基本功扎实的标准又是什么?我非常尊崇英语逆向法的创始人、复读机的发明者钟道隆教授。钟教授在英语学习基本功方面提出了”会、熟、化”的概念,钟教授用了一个英语学习的例子来说明:英文中从1月到12月这12个单词(January-December)如果能慢慢地依次正确地朗读与拼写出来,就属于”会”的程度。如果能无序地听到、看到或说到任何一个月份,只要稍加思考就能正确回答,就属于达到”熟”的程度。如果能”脱口而出,信手拈来”,就像听到或看到汉语一样轻松自如地作出判断,就属于”化”了的程度。在法律知识的学习中,我也建议把钟老师”会、熟、化”的理论运用到其中。我认为”会”是知道一个法律知识点的最基础知识,看到或听到某个法律知识点时不陌生,能说出基本的规定。”熟”还得对更深层次的具体、复杂的规定有所了解,知道有哪些司法解释及地方性规定,并知道该知识点现行的主流法学理论有哪些。”化”是能把”会、熟”中所有知道的知识应用到分析、解决一个个案件当中。
综上所述,我强调法学基本功的重要性,或者可以说,法学基本功比什么都重要!要学习法律技能,首先要做的就是打好法学功底。如果感觉自己基本功太差,我建议先进行一个系统的”补课”。
建议二:分析你具体从事的法律工作需要哪些技能
我发现很多年轻律师开始从事这个职业时,根本不管正在从事的具体法律职业的内容是什么,就盲目地开始工作。碰到要写某种法律文书了。”哎呀!我不会。”碰到法庭上要对被告人发问了。”哎呀!我不会。”还有的人,看上去倒是认真努力在学习,但你一深入观察才发现,他们不去分析、了解当下所学的知识、技能实际上能不能用于当下正在从事的法律工作,解决自己工作中正在或者马上待解决的问题。他们现在学的知识和他现在要用的根本不搭边。比如,某位律师现在在一个刑事辩护业务为主的团队,或者跟的是一个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但这个律师认为婚姻法是基本业务;股权可能也是未来律师行业比较热门的领域;IPO业务也不错……于是,就放弃刑事法律的相关知识、技能不学,偏偏学一些对现阶段可以说是”无用”的东西。从而,新学的没用上,手头上的工作也没做好。其实,仔细想想,现在律师业务已经细分到多个版块,每一个细分领域都有其特有的知识和技能。作为一名从事律师职业的新手,我们在打牢了法学基本功以后,一定要从自己具体从事的法律工作入手。认真思考分析自己正在从事的具体的法律职业到底需要些什么知识和技能。
年轻律师,在刚刚踏入这个行业时,生存是第一要务。先解决了自己的生存问题,再谈发展。你所处的位置,就是律师行业的”底层”。你所干的工作,决定着你能否得到师父、律所(团队)、客户的肯定。你应该学些什么?不该学什么?对年轻律师而言,不完全是你自己能决定的,而是你的师父主要做什么业务,你所在的律所(团队)所擅长的领域,你当下的客户群体都会带来些什么案源决定的。这个时候,最需要的是脚踏实地,是专心致志地把手头上的事情干好。
再谈谈具体学什么的问题。答案很简单:需要什么就去学习什么。很难想象一位专门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每天去研究IPO来提高自己的刑事辩护技能。就像一名公诉检察官应该从审查证据、法庭讯问、辩论技巧等方面出发,研磨他的法律技能一样,刑辩律师,也应该思考一下,自己从事的业务,到底需要些什么技能。比如,我认为,一名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至少需要4个方面的基本技能。第一,调查取证技能;第二,证据分析技能;第三,文书写作技能;第四,出庭技能。分析好自己相应的4种技能后,至少可以指导我们两点:第一,有了方向指导,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需要些什么技能;第二,查漏补缺,自己哪些技能是比较好的?哪些技能是不足的?不足的地方怎么办?可以向谁学?可以看看什么书?这样,慢慢地补,补着补着就会发现,你已经成为一个技能全面的,在某个细分领域优秀的律师了。
建议三:找个肯教你基本法律技能的好老师
法律工作是一门专业性、技能性很强的工作,这种工作说白了就是一门手艺,所以现在很多律师都在谈”工匠精神”这个词。不同职业需要不同的技能,学习不同的技能有不同的特点,学习手艺,就特别讲究传承,讲究言传身教。所以,如果你想在律师这个行业立足,想在两三年内,快速掌握这个行业所需要的基本技能。那么,如果能有幸得到一位负责任、业务能力又强的好老师带你,那绝对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
