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2494379丛书名: 法商之道
总
则
3 一、法商之道
中国需要“依法治国”,你的“财富帝国”亦需“依法治商”。企业家要想做大做强,必须善于运用法律。
5 二、证据为王
法律适用前提是证据确实充分,证据乃诉讼之王。企业家必须树立证据意识。
10 三、律师——企业家的伙伴
“一个成功商人必不可少的两个朋友,一个是律师,一个还是律师。”
分
则
章
刑 事 部 分
17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014年企业家犯罪率的罪名,你必须引起注意!
22 二、集资类犯罪
2012年1月18日浙江金华亿万富姐吴某因集资诈骗罪二审维持原判死刑。案件报人民法院复核不核准死刑,发回重审。浙江高院终审判决死缓。2014年7月11日,法院裁定吴某从死缓减至无期徒刑。
29 三、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
拿自己公司的钱也构成犯罪,而且罪行的惩罚同贪污没什么两样。
35 四、逃税罪
对税务机关的缴税通知置之不理,就可能构成犯罪。
41 五、商业贿赂类犯罪
不仅仅政府部门要打击行贿、受贿,在商业领域一样打击“钱权交易”。
50 六、合同诈骗罪
合同签订之后无法履行,是民事违约,还是刑事诈骗?划清界限,避免触及刑法“雷区”。
第二章
商 事 部 分
57 七、公司章程
90%的中小企业家把制定公司章程当作“走形式”,一字不改地适用工商部门提供的范文。其实,章程是重要的股东协议,岂有不议之理。
65 八、三大机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大机构组成了公司的“骨架”,它们到底是干吗的?有着什么样运行规则?
73九、隐名股东
用别人的名字做股东登记,做幕后老板存在什么样的风险?
78十、小股东权益
小股东如何争取话语权?又享有哪些权益?当大股东倚仗“资本多数决”无视、侵害小股东利益时,小股东应当如何维权?
85十一、公司僵局
因股东之间的矛盾造成公司无法做出决策,公司成僵死状态,如何破解?
92十二、揭开公司面纱
当股东恶意掏空公司财产,致使公司债权人没法行使债权时,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将会失效——恶意股东要对公司债权人负偿还责任。
第三章
家事部分
99十三、婚前财产协议
世界传媒大亨默多克巧用“婚前协议”,拥有130 亿资产却只付给邓文迪2000 万分手费。
103十四、诉讼离婚
在中国50% 的离婚不能达成协议,需要通过诉讼解决。企业家离婚可能涉及巨额的财产分配。法院如何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又应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与子女的抚养权呢?
109 十五、非婚生子女
“私生子”与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企业家如何保护“私生子”?“私生子”又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115 十六、遗产处分
企业家“百年”之后,巨额财富如何分配?给谁、不给谁,给谁多、给谁少,谁说了算?
120 十七、信托
在令企业家巨额财富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实现企业家诸多意愿。企业家可以充分利用信托,给子女提供一份安全、可靠、持久、良性的物质保障。
126 十八、夫妻债务
创业之初的企业家可能面临大起大落,在人生低谷期甚至可能负债累累。如果在此时婚姻出现变故,那么债务应该如何在夫妻之间进行分配?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又是个人债务呢?
第四章
人 事 部 分
133 十九、劳动合同
单位不跟员工签合同,就可以否认雇用关系吗?错!不但不能,单位还面临着支付“双倍工资”等风险!
138 二十、劳动者权益
法律规定了职工具有哪些权益?单位侵害了员工的法定权益将要面临哪些不利后果?在国家倾向性地保护劳动者的今天,这是企业家的必修课。
145 二十一、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可以对劳动合同的空白领域做出具体补充。企业家要善于巧用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规范化管理。
150二十二、工伤
工伤的范围有哪些?员工受到工伤,企业应承担起哪些责任?
156 二十三、竞业限制
辞职员工去了竞争对手的公司?担心商业秘密泄露?“竞业限制条款”帮你防患未然。
160二十四、经济性裁员
企业出现困难需精减人员?产业转型需人才换血?企业不得已进行“裁员”,必须如履薄冰,严格依照法律进行,否则将可能面临一大笔经济赔偿金。
第五章
工业产权部分
167二十五、注册商标
商标只有经过注册才能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企业打造自己的品牌,首先必须打造自己的注册商标。
174二十六、
受到法律的扩大化保护。与注册商标相比,它有哪些优势呢?
180二十七、商标许可
注册商标所有权与使用权可以分离。准许别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存在哪些商机与危机?
186二十八、专利权
“科技是生产力。”将科技变成金钱,不光需要技术,还离不开法律知识。“创造力”让你打开市场,而“专利”让你称霸市场。
192 二十九、职务发明
员工辛辛苦苦搞出的发明创造,企业有权利要求“分一杯羹”吗?员工和企业,谁有资格去申请专利?
