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94335
以实践为导向梳理实务问题、剖析章程设计示例
打造个性化、专业化、操作性强的公司章程条款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的意思表示,是公司*根本与*重要的“契约”、公司的“宪法”,载明公司设立、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设立、运营、纠纷解决乃至解散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书从原理、条款设计示例、案例剖析、实务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分析与建议,并针对不同的公司形式和实践中常见的问题编著了本书。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公司章程设计原理与条款剖析,主要围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从12个方面分块梳理了公司章程设计的基本原理与关键细节,下篇为各类公司章程设计指引,对不同类型公司章程进行了个性化设计指引。希望每位法律实务工作者都能从这本书中得到启发与有所借鉴。
上篇 公司章程设计原理与条款剖析
章 公司章程概述 / 003
节 公司章程的定义、特征及效力 / 003
一、公司章程的定义及特征 / 003
二、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 / 004
三、公司章程的意义 / 005
四、章程条款个性化 / 005
第二节 公司章程的制定 / 008
一、公司章程制定程序 / 008
二、公司章程的条款 / 010
三、公司章程的任意性条款 / 011
第二章 公司章程总则 / 012
节 公司宗旨 / 012
一、公司宗旨的内容 / 012
二、公司宗旨的意义 / 013
第二节 公司的名称与住所 / 014
一、公司的名称 / 014
二、公司住所 / 016
第三节 经营期限与经营范围 / 021
一、公司经营期限 / 021
二、公司经营范围 / 021
第三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 026
节 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 026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定义及特征 / 026
二、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 / 027
第二节 注册资本的缴纳方式及期限 / 037
一、注册资本缴纳方式及特征 / 037
二、注册资本的缴纳期限 / 037
第三节 瑕疵出资、抽逃出资股东的责任、股东间的出资填补责任 / 041
一、瑕疵出资 / 041
二、股东抽逃出资 / 044
三、股东间的出资填补责任 / 045
第四节 瑕疵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权利限制 / 048
一、股东权利内容 / 048
二、瑕疵出资股东权利限制的形式和范围 / 048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 052
节 股东权利、股东义务概述 / 052
一、股东权利、股东义务的定义及分类 / 052
二、股东权利义务的特点 / 054
第二节 股东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依据 / 055
一、法律依据 / 055
二、章程依据 / 056
三、其他依据 / 059
第三节 股东的权利 / 059
一、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及撤销的权利 / 059
二、股东知情权 / 063
三、股东质询权 / 066
四、股东代表诉讼 / 070
五、股东直接诉讼 / 074
六、股权转让权 / 078
七、股东优先购买权 / 080
八、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 / 085
九、股东会召集请求权、自行召集主持权 / 089
十、股东提案权 / 092
十一、股东表决权 / 092
十二、新股优先认购权 / 097
十三、利润分配请求权 / 099
十四、申请公司解散权、申请公司清算权 / 104
十五、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 108
第四节 股东的主要义务 / 110
一、股东出资义务 / 110
二、股东忠诚义务 / 118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义务 / 122
四、股东清算义务 / 127
五、股东约定义务 / 130
第五章 法定代表人 / 137
节 法定代表人制度 / 137
一、法定代表人的概念 / 137
二、我国法定代表人制度的特点及渊源 / 137
三、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 139
四、法定代表人的内部任免方式 / 143
五、法定代表人登记备案手续及相关法律责任 / 144
第二节 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 152
一、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权 / 152
二、法定代表人参与诉讼的职责 / 154
三、法定代表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 154
第三节 约束与管理 / 161
一、约束法定代表人权力的必要性 / 161
二、约束与监督方案 / 162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 168
节 股东会 / 168
一、股东会的概念 / 168
二、股东会的特点 / 168
三、股东会的职权 / 169
四、股东会会议流程及决议产生办法 / 172
五、股东会决议的瑕疵问题 / 182
第二节 董事会 / 189
一、董事会的概念 / 189
二、董事会的产生办法及任期 / 190
三、董事会的特点 / 191
四、董事会的职权 / 192
五、董事会会议流程及决议产生办法 / 195
六、董事会决议的瑕疵问题 / 198
第三节 日常经营管理机构 / 201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概念 / 201
二、经理的聘任、解聘及任期 / 202
三、经理的职权 / 203
四、财务负责人的聘任、解聘及任期 / 205
五、财务负责人的职权 / 205
六、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 207
第四节 监事会 / 208
一、监事会的概念 / 208
二、监事会的产生办法 / 209
三、监事会的职权 / 209
四、监事会决议产生办法 / 210
第七章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义务及法律责任 / 216
节 任职资格 / 217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 217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限制 / 222