对于年轻律师来说,一位好的老师不一定是大律师,不一定要非常有名,不一定要在律所中任什么职务。你需要的,是一位做事情认真,没什么坏习气,愿意并且有时间教会你从文书写作到阅卷方法,再到出庭技巧这些基本的法律技能的人。
但可惜,老师千般好,只是很难找。
律师这个行业一直流传着一句话,”教会徒弟,饿死师父”。老律师在教你的同时,也是在培养自己的竞争对手,特别是有些不厚道的徒弟,自己的第一批案源就是从师父那里抢来的。所以很多老律师一再感慨,自己再也不带徒弟了,或者即使带徒弟,也只是教些皮毛,让他晚点”出师”。就算碰到了一位肯带你的老师,也往往因为他自己也要养家糊口,从而很多时候不是他不肯教,而是他实在没有时间手把手地教你。越有能力、知名度越高的律师,工作越忙。所以很多入行一两年都还没有入门的年轻律师经常抱怨自己没有人带,责怪人心不古。但老师都有自己的事要做,人家又没收你的学费,说起来还真没有教你的义务。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来到一家律所,真就没有师父教你,或者你对自己的这位师父实在是不太满意时,应该怎么办?
多数成功者都是主动出击的,你不能等、不能靠,要主动学习。其实,如果你真有心学东西并不难,方法总比困难多。那么,没有人带,或者有人带,但效果不佳时,如何主动学习、快速地学到律师职业的基本技能呢?
这里有一个说法:帮助别人工作是学习技能的捷径。
我在检察院刚参加工作的两周时间里,主要工作就帮科长打《审查报告》里的证据部分,说直接点,就是按照《审查报告》的格式,从卷宗中找到相应的证据录入到Word文档中。当时具体怎么做,哪些该录入,哪些不用录入,这些我都不清楚。后来科长说,她电脑里有这类案子之前已经做好的《审查报告》,让我照着自己学就行。之后,我就照着之前的《审查报告》边录入边思考,为什么这些内容要录入进去?作用是什么?后来发现,其实这个录入证据的过程也就是检察官进行证据审查的过程。以后我在自己承办的新案子中,总是去找办过这类案子的前辈们,要来他们之前的《审查报告》,有了这些别人之前的成果,就能看到别人办案时的思路、所需证据及审查证据时的要点,也就从中学习到了他人的工作方法。这种学习方法慢是慢了点,但因为学习的过程中加入了很多自己的思考,所以也比较扎实。
帮助别人工作,学习别人的工作方法是我认为最好、也最容易学到真本事的方法。我在这些年的工作、学习中,也一直在不断地使用这个方法,比如为了学习别人的出庭技巧,我就会主动地多跟别人出庭做书记员,看看别人在法庭上是如何答辩,如何处理突发问题的。因为你在帮别人干活,所以人家也很乐意教你,你就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东西。先付出,再索取,生活就是这样,学习法律技能也一样。
建议四:多读两本相关法律实务书籍
法律职业不像其他职业,比如厨师,一道经典的菜品出来后是不需要过多改进的,很多时候改了反而不好,因为顾客认的”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法律这门学科最好、也是最坏的地方就在于会不断有新知识出现。好的方面是因为这个职业需要不断地学习,所以能保持自己的不断进步,能让自己不断地与外界同步,这样才能不被这个世界淘汰;坏的方面也好理解,只要一两年不学习新知识,你就可能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只要三四年不学习,就一定会从这个行业的精英层出局。
法学理论和法条是整个法学知识体系的基础,之前讲过,是基本功,就像武侠小说中的内家功夫,提高的是整个人的”内力”;而法律实务书籍就像外家功夫一样,讲的是如何用具体的一招一式在实战中克敌制胜。现在的法学教育讲”内家功夫”太多,指导法律工作者用具体的”招式”进行实战太少。幸好,律师中还是有很多爱学习、善总结的好同志。他们不但精通法律,还对律师实务进行了总结和研究,并且把这些成果写成了相应的法律实务类书籍。现在,这类书籍已经越来越多,细分到这个行业的方方面面。
