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 24060068
王小波经典作品集(东东专享礼盒装) 更好的纪念,是再读一遍王小波
1.《黄金时代》获第13届台湾联合报文学奖中篇小说大奖
2.入选《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
3.知识群体***作品
4.影响几代年轻人的文学经典
5.王小波扛鼎之作,一曲理想与爱情的挽歌
《白银时代》这是由一组虚拟时空的作品构成的长篇。这组作品写的是本世纪长大而活到下世纪的知识分子,在跨世纪的生存过程中,回忆他们的上辈、描述他们的上辈、描述他们自己的人生。与其说这是对未来世界的预测,不如说是现代生活的寓言,是反乌托邦故事。主人公生活的未来世界不仅不比现在更好,反而变本加厉地发展了现代生活中的荒谬。知识分子作为个体的人,被抛入日益滑稽的境地里。作者用两套叙述,在一套叙述中,他描写蹲派出所、挨鞭刑的画家、小说家,以及他们不同寻常的爱情;另一套叙述,则描写他自己作为未来的史学家,因为处世要遵循治史原则而犯下种种“错误”,*后他回到原来的生活、身分,成了没有任何欲望的“正常人”。这两套叙述时时交叉、重合。在所谓的写实与虚构的冲突里,作者创造出任由他穿插、反讽、调侃和游戏性分析的情境来。
《黄金时代》是以文革时期为背景的系列作品构成的长篇。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正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灾难年代。那时,知识分子群体无能为力而极“左”政治泛滥横行。作为倍受歧视的知识分子,往往丧失了自我意志和个人尊严。在这组系列作品里面,名叫“王二”的男主人公处于恐怖和荒谬的环境,遭到各种不公正待遇,但他却摆脱了传统文化人的悲愤心态,创造出一种反抗和超越的方式:既然不能证明自己无辜,便倾向于证明自己不无辜。
《青铜时代》是以中国古代唐朝为背景的三部作品构成的长篇。这组作品的主人公,是古代的知识分子和传奇人物。作者在这部长篇中,借助才子佳人、夜半私奔、千里寻情、开创伟业等风华绝代的唐朝秘传故事,将今人的爱情与唐人传奇相拼贴,使唐人传奇现代化,在其中贯注现代情趣,并通过对似水流年的追述,让历史与艺术相融合。
白银时代:王小波经典作品集(20周年纪念版)
黄金时代:王小波经典作品集(20周年纪念版)
青铜时代:王小波经典作品集(20周年纪念版)
黄金时代
(一)
我二十一岁时,正在云南插队。陈清扬当时二十六岁,就在我插队的地方当医生。我在山下十四队,她在山上十五队。有一天她从山上下来,和我讨论她不是破鞋的问题。那时我还不大认识她,只能说有一点知道。她要讨论的事是这样的:虽然所有的人都说她是一个破鞋,但她以为自己不是的。因为破鞋偷汉,而她没有偷过汉。虽然她丈夫已经住了一年监狱,但她没有偷过汉。在此之前也未偷过汉。所以她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说她是破鞋。如果我要安慰她,并不困难。我可以从逻辑上证明她不是破鞋。如果陈清扬是破鞋,即陈清扬偷汉,则起码有一个某人为其所偷。如今不能指出某人,所以陈清扬偷汉不能成立。但是我偏说,陈清扬就是破鞋,而且这一点毋庸置疑。
陈清扬找我证明她不是破鞋,起因是我找她打针。这事经过如下:农忙时队长不叫我犁田,而是叫我去插秧,这样我的腰就不能经常直立,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的腰上有旧伤,而且我身高在一米九以上。如此插了一个月,我腰痛难忍,不打封闭就不能入睡。我们队医务室那一把针头镀层剥落,而且都有倒钩,经常把我腰上的肉钩下来。后来我的腰就像中了霰弹枪,伤痕久久不褪。就在这种情况下,我想起十五队的队医陈清扬是北医大毕业的大夫,对针头和钩针大概还能分清,所以我去找她看病。看完病回来,不到半个小时,她就追到我屋里来,要我证明她不是破鞋。