三、外部董事的任职限制 / 225
第二节 忠实勤勉义务 / 230
一、忠实义务和诚信原则 / 230
二、不得从事的行为 / 232
三、不得指使他人从事相关行为 / 235
四、勤勉义务 / 238
第三节 法律责任及追究 / 241
一、赔偿责任 / 241
二、公司内部处分 / 245
三、其他责任 / 247
第八章 财务与会计制度 / 253
节 财务会计制度概述 / 253
一、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规定 / 253
二、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作用 / 256
第二节 财务负责人 / 260
一、财务负责人的定义 / 260
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 261
三、财务负责人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 264
第三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66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定义和构成 / 266
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 269
三、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与分析利用 / 275
第四节 公积金和利润分配 / 277
一、公积金的概念和分类 / 277
二、公积金的用途 / 279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 / 280
第九章 劳动人事 / 289
节 劳动合同制度 / 289
一、概念与特征 / 289
二、劳动合同制度的制定及制作要点 / 292
第二节 工资制度 / 304
一、工资制度的概念与意义 / 304
二、工资构成与工资标准的规定 / 305
三、工资发放 / 308
四、工资制度设计流程和设计方法 / 311
第三节 设立工会 / 314
一、工会组织 / 314
二、工会组织结构 / 316
三、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关系 / 316
第四节 听取工会、职工意见 / 318
第五节 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 318
第十章 公司社会责任和突发事件处理 / 321
节 公司社会责任 / 321
一、公司社会责任概念与性质 / 321
二、公司社会责任特征 / 322
三、公司社会责任记载于章程的意义 / 322
第二节 安全生产 / 325
一、安全生产概念 / 325
二、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 325
第三节 公司突发事件处理 / 327
一、公司突发事件概念与突发事件处理 / 328
二、公司突发事件特征 / 328
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 / 329
四、突发事件处理条款进入章程规定的意义 / 330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 333
节 公司的解散事由 / 333
一、公司解散、清算与终止 / 333
二、公司解散的事由 / 334
第二节 清算组的成立 / 339
一、公司清算程序 / 339
二、清算组的职权 / 340
三、清算组成员的义务 / 342
四、清算组成员的法律责任 / 342
第三节 债权申报通知及公告 / 345
一、通知、公告程序 / 345
二、申报债权 / 345
三、补充申报债权 / 346
第四节 清算方案、清算期间对财产分配的限制 / 349
一、清算方案 / 349
二、分配剩余财产 / 350
第五节 清算报告与公司终止程序 / 352
一、制作清算报告,报请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 352
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 352
第六节 宣告破产 / 353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 356
节 信息披露 / 356
一、信息披露的含义、作用和方式 / 356
二、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在章程中的体现 / 359
第二节 公司章程修改 / 370
一、公司章程修改的法律程序 / 370
二、公司章程修改要点 / 371
第三节 公司章程解释与生效、用语释义、未尽事宜 / 380
一、公司章程解释与生效 / 380
二、公司章程用语释义 / 387
三、公司章程未尽事宜 / 388
下篇 各类公司章程设计指引
第十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设计 / 393
节 公司注册资本 / 393
第二节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 394
第三节 其他事项 / 398
一、管理者及其章程选择 / 398
二、董事及其相关规则 / 400
三、公司僵局的解决路径 / 403
第十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设计 / 426
节 股份公司概述 / 426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 426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 427
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需载明的事项 / 428
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章节目录 / 428
第二节 总则 / 429
第三节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30
第四节 股份 / 430
一、股份是股份公司均分其资本的基本计量单位 / 430
二、股份是股东的出资份额,代表相应的股权权益 / 430
三、公司设立方式、股份发行及认购情况 / 431
四、股份增减和回购 / 431
五、股份转让 / 432
第五节 股东与股东大会 / 433
一、股东 / 433
二、股东大会 / 435
第六节 董事会 / 442
一、董事 / 442
二、董事会的组成 / 444
三、董事的任期及其职权 / 444
四、董事会会议 / 445
第七节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46
第八节 监事会 / 447
一、监事 / 447
二、监事会 / 448
三、监事会会议 / 448
第九节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50
一、会计制度 / 450
二、利润分配 / 450
三、审计 / 451
第十节 通知 / 451
第十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52
一、合并、分立 / 452
二、增资、减资 / 453
三、解散、清算 / 453
