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11856
《论反垄断法多元价值的平衡》通过阿列克西的原则平衡理论,尤其是比例原则,对如何平衡反垄断法上的多元价值进行研究。讨论了反垄断法上的四类平衡,即保护竞争目的与其他立法目的之间的平衡、其他立法目的之间的平衡、不同竞争类型之间的平衡,以及竞争政策与其他公共政策之间的平衡;比例原则在反垄断法上的应用形态,特别是以之作为垄断行为判断标准的可行性。并且,根据比例原则重新审视了合理原则的构造和成分,重新解读了三类垄断行为的实体判断标准。比例原则应用于不同类型的反垄断平衡时,表现形态有所差异,唯有确保各种形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方能保证整个反垄断法体系的和谐统一。
章 导 论 1
一、本书的研究主题 1
二、本问题的国内研究现状 4
三、本书的研究对象界定 6
四、本书的创新点 8
(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抽象研究与具体实践相统一 8
(二)主要采用司法导向的研究视角 9
(三)从现象到本质,把握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 11
五、本书的结构 11
六、关键术语解析 12
(一)竞争 12
(二)利益、目的、价值、原则 14
(三)多元目的 21
(四)平衡 23
第二章 竞争的独立价值地位 25
一、价值的诞生及其意义——以竞争为例 25
二、两种反垄断分析进路对竞争的价值地位持有不同观点 30
(一)义务论和功利论的区分 30
(二)法律经济学运动对法律义务论的冲击 32
(三)功利论和义务论的竞争概念区分 34
三、重塑竞争的独立价值地位:竞争的社会重要性 35
(一)竞争能够提高企业和整体经济的效率 36
(二)竞争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8
(三)竞争能够带来人的自由,实现竞争自由和消费自由 40
(四)竞争具有广泛的政治效益 43
四、竞争价值在反垄断法多元目的体系中的地位 43
(一)义务论—功利论二分法对竞争损害和竞争效益界定的影响 43
(二)义务论竞争是认定竞争损害必不可少的要件 45
(三)义务论竞争也可以构成竞争损害的抗辩事由 49
第三章 多元价值的平衡工具 51
一、价值平衡的基本理念 51
(一)协调价值冲突的多元论方法:价值平衡 51
(二)价值平衡采用去情景化—再情景化的两步分析法 55
二、价值平衡的方法论:阿列克西的原则平衡理论 62
(一)原则理论 62
(二)冲突原则定律 63
(三)平衡定律和权重公式 66
三、原则平衡理论的一个结构化形态:比例原则 73
(一)比例原则的主要内容 73
(二)原则理论视角下的比例原则含义解读 76
(三)比例原则的公法意义 80
(四)比例原则在公法之外的广泛应用 83
第四章 反垄断法多元价值平衡的表现形态 93
一、原则平衡理论在反垄断法上的适用性 93
二、比例原则在反垄断法领域的应用类型 95
(一)作为实质标准的比例原则与作为审查标准的比例原则 95
(二)比例原则在反垄断法领域的四种具体应用方式 99
三、平衡理论在协调反垄断法价值冲突中的应用分析 105
(一)反垄断法上价值平衡的整体框架 105
(二)比例原则在反垄断法平衡分析中的表现形态 113
四、反垄断法上的基本平衡工具——合理原则 117
(一)合理原则在反垄断法平衡分析中的广泛应用 117
(二)合理原则的适用实践 121
(三)合理原则的结构化 123
第五章 反垄断法多元价值平衡中的两个要素分析 129
一、反竞争效果 129
(一)初步反竞争效果和净反竞争效果的区分 129
(二)立法目的决定反竞争效果的外延 131
(三)义务论—功利论二分法视角下的反竞争效果 136
二、促进竞争效果 144
(一)义务论—功利论二分法视角下的促进竞争效果 144
(二)反垄断法上三类抵消性利益的含义 147
第六章 平衡理论在垄断行为判断标准中的应用 158
一、平衡理论在经营者集中审查标准中的应用 158
(一)美国经营者集中审查标准中的平衡 159
(二)欧盟经营者集中审查标准中的平衡 161
二、平衡理论在垄断协议判断标准中的应用 166
(一)美国垄断协议判断标准中的平衡 166
(二)欧盟垄断协议判断标准中的平衡 169
三、平衡理论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判断标准中的应用 189
(一)美国排斥竞争行为判断标准中的平衡 190
(二)欧盟滥用行为判断标准中的平衡 193
第七章 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解释与平衡 203
一、认真对待《反垄断法》的基本法地位 203
二、高度重视我国《反垄断法》的目的建设 206
三、立足国情科学解释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 210
(一)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是具体时空条件的反映 211
(二)《反垄断法》是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社会事业的组成部分 213
(三)《反垄断法》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实施方案之一 216
(四)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含义 219
四、以立法目的指导我国《反垄断法》相关条款的解释 224
(一)竞争与其他立法目的之间的平衡 224
(二)竞争政策与其他公共政策的平衡 227
(三)竞争与竞争的平衡 229
(四)不同类型的平衡应适用不同的判断标准 232
五、我国现有司法实践没有严格把握各类平衡的适用条件 232
结 语 239
附录1 法律文件简称及重点法条 242
附录2 欧盟竞争法相关术语说明 247
参考文献 248
致 谢 263
出版后记 265
总序
时至今日,市场经济成为现代国家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已是共识。市场经济是主要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的经济运行机制,即经济生活中”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等问题主要交由市场决定。市场经济条件下,由竞争所形成的资源相对价格,承载着某一资源相对于其他资源的稀缺程度信息,而市场参与者依据该信息便可掌握相关市场的竞争态势,并作出相应的资源配置决策,从而大大降低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与此同时,市场参与者不仅要受到竞争约束,而且要受到产权约束,从而极大降低了监督成本。正因如此,市场经济成为一种静态和动态资源配置效率兼具的经济模式。倘若不建立这样的模式,社会资源配置就缺乏可靠的指引,经济资源也就无法得到有效配置。因而市场经济成为各国发展经济的不二选择,我国也不例外。党的十四大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1993年”市场经济”入宪,宣告我国开启了经济建设的新模式。