陈清扬说,她丝毫也不藐视破鞋。据她观察,破鞋都很善良,乐于助人,而且不乐意让人失望。因此她对破鞋还有一点钦佩。问题不在于破鞋好不好,而在于她根本不是破鞋。就如一只猫不是一只狗一样。假如一只猫被人叫成一只狗,它也会感到很不自在。现在大家都管她叫破鞋,弄得她魂不守舍,几乎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
陈清扬在我的草房里时,裸臂赤腿穿一件白大褂,和她在山上那间医务室里装束一样。所不同的是披散的长发用个手绢束住,脚上也多了一双拖鞋。看了她的样子,我就开始捉摸:她那件白大褂底下是穿了点什么呢,还是什么都没穿。这一点可以说明陈清扬很漂亮,因为她觉得穿什么不穿什么无所谓。这是从小培养起来的自信心。我对她说,她确实是个破鞋。还举出一些理由来:所谓破鞋者,乃是一个指称,大家都说你是破鞋,你就是破鞋,没什么道理可讲。大家说你偷了汉,你就是偷了汉,这也没什么道理可讲。至于大家为什么要说你是破鞋,照我看是这样:大家都认为,结了婚的女人不偷汉,就该面色黝黑,乳房下垂。而你脸不黑而且白,乳房不下垂而且高耸,所以你是破鞋。假如你不想当破鞋,就要把脸弄黑,把乳房弄下垂,以后别人就不说你是破鞋。当然这样很吃亏,假如你不想吃亏,就该去偷个汉来。这样你自己也认为自己是个破鞋。别人没有义务先弄明白你是否偷汉再决定是否管你叫破鞋。你倒有义务叫别人无法叫你破鞋。陈清扬听了这话,脸色发红,怒目圆睁,几乎就要打我一耳光。这女人打人耳光出了名,好多人吃过她的耳光。但是她忽然泄了气,说:好吧,破鞋就破鞋吧。但是垂不垂黑不黑的,不是你的事。她还说,假如我在这些事上琢磨得太多,很可能会吃耳光。
倒退到二十年前,想象我和陈清扬讨论破鞋问题时的情景。那时我面色焦黄,嘴唇干裂,上面沾了碎纸和烟丝,头发乱如败棕,身穿一件破军衣,上面好多破洞都是橡皮膏粘上的,跷着二郎腿,坐在木板床上,完全是一副流氓相。你可以想象陈清扬听到这么个人说起她的乳房下垂不下垂时,手心是何等的发痒。她有点神经质,都是因为有很多精壮的男人找她看病,其实却没有病。那些人其实不是去看大夫,而是去看破鞋。只有我例外。我的后腰上好像被猪八戒筑了两耙。不管腰疼真不真,光那些窟窿也能成为看医生的理由。这些窟窿使她产生一个希望,就是也许能向我证明,她不是破鞋。有一个人承认她不是破鞋,和没人承认大不一样。可是我偏让她失望。
我是这么想的:假如我想证明她不是破鞋,就能证明她不是破鞋,那事情未免太容易了。实际上我什么都不能证明,除了那些不需证明的东西。春天里,队长说我打瞎了他家母狗的左眼,使它老是偏过头来看人,好像在跳芭蕾舞。从此后他总给我小鞋穿。我想证明我自己的清白无辜,只有以下三个途径:
1.队长家不存在一只母狗;
2.该母狗天生没有左眼;
3.我是无手之人,不能持枪射击。
结果是三条一条也不成立。队长家确有一棕色母狗,该母狗的左眼确是后天打瞎,而我不但能持枪射击,而且枪法极精。在此之前不久,我还借了罗小四的气枪,用一碗绿豆做子弹,在空粮库里打下了二斤耗子。当然,这队里枪法好的人还有不少,其中包括罗小四。气枪就是他的,而且他打瞎队长的母狗时,我就在一边看着。但是我不能揭发别人,罗小四和我也不错。何况队长要是能惹得起罗小四,也不会认准了是我。所以我保持沉默。沉默就是默认。所以春天我去插秧,撅在地里像一根半截电线杆,秋收后我又去放牛,吃不上热饭。当然,我也不肯无所作为。有一天在山上,我正好借了罗小四的气枪,队长家的母狗正好跑到山上叫我看见,我就射出一颗子弹打瞎了它的右眼。该狗既无左眼,又无右眼,也就不能跑回去让队长看见——天知道它跑到哪儿去了。
我记得那些日子里,除了上山放牛和在家里躺着,似乎什么也没做。我觉得什么都与我无关。可是陈清扬又从山上跑下来找我。原来又有了另一种传闻,说她在和我搞破鞋。她要我给出我们清白无辜的证明。我说,要证明我们无辜,只有证明以下两点:
1.陈清扬是处女;
2.我是天阉之人,没有性交能力。
这两点都难以证明。所以我们不能证明自己无辜。我倒倾向证明自己不无辜。陈清扬听了这些话,先是气得脸白,然后满面通红,后一声不吭地站起来走了。
陈清扬说,我始终是一个恶棍。她次要我证明她清白无辜时,我翻了一串白眼,然后开始胡说八道。第二次她要我证明我们俩无辜,我又一本正经地向她建议举行一次性交。所以她就决定,早晚要打我一个耳光。假如我知道她有这样的打算,也许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二)
