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6218174
本书收录了青年才俊邓学平律师近几年发表在各类报刊的法律杂文、随笔、书评及时评共计92篇。作者分别从不同侧面代表了作者对正义、自由、秩序等法律主题的思索。全书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徜徉法门、书香法意、前沿法事、人在法途,这些文章既有从理论层面的法理探析,热点难点问题的追踪与反思,个案的深度阐释和典型人物的法律纪实。作者文笔俊美,思想深刻。本书具有很强的可读性,既合适法律专业人士翻阅,也可以作为普通大众的法律普及读物。
自序 向光阴致敬
篇 徜徉法门
法律父爱主义与支配身体的自由
注册商标也关乎言论自由
法律人的坚持和妥协
社会转型期需要怎样的法治观
20世纪中国学术社团回眸
哈耶克:公民权利自由的守夜人
检察改革应着眼于强化诉讼监督权
诉访分离改革的进步与隐忧
信仰法治,如何可能
“枪口抬高一厘米”不是鸡汤,而是人性的呼唤
物化时代需要经常“回到康德”
依法反腐需要爬坡过坎
孤独的思想者
立法不能承受之重
斯卡利亚的法律遗产
庞德与中国的法制邂逅
犬儒主义者的普洛透斯之面
美联航事件:不谈种族歧视,只谈法律维权
不要只用“霸权”视角看待美国的“长臂管辖权”
苹果公司与FBI之间的未解“锁事”
《中国好声音》背后的司法难题
正义依然无尽
第二篇 书香法意
规则的形而上分析
解读司法过程
制度的隐蔽逻辑
法律与现代社会
前瞻与内省
自由的心理机制
政治的人生
反向参照一种新型司法模式
罗尔斯:无知之幕下选择的正义
反观传统政治制度
卡夫卡的法律寓言
崎岖的正义
法官如何裁判
错案与“疑罪从无”
触摸刑法的温度
反腐的文学想象
后的礼赞
学做精明的公民
给正义一点时间
从《“五月花号”公约》看“人的条件”
无为而治和有限政府不是一回事
乡土中国和官僚政治的嬗变
重温《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从君主到联邦党人
保守主义有时是一副清醒剂
洛克的启蒙意义远未过时
第三篇 前沿法事
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宣判,科技让犯罪分子
无处可逃
又见法官遇刺:伤的是人,更是法治
宁波老虎咬死人,我们该做的绝非嘲讽
江歌案续:“感恩立法”会让法学教授下课吗
杭州纵火保姆为何偏要选择官方指派律师
保姆纵火案宣判,这次舆情何以如此平稳
国家监察委:无限责任背景下的利维坦
击毙追砸运钞车男子,会被追究刑责吗
儿童性侵索赔,“秋后算账”更要“帮助算账”
男子追小偷致其身亡被诉?司法勿违背常理
北京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法院会怎么判
女法官抱病女办案:别灌鸡汤,请给她们减减负吧
正常上班却被判刑?这灾祸来得太过无厘头
“慈善人”李春平财产争夺战,司法早该上位了
应当严管枪支,但也不必闻枪色变
嫖娼“曝光榜”是在搞精神凌迟
雷洋案为何至今听不到检察院的声音
检方对雷洋案涉事民警立案侦查意味着啥
赵大妈持枪案被判缓,司法伤口能否自行愈合
精神残疾的胡某只有杀人了,法律才能介入吗
公益诉讼能保住检察院的男厕所吗
刀刺辱母者案:于欢不是被判重了,而是被判错了
么宁辞职做律师,不要止于责难
成都闯卡司机的死因才是关注重点
政府频被纳入失信黑名单,难言法治胜利
网络直播学校课堂和宿舍,岂止是违法
政府违法强制拆迁,为何很少被追究刑责
第四篇 人在法途
胡志标:功夫有多好
郑俊怀:中国乳业教父的MBO之惑
戴国芳:戛然而止的钢铁狂想
田文华:成败皆三鹿
赵新先:梦断500强
顾雏军:一个人的资本江湖
黄宏生:不死的创维知更鸟
周正毅:没有明天的豪赌
王效金:悲歌未成绝响
张荣坤:“公路大王”的红与黑
乔洪:醉人茅台“罪”煞人
禹作敏:渤海边的草莽英雄
龚家龙:极目方恨楚天阔
周益明:只剩繁华成追忆
李途纯:人生如戏戏如潮
附录 媒体访谈
把依法维权作为一生的志业
坚持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
向光阴致敬
就在今年,伟大的物理学家霍金赫然辞世,静静的离开了我们。霍金生前曾经有个关于时间的著名论断,即物理学定律不区分时间的向前和向后,不存在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区分。霍金指出,有三种区分过去和未来的“时间指向”,其中之一便是“心理指向”:沿此时间方向我们记得过去但不记得未来。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时光可以倒流,我们可以和霍金再次重逢,可以与我们曾经的流年相遇。但在眼下或者可预见的未来,我们只能去伦敦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瞻仰这位先贤,只能在记忆里回想我们的人生过往。
单个生命如此,整个人类的历史亦复如是。在人类的尺度中,生命成了光阴,时间成了历史。在时间的单向流动中,过去意味着失去,迟到可能意味着永远无法到达。在一切的纷争中,时间都将是终的胜利者。我们的肉体和精神,思想和偏见,制度和艺术,都注定会在某一时点遁入无边的暗夜。尽管如此,生命并非徒劳,存在并非虚无,人类对正义的追寻并非没有价值。如同《圣经》中所说:“做事的人在他的劳碌上有什么益处呢?我见神叫世人劳苦,使他们在其中受经练。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然而神从始至终的作为,人不能参透”。