无论你从事的是婚姻家庭还是刑事辩护事务,是写份小合同,还是做IPO业务,都要知道,行行出状元,你入行之前,已经有很多人在这个行业中学习成长,已经有很多人成为了这个行业的专家,而且很多人已经把自己的经验总结为书籍出版了。就像打游戏一样,已经有人写好了”通关秘籍”,你为什么还不好好读上一读?所以,多读两本相关法律实务类书籍是很有必要的。
对于已经打好了法学基础,正在从事具体实践工作的法律人来说,实务类书籍才是我们现阶段应多去学习的”武功秘籍”,这些”秘籍”指导着我们具体地解决法律应用问题,让我们在法律文书写作中,在法庭辩论中,与”敌人”短兵相接,克敌制胜。
另外,这里多讲一点,由于法律实务类书籍从撰写到出版有一定的周期,所以,年轻律师还要注意对新知识的学习。
一是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新法律规定。
二是新的司法文件、刑事司法政策、司法观点。
三是新的著名案例。法律修改得再快也要经过一段时间,但对于根据法律而对应的案例却不一样,案例会在法律的范围之内,根据时代的变化和司法政策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新知识还应该包括案例,特别是一些著名的,会对我们当下案件有所影响的案例。
四是自己所在的省、市的一些地方性法律规定、司法政策、办事程序规定。
五是一些会对案件产生影响的新知识。例如,现在某些地方法官在一些特殊案件的认定上、量刑上的观点,这些都是新的知识。
六是新的办案技巧、办案方法、办案工具的使用。
建议五:踏踏实实多办案子
律师的法律技能得靠一个个案件的磨砺才能渐渐纯熟。而办案是胆大心细的活,要在严谨的同时多思考且不怕自己会出错。放心,每个大律师都曾经甚至现在也避免不了会犯错。只有在不断的错误中才能累积起经验,才能磨砺好技能。十多年前,我看过一本名叫《风雨司考路》的书,这本书里武汉的两名律师陈珺、邓江写了篇文章,叫作《年轻律师确定专业定位之我见》,其中有一段我很喜欢:”从获得律师执业证书到选准专业定位需经历3~5年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要想成为某一业务领域的法律专家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年轻律师要广泛接触各种类型的案件,谨慎地处理各种法律事务,熟悉各类案件的法律程序,学习与诉讼当事人、参与人及相关人员打交道的本领,锻炼自己独立、灵活地应对各种诉讼活动或非诉活动的能力,从而迅速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这个阶段是打基础的阶段,也是大多数年轻律师求生存谋发展最艰苦的阶段,但凡处理过100件不同类型、标的各异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后,年轻律师就会觉得自信心增强,逐渐找到律师这个社会角色的定位。”
我一直非常认同这段话中的观点,我在检察院工作期间,就按书上的观点,也以自己独立承办100件公诉案件为目标。最后,用了3年的时间完成。
办100件案子,是从数量上去衡量、判断你律师水平的一种方法。当然,100这个数字只是一个数量上的约数。只有量的积累才会有质的变化,这100件案子真正要训练你的也正如陈珺、邓江两位律师所说:
(1)广泛接触各种类型的案件–基础的律师业务类型就这么多,100件办下来,能接触到的类型你基本都接触到了。
(2)熟悉各类案件的法律程序–无论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又或是再审程序,你都会碰到,对于常用的一审程序,你已经能够”闭着眼睛”走完。
(3)学习与诉讼当事人、参与人及相关人员打交道的本领–在100件案子中,你最少会接触100位以上的法官、100位以上的当事人,几十位警察或者检察官、几十位律师同行,和这些法律程序中要碰到的几乎所有的人都打过交道。自然的,你也基本掌握了各类人的特点,学会了和他们相处的技巧。
(4)锻炼自己独立、灵活地应对各种诉讼活动或非诉活动的能力–独立办100个案子,你不但能应对好各种诉讼活动,而且,还能在办案中接触到与当事人家属沟通,处理与律所的关系,应对一些文章写作、新闻媒体采访等工作。这些,都将强化你办案外的综合能力。
(5)自信心增强,逐渐找到律师这个社会角色的定位–能独立办下100件案子来,你就会有一种在法庭上的底气,这种底气就是来源于你办100件案子的经历和经验,你就会知道一位律师会是什么样子,对于律师这个职业也会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并且,你也会知道,这个职业的发展前景在哪里,能从哪些地方努力,自己适不适合,这些,都能指引着你未来的路。