我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正在河边放牛。下午我躺在草地上睡着了。我睡去时,身上盖了几片芭蕉叶子,醒来时身上已经一无所有(叶子可能被牛吃了)。亚热带旱季的阳光把我晒得浑身赤红,痛痒难当,我的小和尚直翘翘地指向天空,尺寸空前。这就是我过生日时的情形。
我醒来时觉得阳光耀眼,天蓝得吓人,身上落了一层细细的尘土,好像一层爽身粉。我一生经历的无数次勃起,都不及那一次雄浑有力,大概是因为在极荒僻的地方,四野无人。
我爬起来看牛,发现它们都卧在远处的河汊里静静地嚼草。那时节万籁无声,田野上刮着白色的风。河岸上有几对寨子里的牛在斗架,斗得眼珠通红,口角流涎。这种牛阴囊紧缩,阳具直挺。我们的牛不干这种事。任凭别人上门挑衅,我们的牛依旧安卧不动。为了防止斗架伤身,影响春耕,我们把它们都阉了。
每次阉牛我都在场。对于一般的公牛,只用刀割去即可。但是对于格外生性者,就须采取槌骟术,也就是割开阴囊,掏出睾丸,一木槌砸个稀烂。从此后受术者只知道吃草干活,别的什么都不知道,连杀都不用捆。掌槌的队长毫不怀疑这种手术施之于人类也能得到同等的效力,每回他都对我们呐喊:你们这些生牛蛋子,就欠砸上一槌才能老实!按他的逻辑,我身上这个通红通红,直不棱登,长约一尺的东西就是罪恶的化身。
当然,我对此有不同的意见。在我看来,这东西无比重要,就如我之存在本身。天色微微向晚,天上飘着懒洋洋的云彩。下半截沉在黑暗里,上半截仍浮在阳光中。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槌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后变得像挨了槌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捶不了我。
摘自《黄金时代》
白银时代
(一)
大学二年级时有一节热力学课,老师在讲台上说道:“将来的世界是银子的。”我坐在排,左手支在桌面上托着下巴,眼睛看着窗外。那一天天色灰暗,空气里布满了水气。窗外的山坡上,有一棵很粗的白皮松,树下铺满了枯黄的松针,在干裂的松塔之间,有两只松鼠在嬉戏、做爱。松鼠背上有金色的条纹。教室里很黑,山坡则笼罩在青白色的光里。松鼠跳跳蹦蹦,忽然又凝神不动。天好像是要下雨,但始终没有下来。教室里点着三盏荧光灯,有一盏总是一明一灭。透过这一明一暗的快门,看到的是过去发生的事情。
老师说,世界是银子的。然后是一片意味深长的沉默。这句话没头没尾,所以是一个谜。我把左手从腮下拿下来,平摊在桌子上。这只手非常大,有人叫它厄瓜多尔香蕉——当然,它不是一根,而是一排厄瓜多尔香蕉。这个谜好像是为我而出的,但我很不想进入这个谜底。在我身后,黑板像被水洗过,一片漆黑地印在墙上。老师从讲台上走下来。这位老师皮肤白皙,个子不高,留了一个娃娃头,穿着一件墨绿色的绸衫。那一天不热,但异常的闷,这间教室因此像一间地下室。老师向我走来时,我的脸上也感到一阵逐渐逼近的热力。据说,沙漠上的响尾蛇夜里用脸来看东西——这种爬虫天黑以后眼睛什么都看不见,但它的脸却可以感到红外线,假如有只耗子在冰冷的沙地上出现,它马上就能发现。我把头从窗口转回来,面对着走近的老师。她身上墨绿的绸衫印着众多的热带水果,就如钞票上的水印隐约可见。据她说,这件衣服看上去感觉很凉快,我的感觉却是相反。绸衫质地紧密,就像一座不透风的黑牢,被关在里面一定是很热的;所以,从里面伸出来的裸露手臂带有一股渴望之意……老师在一片静止的沉默里等待着我的答案。
