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26102
实现律师与当事人的良性互动
法律咨询,在律师执业实践中,却往往是判断和检验一个律师是否具备较高素质和能力的起点,也注定成为决定律师代理一个案件或项目能否获得成功的关键。高质量的咨询得益于律师与当事人的良性互动,优秀的律师永远是善于同当事人打交道的律师。一个好的律师不仅可以在咨询服务中了解当事人的需求和问题现状,从而做出专业判断,更能据此获得当事人的信任,提高律师的专业服务价值。《法律咨询》通过大量的案例,向读者尤其是年轻律师详细诠释了如何对待当事人、与当事人会见时如何倾听的技巧、如何判断当事人面临的问题、如何收集案件信息制定决策的方法和技巧以及如何完整办理一个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项目。
篇 学会与当事人相处
课 法律不是世界的全部你能为当事人做什么
人生的爱恨情仇怨
人非神仙
第二课 当事人中心说
我才是主角
当事人中心说的特色
其他获得当事人信任的重要细节
第三课 与当事人约会
千万要让自己像个律师
欢迎仪式
很有必要跟英国人一样谈谈天气
“相亲”须知
结束会晤
后续会见技巧
第四课 法律咨询程序概论
准确判断当事人所面临的问题
收集解决问题所需要的信息和证据
思考和比较你能提出的多种解决方案
好的方案需要打磨
第二篇 打造完美对话
第五课 鼓励当事人毫无顾忌地倾诉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找到隐藏在他内心的魔鬼
人魔大战
酒逢知己千杯少
第六课 传达律师对当事人的尊重
分析当事人谈话的构成
不要养成这些坏习惯
我很愿意听你说
我需要更多的信息
律师不应成为心理医生
第七课 操练“美式询问法”
我有一个梦想
“美式询问法”归类
不同询问法的利与弊
中国律师与“美式询问法”
第三篇 案件咨询
第八课 拨开云雾见日出
了解诉讼案件的过程
帮助当事人对案件过程进行陈述的技巧
运用“美式询问法”
留住案情的其他方法
实例分析
几种特殊案件的处理
第九课 法律适用与证据构成
抽丝剥茧:从法律到证据
对诉讼案件进行法律分析的思维过程
没有证据等于零
拟出需要继续搞清楚的问题清单
第十课 不打官司也是好律师
商务律师
掌握交易情况
送你一个大渔网
针对交易情况准备的具体问题
草拟协议
第十一课 非诉案件咨询一般技巧
千里之行,始于客户的问题
询问
确定交易过程
第十二课 应对难缠的当事人
遇人不淑
有顾虑的当事人
年迈或有生理疾病的当事人
颠三倒四的当事人
敌意、恼怒和火暴的当事人
捏造事实的当事人
第十三课 咨询、建议和决策
律师不是上帝
你应该做什么
做与不做之间
决策参考的范围
第十四课 案件决策的标准流程
保持中立者的角色形象
标准流程
第十五课 与目标相遇
请你帮助我
我不知道自己想干啥
现在我不这样想了
决定执行过程中的目标
第十六课 八招搞定你的建议
拿起武器直指要害
占领制高点
介绍武器的功能
子弹出膛后的N种可能
有得有失
你的提议被当事人否决后
反对当事人的决定
来来往往
第十七课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
分析当事人的预期
讨论法律之外的问题
把你的预见告知当事人
注意避免一厢情愿
第十八课 陪伴当事人做出决定
律师费可不能白付
“见义勇为”的步骤
谁对谁错
第十九课 诉讼案件咨询实例
实例
起诉
取证
和解
第二十课 非诉讼案件咨询实例
基本案情介绍
准备
如何完成你的工作
总结
法律咨询是律师的一种基本功,也是一门听说问答的艺术。对律师来说,如何凝神倾听,怎样条分缕析,如何变复杂为简单,怎样变被动为主动,既是树立当事人信心的关键,更是建立当事人信任的关键。对此,本书可以说是一部秘籍分享之经,值得研读参照,更值得操作使用。
——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总编辑 刘桂明
再版序言
韩德云
我很高兴2015年3月出版的《法律咨询策略与技巧》和《法律谈判策略与技巧》两本书,一再加印仍已售馨。出版社编辑联系我,准备把书名简化为《法律咨询》和《法律谈判》后再版,并希望我利用这个机会对广大年青律师和有志成为职业律师的法学院学生们说几句话。