除了他们说的这5点外,我认为还有两个作用:
第一,为自己设定了一个”100件”的目标,你在工作的前几年就不会因为自己干得多而斤斤计较,或者因为收入少而不想干,而是会把学习法律的技能放在首位。我们应该把如何快速地掌握法律职业技能作为对自己法律职业的首要要求(特别是前几年),而不是把怎样过得舒适放在首位,法律技能才是让我们安身立命的真本事。
第二,一定要对这100件案子做总结,总结得失,总结法律适用,总结为人处世,总结出庭技巧,这些是你一步步提高的基石,也是你法律职业一生的财富。100件案子后,你喜欢、擅长办什么案件?什么案件的办理又是你的劣势和弱项?是非诉适合你还是诉讼适合你?当下所在的律所或者地区,对你将来职业的发展是好是坏?这些问题你就再也不用问别人,相信你自己已经有了最后的答案。
所以,这里我强烈建议各位年轻律师,在从事律师职业的前几年,与其斤斤计较你在一个案件中的收入分配问题,不如把精力投入大量的刻意练习中。而且,这一个个案件还会像灯塔一般,指引着你未来律师职业的发展方向。
三、论年轻律师的道德修养
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都不喜欢别人跟他们谈论道德问题,相信看完了《致年轻律师的信》的读者已经发现,这本书里有近一半文字讲述的内容都和律师的道德修养相关。你会不会已经有点心烦了?好吧,既然读者不喜欢看,或者已经看了太多,那么,我这里的文字就写少一些。
世界是大律师们的,也是资深律师们的,但归根结底是年轻律师们的。
年轻律师根本不用担心,成为大律师或者资深律师,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时间会把年轻律师推向舞台。时间会让那些不断努力的年轻律师成为资深律师,再从资深律师中挑选几个幸运儿,让他们成为大律师。
相反,我们需要担心的是在掌握了娴熟的法律技能后所带来的风险。这些风险往往不是出于对案件法律问题的把控,而是出于对自己”懂”法的过于自信–自信自己做坏事不会被抓到。
年轻律师成长为资深律师后,往往收费也当然”资深”起来,为此,有人沾沾自喜,并且逐渐丧失了对法律本应具有的敬畏之心。德肖维茨,作为”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辩护律师”,他的成功或者说是知名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代理过很多名人的案件。阅人无数的德肖维茨在总结自己办过的几位权贵人物代理案件之后,给年轻律师提出了一个忠告:”这些被告人几乎人人都拥有某些花不完、用不尽的东西,像金钱、权力或是对性或权力的获取,但同其他人一样,他们的另一些财富也是有限的,如生命、健康、职业生涯、名誉、天伦之乐,等等。由于不惜以有限之物去博得无限之物,他们因此惹上了麻烦。”
如果要我从这37个对年轻律师的忠告中选择一个让我感悟最深的,那么,我想应该就是上面这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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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个人的阅读浅见,相信很多观点您并不认同,如果是这样就对了。相信您会从这本经典著作中读出不同的、属于您自己的37个受用忠告。
小雅爱学习 –
作者通过自己的人生阅历和新的,总结出了几十条充满哲理又发人深省的忠告,引人深思并从中获得人生的启示。
诗婕 –
本书旨在建构请求权基础的理论体系,期能为民法实务提供可资遵循的思维及论证方法,以增进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及客观性。本书重视方法论上的运用,所设实例主要针对民法领域重要的基本问题,并多引用判例学说及德国法的理论,有助于读者理解相关法律的解释适用,对民法的学习应有助益,本书对于大陆和台湾地区民法的比较研究也应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