天气冷时,老师穿一件黑色的皮衣,在校园里走来走去,在黑衣下面露出洁白的腿——这双腿特别吸引别人的注意。有人说,在皮衣下面她什么都没有穿,这是个下流的猜想。据我所知不是这样:虽然没穿别的东西,但内裤是穿了的。老师说,她喜欢用光腿去蹚冰冷的皮衣。一年四季她都穿皮凉鞋,只是在冷那几天才穿一双短短的皮靴,但从来就不穿袜子。这样她就既省衣服又省鞋,还省了袜子。我就完全不是这样:我是个骇人听闻的庞然大物,既费衣服又费鞋,更费袜子——我的体重很大,袜子的后跟很快就破了。学校里功课很多,都没什么意思。热力学也没有意思,但我没有缺过课。下课以后,老师回到宿舍里,坐在床上,脱下脚上的靴子,看脚后跟上那块踩出来的红印,此时她只是个皮肤白皙、小腿健壮的小个子女郎。上课时我坐在她面前,穿着压皱的衣服,眼睛睁得很大,但总像刚睡醒的样子;在庞大的脸上,长着两道向下倾斜的八字眉。我的故事开始时,天气还不冷。这门课叫做“热力学二〇一”,九月份开始。但还有“热力学二〇二”,二月份开始;“热力学二〇三”,六月份开始。不管叫二〇几,都是同一个课。一年四季都能在课堂上遇到老师。
我猛然想到:假如不是在那节热力学课上,假如我不回答那个问题,又当如何……我总是穿着压皱的土色灯芯绒外衣出现在教室的排——但出现只是为了去发愣。假如有条侏罗纪的蛇颈龙爬行到了现代,大概也是这样子。对它来说,现代太吵、太干燥,又吃不到爱吃的蕨类植物,所以会蔫掉。人们会为这个珍稀动物修一个四季恒温的恐龙馆,像个篮球队用的训练馆,或是闲置不用的车间,但也没有什么用处。它还是要蔫掉。从后面看它,会看到一条死气沉沉的灰色尾巴搁在地下。尾巴上肉很多,喜欢吃猪尾巴的人看了,会感到垂涎欲滴的。从前面去看,那条著名的脖子趴在地下,像条冬眠中的蛇,在脖子的,小小的三角脑袋上,眼睛紧闭着——或者说,眼睛罩上了灰色的薄膜。大家都觉得蛇颈龙的脖子该是支着的,但你拿它又有何办法,总不能用吊车把它吊起来吧。用绳子套住它的脖子往上吊,它就要被勒死了。
我就是那条蛇颈龙,瘫倒在水泥地上,就如一瓣被拍过的蒜。透过灰色的薄膜,眼前的一切就如在雾里一般。忽然,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响起了脚步声,就如有人在地上倒了一筐乒乓球。有个穿黑色皮衣的女人从我面前走过,灰色的薄膜升起了半边。随着雾气散去,我也从地下升起,摇摇晃晃,直达顶棚——这一瞬间的感觉,好像变成了一个氢气球。这样我和她的距离远了。于是我低下头来,这一瞬的感觉又好似乘飞机在俯冲——目标是老师的脖子。有位俄国诗人写过:上古的恐龙就是这样咀嚼偶尔落在嘴边的紫罗兰。这位诗人的名字叫做马雅可夫斯基。这朵紫罗兰就是老师。假如蛇颈龙爬行到了现代,它也需要受点教育,课程里可能会有热力学……不管怎么说吧,我不喜欢把自己架在蛇颈龙的脖子上,我有恐高症。老师转过身来,睁大了惊恐的双眼,然后笑了起来。蛇颈龙假如眼睛很大的话,其实是不难看的——但这个故事就不再是师生恋,而是人龙恋……上司知道我要这样修改这个故事,肯定要把我拍扁了才算。其实,在上大学时,我确有几分恐龙的模样:我经常把脸拍在课桌面上,一只手臂从课桌前沿垂下去,就如蛇颈龙的脖子。但你拿我也没有办法:绕到侧面一看,我的眼睛是睁着的。既然我醒着,就不用把我叫醒了——我一直在老师的阴影里生活,并且总是要回答那句谜语:世界是银子的。
(二)
现在是2020年。早上,我驶入公司的停车场时,雾气正浓。清晨雾气稀薄,随着上午的临近,逐渐达到对面不见人的程度——现在正是对面不见人的时刻。停车场上的柏油地湿得好像刚被水洗过,又黑又亮。停车场上到处是参天巨树,叶子黑得像深秋的腐叶,树皮往下淌着水。在浓雾之中,树好像患了病。我停在自己的车位上,把手搭在腮下,就这样不动了。从大学时代开始,我就经常这个模样,有人叫我扬子鳄,有人叫我守宫——总之都是些爬虫。我自己还要补充一句,我像冬天的爬虫,不像夏天的爬虫。大夫说我有抑郁症。他还说,假如我的病治不好,就活不到毕业。他动员我住院,以便用电打我的脑袋,但我坚决不答应。他给我开了不少药,我拿回去喂我养的那只绿毛乌龟。乌龟吃了那些药,变得焦躁起来,在鱼缸里焦急地爬来爬去,听到音乐就人立起来跳迪斯科,一夜之间毛就变了色,变成了一只红毛乌龟——这些药真是厉害。我没吃那些药也活到了大学毕业。但这个诊断是正确的:我是有抑郁症。抑郁症暂时不会让我死去,它使我招人讨厌,在停车场上也是这样。