第十二节 修改章程 / 455
第十三节 附则 / 456
第十五章 国有独资公司 / 465
节 国有独资公司概述 / 465
第二节 总则 / 466
一、目的和效力 / 466
二、开展经营活动 / 466
三、对外投资及限制 / 466
第三节 出资人 / 467
第四节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 469
一、出资人职权 / 469
二、董事会 / 472
三、日常经营管理机构 / 476
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 477
五、监事会 / 478
六、公司党组织 / 482
第十六章 国有控股公司 / 516
节 概述 / 516
一、概念与分类 / 516
第二节 出资人 / 518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 518
二、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 519
第三节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 520
一、出资方式 / 520
二、出资额 / 521
三、出资时间 / 521
第四节 法定代表人 / 521
一、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 521
二、法定代表人的产生 / 522
三、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和禁止行为 / 522
第五节 国有控股公司股权转让与清产核资 / 524
第十七章 上市公司 / 536
节 股份 / 536
一、股份发行 / 536
二、股份增减和回购 / 538
三、股份转让 / 540
第二节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43
一、股东 / 543
二、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546
三、股东大会的召集 / 548
四、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550
五、股东大会的召开 / 551
六、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553
第三节 董事会 / 560
一、董事 / 560
二、董事会 / 562
第四节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564
一、经理的设立 / 564
二、经理的职权 / 565
第五节 监事会 / 565
一、监事的任免 / 566
二、监事会的组成 / 566
三、监事会的职权 / 567
四、监事会的召开 / 567
第十八章 三资企业的章程设计 / 569
一、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 569
二、权力机构 / 570
三、投资和利润分配 / 571
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章程设计 / 572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述 / 572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 / 572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 575
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 578
第二节 中外合作企业的章程设计 / 582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概述 / 582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 / 583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 585
四、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章程 / 587
第三节 外资企业章程设计 / 591
一、外资企业概述及特点 / 591
二、外资企业的设立 / 591
三、外资企业的章程 / 594
附件一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条款设计示例 / 606
附件二 中外合作企业章程条款设计示例 / 613
附件三 外资企业章程条款设计示例 / 620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的意思表示,是公司根本与重要的“契约”、公司的“宪法”,载明公司设立、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
根据我国《公司法》,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但在实践中,股东在设立公司大多采用工商行政部门推荐的通用版公司章程,而忽视公司章程个性化内容、忽视公司章程中可以根据股东意志而规定的任意性条款。由于通用版章程对于“三会一层”的权利、义务、责任、程序、议事规则等都只是进行了高度原则性规定,导致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公司章程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针对性制约。纠纷处理时,往往只能适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公司章程成了可有可无的文件。
实际上,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设立、运营、纠纷解决乃至解散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一,从公司本身角度来看,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其二,从管理层角度来看,目前依法治企、依章治企是大势所趋,实施章程管理、建立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公司治理制度已然成为越来越多公司的共识。其三,法律风险管理角度,公司章程是承上启下、联通内外的重要法律文件,是界定“三会一层”及各相关主体权利、义务、责任、程序边界的基础法律文件。其四,从公司法律思维培育而言,公司章程是公司法律思维的运行的基础性文件。公司法律思维要素由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程序所组成,每个主体的四个要素交叉融合、对立统一、边界合分、治理平衡,构成了公司基本法律关系生态体系。公司治理是人合、资合的调整与统一,公司纠纷是人合、资合的失衡与修复,公司解散是人合、资合的重构与根本性破坏。
可以说,公司章程的好坏就像一粒种子的优劣。没有一份完善的章程,公司就是法律思维、公司治理的瘸子。一份完善的章程,是一家公司长治久安、不断发展的安全阀。一份完善的章程,会让股东们好合好散、定纷止争。我们一直倡导,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其目标是“公司无讼”,或者退一步说“有争可解”。