其实,时间的单向度正是生命意义的逻辑起点。价值源于需求,意义来自于稀缺性。生命的流逝和不可重复,及其必然指向的死亡,都是讨论生命意义必不可少的前提预设。所谓有意义的人生或者有价值的生活,就是能够善待光阴,在有限的时间里持续不懈地去做自认为值得的事情。
遗憾的是,据统计,世界上大多数人对自己的人生状态并不满意。其中突出的问题之一是找不到生存的意义,从工作中找不到归属感和满足感。工作并非基于人性自觉和自我需求,而只是出于谋生的需要,这被马克思描述为“人的异化”。庆幸的是,我目前从事的法律职业较好的将谋生属性和价值属性糅合在了一起。利用法律手段去维护当事人的生命、自由和合法权利,将是我毕生的志业。毫不矫饰的说,那种被他人所信任和需要的满足感,那种经过艰苦努力为当事人争得自由和公平后的成就感,是远非金钱和声望所能替换的,也是我从事律师职业真正的力量源泉之所在。
我的法律生涯可分为求学和工作两个部分。求学阶段,我较为系统地阅读了西方主要的政治学和法学理论著作,培养了批评和质疑的思维习惯,并逐步确立了我观察这个世界的价值坐标。由于对探索充满了兴趣,对知识充满了尊重,我大学时期的理想始终是从事学术理论研究。但其后的人生轨迹并未如我所愿。我并未向学术方向发展,而是选择了一条实务的路。今天回头看来,我在求学期间看的那些“无用的书”,没有任何功利目的写的那些“无用的文章”,却在我的实务工作中发挥了潜移默化、不可替代的作用。即便是面对一个普通、具体的案件,我也常常能获得较高的站位和异于他人的视角。不夸张的说,无论做检察官还是做律师,大学期间锤炼的思维水平都让我更容易脱颖而出。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思想正是源于阅读和阅历。人生阅历随着岁月逐步积累,而阅读的功用则是贯穿始终。如果说阅读只是一个学习和吸收的过程,那么写作就是一个总结和创造的过程。某种意义上说,写比读更加重要,更能让人进步和成长。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求学阶段我除了阅读,还经常提笔写下自己的感悟。那时正是论坛和博客风靡的年代,我在天涯社区担任过法律板块的版主,在学校的“经世济国”论坛上也是活跃人物。2006年,我被博客大巴评为“十大思想力博主”,博客主页被《南方周末》专题推荐。同样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大学毕业后我并没有一头扎进繁忙的工作和琐碎的生活不能自拔,我依然在功利取向的社会氛围中保持了阅读、思考和写作的习惯。世事无常,凡事都抱有功利心容易让人浮躁和随波逐流。时间在改变着容颜,社会在雕饰着人心,但真正能够坚持自我的人一定有机会呈现生命的底色、绽放生命的光彩。
于我而言,当下阅读、写作的时间变得少了,因为更加主要的工作是代理各类案件。前者是知,后者是行,自古知易行难。知识的道路是狭窄的、孤独的,实务的道路同样充满了荆棘,一路走来同样崎岖不已。权力、金钱、人情对司法的入侵,常常让正义的伸张变成一条条畏途。而各种体制机制的沉珂,则时常让人感到无能为力甚至陷入自我否定。在逼仄的大环境中,律师注定只能是一个边缘化的小人物、小角色。不过,我始终勉励自己:在绝望中寻找希望,在现实张力中不放弃一丝逆转的契机,正是一个优秀刑辩律师的品格。贺卫方教授有一句名言:“有自由才有幸福,而有勇敢才有自由”。对于刑辩律师而言,担当、技巧和毅力缺一不可。或许正因为艰难,或许正因为正义常常迟到,所以刑辩律师如有收获,那收获必然是淳久难忘。
这本文集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从不同侧面代表了我对正义、自由、秩序等法律主题的思索。部分徜徉法门,主要收录了我过去几年公开发表的法律杂文或者法律随笔,偏重于中观层面的探究;第二部分书香法意,主要是我大学期间撰写的政治类、法学类书评,偏重于理论层面的阐发;第三部分前沿法事,全部是我近年来为媒体撰写的法律事件评论,偏重于个案的法律分析;第四部分人在法途,是我为《法治周末》撰写的企业家犯罪专栏文章集选,偏重于典型人物的法律纪实。这些文章部分写于大学求学时期,部分写于工作以后,时间跨度长达十余年。虽然仔细甄别或可从不同的文章中发现立场、观点或者表达方面的差异,但贯穿其中的问题意识和思索态度则是始终如一的。
时代的巨轮正滚滚向前,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被裹挟其中。每个人、每代人都有自己的使命,而诸如正义、自由等精神则会在代际更迭中被不断传承。敬畏生命,向光阴致敬,历史从未亏待过理想。给正义一点时间,对未来保持信心。
是为序。
邓学平
邓学平律师的文章具有浓郁的人文精神,充满了对这个世界深沉的热爱和深深的忧虑。国家转型需要法治进步,法治进步需要国民法治精神的普及和对法治理想的不懈坚守。这本著作可看作是这种努力的结晶。——著名作家野夫
邓学平,曾任职检察院,历经诸门,后思散发弄扁舟,出公门入律师行,深谙体制内外之优劣弊端。其法律杂文和评论,议论中正公允,文字简练,批评中带有期望,褒扬中包含辛辣,期以推进中国漫长的法治建设进程,点滴之力,功不唐捐。——著名律师斯伟江
从检察官到刑辩律师,需要克服指控式思维,回到法律人本该具备的无罪推定思维。文如其人,邓学平的转型无疑是成功的。这部文集展示了律师应该如何思考,尤其是对热点和疑难案件的分析,重申了作者将依法维权作为一生志业的誓言以及愿意为此坚守的信念和勇气。——徐昕(法学家,著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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