在黑色的停车场正面,是一片连绵不绝的玻璃楼房。现在没有下雨,但停车场上却是一片雨景。车窗外面站了一个人,穿着橡胶雨衣,雨衣又黑又亮,像鲸鱼的皮——这是保安人员。我把车窗摇了下来,问道:你有什么问题?他愣了一下,脸上泛起了笑容,说道:这话应该是我问你才对。这话的意思是说,停车场不是发愣的地方。我无可奈何地耸耸肩,从车上下来,到办公室里去——假如我不走的话,他就会在我面前站下去,站下去的意思也是说:停车场不是发愣的地方。保安人员像英国绅士一样体面,脸上挂着意味深长的微笑。相比之下,我们倒像是些土匪。我狠狠地把车门甩上,背对着他时,偷偷放了个恶毒的臭屁——我猜他是闻到味了,然后他会在例行报告里说,我在停车场上的行为不端正——随他去好了。走进办公室,我在桌后坐下,坐了没一会儿,对面又站了一个人,这个人还是我的顶头上司。她站在这里的意思是说:办公室也不是发愣的地方。到处都不是发愣的地方。我把手从腮下拿出来,放在桌子上,伸直了脖子,正视着我的上司——早上我来上班时的情形就是这样。
我一直在写作公司里写着一篇名为《师生恋》的小说。这篇小说我已经写了十几遍了,现在还要写新的版本,因为公司付了我薪水,而且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和老师恋爱的,所以这部小说总是有读者,我也总是要写下去。
在黑色的皮衣下,老师是个杰出的性感动物。在椅子上坐久了,她起身时大腿的后面会留下红色的皮衣印迹——好像挨了打,触目惊心。那件衣服并不暖和,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穿这件皮衣。在夏季,老师总在不停地拽那件绸衫——她好像懒得熨衣服,那衣服皱了起来,显得小了。好在她还没懒得拽。拽来拽去,衣服也就够大了。这故事发生的时节,有时是严冬,有时是酷暑。在严冬,玻璃窗上满是霜窗花,教室的水泥地下满是鞋跟带进来的雪块。有些整块地陈列着,有些已经融化成了泥水——其实,我并不喜欢冷。在酷暑时节,从敞开的门到窗口,流动着干热的风。除了老师的授课声,还能听到几声脆响。那是构成门框、窗框或者桌椅的木料正在裂开。而这一次则是在潮湿的初秋季节。从本性来说,我讨厌潮湿。但我别无选择——因为这是我能选择的东西。在潮湿的秋季,老师说:未来的世界是银子的……这是一道谜语。我写着的小说和眼前发生的一切,全靠这道谜语联系着。
在班上,我总对着桌上那台单色电脑发愣。办公室里既没有黑板,也没有讲台,上司总是到处巡视着,所以只有这一样可以对之发愣的东西。有时,我双手捧着脸对它发愣,头头在室里时,就会来问上一句:喂!怎么了你?我把一只手拿下来,用一个手指到键盘上敲字:屏幕上慢慢悠悠开始出现一些字。再过一会儿她又来问:你干什么呢?我就把另一只手放下来,用两根手指在键盘上敲字,屏幕上还是在出字,但丝毫也不见快些。假如她再敢来问,我就把两只手全放回下巴底下去,屏幕上还是在出字,好像见了鬼。这台电脑经我改造过。原本它就是老爷货,比我快不了好多,改了以后比我还要慢得多。我住手后五分钟它还要出字,一个接一个地在屏幕上闪现,每个都有核桃大小,显得很多——实际上不多。头头再看到我时,就摇摇头,叹口气,不管我了。所有的字都出完了,屏幕变得乌黑,表面也泛起了白色的反光。它变成了一面镜子,映着我眉毛稀疏、有点虚胖的脸……头头的脸也在这张脸上方出现。她的脸也变得臃肿起来。这个屏幕不是平的,它是一个曲面,像面团里的发酵粉,使人虚胖。她说道:你到底在干些什么……她紧追不舍,终于追进了这个虚胖的世界里。人不该发愣,除非他想招人耳目。但让我不发愣又不可能。
我的故事另有一种开始。老师说,未来世界是银子的。这位老师的头发编成了高高的发髻,穿着白色的长袍。在她身后没有黑板,是一片粉红色的天幕。虽然时间尚早,但从石柱间吹来的风已经带有干燥的热意。我盘膝坐在大理石地板上,开始打瞌睡,涂蜡的木板和铁笔从膝上跌落……转瞬之间我又清醒过来,把木板和铁笔抓在手里——但是已经晚了,错过了偷偷打瞌睡又不引起注意的时机。在黑色的眼晕下,老师的眼睛睁大了,雪白的鼻梁周围出现了冷酷的傲慢之色。她打了个榧子,两个高大的黑奴就朝我扑来,把我从教室里拖了出去。如你所知,拖我这么个大个子并不容易,他们尽量把我举高,还是不能使我的肚子离开地面——实际上,我自己缩成了一团,吊在他们的手臂上,像小孩子坐滑梯那样,把腿水平地向前伸去。就是这样,脚还是会落在地下。这时我就缩着腿向前跑动,就如京剧的小丑在表演武大郎——这很有几分滑稽。别的学生看了就笑起来。这些学生像我一样,头顶剃得秃光光,只在后脑上有撮头发和一条小辫子,只有一块遮羞布绕在腰上——他们把我拖到高墙背后,四肢摊开,绑在四个铁环上。此后我就呈×形站着,面对着一片沙漠和几只骆驼。