作为一位法律人,有着自己的使命与关怀:希望解决公司章程法律地位与现实适用的尴尬,帮助公司拟定一份自己公司的“完美章程”,从而为公司治理提供充分的依据与支持。
“完美章程”是我与各位编委接受中国法制出版社之邀,决定编著这本书的“起心动念”,虽然愿望与现实之间还有不小的距离。我们利用自己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心得,从原理、条款设计示例、案例剖析、实务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分析与建议,并针对不同的公司形式和实践中常见的问题编著了本书。
本书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为第1至第12章,主要围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从12个方面分块梳理了公司章程的一般特点,后半部分从第13章至第18章对不同类型公司章程进行了个性化设计。我想说,希望每位读者都能从这本书中得到启发与有所借鉴。
在这里我要感谢马金风老师、朱洪超老师等人的建议、鼓励与支持,感谢各位编委的辛勤努力、智慧与付出,他们是徐培龙、金冰一、屠磊、丁峰、刘俊、林丽娟、罗广建、杨和龙、周学敏、周维能、聂彦萍、盖晓萍、肖娟、潘雄、高懿,还要感谢其他专家、同人、同事及家人在这本书编著过程中给我们的支持与鼓励。
“但愿人无讼,何妨我独闲!”希望这本书对公司及法律界的各位同人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所裨益。
是为序。
第三节 经营期限与经营范围
一、公司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是指公司存续的有效时间,分为有期限和无期限两种。有期限又分两种:一是自拟期限,指股东或发起人意思表示一致后在章程上载明的经营期限;二是法定期限,指管理机关要求在章程上必须标明的期限;而无期限是法律不强制要求公司表明存续期。
经营期限的法律意义主要表现为:
1.经营期限届满是公司解散的法定原因。期限届满股东会没有达成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决议,公司进入清算过程,此时的期间是清算期间。
2.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二、公司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公司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公司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体现公司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民法总则》规定,公司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从法律上规定了公司经营活动的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一经核准登记,公司就具有了在这个范围内的权利能力,同时承担不得超越范围经营的义务,一旦超越,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要受到处罚。核定的公司经营范围是区分合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的法律界限。
(一)公司法对经营范围的要求
《公司法》第12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公司法》对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1.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2.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即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二)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法律程序
公司经营范围依法进行登记后,公司决策变更经营范围的必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设立后,应当在经过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然而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公司可依法根据实际需要更改自己的经营范围,或者扩大经营范围,或者缩小经营范围,但是公司决定更改自己的经营范围,应当经过法定的程序。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经过的法定程序:1.由股东会(股东大会)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对经营范围做出变更;2.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3.由公司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如果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则应当在依法取得批准后,再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
依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包含或者体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者经营特征。跨行业经营的企业,其经营范围中的项经营项目所属的行业为该企业的行业。企业未经批准、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凭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等规定在登记后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的,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活动。企业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条款设计示例[1]
第【X】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前六个月,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可延长公司的经营期限,不同意延长公司经营期限的股东有权以合理的价格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第【X】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以确定的公司实际经营范围为准,如科技类公司的经营范围可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领域、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硬件、网络科技、网络技术等)
【设计指引】
