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2060268
目 录
章 总则
第二章 建筑物保护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
节 建筑物保护煤柱的留设
第二节 建筑物压煤的开采
第三章 构筑物保护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
节 构筑物保护煤柱的留设
第二节 构筑物压煤的开采
第四章 铁路保护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
节 铁路保护煤柱的留设
第二节 铁路压煤的开采
第五章 水体安全煤(岩)柱留设与压煤开采
节 水体安全煤(岩)柱的留设
第二节 水体压煤的开采
第六章 井筒与工业场地及主要巷道保护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
节 立井与工业场地保护煤柱的留设
第二节 斜井保护煤柱的留设
第三节 平硐、石门、大巷及上、下山保护煤柱的留设
第四节 立井井筒保护煤柱的回收
第五节 斜井保护煤柱的回收
第六节 平硐、石门、大巷及上、下山保护煤柱的回收
第七章 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工作的管理
第八章 沉陷区环境影响评价与土地治理、利用
节 开采沉陷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节 沉陷区的土地治理与利用
第三节 煤矿开采沉陷区建设场地稳定性评价
第九章 压煤开采的经济评价
第十章 附则
附录1 本规范专用名词解释
附录2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录3 地表移动影响计算
附录4 近水体采煤的安全煤(岩)柱设计方法
附录5 煤矿开采损坏建筑物补偿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7〕66 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铁路局局属各单位,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修订后的《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国家煤炭工业局2000 年印发的《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煤行管字〔2000〕第81 号)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铁铁路局
2017 年5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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