有一片阴影遮着我,随着中午的临近,这块阴影会越来越小,直至不存在,滚烫的阳光会照在我身上。沙漠里的风会把砂粒灌进我的口鼻。我的老师会从这里经过,也许她会带来一瓢水给我解渴,但她多半不会这么仁慈。她会带来一罐蜜糖,刷在我身上。此后蚂蚁会从墙缝里爬出来,云集在我身上——但这都是以后的事了。现在有只骆驼向我走来,把它的嘴伸向我的遮羞布。我想骆驼也缺盐分,它对这条满是汗渍的遮羞布会有兴趣——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它是只母骆驼……它把遮羞布吃掉了,继续饶有兴致地盯着我,于是我赤身裸体地面对着一只母骆驼。字典上说,骆驼是论峰的。所以该写:“我赤身裸体地面对着一峰母骆驼”,我压低了嗓子对它说:去,去!找公骆驼玩去……这个故事发生在埃及托勒密王朝时期。我的老师是个希腊裔的贵人——她甚至可以是克利奥佩屈拉(今译克里奥帕特拉)本人。如你所知,克利奥佩屈拉红颜薄命,被一条毒蛇咬死了。写这样一个故事,不能说是不尊重老师。
摘自《白银时代》
万寿寺
早上,我从医院出来,进了万寿寺,踏着满地枯黄的松针,走进了配殿。我真想把鞋脱下来,用赤脚亲近这些松针。古老的榆树矮小的冬青丛,都让我感到似曾相识;令人遗憾的是,这里有股可疑的气味,与茅厕相似,让人不想多闻。配殿里有个隔出来的小房间,房间里有张桌子,桌子上堆着写在旧稿纸上的手稿。这些东西带着熟悉的气息迎面而来——过去的我带着重重叠叠的身影,飘扬在空中。用不着别人告诉,我就知道,这是我的房间、我的桌子、我的手稿。这是因为,除了穿在身上的灰色衣服,这世界上总该有些属于我的东西——除了有些东西,还要有地方吃饭,有地方睡觉,这些在前都不紧要。目前要紧的是,有个容身的地方。坐在桌子后面我心里安定多了。我面前还放了一个故事。除了开始阅读,我别无选择了。
“晚唐时,薛嵩在湘西当节度使。前往驻地时,带去了他的铁枪。”故事就这样开始了。这个故事用黑墨水写在我面前的稿纸上,笔迹坚挺有力。这种纸是稻草做的,呈棕黄色,稍稍一折就会断裂,散发着轻微的霉味。我面前的桌子上有不少这样的纸,卷成一捆捆的,用橡皮筋扎住。随手打开一卷,恰恰是故事的开始。走进万寿寺之前,我没想到会有这么多故事。可以写几个字来对照一下,然后就可认定是不是我写了这些故事。但我觉得没有必要。在医院里醒来时,我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上,都有黑色的墨迹。这说明我一直用黑墨水来写字。在我桌子上,有一个笔筒,里面放满了蘸水钢笔,笔尖朝上,像一丛龙舌兰的样子;笔筒边上放着一瓶中华牌绘图墨水。坐在这个桌子面前,我想到:假如我不是这个故事的作者,也不会有别人了;虽然我一点不记得这个故事。这些稿子放在这里,就如医院窗台上的《暗店街》。假如我不来认领,就永无人来认领。这世界上之所以会有无主的东西,就是因为有人失去了记忆。
手稿上写道:盛夏时节,在湘西的红土丘陵上,是一片肃杀景象;草木凋零,不是因为秋风的摧残,却是因为酷暑。此时山坡上的野草是一片黄色,就连水边的野芋头的三片叶子,都分向三个方向倒下来;空气好像热水迎面浇来。山坡上还刮着干热的风。把一只杀好去毛的鸡皮上涂上盐,用竹竿挑到风里去吹上半天,晚上再在牛粪火里烤烤,就可以吃了。这种鸡有一种臭烘烘的香气。除了风,吃腐肉的鸟也在天上飞,因为死尸的臭味在醋热中上升,在高空可以闻到。除了鸟,还有吃大粪的蜣螂,它们一改常态,嗡嗡地飞了起来,在山坡上寻找臭味。除了蜣螂,还有薛嵩,他手持铁枪,出来挑柴禾。其他的生灵都躲在树林里纳凉。远远看去,被烤热的空气在翻腾,好像一锅透明的粥,这片山坡就在粥里煮着一这故事开始时就是这样。
在医院里,我那张床就很热,我一天到晚都像在锅里煮着,但我什么都不记得,也就什么都不抱怨,连个热字都说不出,只觉得很快乐。我不明白,热有什么可抱怨的呢。这篇稿子带有异己的气味。今天早上我遇到了很多东西:北京城、万寿寺、工作证、办公室,我都接受下来了。现在是这篇手稿——我很坚决地想要拒绝它。是我写的才能要,不是我写的——要它干啥?