197 三十、商业秘密
企业的发明创造可以选择“专利”途径保护,也可以选择“商业秘密”途径保护。两者有什么区别,企业又应如何取舍呢?
第六章
资金链部分
205 三十一、资金链断裂
资金链断裂是企业的危机,也是企业家人身的风险。
209 三十二、信用风险
企业家应有风险意识,对客户信用等级应心中有数。
214 三十三、律师尽职调查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企业家应有情报意识。
219 三十四、债权催收
诉讼是后一道防线,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上上策。
225 三十五、债权诉讼时效
过了时效的债权法律上不再保护。通俗点说,别人不主动还钱,债就要不回来了。
企业必须及时跟进自己的债权,避免权利“过期不候”。
231 三十六、债的担保
为了保障债权到期可以顺利实现,可以在合同中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241 后记
序言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关于医祖扁鹊有这样的故事。魏文王问扁鹊:“你家兄弟三个都从医,哪个医术更强?”扁鹊回答:“长兄更强,中兄次之,我差。”文王不解,又问道:“那为什么你出名?”扁鹊答:“长兄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一般人不知道他能铲除病因,故而他的名气传不出去;中兄治病在病情初起之时,一般人认为他只能治小病,所以名气也只在乡里。而我所治之病,都是在病情严重之时,人们看到我在经脉上动刀放血,在伤口上敷药,故而误认为我医术高明。其实我的医术是差的。”
这个故事揭示了处理问题的规律:事后处理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防范。对于万事缠身的企业家而言,有风险意识有预见意识对企业的安全和发展至关重要。
张瑞敏有句名言:做企业永远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战战兢兢。
李嘉诚更是把风险永远放在位思考,用百分之九十的时间考虑失败后怎么办,难怪获得“李超人”的称号。虽说商海沉浮,市场动荡,但在他六十年的创业时间里,他的个人财富和公司财富每一年都在增加,从没间断。超人的秘密在于他深谙“扁鹊理论”。本书将从刑事、商事、家事、人事、工业产权及资金链六方面,各选取六个与企业家(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作为关键点,通过案例进行讲解,从概念到法律规定,后提出律师意见,提醒企业家对类似问题应如何处理、如何防范,以及如何转危为安。
“企业家犯罪”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反思。一味看重经济发展的时代已然过去,在法治越发健全的新形势下,整个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已经势不可挡。依法治国的政策给企业家敲响了警钟——违法敛财、唯利是图的结局必然是身陷囹圄,唯有守法经营、合法取财才是安身立命之本,才是企业长盛不衰之根。
预防犯罪,企业家要树立红线意识,要知法、懂法。本章将结合笔者办案经验,并参考近3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选取民营企业家易发、高发罪名进行一一讲解。
抵扣税款的证明。有一些企业为了多抵扣税款,会想方设法把增值税专用发票账面金额做得远高于实际交易金额,甚至根本没有实际交易、凭空捏造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开篇案例),以此来逃税。
为了保护国家税款、保护我国发票管理制度、惩罚这种作假逃税行为,《刑法》便设置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退税、抵税作用发票的行为进行惩罚。
那么我们来看看什么样的行为构成此罪。
构成要件1. 犯罪主体:单位或个人均可构成本罪。2. 关键行为是“虚开”,主要体现在所开的票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不一致等。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
3.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有“虚开”行为。“不懂法、不知道行为违法”“不是为了牟利”“不知道别人是为了牟利”这些理由都不能排除主观故意,因为当事人对“虚开”行为是明知的;而只有“不知道票面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才能证明行为人对“虚开”行为不知情。
举个例子,A 从B 处买一批建材盖房子,A 让B 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将建材成交价格多写了200 万,跟B 说目的不是逃税,而是为了给房主证明建材质量好。B 同意并照A 要求多写了200 万,A 用此发票逃避了税款30 万元。B 虽不知
A的逃税目的,但其“虚开发票”的行为是故意的,所以依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假如,还是A从B处买一批建材盖房子,双方谈好B供货5吨,总价款50万元。但在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B一时着急把总价款错写成500万元,A用此发票逃税。B由于没有主观故意(不知道自己写错了),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定 罪 标 准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量 刑 标 准
1.构成此罪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是指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或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以上的。
3.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或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或虚开税
20 法商之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36计(修订版)款数额接近50 万且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刑罚。开篇案例中,公司与个人的行为都构成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司补缴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还被判处了20 万元罚金;A 自己既被判了处有期徒刑,又被判处了罚金,可谓“人财两空”。所以,在税务问题上,企业家千万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要严格规范企业,坚决杜绝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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