1.公司登记过程中经营期限是法定的登记事项,因而在公司的章程中确定经营期限,便于实际操作。同时在章程中规定经营期限届满后,约定可以延长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及延长经营期限的方式等,给予公司股东自由选择权,同时可避免经营期限届满后因各股东的分歧导致公司是否延期走向不明以及产生各类争议。
2.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公司章程的条款。在注册公司之前应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应全面详细且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因为经营范围一旦确定,公司只能在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否则涉嫌非法经营。
典型案例
案例: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后股东可以约定或决议延长
A公司设立于2000年8月25日,公司章程记载的经营期限为15年。A公司目前的股东为甲、乙、丙、丁四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四名股东各出资75万元。A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的决议需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各方均同意延长经营期限的,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并在经营期限届满六个月报原审批部门批准,然后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及其他注册手续。
2015年3月,A公司作出《临时股东会决议》,决议款内容为:审议“关于延长公司经营期限使其存续经营”之议案。乙、丙、丁三名股东表示同意延长公司经营期限使其存续经营,甲表示不同意,故该项议案未能审议通过。决议第二款内容为:审议“关于同意延长公司经营期限的股东应以合理价格受让不同意延长公司经营期限的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不同意延长公司经营期限的股东应以合理价格转让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相关事宜”之议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1)同意延长公司经营期限的股东乙、丙、丁按合理价格受让不同意延长公司经营期限的股东甲持有的25%公司股权,其中:乙受让9%公司股权,丙受让8%公司股权,丁受让8%公司股权;(2)股东各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协商股权转让价格及其他事宜,若股东各方无法就股权转让价格达成一致的,则股东各方应于前述3日期满后的2日内共同聘请评估公司对公司资产及股权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并依据该评估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3)若股东各方在上述期限内无法就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股东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项决议表决情况为,同意的股东:乙、丙、丁,占总股权的75%;不同意的股东:甲,占总股权的25%,该股东拒绝签字。该份《临时股东会决议》落款处有乙、丙、丁签字及A公司盖章,甲未签字。
【律师剖析】
1.甲不同意延长公司经营期限,并不意味着A公司必然解散,A公司可以召开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在甲对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决议投反对票时,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请求收购股权是甲的权利而并非义务。
2.甲合法持有A公司的股权,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甲对于其所持有的股权,有完全的处分权,2015年3月的《临时股东会决议》第2款内容,在甲未同意的情况下,约定由甲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无法律依据,违反了我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应属无效。
实务问题
1.公司章程未规定经营期限的情形下如何认定经营期限?
《公司法》既未规定公司的长经营期限,又未规定公司章程对经营期限加以规定,如《公司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8种事项中并没有包括公司经营期限。但中外合资公司中,则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业和情况应当约定经营期限,除此之外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因此,有的公司章程中未规定经营期限。在此情形下,可以按以下规则认定经营期限:(1)如果公司章程对经营期限进行补充规定,则补充规定的经营期限就应成为认定的依据。(2)如果公司章程对经营期限没有进行补充规定,公司在设立过程中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登记,而公司登记过程中经营期限是法定的登记事项,对此,《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第(七)项有明文规定。这种法定要求体现在公司设立过程中需要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该文件中自然包括公司的经营期限,如果公司设立过程中推选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该申请书内明确了经营期限,则该经营期限就应当成为认定公司经营期限的依据和标准。
2.延长公司经营期限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公司盖章);第二,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第三,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原件1份,打印,企业盖章);第四,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原件1份,打印,企业盖章);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期限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第六,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1] 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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