我1978年懵懵懂懂通过高考被选进西政,当时不知政法为何物,毕业后也未想过做律师,一是因为律师在那个年代并非法律人可以自由选择从事的一门职业,二是因为那时的法律也非法律人可以运用的一门武器。法律学科在中国,从来喜欢专注理论诠释而忽略技能训练,从来热心培养理论学者,而看低实践人才,所谓法律职业技能教育是如何不被重视,此点我在法学院教书期间还真深有体会。直到今天,即使很多法学院的教授们都乐于以兼职律师身份办案,法学院不以职业律师培养为己任,仍是一种普遍让人尴尬的现实。于是,法律技能培训读物,尤其是职业律师技巧训练教材,成为稀缺、实用的资源而受人欢迎,自然是自然不过的事儿。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相信,再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谈判》两本书,作为迄今为止把美国职业律师教育理念与中国律师实务紧密结合的课本,一定仍将得到读者们的喜爱。
再次感谢法律出版社戴伟先生及各位编辑,感谢索通小伙伴们付出的心血,感谢邓小平开启的改革开放时代让律师执业空间越来越宽广,法律职业技能有了越来越多的用武之地,感谢广大读者的厚爱!
是为再版序。
2018年9月6日于重庆
前言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的关键在于依法治国,法学已日益成为我国的治国之学、强国之学、安邦之学和正义之学,中国法学教育近几十年取得的成就令人瞩目。然而,在法律职业的教育方面,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尤其是律师职业需求脱节的矛盾不仅未缩小,反而越来越严重。目前,法学院系开设的课程主要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为标准,法律教育仍以传授系统法学理论知识为主,”重理论,轻实践”,”重学术,轻技能”的烙印依旧。进一步而言,现今的法学教育(包括法学院教育和法律服务职业教育)既缺乏对律师执业技能的实务培训,也缺乏对实践操作的方法研究,律师行业内有识之士对专业技能技巧训练方法虽有关注,但更多的是法律技术层面上的,如文书写作的提炼,很少有人从法律咨询(律师与当事人打交道需要何种技能)、法律谈判(律师与律师作为不同当事人的代理人打交道需要何种技能)的角度,进行较为系统的律师执业技能观察和训练。中国很多律师长期缺乏系统的法律咨询、谈判策略与技巧培训,致使年轻律师面对真实当事人和实战中的谈判往往无所适从,甚至一些从业多年的律师,也会因为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咨询与谈判,错失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或争取利益的机会,无法确立其应有的职业形象。
索通律师事务所作为西部家由归国留学人员为主创办的合伙制律所,虽偏安经济欠发达的西南地区,但二十年苦练内功,终于成为一家在重庆具有较高执业水准,在全国独具特色的区域性一流综合大所,培养了一批在金融、房地产、公司法务、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业律师。近十年,索通的合伙律师人均创收超过200万元,律师人均创收超过100万元,以较小人员规模实现了市场化和专业化发展,在商务服务领域独树一帜,在中西部地区影响甚广。究其原因,除了在战略上根据中国和本地法律服务市场的特点和索通律师的实际情况,选择了公司化为主的经营模式外,对律师执业技能,尤其是法律咨询与法律谈判技能技巧的重视和潜心修炼也功不可没。
索通执行合伙人韩德云律师不仅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律师全国人大代表,从2003年起担任第十届、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至今,在参政议政和参与立法方面有很大社会影响,而且独创”当事人中心说”和”法律预防说”的律师行为理论,在律所公司化管理和律师执业技能培训方面颇有建树。韩德云律师1989年在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并任教一段时间后,曾返回西南政法大学从事律师职业教育,为将美国法学教育中先进的法律实务培训系统引入国内,与同事翻译了包括美国的法律咨询、法律谈判研究在内的大量书籍。1995年韩德云律师辞去教职投身于社会执业律师行业后,更以其自身的执业实践活动,在索通,在重庆,在国内其他地区亲身参与、见证和推动着中国律师行业的起步与变革,为中西方律师文化的交流和共享,为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法律咨询》和《法律谈判》两本书,借鉴了美国律师教育的成果,结合中国律师的职业现状、执业环境、商业交易习惯和民族文化特点,从非常具有可操作性的角度,对律师在提供法律咨询与谈判服务中的技能技巧进行了全面梳理、提炼和总结。