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竞争是市场的核心机制。没有竞争,也就无所谓市场,更遑论市场经济。政策文件、法律文本上的”市场经济”,并不必然意味着市场或竞争能够在现实的资源配置中发挥积极作用。对于尚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来说,计划经济的一些习惯,仍残留在经济政策制定的过程之中,或隐或显地影响或干扰着经济运行,其典型体现便是坊间所称的”行政垄断”。这不仅损害市场公平竞争,也损害市场运行效率。与此同时,竞争的自我毁坏性在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也不可避免。如何有效规制垄断便成为市场经济运行中不可回避的话题。1993年出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2007年颁布的《反垄断法》相继成为我国打击垄断、保护竞争的法制支撑,在矫正竞争扭曲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方面发挥了不容忽视的效用。但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之时面临包括体制、机制在内的诸多束缚和挑战,显然已不是反垄断法所能承载之重,需将竞争政策与法律置于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大背景之下整体考量、全面筹划。
在中国,自古以来改革绝非易事,当代经济改革更是一件宏大的历史篇章。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是30多年来经济建设不变的主题。众所周知,改革就会向旧体制”宣战”,更会触动某些利益集团或群体的”奶酪”,从而使改革困难重重。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和魄力,不是套话而是改革浪潮中决策者的真实呼唤与深情呐喊。因此,在经济改革进程中,导入竞争机制,还以市场经济之应有活力,其难度可想而知!改革尚未完成,法治仍需努力!唯有通过改革,方能不断巩固和强化市场机制,以及竞争在资源配置和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决定性作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不仅是政策表达,更是经济改革的制度诉求。其核心,是促进市场竞争的政策选择与法律治理问题。对学者来说,是挑战,更是机遇。
在欧美成熟市场经济法域,丰富的反垄断理论学说与实践经验的积累,源自于制度与市场长时期的共同演进。而在中国,反垄断法诞生伊始就面临着浓缩的改革大时代和迭代的经济新潮流,既要夯实制度基础、因应改革变局,又要立足理论前沿、迎接未来挑战。为此,与之相关的竞争政策与立法的基础性、系统性和前沿性、开创性的研究都亟待充实。当前,竞争政策与法律所处的宏观环境是动态的。正推进着的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不仅从制度层面上不断改变着现行的制度与规范体系,更改变着制度所处的环境,需要研究动态之下的制度把握与应用。唯有宏观把握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作为经济发展政策工具选择的优劣、消长,方能从容布划,为经济改革的路径选择、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建言献策。与此同时,反垄断法的不确定性也呼唤理论与实践的深化。这种不确定性由多种因素促成,既有规范文字的原则抽象,也有垄断行为的千变万化,更有市场情势的瞬息万变。也正是因为这种不确定性,使反垄断法适用极具技术性、专业性,无论是具体实务还是理论探讨,无不需要跨领域、跨学科的多角度、多层次深入思考、比较分析、潜心研究,借鉴和吸取域外有益经验,总结和归纳国内反垄断实践之得失。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法不是停留在政策与法律文本的字里行间,而是要落地、生根,在政策实施与法律适用中方能获得生命。脱离实际、远离中国市场竞争的竞争政策与法律研究注定是灰色的。该领域的研究不仅要着眼于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法深层次的理论追寻,更要善于把握现实中的实践需求,如当下的公平竞争审查、执法机制与程序完善、创新与反垄断等问题,深入挖掘、扎实研究,小心求证、谨慎结论。唯有如此,竞争政策与法律研究在中国方可开花、结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是为回应我国《反垄断法》制定和实施需求、推动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而成立的校级研究机构。该机构自成立以来,始终以”竞始择,争而和”为情怀,以推动和引领中国竞争法研究为己任,通过举办国际性论坛、系列讲座和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构建良好的学术研究平台,开展前沿性研究、培养竞争法人才,服务国家与社会。百舸争流,奋楫者先。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竞争政策与法律研究的发展,中心拟举惠园之力、聚全国竞争法同人之智识,组织出版”竞争政策与法律文库”,以共襄中国竞争法治之盛事。”竞争政策与法律文库”设专著系列、译著系列、案例系列、文集系列,是法律出版社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共同创立的学术品牌。中心将秉持开放包容之胸怀、恪守择优务实之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位竞争法志士的优秀作品。期待您的大作!
2016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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