手稿上继续写道:薛嵩穿着竹笋壳做的凉鞋,披散着头发,把铁枪扛在肩上,用一把新鲜的竹蔑条拴在腰上,把龟头吊起来,除此之外,身上一无所有。现在正是盛夏时节。假如是严冬,景象就有所不同:此时湘西的草坡上一片白色的霜,直到中午时节,霜才开始融化,到下午四点以后,又开始结冻,这样就把整个山坡冻成了一片冰,绿色的草都被冻在冰下,好像被罩在透明的薄膜里一原稿就是这样的,但我总怀疑热带地方会有这样冷——薛嵩穿着棉袍子出来,肩上扛着缠了草绳的铁枪一如果不缠草绳子,就会粘手。他还是出来挑柴禾。春秋两季他也要出来挑柴禾——因为要吃饭就得挑柴禾——并且总是扛着他的大铁枪。
我依稀记得,自己写到过薛嵩,每次总是从红土丘陵的正午写起,因为红土丘陵和正午有一种上古的气氛,这种气氛让我人了迷。此处地形崎岖,空旷无人,独自外出时会感到寂寞:在山坡上走着走着,忽然觉得天低了下来,连蓝天带白云都从天顶扣下来,天地之间因而变得扁平。再过一会儿,天地就会变成一口大碗,薛嵩独自一人走在碗底。他觉得自己就如一只捣臼里的蚂蚁,马上就会被粉碎,情不自禁地丢掉了柴捆,倒在地上打起滚来。滚完以后,再挑起柴来走路,走进草木茂盛的寨子,钻进空无一人、黑暗的竹楼。此时寂寞不再像一种暖昧的癫狂,而是变成了体内的刺痛。后来,薛难于忍受,就去抢了红线为妻。这样他就不会被寂寞穿透,也不会被寂寞粉碎。如栗感到寂寞,就把红线抱在怀里,就如胃疼的人需要一个暖水袋。如果这样解释薛嵩。一切都进行得很快。但这样的写法太过直接,红线在此时出现也为时过早。这就是只写红土丘陵和薛嵩的不利之处。所以这个故事到这里截止,从下一页开始,又换了一种写法。
读到薛嵩走在红土丘陵上,我似乎看到他站在苍穹之理,蓝天、白云在他四周低垂下来,好似一粒凸起的大眼球。这个景象使我感到亲切,仿佛我也见到过。只可惜由此再想不到别的了。因此,薛嵩就担着柴禾很快地走了过去,正如枪尖刺在一块坚硬的石头上,轻飘飘地滑过了……如你所见,这种模糊的记忆和手稿合拍。看来这稿子是我写的。
既然已经有了一个属于我的故事,把《暗店暂》送给别人也不可惜。但找不知道谁是薛嵩,也不知道谁是红线;正如我不知道谁是莫迪阿诺,谁是居伊·罗朗。我更不知道自己是谁。
寻找无双
建元年间,王仙客到长安城里找无双,据他自己说,无双是这副模样:矮矮的个子,圆圆的脸,穿着半截袖子的小褂子和半截裤管的半短裤,手脚都被太阳晒得黝黑,眉毛稀稀拉拉的。头上梳了两把小刷子,脚下蹬了一双趿拉板,走到哪里都是哗啦啦地响。就这个样子而言,可以说是莫辨男女。所以别人也不知道他来找谁。王仙客只好羞羞答答地补充说,那个无双虽然是个假小子样,但是小屁股撅得很高,一望就知是个女孩子。除此之外,她的嘴很大,叫起来的声音很响,尤其是她只要见到一个心不在焉的人,就会从背后偷偷摸上去,在人家耳畔大叫一声,在这样近的距离内,她的声音足可以把人家的耳膜吼破。她还有一匹小马,经常骑在马上出来,在马背上发射弹弓。她的弹丸是用铜做的,打到人头上,足可以把皮肉都打破。假如不是那时的人都留了很厚的头发,连脑子都能打出来。就是因为她的弹弓,附近的邻居常常顶着铁锅走路。而且她总是大叉着腿骑在马上,这对于女孩子来说是大大的要不得。像这样女霸王一类的人物,一定是远近闻名。但是王仙客在宣阳坊里打听无双时,人人都说没见过。
王仙客到宣阳坊找无双,宣阳坊是个大院子,周围围着三丈高的土坯墙。本来它有四个大门,但是其中三个早已封死了。所以你只能从北门进去,这样大家都觉得安全。坊墙里面长着一围大柳树,但是柳树早就死掉了,连树皮都被人剥光了,树底下都是虫子屎。坊中间是一横一竖两条大街,大街两边都是店铺。店铺里住着各位老板,大家互相都认识。大家生意都不好。在宣阳坊里,没人关心你的事,除非你得罪了人。假如你得罪了人,被得罪的人就盼你早点死。或者走路不小心,踩到了钉板上,脚心扎上一个窟窿,然后就得了破伤风;或者被疯狗咬上一口,死于狂犬病。你要能不劳他一指之力就死了,他就会很高兴。你要是一直不肯死,他就会把你忘了。