我们期望通过这两本书所分享的律师参与咨询和谈判的技能技巧,为众多执业律师在实践中实际选择和运用的咨询和谈判技巧行为提供系统完整的指引,从而提升整个律师行业的专业服务水平。此外,我们也希望借此抛砖引玉,推动业内更多优秀律师和律所一起来分享他们的知识和经验。
借助这两本书的出版,我们总结回顾索通的过去,放眼展望中国律师业的未来,祝愿这两本书能够被更多的年轻律师阅读、思考和实践,让我们一起开创律师行业的新时代。
编者说明
解决当事人的问题是律师的任务,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问题是律师的首要任务。如何了解当事人的问题?当事人的问题有哪些?怎样才能满足当事人的终需求?往往要通过律师与当事人面对面的”咨询”才能明确。法律咨询,看似简单,但在律师执业实践中,却往往是判断和检验一个律师是否具备较高素质和能力的起点,也注定成为决定律师代理一个案件或项目能否获得成功的关键。
我们认为,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应当始终坚持”当事人中心说”,即一个律师不论以何种方式、何种身份、何种内容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利益应该永远是其维护和保障的核心。一次良好的法律咨询,体现的正是”当事人中心说”倡导的价值,因为从根本上讲,法律服务的质量取决于当事人的满意度。要真正做到让当事人满意,律师首先应当从当事人的角度判断问题,把当事人带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案过程之中,鼓励当事人就那些可能产生实际法律后果和非法律后果的问题做出决定;其次,依据当事人的价值观提出建议,始终理解和尊重当事人的情感并承认这些情感的重要性。高质量的咨询得益于律师与当事人的良性互动,律师应该首先学会与当事人打交道,秀的律师永远是善于同当事人打交道的律师。一个好的律师不仅可以在咨询服务中了解当事人的需求和问题现状,从而做出专业判断,更能据此获得当事人的信任,提高律师的专业服务价值。
本书通过大量的案例,向读者尤其是年轻律师详细诠释了如何对待当事人、与当事人会见时如何倾听的技巧、如何判断当事人面临的问题、如何收集案件信息制定决策的方法和技巧以及如何完整办理一个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项目。
索通律师事务所成立二十年来,正是秉承本书倡导的”当事人中心说”执业理念,遵循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以本书推荐的方法对年轻律师进行反复训练并付诸实践,才使得索通律师始终能够为客户提供较高专业水准的服务。索通所在本地区执业实践取得的成功经验,证明了这些方法的价值,也促成我们与大家分享这一价值。
编写本书的另一个目的,是希望从律师与当事人的角度来为中国律师的咨询技能技巧训练提供一些思路。我们希望通过对本书的阅读和有意识的训练,能够让中国的律师换一个角度认识自己与当事人之间的职业关系,进而能够亲身体验到自己与当事人愉快相处,又激励当事人解决其所面临问题的成就感。
本书由韩德云、彭瑶律师主编,其中至二课由彭瑶编写,第三至十五课由刘兆琼编写,第十六至二十二课由康剑编写,全书由彭瑶统稿。
由于对法律咨询技能的研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在编写过程中也深知由于自身能力不足而难免出现疏漏和错误,望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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