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27291
《排除合理怀疑的中国叙事》以证明标准为研究的切入点,力图通过跟踪”排除合理怀疑”的上升路径观察中国的刑事证据立法,分析刑事证明标准的客观表达与主观适用,总结、反思刑事证据法的立法模式与立法技术,挖掘隐藏其后的深层次理论问题。在作者笔下,刑事证明标准改革被视为分析法律移植的样本、阐释刑事诉讼立法模式及实效的例证,是提炼”秉持共识理论的渐进主义法律改革观””中体西用”立法模式的素材,更是研判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经典范例。
章“排除合理怀疑”的中国叙事
一、问题的提出
二、“排除合理怀疑”的中国路线图
(一)自由心证阴影下的“排除合理怀疑”
(二)思想市场中的“排除合理怀疑”
(三)制度市场中的“排除合理怀疑”
(四)潜规则中的“排除合理怀疑”
(五)司法解释中的“排除合理怀疑”
(六)212年《刑事诉讼法》中的“排除合理怀疑”
三、“排除合理怀疑”背后的力量
(一)压力之下的必然选择
(二)竞争对手陷入被动
(三)“排除合理怀疑”可能的优势
(四)学术的引领与美国法的强势影响
(五)意识形态的退却与实用主义的提升
(六)小结:多重因素合力的必然结果
四、法律传统博弈中的法律移植样本
(一)仁智互见的改革论争
(二)法律传统博弈中的刑事证明标准改革
(三)法律移植的“排除合理怀疑”样本
第二章刑事证明标准中体西用立法模式审思
一、引言:问题的提出
二、逆向而动的刑事证明标准再改革
(一)“两个基本”复归
(二)客观性再度复兴
(三)再改革逆向而动
三、中体西用立法模式的文本分析
(一)中体西用的立法表述
(二)顾此失彼的立法技术
四、中体西用立法模式的深层思考
(一)实用主义的立法策略
(二)体用思维的立法考量
(三)定位失当的刑事证明标准
五、结语
第三章中体vs.西用:刑事证明标准适用的实效观察
一、引言:问题的提出
二、中体西用刑事证明标准的客观表达
(一)刑事证明标准客观表达的宏观测度
(二)刑事证明标准客观表达的微观剖析
三、中体西用刑事证明标准的主观适用
(一)对于中体西用刑事证明标准的整体认知
(二)判决书背后的排除合理怀疑
(三)合意式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四)总体研判与初步分析
四、超越中体西用的实用主义
(一)超越体用之争的实用主义
(二)实用(道德)主义再反思
第四章悖论状态中的死刑案件证明标准
一、引言:问题的由来
二、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文本与实践考察
(一)以明文规定形式呈现的死刑案件证明标准
(二)以个案形式展现的死刑案件证明标准
(三)以“潜规则”形式实施的死刑证明标准
三、悖论状态中的死刑案件证明标准
(一)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改革的正当性、合法性分析
(二)实用主义改革策略主导下的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改革
四、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改革的再改革
(一)改革对象存在偏差
(二)难能有进的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改革
(三)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改革的再改革
五、启示:实用主义改革反思
第五章分而治之:完善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一种思路
一、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一个引人关注的问题
二、标准与规则之争:证明标准的建构是否可能?
三、定罪与量刑的分离:分而治之的前提
四、排除合理怀疑:死刑案件定罪的证明标准
五、排除一切怀疑:判处死刑的证明标准
参考文献
后记
序言
前段时间,李训虎博士将《排除合理怀疑的中国叙事》一书的电子版发送给我,邀我为之作序。过去两年在与训虎聊天时,我曾多次督促他出版专著,他总是以积累不够予以回应。据我所知,训虎在刑事诉讼法、证据法的诸多领域都有专门的关注和研究,既涵盖传统的宪法性刑事诉讼、审议制度、证明力、证明标准问题,又包括新兴的刑事司法人工智能规制问题,在其涉足的每一领域都有深刻、独到的见解,足以结集出版两三本专著。在出版专著相对容易,特别是学校职称评审还有出版专著要求的当下,积累不够似乎是一种托词。但以我对训虎的了解,他所言的积累不够,更多的是基于对专业的热爱和专注作出的负责任回答。就像这本关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专著所体现的那样,就是他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经年专注的心血之作。
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问题是证据法学和诉讼法学研究的老问题,对该问题的中外研究可谓汗牛充栋,巨擘如林。要想在这个问题上展开研究并出新、脱俗,注定要付出一番不凡的努力。况且近年来,在证据法问题上有”非法证据排除””技侦证据””科学证据””专家辅助人””弹劾证据””推定””大数据”等多个热点问题,选择任何一个热点问题,都比研究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问题更容易出成果、更容易成名。训虎敢于选择这个问题集中展开研究并取得了诸多成果,无疑显示了他的学术勇气、学术定力和学术创新力。
本书从”‘排除合理怀疑’的中国叙事”,”刑事证明标准中中体西用立法模式审思”,到”中体vs.西用:刑事证明标准改革实效观察”,”悖论状态中的死刑案件证明标准”,这些成果立足于中国实践,发轫于本土问题,成于本土之思,脱离了进行僵硬比较研究的范式,打破了坐而论道、脱离实践的论证模式。
在书中,作者提出一系列富有新意且具冲击力的观点。例如,在”‘排除合理怀疑’的中国叙事”一章中,作者认为,”排除合理怀疑”从被排斥的对象到被崇拜的偶像,进而演化为司法实践中的”潜规则”、进入地方性证据规定并终升格为《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演绎了一条充满波折的上升之路,这是多重缘由叠加、多种因素合力的结果。这既是司法实务界以及立法界人士主动为之的结果,亦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被动选择。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将这一问题上升至法律移植层面予以审视,提炼出秉持共识理论的渐进主义法律改革观。又如,作者认为2012年《刑事诉讼法》引入”排除合理怀疑”,以解释、界定证据确实、充分,形成了刑事诉讼立法中独具特色的”证据确实、充分”为”体”,”排除合理怀疑”为”用”的”中体西用”立法模式。这一创新性观点同样颇具启发意义。再如,在”悖论状态中的死刑案件证明标准”一章中,作者指出,以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改革为代表的诸多司法改革,体现了古代礼法传统、现代政法传统以及西方移植法律三种传统的博弈。未来的改革不应仅仅着眼于化解悖论,更应当反思实用主义改革的弊端,实现三大法律传统的融会。凡此种种,论证严密,切中肯綮,体现了作者研究的独特视角和综合驾驭能力。这些研究,前后衔接,渐次深入,脉络清晰,反映了作者循序渐进,视野渐开的研究历程。
此外还必须指出的是,这些作品文笔优美而无矫揉造作,文风健康而不无病呻吟,有骨有肉,有枝有叶,是引人读不释手的读者友好型作品。训虎不是一个高产的作者,但是一个高质量作品的创造者,他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的一系列高水准论文即为这一判断的注脚。
训虎在从事证据法研究工作的同时,还兼任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证据科学》杂志的组稿、编辑工作,为该杂志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作为训虎的同事,我为能与这样的年轻人一起工作而感到骄傲。为其作品写序,是一种充满对过去的美好回忆的体验。
若干年前,我曾写道:”未来泱泱之法治中国,有赖今日翼翼之少年有为。今日造就灿然未来。”训虎作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研究队伍中的青年翘楚,用力当世,以实际行动为法学建设添砖加瓦。我相信,在灿然新时代,他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作品。对此,我充满了期待!
王进喜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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