王仙客说,以前他在宣阳坊里住过。虽然离开了三四年,宣阳坊里景物已变,他还能认出个大概。他甚至还能影影绰绰认出一些人来。比方说,他还能认出开绒线铺的侯老板,还有老坊吏王安。但是这两位先生对着王仙客看了老半天,后说:以前没见过王仙客。不但如此,他们两位对王仙客说认识他们还感到很是不快。这是因为他们俩都有很显著的特征:老王安只有一只右眼,而侯老板的下巴很短,以致下嘴唇够不着上牙。其实说侯老板有所谓下巴,实在是很勉强,他不过是在脖子上方长了一个肉瘤罢了。因为没有下巴,所以侯老板的上牙全露在外面,被冷风吹着,经常着凉疼起来,不能吃硬东西。有人说,侯老板的牙是陈列品。因为王安老爹和侯老板都不能算是美男子,所以他们听见王仙客说“您二位的尊范非比寻常,所以事隔多年,我还能记得”时,心里全都恨得要死。和王仙客分手回到家里,侯老板还对老婆说:那个小白脸当众羞辱我!妈妈的,我是不认识他。要是认识,也说不认识。
这是晚上的事,王仙客初到宣阳坊,和坊里诸位君子见面却是早上的事。早上侯老板看见王仙客牵着一匹白马,在坊中间一所空院子前面乱转,就上前盘问。一问之下他就说出来,他是山东来的王仙客,到这里来找表妹。侯老板又问,你表妹是谁?王仙客就说:她是无双。侯老板就说,我们这里没有无双,你走吧。王仙客生起气来,说道:你连我的话都没听完,怎么知道没有呢,差一点就要和侯老板当街吵起来。幸亏这会儿王安老爹走过来,打个圆场道:侯老板,你让他把话说完也没关系,看他还能编出什么来。与此同时,还有好多人围了上来,全都板着脸,好像要向王仙客要账的样子。王仙客心里发虚,说道:你们是不是要开我的批斗会?老爹翻了翻白眼,说道:你这样理解也没关系。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假如你不是想来偷东西,自然就不怕开批斗会。王仙客说,你们到底有什么东西,怕人来偷?老爹就说,这个不能告诉你。说你那个无双吧。说话之间,王安老爹掏出个小本子来,还有一支自来水的毛笔,摆出一个衙门里录口供的架势。王仙客接着讲他的无双,禁不住有点结巴了。就在这时,他想和侯老板、王安老爹套近乎,但是侯老板和老爹都说不认识他,叫他讨了个大没趣。
王仙客长了一个大个子,穿一身柞蚕丝的白袍子,粉白的面孔,飘飘然有神仙之姿。宣阳坊里的各位君子一见到他,就有似曾相识之感,但却想不起他的名字。这王仙客也确实可疑,他说来找无双,但是却找不到无双的家门口。他说坊中间的空院子就是无双原来的家,但是那个院子人人都知道,是个废了的尼姑庵。别人说“客人,你记错了”时,他就开始胡搅蛮缠:我没记错,就在这里。看来无双家是搬走了。你们只要告诉我搬哪去了就得。坊东头开客栈的孙老板说,请教先生,你的表妹可是个尼姑?王仙客就发起火来,说道:你表妹才是尼姑呢!你们说这院子原是个尼姑庵,我就不信。看见了没有,门前两大块上马石。哪有这样的尼姑庵?
王仙客这样说了之后,大家也就觉得这件事是有一点怪。这个院子的门前,是有两大块上马石,这两块上马石是汉白玉雕成,一米见方,呈椅子形,四面都雕有花纹,每块大概有一吨重。不要说石料、雕工,就是从城外运来也够麻烦的了。要不是官宦人家摆场面,要这东西干吗。而且谁也不记得曾经看见过一个老尼姑手捻着佛珠,从院里走出来,从这两块石头之一上面跳上马背。这种场面虽不是不可能,但是很陌生。而且这种景象也甚是古怪:佛门中人说,马是他们的弟兄,所以决不肯骑马。王仙客提出了这个问题,大家顿时为之语塞。但是大家还是明明记得,这里是个尼姑庵。有关这座尼庵的故事是这样的:过去这庵里供奉着观音菩萨,香火极盛。长安城里多少达官贵人的夫人太太,都来这里上香。后来庵里的尼姑不守清规,争风吃醋,闹出人命来,官府就把这庵封掉了。听了这些话,王仙客倒也半信半疑。大家又告诉他说,可能你记错了地方。也许令表妹不住在宣阳坊,而是在别的坊。您要知道,长安城里七十二坊,有好几个外表一模一样。听了这些话,王仙客自己也说,很可能记错了,骑上马到别的坊里去找了。王仙客初次在宣阳坊找无双,情形就是这样。宣阳坊里的各位君子后来提起这件事,是这么说的:三句话就把那小子打发走了,感觉很是痛快。只有王安老爹心有未甘,觉得那个王仙客形迹可疑,不该就这样放他走了。就算真是来找表妹,找错了地方,从他说的情况来看,那个无双也不是好东西。女孩子叉着腿骑在马上,长大了一定是个淫妇。这两个狗男女想往一块凑,能干出什么好事?真该把他扣住,好好地盘问一番。
摘自《青铜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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